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平台企业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等共同特性,因此,一些从事产业经济研究的学者将由平台企业构成的产业称为“平台型产业”,即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的产业。这些产业尽管有着不同的产品供给方式、不同的技术特征以及不同的产业安排,但它们都具有“双边市场”的结构。陈宏民、胥莉(2007)[12]认为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的产业,不再是由一类企业作为供给方和一类用户作为需求方所构成的单边市场,而是由一类平台企业提供平台服务,两类或者多类用户通过平台实现交换行为的双边市场或者多边市场。他们从产业发展周期的角度把具有双边市场特征的产业(即平台型产业)划分为萌芽型、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四类(见表1-2)。对于萌芽型和成长型平台产业,应该注重产业扶持和规范发展问题,对于成熟型平台产业应注重反垄断问题,对于衰退型平台产业应该注重转型发展和产业升级问题。
表1-2 基于产业发展周期角度的平台型产业分类
程贵孙(2010)[13]进一步给出了平台型网络产业的定义。他认为在平台型产业中,有一类产业既有平台产业的特性,又有着一般网络产业的属性,如操作系统、软件产业、银行卡网络等,这类产业属于“平台型网络产业”(Platformmediated Network Industry)。双边用户通过网络平台实现交易,网络平台在结构上是由大量的不同平台网络部件或模块构成。平台型网络产业的运行必须由平台网络制定的相应运行规则来指导,这些运行规则主要包括确保各个组件和模块在技术上能够互联互通的兼容性规则、信息交换作用的控制协议和指导用户参与的相关政策。在平台型网络产业中,网络运营商、用户之间的交易关系呈现出三角结构,网络运营商作为用户的交易或交互的平台,消费者和供应商两类用户必须同时接入到网络平台中来,双边用户在网络平台上达成交易或交互,如图1-7所示。(www.xing528.com)
图1-7 平台型网络产业的微观结构
平台企业和平台型产业的发展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一些学者提出了平台经济(Platform Economic)的概念,从更广的视角展开了研究。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院长朱晓明教授和本书作者季成在《赢在服务——在“转型”中发展服务经济与平台经济》[14]一书中将平台经济简称为WPE(Web-based Platform Economy),认为WPE应该是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信息经济学以及交易成本理论的研究范畴,它是产业经济发展的重大变化,也是互联网经济和知识经济的产物。WPE可以理解为“某区域通过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吸引平台企业、发展平台型产业,通过双边市场效应和产业集群效应,从而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平台企业集中的区域一般具有区位优势,能够吸引更多的人才、资本、信息等创新要素向该区域流动,在产业分工中占据“主导”地位获取更高的利润回报,不但能够补偿其较高的费用成本,而且能够提升本区域的服务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区域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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