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西方人文主义
由于西方传统道德融汇在基督教精神思想之中,所以,对基督教思想的再创造必然引起传统道德的变化。而这种变化起始于十五世纪启蒙运动中的人文主义。
西方的人文主义和中国的人文主义虽然有相同之处,但也有不同之处。
早在中国跨入文明时代之初的三皇五帝时期,中国宗法性传统宗教就已经形成了,并成为后来夏商周三代的国家宗教。这种宗教以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为核心,形成相对稳固的宗庙制度以及其他祭祀制度。殷周之际中国文化发生过一场巨大变革。以文王、周公为代表的周初文化精英对传统宗教进行了批判,开创了人文主义,同时又将人文主义纳入宗教。在周初以后,宗教和人文主义合为一体,组成了主流意识形态[2]。
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孔夫子建立了儒教。不过,正像《论语》所揭示的一样,孔夫子的道德规范标准,是根据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根据宗教的教义发展出来的。孔子的基本理念是以己推人,只有对那些天灾人祸、社会动荡等等自己无法解释和把握、但又在概率上必然发生的事情才找上天来帮忙,以求安慰,解除恐慌。正因为不是以神为本,而是以人为本,中国的学者一般都把儒教称为人文主义。
而与此相比,西方是以上帝的意志来确立人的位置和人的行为规范的。也正因为西方的精神思想隶属于宗教,所以,人文主义这个词在西方的精神思想发展史中具有特殊的意义。(www.xing528.com)
公元476年罗马帝国灭亡,随后建立了日耳曼王国,由此欧洲开始了中世纪时期,直至公元1500年。在欧洲,直至十四世纪神学都占有统治地位,神教统治着社会的各个方面,整个社会显得死气沉沉。因此人们把十至十四世纪以前称为“黑暗的时代”。
就基督教的基本理论来说,无论是犹太教的《旧约》或是《新约》都没有否定家族财产所有权,也没有否认对个人利益的追求。但是,基督教批判对个人利益的过分贪恋和追求。理由是,过分贪恋和追求私利会让人分心,减少对上帝的爱。所以基督教提倡,已经被上帝拯救的教徒们,应该依循发自内心的爱,自愿捐献个人财物,以拯救他人。基于同样的理由,基督教认为轻视自己的人,就会得到上帝的赞赏,不顺从自己的本性就是顺从上帝。这种基本观点,随着基督教的权力扩大,特别是到了中世纪,被推到极端。即,人生来有罪,追求现实物质生活是罪恶,追求去天国才是美德。所以,人们应该放弃物质享受,克制欲望,去忏悔,去修道院,这样才能赎罪,得到上帝拯救,死后才能去天堂。在这样的道德论引导下,中世纪的每个人在社会秩序中的位置被固定下来,人们也都习惯于从社会总体的利益来看待自己的行为。
十四世纪以后,随着教皇之间的对立加深,统治势力开始分裂,有些人从“人文教育”着手开始宗教改革。这就导致了在哲学和文学方面的“文艺复兴运动”。当时有一些学者相信,宗教典籍经过无数代传抄,已经失真,还有冒古人之名写作赝品欺世盗名。所以,这些学者们致力于找出古代文件作品的原本面貌。比如,以彼特拉克为首开始了古典的人文学研究。伊拉斯穆开始了编辑希腊文新约校勘本。而英国亨利八世国王的宰相摩尔,提倡“理想国”,意欲进行社会改革。就这样,这些学者们通过自己的研究和探索,重新理解神和人类,比较自由地来思考实际生活。这样的精神思想被称为人文主义。
一般来说,从看待人和自然的关系这一角度,西方思想可以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第一种类型是神学这样超自然的:人只不过是上帝创造的一部分。第二种是人文主义的:人的经验是对自己,对上帝,对自然理解的出发点。第三种是科学的:人仅仅是自然的一部分。这三种类型之间没有严格的界线,但是大体可以看出,人文主义超越了神学,而科学又超越了人文主义[3]。
依据以上的分类,在理解道德论时,科学怎样超越人文主义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此,本书在第七章和第八章再作讨论,这里先关注人文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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