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辽宁省交通厅
2009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遵循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三关一监督”工作职责,按照省委、省政府及交通运输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要求,认真履行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管理职责,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三项行动”以及道路运输事故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专项活动,进一步夯实了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确保了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一、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现状
截至2009年底,全省道路运输行业营运车辆总数为700000辆,其中载客汽车106193辆、载货汽车460507辆,客运量81585万人,旅客周转量3500817万人千米,货运量105088万吨,货运周转量15504905万吨千米。全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共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行车交通事故22起,死亡45人,受伤72人,与2008年对比,事故起数上升46.6%,死亡人数上升47%,受伤人数下降45%,已发生的事故绝大多数为非主要责任事故,并杜绝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
(一)认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
1.认真组织开展道路旅客春运安全检查。为全面做好2009年全省春节道路运输工作,确保旅客出行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于1月4日至11日组成了5个检查组,对全省14个市道路运输春运准备工作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期间,共抽查长途客运企业14家、汽车客运站29家、危货运输企业14家,抽查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450余台,检查从业资格证件600余人次,对19台存在较大事故隐患的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进行了处理。根据春运安全检查情况,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下发了明传电报《关于全省道路运输春运及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辽交运明电〔2009〕1号),通报了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和隐患,对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继续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认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行业安全专项检查。针对历年我省3月份气候变化大,大雾、大雪及紧急降温情况多发,易诱发道路交通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全省道路运输生产安全,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辽交运明电〔2009〕7号),对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道路运输企业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同时组织5个检查组深入全省道路运输生产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期间,共抽查长途客运企业28家、汽车客运站28家、危货运输企业28家,抽查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400余台,检查从业资格证件500余人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多台存在较大事故隐患的客货运车辆提出了处理意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运输企业为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按照省厅和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统一部署普遍制定了道路运输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消除了大量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和事故隐患,确保了道路运输生产安全。
3.认真组织开展清明节期间道路运输安全检查。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及时下发了《转发交通部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交运技〔2009〕17号)。对运行山区线路的营运客车提出了必须配备防滑链、掩木等除雪防滑材料要求,并对雾天行驶的营运车辆提出了严格控制车速,不得超速行驶要求;同时要求道路运输企业严格加强车辆动态管理,及时向行驶途中的客运车辆通报天气预报及道路通行状况;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运输企业在发生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雪灾、大雾等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对滞留在公路上的客运车辆组织救援,防止人员冻伤和载运物资冻损;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加强雪后恢复运营班线安全管理,督促运输企业对开通的首班车组织验路,以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4.认真组织开展“五一”期间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检查。为深入组织开展好专项治理公路营运客车超速超员活动,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会同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辽交运明电〔2009〕9号),并于2009年4月27日至30日,联合组织开展了全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专项督查,对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
5.深入组织开展了道路运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按照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和省厅开展道路旅客运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统一部署,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于2009年6月30日至7月10日,组织了4个检查组对全省道路24家旅客运输企业、24家汽车客运站、14家危货运输企业、165台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并下发了《关于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明确指出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做好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6.认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确保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氛围,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于8月28日召开了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稳定暨信访工作会议,对今年以来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暨信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会议深入贯彻了全国维护稳定暨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增强道路运输行业广大职工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意识,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加强矛盾纠纷排查,防范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业群体性事件;加强应急预案的完善组织应急演练,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公共事件;加强内部保卫工作,防范发生各类治安事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消除事故隐患和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服务,促进全省道路运输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7.认真组织开展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加强从9月28日至10月8日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执法人员实行轮休制,深入重点场所死看死守,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期间,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组成了4个检查组,由局领导亲自带队,自9月7日开始深入全省各地进行专项检查,完成了对14个市全面督查,共检查26家客运站、24家客运企业、26家危货运输企业,现场检查客、货运输车辆435余台,督查中对4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客运车辆予以了现场中止运行处理。
8.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活动。根据省交通厅《转发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辽交明电〔2009〕25号)精神,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于12月15日至30日组成了4个由局领导带队的督查组,深入各地开展了安全生产督查。共检查市级客运站14家、县级客运站14家、危货运输企业28家、客运车辆96台、从业人员资格证件60余件。并结合检查情况下发的《关于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辽交运明电〔2009〕30号),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和事故隐患,明确了下一步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任务。
2009年,全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取缔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14085起,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87394起,并予以全部消除,确保了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二)加大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1.认真总结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为认真总结上一年度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吸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下发了《关于2008年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通报》(辽交运技〔2009〕14号),对2008年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了归纳和分析,对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提出了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和措施。
2.及时通报道路运输重特大事故情况。一是针对年初沈阳、丹东地区连续发生了多起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为确保春运期间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省交通厅下发了《关于近期我省三起道路运输重大事故的通报》传真电报(辽交明电〔2009〕4号),对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在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运输事故的通报》(辽交重大运技字〔2009〕21号)中,明确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大运输市场准入把关、运行过程监管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加强对承包经营客车及经营者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道路客运经营中各类违章违规行为查处,积极消除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统一部署,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下发了明传电报《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紧急通知》(辽交运明电〔2009〕14号),对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周密部署。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面向职工和社会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并在办公场所张贴和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和条幅、在对外服务窗口、汽车客运站、货运站的显示屏和电视滚动播放了“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活动主题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录像片。6月14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许多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参加活动,现场解答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面向社会普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常识,扩大了道路运输行业的社会影响。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企业通过组织《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运输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题讲座,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组织职工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对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调动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积极性,达到了教育职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的目的。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普遍按要求在6月份第三个星期组织运输企业开展了应急演练,其中道路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应急预案演练面基本上达到了100%,增强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省交通厅就组织开展全省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行了总体部署,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为组织开展好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重点为对无证或证照不全的;超速、超员运输的;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的;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不按规定培训从业人员或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打击或查处。道路运输治理行动的重点为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检查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进行严格治理。宣传教育行动的重点主要为围绕宣传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宣传推广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宣传道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应对和安全逃生常识进行,提高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5.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为提高旅客安全意识,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组织编写了《道路旅客安全须知》录像片和《道路旅客乘车安全须知》宣传单,并印刷2万册《道路旅客乘车安全须知》和5千张光盘,于2009年国庆节前免费发放到全省所有营运客车和汽车客运站,并要求所有营运客车和汽车客运站组织播放,极大地增强和提高了广大群众安全意识。二是为增强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干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于2009年9月13日在沈阳举办了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聘请了有实际教学经验的交通部、省安监局、省消防局和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专家和领导讲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道路运输安全法规内容,参加培训的学员通过系统学习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管理原则和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规定,增强了安全管理能力和反恐责任意识。
(三)认真组织开展营运客车超速超员专项整治活动
1.颁发通告,全面部署。于2009年3月13日,辽宁省交通厅和辽宁省公安厅联合发布了《关于专项治理公路营运客车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的通告》,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对公路营运客车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与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公路营运客车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活动的通知》(辽交运技字〔2009〕14号),对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此次活动提出明确要求。(www.xing528.com)
2.加大宣传,扩大影响。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好省交通厅和公安厅联合发布的《关于专项治理公路营运客车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的通告》,会同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召开了新闻工作发布会,省交通厅、公安厅,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领导出席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省虎跃快速客运有限公司代表全省客运企业发了出活动倡议、省八方旅游客运公司进行了经验总结,沈阳天兴客运公司认真剖析了事故教训。
3.开展检查,落实责任。为全面深入推进全省专项治理公路营运客车超速超员活动开展,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会同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管理局于2009年6月1日至2日,组织力量对全省高速公路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专项督查,对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
2009年,全省各级交通和公安部门共依法处理419台超速营运客车、650台超员客车,维护了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确保了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四)全面加强了应急管理工作
1.组织编制了道路运输反恐应急预案。为提高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国庆期间反恐应急处置能力,防范道路运输行业恐怖袭击事件发生,保护广大旅客和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辽宁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组织重新编制了《辽宁省道路运输反恐应急预案》和《辽宁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国庆期间安保反恐工作方案》,并于9月24日召开了本单位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国庆期间安保反恐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是建立道路运输行业反恐机制,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客货运站场安全检查,有效防范恐怖分子携带武器、爆炸品、易燃液体、有毒物品进入汽车客、货运输场站及搭乘客货运输车辆。二是在遇有突发事件发生的情况下,事件发生单位要立即向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及时启动反恐应急处置机制,快速排除险情。三是把保障旅客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第一要务,积极抢救伤员和人员疏散,努力把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最大程度减少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2.重新修订了《全省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结合近年来全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实际,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组织重新修订了《全省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形成了包括《辽宁省群体性突发公共事件道路旅客运输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道路旅客运输应急预案》《辽宁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货物运输保障应急预案》《辽宁省道路旅客运输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辽宁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个子预案。
3.建立健全了全省道路运输应急救援队伍。一是为做好全省道路运输应急处置工作,在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努力下,目前我省已组建了由2883台道路客货运输车辆构成的道路运输应急运输保障运输车队,其中货运车辆100台,客运车辆为1600台,装卸机械9台,有效地提高了道路运输行业应急保障处置能力。二是为增强道路运输企业和职工处置应急突发事件能力,各级道路运输运输管理机构还多次组织客运和危险品运输企业开展了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了道路运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五)强化了进京营运客车安全监管
一是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专门下发了相关文件,要求客运企业做好进京营运客车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其依法运营,规范服务,有效杜绝和防范其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站外揽客等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加强了动态安全监管,道路客运企业通过GPS监控设备加强了对进京车辆的监控,有效地防范了未经批准途经北京的客车在其境内上下乘客现象发生。三是严格落实了源头安全管理责任,通过对进京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状况严格检查,确保了其消防器材和安全锤等安全设施完好,防止了车辆带病运行;各客运站通过利用行包安检设备,加强对进京旅客携带物品、行包安全检查,有效地防范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京。四是通过要求所有进京客车必须进入北京客运站内落客,有效地防范了站外上下旅客和行包现象的发生,确保了进京客运车辆运行安全。
(六)严肃查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
一是对省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的辽阳市长途客运总站、铁岭市客运中心站和朝阳市长途汽车客运总站对旅客行包安检工作不认真、流于形式的情况高度重视,经过研究下发了《关于对辽阳、铁岭和朝阳三市客运总站危险品安全检查存在严重问题的通报》(辽交运技〔2009〕16号),对辽阳、铁岭和朝阳三市客运总站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对其予以年度经营质量信誉考核扣30分处理,同时要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各汽车客运站要增强责任意识,引以为戒,积极消除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和反恐安全事故隐患,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二是对营口市鲅鱼圈天兴客运公司发生的一次造成4人死亡的重大道路运输交通事故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了认真调查,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事故单位做出了进行为期1个月的安全生产整顿,吊销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处理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安全管理重视不够、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运输企业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弱管理,一些运输企业生产和经营方式比较粗放,集约经营化程度不高,企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运用GPS等科技手段实现运营全过程管理的监控体系和应急预案与定期演练制度均尚未完全建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承包、挂靠经营车辆所属企业对车辆安全监管缺失。
2.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还不是很到位。一些企业对车辆技术状况管理与驾驶员参运准入和运行中的超员、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缺少有效的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一些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与应急预案没有随着新颁布法律、政策的实施进行及时修改完善,没有针对客运的区域、线路、车辆、路况和危货运输介质的不同进行研究,缺少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些企业对已建立的有效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没有很好地执行,领导不重视,具体负责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致使安全培训教育、车辆技术管理、进站车辆安全例检和危险品检查流于形式。
3.安全管理手段滞后,安全保障能力相对不足。一是部分客运站没有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个别客运站在开展车辆安全例检和行包危险品检查工作过程中,有的站点缺少基本检查设备,难于开展检查工作;有的站点检查人员素质低下,难于胜任检查要求;还有的站点检查人员工作不认真,把关不严,致使安全例检工作流于形式,存在管理薄弱环节。二是个别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较差。个别车辆存在擅自改装改造,私自拆改座椅并增设长条凳等现象;有的客车配备的灭火器容量不足或者已经过期失效;有的车辆轮胎磨损严重,甚至露出了轮胎内部帘布层,基本处于光板胎状态;有的车辆安全锤缺失或者虽然配备,但未固定在乘客便于查看和提取、使用处,致使消防逃生应急保障措施流于形式。
4.安全宣传教育相对薄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尚不是很高。目前,全省客货运驾驶员80余万人,队伍庞大,流动性强,人员分散,素质相对较低,落实全员统一培训难度比较大,而运输经营者特别是以承包挂靠经营为主的运输企业对所聘驾驶员培训工作重视不够,致使全行业安全教育比较欠缺。
三、下一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1.继续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成果。一是继续组织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三关一监督”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领导体系和责任体系建设,明确省、市、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三关一监督”管理内容、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和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积极作用。二是继续完善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道路运输应急救援体系和管理网络,积极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的实战水平。
2.继续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一是继续组织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通过组织力量深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一线,对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员安全教育、企业安全例会、安全责任追究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的重点检查,并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要求其立即责令整改、停业整顿直到取消其许可。二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结合安全检查活动对所属营运客车、危货运输车辆的车况及所聘用的驾驶员、危货押运员与装卸管理人员进行逐车、逐人核查工作,对于不具备参运条件的车辆、人员坚决不得准允其上线运营、上岗工作。三是加大对我省东部山区新宾、清原、桓仁、本溪和凤城等重点地区的国省干线、客流密集热线、重点线路的道路运输稽查工作,着重打击客车超员、超速行为,通过对一批反面典型严肃惩处,公开曝光,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
3.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格审查危货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对不具备资质条件或者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吊销其经营资格;对危货运输车辆要进行全面检查,凡车辆技术状况未达到一级标准或者承压罐体不符合质监部门要求的,由运管机构收缴其道路运输证;继续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增强企业和职工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针对驾驶员和押运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利用GPS或者行车记录仪及时掌握危险货物运输动态和驾驶员安全操作行为,严肃处理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
4.继续推进和实施动态安全监管,提高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继续加大行驶记录仪和GPS全球卫星定位装置等现代安全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十一五”期末全省所有运输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和中、高级客车上全部安装行驶记录仪和GPS全球卫星定位装置,以此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安全监管,增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5.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是要继续深入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企业和职工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要加强旅游包车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对新开辟的旅游线路要求运输企业必须安排领导跟车熟悉路况,并选派驾驶作风好、安全意识强的驾驶员。三是继续严格驾驶员安全管理,通过制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道路运输车辆“三超”(超速、超员和驾驶员超劳驾驶)现象,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安全管理原则,加强对运输市场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以最大限度地防止道路运输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全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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