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序
上海过去曾被称为“东方巴黎”。现在,正建设成为国际大都市,这一切都离不开法制的支持。
鸦片战争以后,伴随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受不平等条约的保护,作为五口通商城市之一,在上海首先出现了租界。1845年以后,英、美、法等国把本国的近代社会模式引进上海租界,开始在租界内建设近代城市,其中包括构建近代法制。这是在中国大地上最早出现的近代法制。这一法制成为上海租界治理近代城市的一种手段,也是其不断发展的一种支撑。上海租界近代法制所显露的先进性在20世纪30年代达到了顶峰,那时的上海已建成了一个国际大都市,被称为“东方巴黎”。
新中国成立后,上海的命运与新中国联系在一起,经历过曲折,直到改革开放以后,上海重新驶入了快车道。此后,上海不仅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都有了飞速的发展,法制也有了长足的进步。现在,上海正朝世界大都市的目标努力,法制亦是如此。据统计,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中,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95件,修改地方性法规138件,其中废止和自然失效的地方性法规53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42件。这些法规的施行,大大改善了上海的法制环境,为上海的改革开放和世界大都市建设保驾护航。
展望上海以后的发展,除了继续保持政治稳定、经济健康发展以外,还会在建设“四个中心”、建设国际旅游和文化大都市方面有所推进,最终跻身于国际大都市行列。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上海必定要在法制,乃至法治方面有所作为,大展宏图。(www.xing528.com)
我校的法律史学科重视对上海地方法制史的研究,有些教师和硕士、博士研究生都在这一领域有研究成果。其中,有些作为科研成果先予公开发表,有些作为硕士、博士论文通过答辩,有些则在不断研究过程中产出了发表的中间成果。它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把上海的法制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整合了以前的部分成果,汇编成册,与广大读者、专家交流。首先,区别租界与华界。上海的法制有租界与华界的区别,故分编进行论述。再从时间来看,近代上海法制安排在前,当代上海法制安排在后。这样的内容安排,既照顾到时间上的先后,又顾及到租界与华界的差异。其次,每一编中能体现法制的逻辑。基本按照立法、司法的顺序排列。最后,在相关问题中则依照时间先后安排。这样,三编的内容虽每章都很独立,但其内容构成的逻辑性仍很强,整体性也得到了一定的体现。
目前,能够把上海租界法制与华界法制联系起来的研究成果不多,把法制与城市发展联系起来的研究成果也不多。本书也算是一种尝试,可以使读者对上海自近代至当代的法制与城市发展有个初步的认识。特别需提及的是,本书中的内容多有创新,不是泛泛而谈之作。其中,凝聚了所有参编人员的研究心得,许多内容或许在其他著作中均无体现。也因为往往是一家之言,便又有可以展开争鸣之处。愿本书的出版,能为研究上海法制与城市发展问题的研究再开启一扇学术之门。
主 编
2012年2月于华东政法大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