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义务论在中国的失败
抽象地说,如果中国的政治目标从来都是实现大同世界,那么,就可以确定,作为工具之一的道德也就从来没有脱离过孔子所设定的轨道。认为五四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中断了传统道德这种说法,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而从毛泽东思想中,先人后己,天下为公等主题思想都非常明确,没有任何与中国传统道德不相符合的地方。既然如此,为什么许多人又会把1949年以后看做是中国传统价值观的中断时期呢?这也许是基于自己的直接生活经验。一直遵循中国传统道德生活的人们,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为了国家的利益,把整个身心都投入到了经济建设之中。然而结果却是自己遭到打击,经济建设、物资生活也一塌糊涂。因此推测,这一定是毛泽东的想法违背了中国传统道德的结果。
依据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明白,不是因为毛泽东违背了中国传统道德,而是在强调人们对国家事业的义务方面,把中国传统道德发挥得过了头,这才带来了相反的结果。以下就这个问题做一点详细的讨论。
韦伯曾经对于旧时代欧洲的劳动者作了以下的描述[7]:
在基督教的传统主义的影响下,人们采取了这样的生活态度。即,人生来不应该去贪求多余的钱,而应该过简朴的生活,得到必需的日常生活资料就应该满足。这种生活态度对资本主义的发展形成了巨大的障碍。比如,资本家想用物质刺激的方式,提高工时制的工资来促使生产量的提高,结果却相反。因为,每小时工资被提高后,本来每天干八小时工作的工人,反而每天只干六小时了。工人们觉得,只要能够达到他们预定的收入就足够了。由此,资本家只好采取相反的方法,降低工资标准,以使工人们干八小时以上的工作。然而,这样也很难得到效果,因为工人们会开始尽量偷懒。所以说,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就需要教育工人们把劳动当作自己的义务,当作自己的天职。为了使资本主义发展,通过信仰提高劳动者的责任感就显得非常重要。
如韦伯所揭示的一样,从激励劳动热情和提高劳动效率这一角度来看,义务论应该是非常有效果的。中国的传统道德,提倡的就是义务论:人人都负有对家族、对宗族、对中华民族的义务。那么,基于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惨状,许多人自然会产生这样一种认识,即,在历史上因为没有一个机制让义务论得到彻底实施,所以中国才是一盘散沙,中国才陷入贫困。也许是基于这样的想法,毛泽东不仅在战争时期,而且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经济建设时期,都鼓励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奋斗、献身。在这个方针的指引下,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国通过树立先进标兵,开展劳动竞赛等形式,把生产建设搞得红红火火,大有超英赶美的架势。然而,这都没有成功,最终让位给了八十年代以后的物质刺激。在物资刺激的方针下,中国大踏步地前进,创造出今天在经济上的繁荣昌盛。
如果事实就是这样,那么,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义务论到底在什么地方出了错?当然我们可以说,人们都有自私自利的一面,所以,义务论本身就是错误的。比如,用西方经济制度论来解释,人性本恶,让大家提高觉悟的说教不起作用,所以,没有制度性监督,而完全依靠大家的觉悟,偷懒将最终导致生产率的下降和生活水平的下降。但是,如果去问一问经历过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他们都会异口同声地说,他们很少有私心,他们真正地把自己投入到了生产劳动之中,他们都相信高尚道德会把中国引向繁荣昌盛。就是到了七十年代,这种现象也常常可见。有一个澳大利亚人到中国的钢铁厂来帮助修建铁炉。而修建铁炉的负责人在修建好铁炉,出了铁水之后,终于放心下来,举行了婚礼。然而,就在新婚之夜,还是放心不下,离开了新娘,重新回到了车间里。对这件事,那个澳大利亚人深有感触,觉得中国人是神而不是人。但他解释不了这是为什么。
中华民族真有这样的好儿女,但最后还是出了问题。对其原因,大家自然出于一种感性的把握,认为是毛泽东搞的政治运动和“大跃进”,还有一些人搞的浮夸风。而在共产党中央的正式文件中,也是以毛泽东在经济建设中犯了严重错误来总结的。
然而,以上的解释仍旧无法解释历史事实。所以,包括五十年代满怀一腔热情从海外回到中国来作贡献的科学家和年轻华侨在内的许多老人们,仍旧对那场大家都真心实意、满腔热情投入的社会主义建设高潮的失败,无法释怀。他们天生具有追求个人物质享受的本性。但在传统道德教育下,他们蔑视这种本性,向往着乌托邦的实现。而新中国的建立给他们提供了实现这个理想的机会。他们完全舍弃了私利,进行了坚苦卓绝的奋斗,尽了最大的努力,但是最终还是如同中国历史上那些有名的文人一样,尝到了失败的苦果。自己真的错了吗?他们难以接受。(www.xing528.com)
按照正常推理,大家都朝着一个方向奋斗来推进某一项事业,那么这项事业当然应该迅速向前,并且还应该永久向前。这种“永向前”是大家所预想的,是毛泽东所预想的。怎么会有到了后来再也无法向前的道理呢?
关于义务论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的探讨需要分为两个阶段。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由于资本不足,投资是推动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动力。所以,勤俭和资本积累非常必要。就这个意义上来说,韦伯的论述有正确一面。同样,如果把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以前都作为原始资本积累阶段,那么,义务论也起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就西方的经济发展来看,随着消费和金融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强调勤俭和资本积累的义务论的主张几乎趋于消逝,起而代之的是对物质享受追求的个人主义[8]。那么,在中国,为了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义务论虽然大张旗鼓地搞了大约二十年,但最后也还是难以维持下去。这又是为什么呢?为了解开这个谜,我们必须重新认识人的本性。
人是生物。为了在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生存,最重要的生存能力,就是随外在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这在同类之间就表现为一种竞争。为了生存而竞争是一种本性。这与人是否善良,是否聪明,是否有能力没有任何关系。这意味着,无论在什么时候人都会去竞争。当我们大家都接受传统道德,努力让自己行善时,实际上也会形成一种竞争。即便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也会产生相互竞争。而用孔子的理论来说就是,不为私利,但为人民,也要尽力去当官。官欲不一定起源于私利,但一定起源于竞争。
那么,朝着行善方向的竞争,向着理想王国方向迈进的竞争会给我们带来什么呢?会带来与原来目标相违背的结果。中国五十年代的社会主义建设高潮和六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的失败都是沿着实现乌托邦的方向竞争的结果。而放卫星,刮浮夸风,把斗争矛头对着自己的亲人等等,都与人类的无限竞争的本性有着密切的关系。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把学雷锋的活动推向极端,最后人们就只能用牺牲家庭或者个人利益甚至生命才能赢得在竞争中的胜利。如果发生了这样的恶性事件,人们自然会对这种行善行为本身产生怀疑,于是,各种轰轰烈烈的运动,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这样来理解问题,会不会太出格了?但这是事实,是本性所导致的必然结果。所以,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中庸是德行的最高境界,孔子叹息中庸难以做到。然而,如果我们确实认为中庸是必要的,那么提倡义务论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义务论就是要求把某个事业作为没有限度的终极目标,而不能中途停下来不干。不过,中庸论却给了我们一种启示,那就是,要使一种事物,一种行为长期地保持下去,必须有一种力量制衡另一种力量,这样才能不走极端。运用中庸论,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种有力的理论支持。即,如果我们在义务论的实施活动中找不到任何制衡的力量,那么就会注定失败。
为什么这么说呢?在我们今天的市场经济中,可能没有比竞争更为重要的概念了。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说,竞争给我们带来了今天的繁荣富强,也一定会把中国推向世界的巅峰。如果我们至今还没有引入竞争机制的话,我们一定不会有今天。可是市场竞争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获得最大的私利。而追求私利在传统道德观看来是应该受到压抑的东西,是毛泽东反对的东西,也是人们最容易把它看作为恶的东西。控制住私利,就可以控制住竞争。所以,在实际生活中,为了私利的竞争至少面临着道德规范的制约。况且政府还可以通过税收政策,通过反垄断法、产业政策等等,从法律法规的角度间接和直接地扼制恶性竞争。正是因为这些制约,为了私利的竞争一般难以走到极端,因此市场竞争也可以一直持续进行下去,我们的经济也可以持续发展下去。
可是,像“比学赶帮超”、“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小车不倒只管推”等等为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的相互竞争呢?有什么东西来约束这种竞争呢?道德的性质是什么?道德是为了压抑私利,提倡公利的东西。它只有强化这种竞争的功能,而没有抑制这种竞争的功能。法律也是如此。难道我们可以立法让那些想做善事的人不能做这样那样的善事吗?可以规定捐钱的人不能捐得太多吗?既然道德和法律制度上无法约束一种行为,那么,当这种行为驶入快车道时,奔向极端就是必然的事。所以,让大家“兴无灭资”、“斗私批修”、“为了祖国的建设而献身”的义务论,在实践中是非失败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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