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上海法制:城市发展的革命性力量

上海法制:城市发展的革命性力量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上海小刀会起义军在立法中明确了起义的目的。上海小刀会起义军法制以保护上海人民的经济利益为己任。上海小刀会起义军则把这一权利还给人民,并使其得到法律保障。

上海法制:城市发展的革命性力量

一、上海小刀会起义军法制的革命性

上海小刀会起义军的法制集中反映了上海广大人民,尤其是农民和城市贫民的意志和愿望,以打击各种有损于上海广大人民的权益及革命政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巩固和发展有利于上海人民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为根本目的。因此,与清政府的法制相反,上海小刀会起义军法制的本质特点是革命性,具体表现在:

(一)从揭露清政府的罪恶和明确起义的目的来看

清政府实行的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统治,以维护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权益、镇压人民的反抗为宗旨,所以它是造成上海人民受苦受难的根本原因,也是上海小刀会起义的主要原因。上海小刀会起义军在立法中首先揭露了他们的罪恶,就在起义当天下午,起义军的领导人李咸池在布告中概括地说:“自满篡统以来,礼义不存,廉耻尽丧。暴敛横征,野皆狼心狗行之吏;卖官鬻爵,朝尽兔头麛脑之人。有钱生,无钱死,衙门竟同市肆;朘民膏、剥民脂,官府直如盗贼。而且选举不公,登庸尽弃,八旗之族满朝廷,六合之英伏草莽。登第发甲,徒作田舍之翁,纳赂捐资,旋登天府之籍。所以政教日衰,风俗颓败,人心离而国势难支矣。”(1)同时,上海小刀会起义军在立法中明确了起义的目的。也在起义的当天,上海小刀会起义军的主要领导人刘丽川、李咸池、陈阿林、林阿福等人共同告示上海人民:因为“胡满凌迟,为日已久,天命不常,惟归有德”。所以要“兴仁义之师,伐狼鸡之暴,救民水火,以安社稷”,并以锄奸除暴,歼除污吏,解救百姓,使上海人民“各安生业”(2)为目的。这些都如实地表达了上海人民的心声和愿望。

(二)从法制的打击对象来看

上海小刀会起义军法制打击的对象十分明确,主要是:

(1)严惩清贪官污吏。清在上海的贪官污吏是清反动法律、政策的直接实行者,他们对上海人民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他们的罪行也应随着革命政权的建立而得到清算。上海小刀会起义军声明他们就是要“剪除贪暴”(3),重罚那些“贪官污吏,残虐不道”(4)者。起义当天,起义军当场击毙了负隅顽抗的上海知县袁祖德,拘捕了道台吴健彰。

(2)打击危害新生革命政权的各种不法行为,任何危害革命政权的行为都会对起义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上海小刀会起义军的法制狠狠打击这些行为。规定:对于造谣惑众,混淆视听,扰乱人心者,要“斩”(5);对于勾结清军,混入城内,有害起义者,要“加以扣押”(6)严办;对于借端生事,肆意扰乱,企图推翻上海小刀会政权者,“尽可格杀勿论”(7);对于投敌图降者,严惩不贷,就是刘丽川的重要助手也不例外,因为“他通敌,所以杀掉他”。(8)

(3)重罚犯罪官兵。军队是革命政权的主要支柱。要使军队取信于民,取胜于敌,就必须有严明的军法。上海小刀会起义军在起义当日即明告部下:“漏泄军机者斩;行伍不整者斩;奸淫妇女者斩,畏葸不前者斩。”(9)还规定“不得取民间一物,不得奸民间一女,违者重究”(10)等等。上海小刀会军法如山,就连敌人也不得不承认他们“号令极严”(11)、“纪律严明”。(12)

(4)废除旧的经济制度。上海小刀会起义还在经济上狠狠惩治地主阶级。起义胜利后随即规定,没收贪官污吏、土豪劣绅的私有财产,“官员所遗之财物,皆被搜去”。(13)还规定向富有人家征捐,上海小刀会起义军“不犯店铺居民,惟向富户勒捐”。(14)同时还规定“免农民的税赋”,“应赋税钱粮,全行蠲免”,(15)“地方赋税亦经豁免三年”。(16)这些规定都在经济上给上海的地主阶级以沉重打击,并反映了广大上海人民在经济上要求翻身的渴望。(www.xing528.com)

(三)从法制保护的对象来看

上海小刀会起义军法制所保护的主要是上海广大人民的各种合法权益,表现在:

(1)保护人民的经济利益。上海小刀会起义军法制以保护上海人民的经济利益为己任。占领上海城后,就要求城内正常营业,并保护商人的合法财产,规定:“商民铺户,各宜开张,如有抢夺,立即处斩。”(17)10以后,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城市被困,城中粮食等生活必需品紧缺的困难,乘机抬高物价,企图牟取暴利。这时起义军又规定“时价不准高低”,妄图扰乱经济秩序“居奇抬价奸牙”者,即“须改过,倘经查究办,恐难当此重咎”(18)11等等。从多方面保障人民的合法经济利益。

(2)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上海人民长期遭受清法制的欺凌,政治权利得不到保障。上海小刀会起义军则把这一权利还给人民,并使其得到法律保障。如规定了各种便于人民为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而进行的诉讼,仅自诉的方法就有三种:一是受害者或其亲属直接到上海小刀会起义军指挥部,指名具控,面诉犯罪者的罪行;二是用书信等方式函诉犯罪者的罪恶行径;三是可当场抓获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现行犯,并送交上海小刀会起义军究办等,使受害者有冤可申,犯罪者得到惩办。

(3)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为了维护正常的城内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财产、人身安全,上海小刀会起义军严究扰乱社会秩序者,规定如有不法分子“生端,乘机抢夺民间财物,倘有三五成阵,沿街强索硬买,欺老凌幼”,“一经察出,斩首号令,决不宽贷”。(19)为了加强防范,上海小刀会起义军还建立了户籍制度,发放“丁口册”和“人丁册”,规定“户口不许增减,以备稽查”。(20)

(4)禁鸦片。鸦片不仅使外国侵略者从中国获取大量资财,还严重危害人民的健康,使人堕落。当时清政府的态度是不禁不止,故在鸦片战争后,鸦片对中国人民的危害越来越大。上海小刀会起义从保护上海人民出发,明确规定“禁止鸦片”(21),而且收到显著效果。起义前上海是“烟舍鳞次栉比”(22),起义后广泛禁烟,城内面貌大改,使鸦片滞销。1854年5月30日上海恰和洋行在致香港总行的信中不得不承认,由于禁烟“造成价格不断下落,使每一百斤的价格降到三百四十五元。最近我们有一个非常呆滞的鸦片市场,卖货实属困难,上品烟上的价格已继续下降到三百三十元一百斤,日前似乎没有上涨的希望”。(23)

(四)从对待外国人的态度来看

对待外国人,上海小刀会起义军是因人因事而采取不同的态度。“对于一般外国人,颇为友善”(24)。“外国人许予来往,并不加害”。(25)对于支持、参加起义的外国人,起义军十分欢迎,“许多欧洲人,美洲人和亚洲人,他们已经到了城里”,帮助起义军“作战”,(26)就是在起义失败前那段非常艰难的时间里,“仍有五个外国人在协助”。(27)对于企图推翻、破坏上海小刀会政权的外国人,起义军是严厉惩处的,他们把外国间谍“拘捕起来,戴上锁链,押在牢里”。(28)对于外国侵略者的进攻,上海小刀会起义给予坚决的回击,他们“表现了出乎意料的勇敢”,使来犯之敌“受到惨重的损失”。(29)这些与清政府的妥协卖国态度相比,是一种鲜明的对照。

上海小刀会起义军法制的革命性,集中体现了上海小刀会起义军政权及其法制的性质,也是与清反动法制的区别所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