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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安全监管局长座谈会|胡才修局长讲话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胡才修在全省安全监管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2009年1月22日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之后,我们专门安排召开全省安全监管局长座谈会,主要是研究如何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问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派出安全检查人员7272人次,排查各类问题和隐患6018项,整改5555项,整改率达92.3%。

辽宁省安全监管局长座谈会|胡才修局长讲话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胡才修在全省安全监管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9年1月22日

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之后,我们专门安排召开全省安全监管局长座谈会,主要是研究如何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问题。1月15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同志做了重要讲话。为及时贯彻落实好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决定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午,海波副省长做了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带领全省安全监管战线的同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努力工作,真抓实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简要回顾

在上午的大会上,海波副省长在讲话中对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总结,在这里我再将2008年全省安全监管系统的工作简要回顾一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加强目标管理,认真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年初,省政府与14个市政府和20个省中直有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省国资委和煤炭工业管理局与25家直接监管的省属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各市及县区政府将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逐级签状,层层落实。二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作为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政绩和职务晋升等重要内容,与企业负责人的年薪挂钩并实行一票否决,兑现奖惩。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加强执法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积极做好与《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配套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我局积极配合省法制办做好《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草案)》的调研、修改和完善工作。目前,草案已经征求了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并经主管省长批准,待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二是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充实完善《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细则(草案)》,修订《辽宁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三是按照省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我局行政处罚职权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梳理,制定了《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按照省人大、省法制办的要求,对由我局承担的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

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省安监局成立了执法监察处,全省14个市全部组建了安全生产执法支队,有86个县区成立了执法大队,全省现有各级执法监察人员580人。

(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一是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工作,完成了《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同时组织完成了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落实建设资金915万元。二是积极推动“科技兴安”战略,组织编制了《辽宁省“十一五”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指导意见》,开展了科技成果奖评审和安全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化工园区安全评价模式研究等5项科技项目被列入2008年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计划。三是强化了中介机构监管。下发了《关于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的意见》和《辽宁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完成了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收费标准延期和三级资质安全培训机构评估和复审工作。四是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下发了《辽宁省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五是完成了安全生产专家组换届改选工作,经审核确定了专家组成员135名。

(四)认真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为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以煤矿、危化品、电力、军工、民爆器材、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特种设备建筑、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及城市燃气地铁工程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在全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省安监局协调省中直11个有关部门组成54个专项督查组,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及薄弱环节对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责令企业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在全省开展了金属非金属地下开采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工作,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政府关闭。开展尾矿库专项治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汛期前安全度汛准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通过督查,有5家尾矿库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提请当地政府关闭4家尾矿库。

认真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和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派出安全检查人员7272人次,排查各类问题和隐患6018项,整改5555项,整改率达92.3%。

组织开展全省高危客户供用电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以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化工行业企业为重点,着力整治高危客户在供电方式、自备应急电源受电装置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共整改各类隐患2397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省组织开展百日安全督查。我局抽调和聘请有关人员和专家共63人,组成8个督查组,由局领导和业务处长带队,从4月中旬至7月底,深入到全省14个市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进行督查、督促指导各地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解决突出问题。这次督查重点对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危化品、烟花爆竹、铁路道口以及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采取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计划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本次督查行动共检查了14个市的124家企业以及115个铁路道口,查处各类事故隐患644项,对5个尾矿库实施关闭,对6个矿山企业、9个尾矿库和10个冶金有色企业实施停产停业整顿。

我局和鞍山抚顺、本溪、营口、葫芦岛市局积极配合国务院安委办非煤第三督查组的工作,完成了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任务。此次督查对5个市、16个县(市、区)的143个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查出各类事故隐患1455项,责令停产整顿企业75个。根据国务院督查组对抚顺市企业在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立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意见》。对督查组提出的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尤其是涉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的10方面的共性问题,落实了具体承办机构,拿出具体措施,督促各地和企业整改。

自4月下旬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共组织督查人员21000余人次,督查企业30000余家,查出各类隐患84961项,已完成整改81942项,整改率为96.45%;全省共停产整顿企业443家,关闭196家,取缔非法建设单位85个,非法生产单位362个,非法经营场所14154个。省安委会对去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尚未治理的112项重大隐患予以公示督办,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对重大隐患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动态监控,通过督办、协调,截至年底,112项重大隐患已有45项完成治理,其余67项正在治理或落实隐患治理资金。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省安全生产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

下半年,全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国家安监总局的部署,先后开展了国庆节安全防范工作重点检查,重点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攻坚战、坚决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市场、进一步深化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关闭安全生产不能达标的非煤矿山、大力整顿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秩序、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加强海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八大战役”,集中精力打歼灭战。省局会同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工商局、环保局四部门以及专家对省管14个尾矿库开展专项督查。对于督查组发现的102项问题及隐患,已经整改98项,整改率97.92%,投入隐患治理资金693万元。各市也对分管的尾矿库进行了督查。煤矿、尾矿库、化工安全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四大战役”取得重大进展。

(六)严格行政许可制度

为做好危化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和变更工作,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时限有关事宜的通知》和《辽宁省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意见》。截至目前,全省审批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45个,变更许可证63个,批准延期303个。审批危化品经营许可证64个,换发经营许可证1930个,变更许可证43个。审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51个,办理延期手续10个,变更249个。审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81个,初步设计37个,竣工验收6个。依法注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158个,危化品经营许可证180个,危化品生产许可证179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部退出。

(七)积极推动机械制造企业和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将2008年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及核准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市,积极推广各地典型经验和做法,并深入各市和重点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推进创建工作。同时,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培训和咨询、复评工作。全年有2户企业通过国家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复评,6户通过二级复评,20户企业通过了三级复评。组织全省冶金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印发了《辽宁省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并开展试点工作,推进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开展。

(八)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电子监控与建立省、市安全监控联网,实现繁忙道口远程监控。为繁忙道口安装太阳能夜明警示牌和电子监控设备,提高道口安全保障能力。二是强化铁路道口的安全监督检查。采取添乘机车动态检查与地面重点抽查相结合和各市互检的方式,对全省14个市监护道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积极治理事故隐患。省道口办组织沈阳铁路局和省林业厅召开了“秦沈客运专线隐患治理协调会”,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客运专线事故隐患治理已经完成。

(九)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知识竞赛和“百名县(市)长论安全”及“千(万)家企业保奥运安全签名承诺”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下发了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完成了申报省级安全文化示范建设企业的现场验收工作。编辑出版了《辽宁省安全生产年鉴(2002—2006)》。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再培训工作的通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再培训工作。共培训企业负责人20271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1680人,特种作业人员122257人。完成了安全培训教师资格审查工作,全省共有190人取得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推动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协调省财政厅下拨300万元启动资金,在抚顺清源县和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培训试点工作,培训师资骨干580人,组织编写普及培训教材8本。举办了一期全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培训安全生产监察员193人。

(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省14个市全部成立应急救援办公室,沈阳、大连、鞍山等6个市成立了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成了营口、朝阳和葫芦岛矿山专业救援队伍三级资质认定工作。二是加快省、市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编制了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初步设计方案,沈阳、大连、营口3个市已着手开展应急平台建设工作,全省应急平台建设总计投入3347万元。三是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管理和演练。下发了《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应对恐怖事件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省开展各类应急演练829次,参演人数48179人。四是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举办了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班,为各市局及有关企业培训20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应急救援管理人员的素质。

(十一)强化事故报告、调度、统计和事故查处工作

一是加强事故报告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较大以上等级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生产安全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事故报告时限、方法和责任。二是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下发新版《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软件》,强化伤亡事故统计工作。三是做好种类信息专报工作,完成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奥运安保和百日督查“回头看”等活动信息报送工作,上报各类信息134期。

对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了查处。组织完成了海城西洋鼎洋矿业公司“11·25”尾矿库溃坝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查明了事故原因、性质,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上报省政府已批复结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要求,省安监局会同省公安厅、监察厅、煤管局和辽宁煤监局等部门,对2005年以来我省发生的7起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以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上报国务院安委办。

(十二)全力做好奥运安保工作

为认真落实省奥运安保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省安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我局组成14个督查组,按分工定点包片,从8月5日至30日深入全省各市开展了奥运期间安全生产督查行动。通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再检查,围绕“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这一中心工作,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危化品烟花爆竹和铁路道口等重点行业领域,盯住重点,抓住难点,消除盲点,开展“五查”“五看”,确保了奥运会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www.xing528.com)

通过上述工作,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取得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杜绝了特别重大事故的良好局面。一是全省各类伤亡事故总量下降。去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2907起,死亡299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5210起,下降28.8%,死亡人数减少510人,下降14.6%。全省发生各类较大以上事故30起,同比减少21起,下降41.2%,死亡177人,同比减少126人,下降41.6%。其中,发生较大事故27起,同比减少19起,下降41.3%,死亡108人,同比减少96人,下降47.1%。全省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工矿商贸、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火灾、铁路交通和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呈两位数下降。

安全生产指标控制考核情况较好。去年,全省各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总量均控制在国家下达的考核指标进度之内。一是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总量指标控制较好。全年发生各类事故死亡2993人,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3468人的86.3%,低于进度考核指标13.7个百分点。二是全省较大事故起数指标控制较好。全省发生较大事故27起,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46起的58.7%,低于进度考核指标41.3个百分点。全年杜绝了特别重大事故。三是非煤矿山、煤矿、道路交通、消防火灾、铁路交通和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指标控制较好,均低于进度考核指标。

2008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在面临各种挑战和压力的情况下,由于安全监管系统以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战线的同志们高度负责,严密监管,连续作战,攻坚克难,保持了“两节”“两会”“五一”“十一”黄金周和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在座各位同志及奋战在全省安全监管一线的安全工作者辛勤工作和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安全监管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看到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有待解决。一是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贯彻还不够深入,部分领导的思想认识问题尚未真正解决,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工作仍停留在表面上。二是安全执法监察力量不足。目前,全省14个市、86个县区成立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还有32个县(市、区)仍处于安全监察与管理没有分开的状态。已经成立的市,多数由于编制少,日常安全监察力量不足,仍不适应正常开展工作的需要。三是有些已经排查出来的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因资金投入不足等原因,没有得到彻底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刚刚起步。四是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四季度起,由于全球经济危机的严重影响和冲击,经济发展面临多年没有的严峻形势,安全生产也出现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全省集中精力保经济增长,容易忽视安全生产,减少安全投入。各级政府加大投入拉动内需,如果安全把关不严,可能造成新的事故隐患。这些都加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

二、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2009年是我国历史上极为特殊的一年,是全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战胜金融危机所带来的严重冲击,推动经济社会继续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是我们担负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重要职责。在1月15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张德江副总理要求,今年要以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全面加强“三项建设”为主要内容,在全国范围内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努力实现降低事故总量、降低伤亡人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标,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结合我省实际,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强化源头治本,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及时下达2009年指标并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加强对各市级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县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认真做好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分析通报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加强日常考核,确保全年不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研究提出2010年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主要指标和措施。

二是加快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做好《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草案)》的出台工作。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利用经济杠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修订《辽宁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出台《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三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管。省、市、县(市、区)都要建立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在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设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加强职业卫生中介机构建设,发挥其技术优势,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全省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察专项行动,摸清现状,掌握底数,集中进行整治,坚决关闭不具备职业卫生条件的小矿、小厂。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首先,进一步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坚持日查、周查、巡查、月报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设立全省统一举报电话,对举报重大隐患情况属实的予以奖励。加大安全投入,各级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企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到位。继续做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对存在的缺陷及时整改完善,防止由此引发事故。把防范严重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深化安全监管,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其次,加大非煤矿山的整治力度。认真贯彻省政府《转发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坚决依法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和规模开采,彻底解决矿山企业无设计施工的问题,打击取缔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吊证关闭一批矿山企业。重点抓好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对尾矿库逐一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验收,符合条件的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验收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闭,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照。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建设项目审查验收手续和程序,把好源头准入关。继续加大清理石油天然气管道违章建筑工作力度。彻底清理1050处违章占压点,清理国家部际会议挂牌督办的8处输油管道违章建筑,在全省杜绝输油气管道占压。

第三,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对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重氮化等危险工艺的,要求制订生产装置自动控制改造计划,限期进行改造。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监管工作,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化工行业的本质安全水平。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项目。加强对化工园区的管理,通过化工企业进园区,坚决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化工企业。

第四,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退出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监管,妥善处置原材料和有药半成品,防止非法私自组织生产。

第五,加强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做好道口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实施工作,提高监护道口安全防范能力。认真开展铁路道口安全检查,通过添乘机车检查、夜查、巡查等方式,检查全省铁路道口监护及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违章行为。

第六,加强冶金、有色、机械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加强针对小厂、小生产作坊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重点生产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及岗位的防范与控制。继续坚决关闭非法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推动优化调整结构,提升产业管理水平。

第七,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管,组织开展全省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与此同时,组织好“两节”“两会”“五一”“十一”等期间的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

(三)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严厉打击以下6种违法行为:一是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二是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死灰复燃的;三是存在超层越界、尾矿库违规排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四是瞒报事故的;五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六是非法违法建设的。各地要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执法和“打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同时要做到“四个结合”:一要与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执法行动,再关闭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小化工企业;二要与推动企业安全诚信建设结合起来,对安全诚信缺失、非法违法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在媒体上公布;三要与治理违规违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群众性“查‘三违’”、防事故活动;四要与加强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结合起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效率效能。

(四)强化源头治本,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换证工作。通过延期换证工作,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数量减少10%以上。严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延期、变更的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批手续。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积极推广HAN阻隔防爆技术,进一步提升我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做好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延期换证工作。结合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进一步提升我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和管理水平。继续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许可和备案工作,促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五)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规范有序地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2009年选择60户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力争有50户企业达标。拓展创建活动领域,全面推广军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在电力行业开展创建试点工作;同时组织专家研究制定家具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及标准。联合交通厅研究制定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及标准。加快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尾矿库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总结推广陶氏化学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示范合作项目经验,适时在全省氯碱、合成氨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继续抓好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强化预案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各市、县区及大中型企业组建危化品和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完善相关行业的应急救援体系,充实先进装备,形成应急救援体系。抓好信息平台建设,完成省应急救援平台的视频系统、通讯系统、应急救援指挥建设,同时督促和指导各市应急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应急平台对接。加强对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救援能力。同时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教育和实战训练,搞好事故预防和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积极推进《辽宁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完成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业务用房改造,并移交使用。加快省非矿山和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实验室建设,为申请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相应安全生产资质做好准备。加快我省安全生产监管与应急救援平台建设,完成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大屏幕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建设,并移交使用。同时做好国家“金安”工程软件应用系统的培训、推广应用与我省已建软件系统接口建设工作。认真组织编制省级年度科技发展计划,做好重点安全科技项目的立项申报与研究工作。组织项目承建单位做好尾矿库诊断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尽快解决尾矿库监控方面的难题。创新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模式,完善监管手段,提升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水平。

(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搞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理念。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配合省总工会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活动,协助团省委开展“青年示范岗”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对2008年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对2009年创建工作进行布置。在全省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下发指导意见,组织培训、观摩学习。2009年,计划在全省部分街道、乡镇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以区为单位创建两个全城区安全社区,力争创建1~2个国际安全社区,创建20个国家级安全社区),把安全生产工作延伸到基层,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继续开展县(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讨培训。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业务培训。做好2009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审查、考试、培训、初始注册工作。完善安全培训考核体系,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改进培训方式,强化培训考核。继续配合省总工会开展全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工作,做好培训教材开发编写和师资培训工作。加强省局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站的窗口作用,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组织编辑《辽宁省安全生产年鉴(2007)》《辽宁省安全生产年鉴(2008)》。组建《中国安全生产报》辽宁记者站,创办《辽宁安全生产》杂志。

(七)加强事故报告、调查和责任追究,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一是做好事故报告调度统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加强较大以上等级事故信息调度处置工作,强化事故现场调度跟踪工作,及时反馈事故进展和抢险救援工作情况。加强事故通报和形势分析工作,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有关部门及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执行事故查处结果上报备案制度,开展事故分析,对典型事故案例公开曝光,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加强事故跟踪监察,做到事故处理决定落实到位,并公开事故处理结果。

三是充分发挥省安委办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作用,为省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组织、指导省安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健全完善与有关部门的工作通报、监督指导和综合分析等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充分调动和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推动“两个主体、两种责任”落实到位,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继续配合主管部门,深化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渡口渡船等专项整治。指导配合教育、通信、水利、电力、旅游、农机等部门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工作。

(八)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和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快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确保执法队伍落实到位。加快执法监察机构建设,省、市、县区建立隶属于同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构。统一规范各级安全生产执法机构的职能,形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加强省、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充实人员编制,提高装备水平。加强全省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工业企业多、安全监管任务重的乡镇(街道)设立监管机构,其他乡镇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二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第一,加强思想建设。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实践,增强安全监管人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第二,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安全生产放在全省工作的大局中来定位、思考和行动,把安全生产工作事业拓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各个层面,科学应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调动社会各种资源,统筹规划,综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不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本领,勇于探索实践,扎实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第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决策和办事程序,依法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进行科学决策,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维护执法权威。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群众和媒体监督。第四,加强廉政建设,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警示教育,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干部,为其开展工作、健康成长创造条件。

春节即将到来,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各市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值班职守,保持信息畅通无阻,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紧急情况。要把这次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好,把当前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确保全省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愉快、安宁和谐、安康幸福的春节。

同志们,做好“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恪尽职守,扎实工作,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为促进全省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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