国防科技工业安全生产工作
辽宁省国防工业办公室
2009年,省国防科技工业及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按照省政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强化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行军工、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百分考核办法”,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全行业实现无死亡、火灾爆炸、环境污染事故。
一、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
2009年,为做好“安全生产年”的工作,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2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安〔2009〕193号)、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安委〔2009〕5号)等文件的要求,制发了《全省军工、民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全省军工、民爆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对全省军工、民爆行业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做了周密细致的安排,以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检查、组织隐患排查整改、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为载体,推动“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不断深化。从6月初到10月中旬,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思想发动、企业自查自纠、现场督查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并按时向工信部、省安委会报送行业相关数据信息的旬报、月报,取得了强化安全管理基础的活动效果,完成了全行业“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工作任务。
二、以确保国庆60周年绝对安全为目标,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全力落实国庆安保工作
根据工信部《关于做好国庆庆典活动及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工信安函〔2009〕115号)要求,按照省委做好国庆安保工作的统一部署,省国防科工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制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军工、民爆行业“迎国庆、治隐患、保平安、促发展”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全省军工、民爆行业开展安全、保卫、保密和稳定四位一体专项整治活动的具体工作目标,即确保全省民爆行业不发生恶性刑事案件、暴力恐怖事件和有政治影响的事件;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不出现重大失泄密事件;不发生大规模群体上访事件和重大群体事件。并对开展活动的重点和内容做出了3个阶段的具体安排:第一阶段为安排布置阶段,各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安保工作责任体系;第二阶段为排查整改阶段,各单位按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进行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第三阶段为监督检查阶段,组织开展对各单位国庆安保工作的现场督查。监督检查阶段中,以行业安全专家为主体,对全省军工单位、民爆企业进行拉网式的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现场管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安全保卫情况、稳定工作情况、炸药、雷管等危险品生产线和库房、油库、变电站等重大危险源的防控情况。检查中,克服了检查地点多、地处偏远分散、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对所有军工、民爆企业进行了无一遗漏的全面检查,做到了不留死角。共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285项,落实整改276项,整改率97%,不安全因素得到了及时整改或有效控制,安全管理得到加强,确保了国庆60年大庆期间军工、民爆行业的安全稳定。
三、提高安全工作意识,强化不安全因素的控制
一年来,省国防科工办先后分别召开了两次军工和两次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布置、检查和推进,并且结合行业的特点,始终把做好安全保卫和反恐防恐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针对贵州、内蒙等地个别民爆企业向不法分子销售民爆物品的事件,省国防科工办及时向全省民爆企业转发了国家工信部的通报,并提出对我省民爆企业严格依法经营、从严管理的要求。对已经关停的个别民爆生产企业,省国防科工办与地方政府配合,做好关停企业隐患的监控和整改工作,对危险点采取了当地公安派出所与企业共同管理、双锁双控,增加库房保卫值班人员,对库房24小时全方位现场监控等严格措施,从而使这些潜在的危险因素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加大投入,消除不安全隐患(www.xing528.com)
省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爆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为保证安全投入,建立起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主体责任,根据国家和省高危行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规定,2009年全行业共计提取和使用安全费3.5亿元。
特别是对列入省重大隐患的375厂、725库、404库3家企业的重大隐患,省国防科工办跟踪督查整改进度,共筹集资金1亿元对隐患进行整改,其中兵器375厂完成投资8700余万元进行技术改造;航空404库投资220万元解决库区防火围墙;对已被关停破产的抚顺红透山矿业公司、丹东青城子矿业公司炸药厂、葫芦岛吉利化工厂等3家民爆企业所遗留下的重大隐患筹集资金100万元进行彻底销爆;兵器725库重大隐患目前已列入国家安改计划,将投资2700万进行整改,使这些省级重大隐患得到了根治。
五、完善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2009年,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安委〔2009〕2号)要求,结合军工、民爆行业特点,省国防科工办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将应急工作纳入安全监管工作体系,以事故灾难的应对作为重点,在原有预案的基础上,修订了《辽宁省军工、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与《辽宁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并要求各军工、民爆单位结合实际,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评审、备案工作,使之与省军工、民爆行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使军工、民爆行业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国庆安保期间,又要求各单位制定国庆安保专项应急预案,将安全防范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如:必须按照《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民爆物品安全生产条例》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规定,对机构组织、人员配备、物质保障、交通保证、通讯联络、专业救护、电子监控等系统要齐全完备,特别是对火炸药库、化学危险品库等重大危险源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预案,要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强防范措施的落实,要从人、机(物)、环上全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国庆安保工作万无一失。
六、积极推进省核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近年我省民用核电产业发展迅速,因此开展核应急工作日益迫切。省国防科工办作为承担省核应急职责的负责部门,已于2006年完成了《辽宁省核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印发。2007年11月,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批复我省核应急预案,并纳入国家核应急体系,归口指挥,开展工作。2009年省政府“三定”方案中对省核应急办的职责给予了明确,为省国防科工办开展工作提供了保证,创造了条件。省国防科工办积极推进核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和密切了与国家核应急办和省核应急协调委成员单位的工作联系和协调,管理工作开始运行,进行了省核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可行性分析、省内涉核单位调查、红沿河核电站外部应急计划区域确定等工作。并着手协调有关单位制订分预案或程序,启动核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6月份,国家核应急调研组对我省核应急管理工作及军地协调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实地考察了我省某集团公司、辽宁红沿河核电公司、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等3个主要涉核企业和某集团军防化团。11月初,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国家核应急演练的现场观摩和学习。我省核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推进,得到了国家核应急委的肯定。
七、推进技术进步实现本质安全,强化民爆行业准入资质管理
2009年,按照民爆行业发展政策的要求,在具体工作中,着力支持、引导企业通过技术进步提高发展能力和本质安全度。依据《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批准生产企业局部技术改造、更新主要设备9项,批准销售企业新、改、扩建仓储设施4项,组织完成民爆建设项目验收审核和报批4项。组织全省8条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民爆新生产线和关键设备通过了技术鉴定和验收,以抚矿集团十一厂、辽宁华丰民用化工发展有限公司、鞍钢集团矿业化工原料制备厂为代表的一批辽宁民爆企业通过加大安全技术改造的投入,加快先进成熟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同时,为从本质上全面提升我省民爆行业安全水平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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