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兴支付平台企业发展概述
支付平台是带有需求协调者性质的平台,通过在两组或多组间产生间接网络效应来提供产品或服务。支付平台包括银行卡和第三方电子支付两种主要类型。
银行卡支付平台具有典型的双边市场特征,核心产品是银行卡组织以及相关机构提供给消费者和商户的服务,这种服务是由发卡银行和收单银行在银行卡组织提供的平台上共同实现的。银行卡支付平台产业生态比较复杂,包括:消费者以及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发卡银行;商户以及为商户提供服务的收单银行以及银行卡组织,如图2-2所示。银行卡组织有美国的运通、大莱卡、发现卡等营利性支付平台,维萨卡、万事达卡、银联卡等非营利支付平台。
图2-2 银行卡支付平台示意图
在金融与信息技术融合发展背景下,第三方电子支付已成为创新型金融服务的典型代表。第三方电子支付以非金融机构为主体,提供以网络、手机、电话、POS机等为载体的支付服务,提高了交易效率,更好地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人民银行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将第三方电子支付称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特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其他支付服务在内的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见表2-3。
表2-3 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的类型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www.xing528.com)
第三方电子支付机构作为面向买卖双方的平台企业,将买卖双边聚集到平台之上并促使他们之间的相互需求得以实现。目前,第三方电子支付机构已经基本实现了与各大商业银行的联结,能够受理各家银行卡,并且能够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支付服务。
2.我国的新兴支付平台企业
目前国内还没有主营业务为直接从事电子支付的上市公司,多数从事电子支付业务的公司还没有上市,有的是属于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运营银行卡网络的中国银联、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腾讯公司旗下的财富通、盛大网络旗下的盛付通等公司是新兴支付平台企业的典型代表,见表2-4。自2011年5月央行首发第三方支付牌照至2013年7月第六批牌照的发布,获牌机构已达250家,包括从事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预付费卡和银行卡收单的支付平台企业,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成立的天翼电子商务、联通沃易付网络技术、中移电子商务均已获得了支付牌照。
表2-4 中国的部分新兴支付平台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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