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五 大宗散货租船运输货运代理操作
项目导入
国际贸易运输中另一种重要的船舶经营方式是租船运输。船舶所有人出租整船或部分舱位给租船人使用,以完成特定的货物运输任务,租船人按约定的运价或租金支付运费。与班轮运输相比,租船运输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航线、港口和运价,要签订专门的运输合同,主要运输低值大宗散货,订价方式采用议定运价(Open Rate)。在国际海洋货物运输中,集装箱运输是使用最频繁的货运方式,而租船运输是运输量最大的货运方式,约占国际海运货运量的80%。
视频短片:大宗散货租船运输介绍。
学习目标
熟悉租船运输代理操作流程、操作步骤;
会制作航次租船标准合同;
掌握滞期费和速遣费的计算方法。
业务操作
任务一:租船运输货运代理操作
(一)租船运输代理操作流程
图5-1 租船运输代理操作流程
(二)租船运输代理操作方法
1.开发客户,确认客户需求。租船经纪人一定要有自己的客户群,否则很难开展业务。他们一般通过打电话或上门访问的形式来接触客户(船东或是租船人),寻找货源或是船源,从而确认客户的具体需求,就可以进入租船合同的洽定环节。
2.租船询价(chartering inquiry)。通常是指承租人根据自己对货物运输的需要或对船舶的特殊要求通过租船经纪人在租船市场上发出租用船舶的意向,也可以由船舶出租人或承租人直接发出。其目的和作用是让对方知道发盘人的意向和需求的概况。
3.租船要约(offer)。又称租船报价或租船发盘,承租人或出租人围绕租船询价中的内容,就租船涉及的主要条件答复询价方即为租船要约,分为绝对发盘和条件发盘。绝对发盘具有绝对成交的意图,主要条款明确肯定、完整而无保留,具有法律效力。条件发盘的发盘方在发盘中对其内容附带某些“保留条件”,所列各项条件仅供双方进行磋商,接受发盘方可对发盘中的条件提出更改建议的发盘方式。
4.租船还价(counter offer)。租船还价又称还盘,是接受发盘的一方对发盘中的一些条件提出修改,或提出自己的新条件,并向发盘人提出的过程。还价意味着询价人对报价人的拒绝和新的报价开始。
5.租船承诺(acceptance)。租船承诺又称受盘或接受订租,即为明确接受或确认对方所报的各项租船条件。原则上,接受订租是租船程序的最后阶段,一项租船业务即告成交,至此租船合同成立。
6.签订租确认书(fixture note)。租船实务中通常的做法是在达成租船承诺后,当事人之间还要签署一份“订租确认书”。双方签认的订租确认书实质就是一份供双方履行的简式的租船合同。订租确认书主要内容:船名,签约双方的名称和地址,货物名称和数量,装卸港名称及受载期,装卸费用负担责任,运费或租金率、支付方法,有关费用的分担(港口使费、税收等),所采用标准租船合同的名称,其他约定特殊事项等。
7.租船合同的履行。航次租船合同船舶出租人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1)下达航行指示;(2)委托代理;(3)船舶抵达装运港;(4)船舶抵达卸货港;(5)收尾工作。
租船合同履行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租船合同的规定履行;(2)及时与各有关方进行沟通;(3)作好各种记录;(4)及时结清各种费用。
任务二:填写航次租船标准合同
业务资料:浙江海洋进出口贸易公司(ZHEJIANG HAIYANG TRADING IMPORT AND EXPORT CORPORATION)以CIF Landed价格条件向日本海河公司出口80000公吨饲料蚕豆(Feeding Broadbeen),装运港舟山(ZHOUSHAN),目的港大阪(OSAKA),装运期2011年6月。合同规定货物数量可增减5%,由船长宣载,卖方每天负责装或卸货4000公吨,按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计算,周日和节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但仅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WEATHER WORKING DAY OF 24CONSECUTIVE HOURS SUNDAY AND HOLLIDAY EXCEPTED,UNLESS USED,BUT ONLY TIME ACTUALLY USED TO COUNT)。滞期费每天4000美元,速遣费每天2000美元,请代出口方在2011年5月6日与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舟山分公司[CHINA OCEAN SHIPPING(GROUP)CO.,ZHOUSHAN BRANCH]签航次租船金康合同。
浙江海洋进出口贸易公司地址:68SONGLIN ROAD JIAXIN CHINA。法人代表:王宁。
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舟山分公司地址:108HAIBIN ROAD ZHOUSHAN CHINA。法人代表:陈伟。
船名:WANHAI,总登记吨/净登记吨:20万吨/15万吨。现在动态:IN DALIAN。
货物总装载吨数:13万吨。
运费率:10USD/MT AS CARGO QUANTITY OF LOAD。
运费支付:100%FREIGHT PREPAID BY T/T TO OWNER`S ACCOUNT IN US DOLLAR
OWNER’S ACCOUNT NUMBER NO.8748135268。
装卸时间:装货和卸货时间合并计算;装卸费用:FIO;解约日:JUN.18th 2011。
填写范例:
航次租船合同——金康合同(英文)
续表
任务三: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一)业务1
某公司出口货物20 000公吨,租用一艘程租船装运,租船合同中有关装运条款如下:
1.每个晴天工作日(24小时)装货定额为2 000公吨,星期日和节假日如使用按1/2计算。
2.星期日和节假日前一天18点以后至星期日和节假日后一日的8点以前为节假日。
3.滞期费和速遣费每天(24小时)均为USD2 000.00。
4.凡上午接受船长递交的《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Notice of Readiness,N/R),装卸时间从当日14点起算;凡下午接受通知书,装卸时间从次日8点起算。
5.如有速遣费,按节省全部工作时间(All Working Time Saved)计算。
计算滞期费或速遣费。
装货记录
解:按以下步骤计算:
(1)计算实际使用时间
4月27日(周三):10小时(当日14时至24时)
4月28日(周四):24-2=22小时
4月29日(周五):24小时
4月30日(周六):18+(6-2)×1÷2=20小时
5月1日(周日):24×1÷2=12小时
5月2日(周一):24×1÷2=12小时
5月3日(周二):24×1÷2=12小时
5月4日(周三):(24-8)+(8-4)×1÷2=18小时
5月5日(周四):14小时
合计:10+22+24+20+12+12+12+18+14=144小时,144÷24=6天
(2)计算规定装卸时间:20 000÷2 000=10天,判断出产生速遣时间
按节省全部时间计算的速遣时间为:10-6=4天
(3)计算非工作时间(被扣除的周日、节假日)
4月30日,(6-2)×1÷2=2小时
5月1日,12小时
5月2日,12小时
5月3日,12小时
5月4日,(8-4)÷2=2小时
2+12+12+12+2=40小时,40÷24≈1.67天
按节省全部工作时间计算的速遣时间为:4-1.67=2.33天
(4)计算速遣费:2 000×2.33=USD 4 660
(二)业务2
某船公司于2011年1月5日(周三)16时抵达上海港,并于当天16时40分递交了N/R,1月6日上午8点开始装船,直至1月12日12时装货完毕,其中1月7日零时至4点因下雨停工。该船于1月20日(周四)16时抵达长滩,并于当日16时40分递交N/R,1月21日周五上午8点开始卸货,至1月22日(周六)20时卸货完毕。租船合同规定可用装货时间和卸货时间分别为3WWDSHEXEIU,滞期费费率每天为4000美元,速遣费费率每天2000美元。按惯例下午递交N/R,次日8点起算装卸时间,滞期时间按连续计算的方法计算,速遣时间按节省全部工作时间的方法计算。请按装卸时间平均计算的方法计算滞期费或速遣费。
解:(1)计算装货时间
实际使用时间:16+20+24+0+24+24+12=120小时
合同规定时间:3×24=72小时
滞期时间:120-72=48小时,48÷24=2天
(2)计算卸货时间
实际使用时间:16+20=36小时
合同规定时间:3×24=72小时
速遣时间:72-36=36小时,36÷24=1.5天
(3)按装卸时间平均计算方法计算滞期费
滞期时间:2-1.5=0.5天,滞期费:0.5×4 000=2 000美元
理论支撑
一、租船货运经营方式
(一)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trip charter)
1.航次租船定义。航次租船又称“航程租船”或“程租船”或“程租”,是指由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单向或往返的一个航次或几个航次用以运输指定货物的租船运输方式。船舶出租人主要负责船舶的航行,承租人只负责货物的部分管理工作。这是租船市场上最主要的租船方式。
2.航次租船方式。
(1)单航次租船(single trip or single voyage charter):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约定,提供船舶完成一个单程航次货物运输的租船方式。
(2)往返航次租船(return trip or return voyage charter):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约定,提供船舶完成一个往返航次的租船方式。但是,返航航次的出发港及到达港并不一定与前往航次的相同,可以是前往航次出发港和到达港的附近港口。
(3)连续单航次租船(consecutive single voyage charter):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提供船舶连续完成几个单航次的租船运输方式。这种运输经营方式主要应用于某些货主拥有数量较大的货载,一个航次难以运完的情况。
(4)连续往返航次租船(consecutive return voyage charter):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提供船舶连续完成几个往返航次的租船运输方式。由于作为承租人的货方很难同时拥有较大数量的往程和回程货载,这种运输经营方式在实务中较少出现。
3.航次租船特点。
(1)特定船舶、特定货物、特定港口和特定航线;
(2)航次租船合同是确定船舶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3)承租人负责完成货物的组织,支付运费及支付相关的费用;
(4)船舶出租人占有和控制船舶,负责船舶的营运调度,配备和管理船员;
(5)船舶出租人负责船舶营运所支付的费用;
(6)船舶出租人出租整船或部分舱位,按实际装船的货物数量或整船舱位包干计收运费;
(7)承租人向船舶出租人支付的运输费用通常称为运费(freight),而不称租金(hire);
(8)航次租船合同中都规定可用于在港装卸货物的时间,装卸时间的计算方法,滞期和速遣以及滞留损失等规定。
(二)定期租船(time charter,period charter)
定期租船又称“期租船”或“期租”,是指由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一种租船方式。这种租船方式以约定的使用期限为船舶租期,而不以完成航次次数多少来计算。
(三)光船租船(bare-boat charter,demise charter)
光船租船又称船壳租船,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租船方式。这种租船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财产租赁方式,船舶出租人不具有承揽运输的责任。
(四)包运租船(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COA)
包运租船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一定吨位的运力,在确定的港口之间,按事先约定的时间、航次周期和每航次较为均等的运量,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货运量的租船方式。这种租船方式是在连续单航次程租船的运营方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五)航次期租(time charter on trip basis,TCT)
航次期租是指由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在指定的港口之间,以完成航次运输为目的,按实际租用天数和约定的日租金率计算租金的租船运输经营方式。航次期租的特点是没有明确的租期期限,而只确定了特定的航次。
二、主要租船合同范本
(一)统一杂货租船合同(uniform general charter)
统一杂货租船合同,简称“金康(GENCON)”,是国际上标准的航次租船合同范本。1922年由国际著名船舶所有人组织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协会(BIMCO)制定并公布,分别于1976年、1994年进行修订。它是一个不分货种和航线,使用范围比较广泛的航次租船合同的标准格式。目前,我国航次租船实务中大多使用金康合同范本。
(二)北美谷物航次租船合同(north american grain charter party)
北美谷物航次租船合同,简称“NORGRAIN”,由美国船舶经纪人和代理人协会(Association of Ship Brokers &Agents,ASBA)1973年制定,1989年修订,波罗的海国际海事协会、英国船舶经纪人和代理人协会联盟推荐使用。该范本适用于由北美至世界各地的谷物运输。
(三)其他航次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业务中使用的租船合同范本还包括威尔士煤炭租船合同(Chamber of Shipping Walsh Coal Charter Party)、C(矿石)租船合同(C<Core>Mediterranean Iron Ore)、油船航次租船合同1976(INTERTANKVOY,1976)等。
三、航次租船标准合同解释
(一)船舶概况
船舶概况包括船名、船籍、船级、船舶吨位和容积、船舶位置、船舶适航等内容。签订租船合同时,承租人必须考虑到在买卖合同中对船舶的一些要求。
1.船名(name of vessel)
(1)指定船名(named vessel)。所谓指定船名,就是在航次租船合同中明确地记述一艘特定的船舶,如:“M/V Gloria”。一旦在合同中确定了船舶,就必须由该艘船舶执行合同规定的航次运输任务,船舶出租人无权擅自以其他船舶替代。
(2)代替船舶(substituted vessel)。在实践中,为能顺利地履行合同以及避免因原指定船舶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合同解除,通常在指定船名的情况下,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加入“代替船条款”,如:“M/V Gloria or substitute at owner’s option”,赋予船舶出租人“选择权”。
(3)船舶待指定(vessel to be named)。在缔结航次租船合同时,关于船舶的指定,通常以“指定船舶”为主。当因某些原因致使无法在航次租船合同中确定船舶时,经双方当事人约定在开始履行航次租船合同前的适当时间内,由船舶出租人指定具体船舶,并将船名通知承租人,这就是所谓的“船舶待指定”。
2.船籍(nationality of vessel)
船籍是指船舶所属的国籍,它是通过船旗来表现的。出于政治和船货安全的需要,以及货物保险费率的不同,在租船合同中承租人经常指定船籍,或者声明不得悬挂某国国旗。而且,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船舶出租人不得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变更船舶国籍,更换船旗,否则对于承租人构成违约行为。
3.船级(classification of vessel)
船级是船舶检验机关认定的船舶技术状态的指标,其主要目的是保证船舶的适航性能。租船合同中的船级是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船舶应实际达到的技术状态的指标,并不意味着船舶出租人有义务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保持这一船级。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否则,即使在合同履行期内丧失船级,也不视为违约。
4.船舶载重吨(deadweight tonnage of vessel)(www.xing528.com)
载重吨又称载货能力,分为总载重吨和净载重吨。总载重吨包括船舶所载运的货物,船上所需的燃料、淡水和其他储备物料重量的总和。净载重吨表明船舶实际装载货物的能力。合同中载明的数字通常是指实际可装载的最大货物数量,不包括船舶燃料、物料、淡水、备用品、船舶常数等。
5.船舶容积
船舶容积包括船舶的货舱容积和船舶的容积吨位。
(1)货舱容积。船舶的货舱容积是指船舶货舱内实际能够装货物的空间,一般分为散装舱容(容积)与包装舱容(容积)两种。散装容积是指货舱内实际能够装载散装货物的空间;包装容积是指舱内实际能够装载包装或成件货物的空间。
(2)容积吨位。船舶的容积吨位是表示船舶容积的单位,又称登记吨或注册吨,是指船舶为登记注册的需要,按照有关的丈量公约或规范所规定的丈量办法和计算公式确定的船舶容积吨位,一个“吨位”等于2.83立方米的丈量容积,又称1个容积吨。根据不同的用途分为总吨位、净吨位和运河吨位。
①容积总吨(gross registered tonnage,GRT)。容积总吨又称注册总吨,是指船舶所有围蔽处所的总容积。
②容积净吨(net registered tonnage,NRT)。容积净吨又称注册净吨,是指船舶各载货处所的总容积。
③运河吨位(canal tonnage)。运河吨位是指苏伊士运河和巴拿马运河等运河管理当局按各自制定的丈量办法计算出来的船舶容积吨位。它是船舶通过这些运河时需交付运河费的计算依据。
6.船舶位置(vessel’s present position)
船舶位置是指订立合同时船舶所处的位置或状态。因为它直接影响船舶能否按期抵达预定的装货港;而承租人也要按照有关船舶位置或状态的说明,在船舶到港前备货和安排货物装运的准备,所以,必须在租船合同中正确地记载船舶的位置。
(二)装卸港口
1.装卸港口或地点的规定方法
(1)明确指定具体的装货港和卸货港。这种方法是在合同中只记载装货港和卸货港的港口名称,而没有确定该港的具体泊位。装卸作业的具体泊位按该港的习惯决定。单航次租船运输时,往往采用这种规定方法。
(2)规定某个特定的装卸泊位或地点。这种方法是在租船合同中除指定港名外,还要指明港内的装卸泊位或地点。如注明某港某泊位,这是承租人为了装卸方便而在租船合同中作出的规定。
(3)由承租人选择装货港和卸货港。这种方法通常在合同中注明两个或两个以上装货港,或卸货港名,或某个区域,并规定承租人在其范围内选择其中的一个或两个。这个范围必须是在一条连续的海岸线上。
2.安全港口和安全泊位释义
(1)自然条件方面的安全。是指该港口应具有能够使船舶避免恶劣气候等自然现象的危险的必要设施。
(2)港口设施方面的安全。是指港口应能提供夜间照明、拖轮、引航员以及必要的锚地和调头区域等。
(3)航海方面的安全。是指港口应设置能使船舶安全进出港口所需要的导航灯标等,港口的航道水深及桥梁的高度等都应符合安全航行的要求。
(4)装卸货物方面的安全。是指能保证船舶在港装卸作业期间,使船舶始终处于安全浮泊状态。
(5)政治局势方面的安全。是指港口没有战争或战争危险,暴动或骚乱等危及船舶安全的政治因素。
(三)装卸费用约定方法
1.班轮条款(liner terms):船舶出租人负责雇用装卸工人,并负担货物的装卸费用的条款。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以船边为界。
2.舱内收货条款(free in,FI):船舶出租人不负担装货费,在装货港由承租人负担装货费用。
3.“FILO(free in,liner out)”条款:船舶出租人不负担装货费,负担卸货费用。
4.舱内交货条款(free out,FO):船舶出租人不负担卸货费,在卸货港由承租人负担卸货费。
5.“LIFO(liner in,free out)”条款:船舶出租人不负担卸货费,负担装货费。
6.舱内收交货条款(free in and out,FIO):根据这一条款,在装、卸两港由承租人雇用装卸工人,并负担装卸费用。
7.舱内收交货和堆舱、平舱条款(free in and out,stowed and trimmed,FIOST):舱内收交货和堆舱、平舱条款与班轮条款相反,船舶出租人不负担有关装卸的所有费用,装卸费、平舱费和堆舱费全部由承租人负担。按此含义,装运重大件货物时,绑扎所需的绑扎材料费用也应由承租人负担,为明确起见,在合同中注明“FIOS,lashed”。若船舶出租人还不承担垫舱费用,则加注“FIO damages”。
8.限额条款(scale load and discharge):船舶出租人负责一定限额的装卸费,超出部分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四)货物条款
1.货物种类规定。在租船合同中记载的特定货物被称为“契约货物”,而其他任何货物均为“非契约货物”。船舶抵达装货港后,承租人只能提供“契约货物”,而不能提供其他货物,否则,船长有权拒绝装船,船舶出租人还可因承租人的违约行为而要求赔偿损失。
2.货物数量规定。在航次租船运输的情况下,如果在租船合同中规定了货物数量,那么承租人所提供的货物的数量必须达到船舶的货物装载能力,即重货按照满载(考虑载重吨)的要求,轻货按照满舱(考虑船舶的载货容积)的要求,同时,船舶出租人也有义务尽可能提供载货空间。如果租船合同规定了货物装载数量范围,应该由船长进行“宣载”,即根据本航次所需要的物料、油水等因素,由船长在装货港宣布可以装载的货物数量。船长行使宣载的选择权必须在合同中订明的范围之内,如果超过,则承租人并无义务提供货物,如果不足,则是船舶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通常船舶出租人须支付短装货物的损失费用。
3.提供货物的时间。在英美法下,尽管承租人提供货物被默示为须尽快提供,但是如果承租人不能及时提供货物而带来了船期的延误,其仅仅是违反了保证条款,如果租约中规定等泊时间计入装卸时间,则通过滞期费的形式,由承租人向船舶出租人进行赔偿。
(五)运费条款
通常情况下,航次租船的运费是按所装运货物的数量计收的,此时须在租船合同中标明运费率(rate of freight)。在实际租船业务中,预付运费已形成习惯的做法。
(六)装卸时间
1.装卸时间的规定方法
(1)不规定装卸日数。在英美法中,如果租船合同中未提及装卸时间,那么其法律地位就如同按装卸港口习惯尽快装卸(CQD),即船舶出租人不得向承租人收取任何滞期费,除非承租人在装卸过程中有过失并因该过失导致了船期的延误,相反,承租人也不得向船舶出租人要求任何的速遣费。
(2)订明装卸时间
①WWDSHEX——“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周日、节假日除外”(WWD Sunday and Holiday excepted)(周日、节假日港口不作业)。
②WWDSHEXEIU——“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周日、节假日除外,即使使用”(WWD Sunday and Holiday excepted,even if used)(周日、节假日港口作业)
③WWDSHEXUU——“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周日、节假日除外,除非使用”(WWD Sunday and Holiday excepted,unless used)(周日、节假日港口作业)。
④WWDSHEXUU,but only time actually used to count——“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周日、节假日除外,不用不算,用了要算,但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周日、节假日港口作业)。
(3)规定一定的装卸定额
①每天装卸多少吨。在规定每天装卸多少吨的情况下,装卸时间的计算则是根据船舶具体装卸货物的数量除以装卸率得出的。
②每天每舱装卸多少吨。每天每舱装卸多少吨是指用船舶具体装卸货物的数量除以每舱日装卸率乘以船舶舱口数的积而得出装卸天数。
③每天每工作舱装卸多少吨。每天每工作舱装卸多少吨是指以船舶最大货舱载货量除以每舱日装卸率乘以该舱口数的积而得出装卸时间。
2.装卸时间的计算方法
(1)装卸时间的分别计算。装卸时间分别计算是指航次租船合同中关于装卸时间的规定是对装货港的装货时间和卸货港的卸货时间分别规定一定的时间,单独计算,不能将装货时间和卸货时间加在一起计算,也不能用一个作业中节省的时间抵消另一作业中超用的时间的一种术语。合同没有约定,默示的是装卸时间分别计算。
(2)装卸时间的统算,主要有三种约定方法:
①装卸共用时间(all purposes)。装货港和卸货港的装卸时间统一合起来使用的一种用语。例如:租船合同中规定“装卸时间共用时间为9WWDSHEXUU”,表明装货时间和卸货时间加起来不超过9天,就不会产生滞期。
②可调剂使用装卸时间(reversible laytime)。又称“装卸时间抵算”。按照这种约定,承租人可将装货港的速遣时间计入卸货港的允许使用时间,而使卸货港的允许使用时间增加;或将装货港的滞期时间在卸货港的允许使用时间中扣除,而使卸货港的允许使用时间减少。
③装卸时间平均计算(right to average layime)。是指分别计算装货时间和卸货时间,用一个作业中节省的时间抵消另一作业中超用的时间。它与“可调剂使用装卸时间”不同,不以装货港的节省时间或滞期时间来调整原规定的卸货港的可用时间,而是单独根据卸货港的时间表,计算出卸货港产生的滞期时间或节省时间,再以装货港的节省时间或滞期时间来抵补卸货港的滞期时间或节省时间。
(七)滞期费
1.滞期费的含义
按《1993年航次租船合同装卸时间解释规则》解释,滞期费是指“因不是出租人的责任所造成的,超过装卸时间的船舶迟延而付给出租人的约定金额。滞期不适用装卸时间的除外规定”。如果承租人所用的实际装卸时间超过了合同规定的允许使用时间,超过部分的时间为“滞期时间”,承租人必须向船舶出租人支付“滞期费”,以补偿船舶出租人因船舶发生滞期而遭受的损失。滞期费等于滞期时间和约定的滞期费率的乘积。
2.滞期时间计算方法
(1)滞期时间连续计算(即:一旦滞期,永远滞期):只要发生滞期,原本可以扣除的周日、节假日、坏天气等除外时间均不能扣除。
(2)滞期时间不连续计算:发生滞期,原本可以扣除的周日、节假日、坏天气等除外时间可以扣除。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默示的是滞期时间连续计算,滞期费按天计算。
(八)速遣费(dispatch money)
1.速遣费的含义
承租人所用的实际装卸时间少于合同规定的允许使用时间,节省部分的时间即为速遣时间。对此,承租人有权向船舶出租人主张速遣费。根据国际航运惯例,速遣费费率通常是滞期费费率的一半(DHD),除非合同另有明确规定。速遣费等于速遣时间与约定的速遣费率的乘积。
2.速遣时间计算方法
(1)按节省的全部时间计算(all time saved):合同规定时间减去实际使用时间,即为节省的全部时间。
(2)按节省的全部工作时间计算(all working time saved):在节省的全部时间中要减去作业了但没按工作日算的周日、节假日。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默示的是按节省的全部工作时间计算,速遣费按天计算。
(九)受载期与解约日条款
1.受载日(Laydays Date):承租人可以接受的船舶最早装货日期,如5月7日。
2.解约日(Canceling date):承租人可接受的船舶最迟装货日期,如5月17日。
3.受载期(laydays):从受载日到解约日期间称为船舶受载期,如10天。
(十)航次租船合同其他条款
在航次租船合同中,除了上述主要条款外,还有一些其他条款,诸如:佣金、代理、责任终止与货物留置、提单、法律适用、绕航、出租人责任和免责、共同海损和新杰森等条款。
业务训练
一、案例分析题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于10月30日通过传真方式签订了T轮航次租船合同。
租船合同中的有关条款规定:
第2条:“货物及数量:3 000公吨散装镁砂。”
第3条:“受载期:1996年11月2日至5日。”
第4条:“装/卸港:朝鲜兴南港一个安全泊位/日本衣浦港。”
第5条:“装货速度:装卸两港,每晴天工作日800公吨,星期日、节假日除外,除非使用。”
第8条:“滞期费/速遣费:装港滞期费每天1 800美元,不足一天按比例计算,没有速遣费。”
第9条:“滞期费/延滞费:应在卸货结束后15天内结算。”
第19条:“其他条款和条件依据1976年/1994年金康格式租船合同的规定。”
第21条:“在中国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T轮在装货港的滞期费产生争议。
经查,申请人提供的由朝鲜外轮代理公司兴南分公司出具的装货港装货事实记录记载,该轮于
11月4日(星期一)11:00至24:00在兴南港扫舱;
11月5日14:00托运人要求清洗货舱,该轮自此时开始洗舱;
11月7日16:30托运人检查货舱;
11月8日09:00托运人再次检查货舱,货舱干净干燥,船长此时递交了装货准备就绪通知书并被接受,该轮自此时起开始等待货物;
11月11日20:00至11月13日14:00下雨;
11月13日14:00开始装货;
12月1日15:00装货结束。
双方当事人在租船合同第19条中约定其他条款适用“1976年/1994年金康格式租船合同”。1976年金康格式租船合同第6条(C)款规定:“装卸时间的起算:如果准备就绪通知书于中午以前递交,装卸时间应于下午1时起算;如果准备就绪通知书于下午递交,装卸时间应于下个工作日上午6时起算……”1994年金康格式租船合同第6条(C)款规定:“装卸时间的起算:如果准备就绪通知书于12:00以前包括在12:00递交,装卸时间应于13:00起算;如果准备就绪通知书于12:00以后办公时间递交,装卸时间应于下个工作日06:00起算……”
双方当事人在定租协议中约定适用“1976年/1994年金康格式租船合同”,应该认为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经1994年修改的1976年金康格式租船合同,即1994年金康格式租船合同。即使一方当事人认为应适用1976年金康格式租船合同,在装卸时间的起算上,两个格式的金康租船合同(C)款的规定也基本一致。
申请人认为:该轮共装载3 030公吨镁砂,按租船合同第5条规定的装货率每天800公吨计算,允许的装货时间为3天18小时54分(3.7875天)。经查,装货时间起算后,申请人在计算装货时间时,已经扣除11月11日20:00至24:00雨天4小时、11月12日00:00至24:00雨天24小时、11月13日00:00至14:00雨天14小时,截止于11月15日02:54,允许的装货时间已经用完,申请人计算该轮于11月15日02:54进入滞期。根据装港装货事实记录的记载,在该轮进入滞期后,并无因申请人原因而延误的时间,因此装货时间应连续计算,截止于12月1日15:00装货结束时,该轮共滞期16天12小时6分(16.504天),根据租船合同第8条规定的滞期费率每天1 800美元计算,滞期费为29 707.20美元。
被申请人认为:该轮在装港滞期12.33天,计滞期费22 194美元。
请你站在法官的立场进行判断。
2.某租船经纪公司与某货主——煤炭公司签订一份“煤炭运输委托合同”之后,又以煤炭公司代理人的身份同船东——新加坡船公司签订“煤炭运输租船合同”。这两份合同除了在运费数额上有所不同之外,其他诸如煤炭出运量、受载期、装卸率、运费支付方式与日期等内容完全相同。由于船舶发生滞期损失,新加坡船公司向租船经纪公司和煤炭公司主张滞期费损失,但租船经纪公司认为自己只不过是煤炭公司的代理人,并无义务支付滞期费。经查明,租船公司分别向煤炭公司、新加坡船公司收取运费和支付运费,并从中赚取了运费差价。根据以上事实,请回答:在此案中租船经纪公司与煤炭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代理合同还是运输合同?租船经纪公司在与新加坡船公司签订的租船合同中是代理人还是当事人?是否有义务赔偿新加坡船公司的滞期损失?煤炭公司有无义务赔偿新加坡船公司的滞期损失?
二、计算题
1.某程租船合同中规定“一旦滞期,永远滞期”。2011年10月18日(周二)开始装货,按规定应在5日内装完,但由于设备落后导致货物于10月28日才装完,下列日期中,应计入滞期的时间是( )。
A.10月21日 B.10月23日 C.10月24日 D.10月28日
2.在下列三种规定的装货时间条款中,你认为哪种对租船人最有利(船方不负责装货即“FI”)?请说明理由。
A.装货标准为1000公吨,WWDSHEXEIU。
B.装货标准为1000公吨,WWDSHEX,如使用了计半数。
C.装货标准为1000公吨,WWDSHEXUU。
3.某船于6月5日星期二16点抵达装货港,并于16点40分递交N/R,6月6日8点开始装货,直至6月12日12点装货完毕,其中6月7日零点至4点因下雨停工。该船于6 月24日星期四16点抵达卸货港,并于16点40分递交N/R,6月25日星期五8点开始卸货,至6月26日星期六20点卸货完毕。合同规定“可用装货时间和卸货时间分别为3WWDSHEXEIU,滞期费费率每天3 000美元,速遣费费率为1 500美元。下午递交N/R,次日8点起算装卸时间”。请按照装卸时间平均计算方法统算滞期费或速遣费。(按滞期时间连续计算的方法和节省全部时间的方法计算)
4.某程租船在广州港卸化肥30 000公吨。合同规定允许卸货时间为6个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以五个舱口卸货为基础,每个舱口日卸1 000公吨,星期六、日和节假日除外,即使用了也不算。滞期费每天6 000美元,速遣费每天3 000美元。船长递交备卸通知书通知租方或其代理接受后24小时开始生效,节假日前一天13时后和节假日后一天上午8时前不计入允许卸货时间,用了也不算。根据以下卸货时间表试计算:某公司应付的滞期费或应得到的速遣费是多少?(按滞期时间连续计算的方法和节省全部时间的方法计算)
卸货时间表
5.东方公司出口水泥9 000公吨,租船合同对装卸条件的规定如下:①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如果用了则计算(周六、日为公休日);②每一工作日装货1 500公吨,6天装卸完毕,滞期一天罚款6 000美元,速遣一天减半;③节假日前一天18时后和节假日后8时前不算入应允许的装卸时间,用了则算;④船长递交装货通知书后24小时开始生效。根据以下装货时间表试计算:东方公司应付的滞期费或应得的速遣费是多少?(按滞期时间连续计算的方法和节省全部时间的方法计算)。
装货时间表
6.某公司租一单程船从美国运进小麦24 800公吨。租船合同规定:货到卸货港后每天卸货2 000公吨,按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计算;星期六下午6时以后至下一个工作日8点以前为非工作时间;当天下午4点以前递交卸货通知书后从次日上午8时开始,如通知书于下午4时以后送达则于次日下午2时开始计算卸货时间;滞期费每天5 000美元,速遣费每天2 500美元。该船于2004年1月13日10时驶抵天津,于1月14日上午8时开始卸货,至2月3日晚8时全部卸完。请计算租船人使用时间、规定装卸时间、滞期费。(装卸时间规定:WWDSHEXUU)
7.租船合同规定装货和卸货时间分别为5个和5个良好天气工作日且分别计算,星期日、节假日除外。滞期时间连续计算,速遣时间按节省全部时间计算,滞期费每天10 000美元,速遣费是滞期费的一半。请分别用装卸时间分别计算法、装卸时间可调剂使用法、装卸时间平均计算法计算滞期费或速遣费。装货港和卸货港时间事实记录如下:
三、填写航次租船标准合同
业务资料:浙江舟山进出口贸易公司(ZHEJIANG ZHOUSHAN TRADING IMPORT AND EXPORT CORPORATION)以CIF Landed价格条件向马来西亚巴生公司出口100 000公吨饲料玉米(Feeding corn),装运港舟山(ZHOUSHAN),目的港巴生港(PORT KELANG),装运期2010年8月。合同规定货物数量可增减10%,由船长宣载,卖方每天负责装或卸货5 000公吨,按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计算,周日和节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WWDSHEXUU)。滞期费每天3 000美元,速遣费每天1 500美元,请代出口方在2010年7月6日与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舟山分公司(CHINA OCEAN SHIPPING(GROUP)CO.,ZHOUSHAN BRANCH)签航次租船金康合同。
浙江舟山进出口贸易公司地址:68DINGHAI ROAD舟山CHINA。法人代表:常宁
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舟山分公司地址:108HAIBIN ROAD.ZHOUSHAN CHINA。法人代表:李伟
船名:SHENJIAMEN,总登记吨/净登记吨:25万吨/20万吨。现在动态:IN QINDAO
货物最大装载吨数:15万吨。运费率:20USD/MT AS CARGO QUANTITY OF LOAD
运费支付:100%FREIGHT PREPAID BY T/T TO OWNER`S ACCOUNT IN US DOLLAR OWNER`S ACCOUNT NUMBER NO.8748135678
装卸时间:装货和卸货时间分别计算;装卸费用:FIOST;解约日:JUL.31th,2011
航次租船合同——金康合同(英文)
续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