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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上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及成果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是以渤海湾客滚运输为重点,强化水运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水运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全省各地区结合本辖区水域水上交通运输特点,突出重点,深入调查摸底,及时检查处理,依法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三无”船舶。五是结合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通过一系列措施的齐抓并举,渤海湾地区客滚运输安全管理状况有了明显好转,渤海湾水域的通航安全得到了进一步保障。

辽宁省水上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及成果

水上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辽宁省交通

2009年,全省港航系统干部职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的工作方针,全面完成了全年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务,保持了我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基本稳定。2009年,全省发生水上交通事故1.5起,无人员伤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3起,死亡人数下降27人。

一、明确责任,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2008年12月25日至2009年6月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辽政办明电〔2008〕195号)的部署和要求,我省各级港航管理部门在各级人民政府和省交通厅的指导下,实施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这是我省连续第9年组织开展以渤海湾水域航行的“四客一危”船舶、沿海陆岛旅客运输船舶和内陆主要景区旅游船舶为重点的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以渤海湾客滚运输为重点,强化水运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水运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特别是加大了隐患治理力度和事故惩治力度,做到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的“五落实”。

二是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和码头设施经营行为。重点整治了普通货物运输船舶改建危险品船舶从事水路运输;非营业性运输的船舶从事水路危险品营业性运输;企业、单位船舶超越经营范围和船舶适装要求运输危险货物以及内河及封闭水域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陆岛旅客运输企业和船舶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资质和经营行为,落实各项管理责任,认真检查船舶技术状况,督促企业定期开展操作技能和应急能力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

四是打击和取缔“三无”船舶及其他船舶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全省各地区结合本辖区水域水上交通运输特点,突出重点,深入调查摸底,及时检查处理,依法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三无”船舶。

五是结合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通过“三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各级港航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扩大和强化了安全生产舆论宣传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

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全省各级交通、港航管理部门出动工作人员1208名,出动检查组210次,检查企业324家(次),排查隐患数量390项,整改隐患数量378项,其中重大隐患1项。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我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又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秩序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完善措施,狠抓渤海湾客滚船安全管理工作

渤海湾水域客滚运输安全一直是我省乃至全国水上安全工作的重点。长期以来,全省航运系统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做好渤海湾客滚船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督促从事客滚运输的企业和船舶严格执行开航前检查、雾航瞭望、安全航行限风等级、车辆绑扎、巡舱等制度;充分利用港口大型车辆安检系统,查堵车辆夹载危险品上船;包括陆岛在内的各港口客运站逐步配备了行李检测设备,加大对“三品”检查力度;推进渤海湾水域运输船舶的结构调整,督促老旧客滚船舶提前下线,提高船舶的总体抗风、抗沉性等安全和技术水平。通过一系列措施的齐抓并举,渤海湾地区客滚运输安全管理状况有了明显好转,渤海湾水域的通航安全得到了进一步保障。

三、全面部署,认真排查,确保国庆60周年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各级港航管理及地方海事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门部署,充分借鉴2008年奥运安保工作的成功经验,针对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群体性突发事件等内容,编制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从2009年1月开始,全省航运系统按照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应急信息评估等工作的要求>的通知》(辽应急办发〔2009〕8号)要求,认真开展应急事件评估、预警工作,切实提高了综合监测和预警水平,进一步增强了我省港航系统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成都“6·5”公交客车火灾事故发生后,各运输管理部门为吸取事故教训,积极参与全省交通系统开展了客运车、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港航和地方海事部门重点排查了客运船舶的安全隐患,对水上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船舶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国庆期间重新启动了特殊时期安全保卫措施,通过恢复水路运输旅客实名制售票、升级安检设施、重点区域封闭管理、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监控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严密防范,严防死守,对可疑的人、货物、行为进行严格跟踪检查,全程监控,把发生恐怖袭击和恶性突发事件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保证了国庆60周年的水上交通安全。

四、严格验收,全力推动,全面完成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任务

按照交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05〕412号)要求,我省从2008年初开始对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严格验收,2009年初各项验收统计工作结束,验收率达到100%。我省圆满地完成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渡口、渡船、渡工总体合格率分别为94.0%,92.9%和95.2%,较整治前提高了91.0%,80.6%和79.2%,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整治工作标准。

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投入资金3543.3万元,改造渡口122道,更新渡船233艘,改造浮桥18道,撤销渡口13道,设置渡口警示标志297面,培训渡工219人次。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全省渡运基础设施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渡运安全得到了保障,全面提高了安全渡运能力,极大地方便了当地群众出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果。(www.xing528.com)

五、夯实基础,稳扎稳打,认真做好地方海事工作

船舶现场监管:进一步强化了船舶安全检查制度和船舶定期签证制度,加强了重点旅游风景区航行船舶的现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了各项监管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农用、自用船舶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在暑期旅游旺季,各级地方海事人员深入一线,坚守岗位,严厉制止和打击库区“三无”船舶、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船舶超载运输等行为。

船员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和实施《船员条例》《船员注册实施办法》《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举办了各项法规的宣贯活动,对我省船员管理工作进行了重新调整和部署,确定了全年以提升船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工作思路,着力开展了船员注册、基本安全培训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通航管理:近年来,我省加大了内河水域通航管理工作力度。对游船航行密度较大的水库、河流实施了定线通航制,严格划定各类船舶航行区域,并在一些船舶通行密集的航道设置了助航标志;协同公安、水利部门开展了河道非法挖沙整治治理工作,避免了养殖、捕捞和非法挖沙等碍航问题所引起的水上交通事故,确保了船舶航行安全。

信息化管理:为全面提高我省地方海事系统信息化管理水平,全省航运系统近年来着力着手于港航及地方海事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目前已初步安装省、市、县三级网络设备,省局,各市及部分重点县区的网络设备已投入使用,系统运行顺畅。新的信息管理系统极大地便利了地方海事管理工作,为实现海事管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创新思路,加强演练,全面加强内河水上搜救体系建设

2009年,全省航运系统始终把内河水上应急保障体系和搜救体系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通过近几年的建设、完善和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使我省水上安全监管和搜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我省内陆管辖水域已连续保持30年无重特大水上事故发生。

一是围绕《辽宁省地方海事系统水上监管救助一体化规划》,开始着手建设内河水上监管救助一体化体系,通过在主要通航水域和重点水上旅游景区逐步建立海事监督站点,配备专用通讯、交通工具等措施,全面提高水上监管、救助能力;

二是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增加义务救助船舶数量,并免费配备新型救生浮具700余个,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增强了我省内河水域搜救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内河水上救助演习。近年来,我省内陆地区各市成功举办了多次水上消防救生演习,特别是今年8月在沈阳五里河水段举办的大型水上消防、救生演习,有效地检验了我省内陆通航水域水上搜救能力和水平,为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回顾2009年,尽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是也清醒地看到,水上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严峻,安全管理工作仍面临一些困难。

1.渤海湾客滚运输查禁危险品工作存在一定困难。一方面,港口大型车辆安检设备投入使用后,运行、维护成本巨大,港口企业缺少资金支持,长期使用过程中给企业带来巨大经济负担;另一方面,港口企业在查禁危险品运输、夹带危险品上船时,尚无法律法规对旅客、车主及配货单位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已经影响港口企业的正常作业秩序和安检人员人身安全。

2.一些地区“三无”船舶非法航行作业现象仍然屡禁不止。一个时期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三无”船舶的工作力度,规范通航秩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三无”船舶非法航行、作业的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我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的重大不利因素。

3.地方海事部门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近年来,我省内河水上运输事业不断发展,船舶和船员数量增长迅猛,地方海事部门在人员数量、通讯、交通、救助设备等方面已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2010年将是我省全面完成“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关键年,全省航运系统将继续在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和省交通厅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明确工作思路,认真履行职责,有力推进我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一是进一步加大水上安全管理力度,确保渤海湾水域客滚船、陆岛运输船舶航行安全。督促水运企业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船舶设备、设施的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客滚船舶安全出航风级规定,确保船舶航行安全。继续加强港口、码头、客运站、车载货物的“三品”“三超”检查,保障大型车辆安检设备的有效运行,强化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是继续依法严厉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行为。深入调查“三无”船舶非法航行、非法载客的情况,与相关部门密切沟通配合,组织开展由地方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三无”船舶航行和渔业船舶非法载客现象。

三是不断强化水上搜救体系建设。在实施《地方海事系统水上监管救助一体化规划》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继续指导和督促水运企业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水上搜救所需的必要设备设施,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保证指挥、通讯联络畅通,保障事故救援工作反应及时、高效快速。

四是全面开展“十二五”规划建设。做好两个五年计划之间的衔接过渡,认真研究和制定“十二五”规划目标和任务,并在“十二五”初期着手开展各项工作,完善地方海事监管模式,健全监管手段,加快地方海事信息化建设,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的保障能力,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水上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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