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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4年辽宁煤矿安全达历史水平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煤矿生产事故大幅度下降,连续4年创出辽宁煤矿安全历史最好水平。全局实际监察煤矿2608矿次,共查出各类煤矿安全隐患8877条,依法下达各类执法文书3529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0矿次。各煤矿安全检察分局将隐患排查治理与计划监察有机结合,在监察计划中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省局和分局分别组织开展了对全省产煤市、县监管机构及其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向市、县政府通报检查情况,促进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强。

连续4年辽宁煤矿安全达历史水平

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9年,辽宁煤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原则指导监察工作,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各项任务,扎实开展“三项行动”,着力加强“三项建设”,煤矿安全监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煤矿生产事故大幅度下降,连续4年创出辽宁煤矿安全历史最好水平。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28起、死亡49人,比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减少76人,同比减少14起、少死亡76人,分别下降33.3%和60.8%,百万吨死亡率由2008年的1.86下降为0.88。

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连续2年创出历史最好水平。发生死亡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减少3起,少死亡8人,百万吨死亡率0.18,同比下降0.09。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局实际监察煤矿2608矿次,共查出各类煤矿安全隐患8877条,依法下达各类执法文书3529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0矿次。

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完善了隐患排查长效机制

按照“三项行动”的部署,全省煤矿围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了对瓦斯、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方面的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级管理和监控。规范了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整改未到期的重大隐患,按照隐患排查时间进度表,逐个煤矿进行督办落实,确保煤矿隐患排查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各煤矿安全检察分局将隐患排查治理与计划监察有机结合,在监察计划中突出隐患排查治理。辽西分局在辖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中,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程序、企业和监管机构的职责、重大隐患的具体内容及治理措施等内容予以明确,并及时召开监察监管联席会议,通报隐患治理进度,督促煤矿企业和监管部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通过实施专项监察,督促企业与监管部门加强和规范了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了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了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的管理。

二、深化瓦斯治理工作,推进了瓦斯治理措施的有效落实

组织开展了瓦斯治理专项监察,推动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和“双百工程”开展。在监察中,突出了重点地区和重点矿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帮助分析原因,及时向企业通报,限期落实整改。加强了对通风系统的监察。重点监察国有重点煤矿新设计采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3条独立的巷道。加强了瓦斯抽采基础性工作,在对日常瓦斯管理工作进行监察的同时,加强了对煤矿瓦斯抽采工作的指导。2009年,全省煤矿瓦斯抽采量3.54亿立方米。同比增加7777.2万立方米,抽采率59%;利用量1.87亿立方米,利用率52%。其中,阜新矿业集团抽采量同比增加6075万立方米,增幅达60%。

及时开展了《煤矿防突规定》宣传贯彻活动。国有重点煤矿对照规定认真找差距、自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监管部门按照规定,加强防突监管。省局和分局在监察中,把“19号令”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煤矿企业和监管部门抓好落实。

2009年,全省国有重点煤矿杜绝了较大瓦斯事故,为确保全省煤矿完成安全控制目标、再创安全生产历史最好水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严格把住准入关口,推动了煤矿办矿标准的不断提高

严把安全准入关。加强了对技改矿井的基础管理和指导工作。召开了由监管部门和技改矿井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宣传国家安监总局和省政府对小煤矿的政策,对煤矿监管部门如何加强技改矿井的监管和煤矿按期完成技改项目,提出了具体要求。

完善落实了建设项目工作制度。先后建立了审批例会、汇报、现场审查、联系沟通、内部联合审查、专项监察和统计报表制度,严格按相关标准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各分局制定了《辖区煤矿建设项目(井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实施细则》,按照审查程序全部进入到现场,深入到井下,对井上下各系统全面审查,绝不放松标准、降低条件。开展了交叉检查,规范了建设项目审查验收程序。共检查15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文件,4个煤矿建设项目的现场监察档案及审查验收的全部档案材料,还对4家煤矿进行了现场解剖式监察。辽东分局在煤矿技改工作中提出了“十步工作法”,将技改矿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从初审到形成批复文件的过程,细化分解为10步程序,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保证了技改矿井安全设施竣工的验收质量。

强化了培训管理和监察。2009年,省煤监局共培训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909人。在培训中坚持严把学员资格准入关,严格教考分离,确保培训质量。开展了全省煤矿安全培训专项监察,共监察煤矿67家、三级培训中心8家、四级培训中心34家,依法下达执法文书22份。

四、加强检查指导,推动了两级联合执法机制的不断完善

2009年,省煤监局将联合执法的重点放在事故查处、责任追究落实和专项督查上,与省监察厅等有关部门,对上一年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监察,对责任没有落实到位的给予通报,并限时整改。同时,先后4次与省煤管局开展了敏感时段、特殊时期的联合执法。

加强了对地方监管工作检查指导。省局和分局分别组织开展了对全省产煤市、县监管机构及其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向市、县政府通报检查情况,促进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加强。辽东分局由班子主要成员带队深入到各县(区)检查指导工作。2009年,对各县(区)发出加强安全工作的意见、专项监察通报、检查指导通报等15份,提出整改建议51条。(www.xing528.com)

五、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有力维护了执法权威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省委省政府的规定,依法对各类责任事故进行了严肃查处,加重了对瞒报行为的处罚。在已结案的28起事故中,共处理事故责任人218人,其中,建议追究刑事责任4人、党政纪处分63人、行政处罚159人,罚款206.1万元;累计对事故单位罚款720万元。

加大了对隐瞒事故的处罚力度。2009年共接到群众举报案件36件,查实隐瞒事故3件、死亡4人。累计处理有关责任者25人,累计罚款305万元。其中,给予锦州黑山太和煤矿“1·12”窒息死亡事故处罚150万元、阜矿集团五龙煤矿“4·14”冲击地压死亡事故处罚100万元。

深刻剖析事故原因,用典型案例教育煤矿。结合第8个“安全活动月”,召开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会,对2006年以来全省地方乡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梳理和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管理问题、监管不足及应吸取的教训,使参加会议的煤炭监管部门、人员和矿主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狠抓了应急救援工作。按照国家总局要求,组织开展应急队伍专题安全培训工作,2009年,组织培训211人。开展了救护比武和质量达标工作。组织开展了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专项检查,推动了国有煤炭企业与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丰富了应急预案,强化了应急演练,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

六、积极探索和改进监察方式,推进了监察执法质量的提高

各分局在坚持改进监察方式、提高监察质量上,开展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辽东分局坚持监察执法计划公开、内容公开、处罚公开的“三公开”原则,努力做到执法公开、透明。将“十二必查、十二必看”和违法行为“六必罚”的规定在辖区广泛宣讲,让煤矿清楚检查内容、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

辽南分局制定了《解剖式监察实施办法(试行)》,详细规定了解剖式监察的组织方式、工作程序、方案制定和操作方法,并配套制定了具体监察内容和标准,对辖区10处重点矿井进行解剖式监察,提高了监察执法质量。同时,在内部建立了隐患整改、事故防范监察执法工作闭合体系,形成从监察到监管、从发现到整改、从查处到责任落实的完整闭合。

辽西分局开展集中监察,定期整合分局力量对阜新矿业集团重点煤矿开展全面细致的集中式监察,既加大了监察执法力度,又提高了监察质量和效能。2009年分局累计实施行政罚款34矿次、491万元。

辽北分局对监察执法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责成县(区)级监管部门或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安监部门督促落实整改。按照分局制订的隐患整改反馈表,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负责人,保证了监察执法到位和隐患整改落实。

七、认真开展煤矿安全宣教行动,强化宣教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氛围

为推动“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省煤监局党组把法制与政策宣传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召开了全省国有重点煤矿党委副书记、安监局局长和地方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座谈会议,就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做了安排部署。开展了全局监察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了全体监察员的宣教能力。

各煤监分局坚持执法和宣教工作两手抓,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坚持现场监察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及时向煤矿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对“安全生产年”工作的要求。

省煤监局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主题,认真组织了第8个煤矿安全月活动。特别是在“咨询日”当天,局领导分别带领相关部门与分局领导同志,深入煤矿企业和产煤市、县,指导开展好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八、积极推进“三项建设”,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工作

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圆满地完成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任务,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和完善了全局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谐煤监局建设又上新台阶。

加大了监察员交流力度,在对煤监分局班子成员全部轮岗交流的基础上,2009年,对各分局监察室主任和部分监察员进行了轮岗交流,交流人数占全局监察员总数的40%。同时,围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通过监察员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专题培训和推荐到上级部门学习等办法,促进了监察员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更新。

廉政建设上,制定了《辽宁煤监局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要点组织工作领导及工作责任》等项规定,开展了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活动和清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了对执法过程的动态监督,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监察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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