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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藏传佛教寺院中的清代驻京喇嘛僧职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代京城喇嘛额设苏拉喇嘛10缺,其中1缺为西黄寺专缺,专门在西黄寺内供职;其余9缺均随该喇嘛所在的寺院任职。清政府规定,扎萨克喇嘛以上僧职给印,达喇嘛、副达喇嘛、苏拉喇嘛给札付,即僧职委任书。

北京藏传佛教寺院中的清代驻京喇嘛僧职

3.清代驻京喇嘛的僧职

清廷参照世俗等级制度,制定了不同的喇嘛等级等,体现在不同的职衔、名号以及僧职等方面。清朝册封的藏传佛教高僧职衔有呼图克图、诺门汗、班第达、堪布、绰尔济等;名号有国师、禅师等。清政府规定:呼图克图等职衔可恩封国师、禅师名号,但职衔中呼图克图不得兼授诺门汗、班第达、堪布、绰尔济等,国师也不得兼授禅师名号。

与职衔和名号不同,清政府还设置了有关僧职,即在喇嘛管理机构和寺院中由僧人担任的管理职务,具有不同的级别,使其掌有不同的管理权力或承担不同的职责任务,形成僧职系统。据《大清会典》记载:“驻京喇嘛,大者曰‘掌印扎萨克达喇嘛’,曰‘副掌印扎萨克达喇嘛’;其次曰‘扎萨克喇嘛’;其次曰‘达喇嘛’,曰‘副达喇嘛’;其次曰‘苏拉喇嘛’,其次曰‘德木齐’,曰‘格斯贵’;其徒众曰‘格隆’,曰‘班第’”。

所谓“掌印扎萨克达喇嘛”,“扎萨克”为蒙古语音译,意为“掌政者”、“有印者”;“达”也是蒙古语音译,也写作“大”,为蒙古语“达拉噶”的简称,意为“长官”、“首领”。“掌印扎萨克达喇嘛”可以理解为“掌印的管事长官喇嘛”,是清政府任命的掌管喇嘛印务处或蒙古地方喇嘛扎萨克旗的最高首领,清代在北京常称“驻京掌印扎萨克达喇嘛”,额设1缺,负责掌管京城喇嘛印务处事务,是驻京喇嘛中的最高僧职。一般由驻京呼图克图担任,经理藩院上报清廷批准,发给任命书。

所谓“副掌印扎萨克达喇嘛”,是辅佐掌印扎萨克达喇嘛处理政教事务的长官,一般由理藩院直接委任。清代在北京额设1缺,协助掌印扎萨克达喇嘛管理京城喇嘛印务处事务。

所谓“扎萨克喇嘛”是辅佐掌印扎萨克达喇嘛处理政教事务的重要官员。清代在北京额设4缺。由于雍和宫是北京最大的藏传佛教寺院,在内地藏传佛教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故根据《理藩部则例》规定:4缺中有1专缺为雍和宫专职扎萨克喇嘛,为雍和宫最高僧职,负责掌管雍和宫事务。其余3缺为京城公缺。一般由掌印扎萨克达喇嘛提名,报理藩院批准。

所谓“达喇嘛”,即长官喇嘛,是寺院的总管,全权管理寺院的行政、宗教财务等各项事务。清代京城喇嘛额设达喇嘛14缺,连同扎萨克喇嘛公缺3缺共17缺,分设于阐福寺、嵩祝寺、福佑寺、隆福寺、普胜寺、大隆善护国寺、妙应寺、净住寺、三佛寺、长泰寺、慈度寺、达赖喇嘛庙、察罕喇嘛庙、圣化寺、大正觉寺、慈佑寺、永慕寺共17座寺院里,负责掌管各寺事务。

所谓“副达喇嘛”是各大寺中所设协助达喇嘛管理全寺各项事务的僧官。清代京城喇嘛额设副达喇嘛3缺、画佛副达喇嘛1缺。画佛副达喇嘛系京城公缺,其余副达喇嘛3缺系慧照寺、慈佑寺、宏仁寺各1缺。

所谓“苏拉喇嘛”,“苏拉”为藏语、蒙古语音译,其本意为“卸任”,可以理解为“散轶”、“闲散”或“没有一定专职”等,清代一些官方文件中也称其为“闲散喇嘛”,即没有一定的专职,可参加管理层的某些会议,根据长官的安排具体办理有关喇嘛事务或担任一定的僧职。清代京城喇嘛额设苏拉喇嘛10缺,其中1缺为西黄寺专缺,专门在西黄寺内供职;其余9缺均随该喇嘛所在的寺院任职。

另外,在京城喇嘛中额设“教习苏拉喇嘛”6缺、“额外教习苏拉喇嘛”4缺。所谓“教习苏拉喇嘛”即指担任教师职务的苏拉喇嘛,负责佛学以及藏传佛教其他专项学科的教学等。所谓“额外教习苏拉喇嘛”,是指协助教习苏拉喇嘛授课的苏拉喇嘛,可以理解为“副教师”。以上10缺均设置于雍和宫“四学殿”中担任教学任务,6缺教习苏拉喇嘛中,雍和宫“擦呢特学”即显宗殿2缺、“扎年阿克学”即综合殿2缺、“巨特巴学”即密宗殿1缺、“曼巴学”即药师殿1缺;4缺额外教习苏拉喇嘛中,擦呢特学3缺、巨特巴学1缺。(www.xing528.com)

在清代北京“苏拉喇嘛”建制中还有一种“仓苏拉喇嘛”,额设9缺。所谓“仓”是藏语音译,意为“佛仓”、“扎仓”等,也可以理解为“庙仓”、“寺院”,“仓苏拉喇嘛”即指在寺庙、佛仓中任职的苏拉喇嘛。9缺仓苏拉喇嘛系嵩祝寺、宏仁寺、东黄寺各3缺。

所谓“德木齐”为蒙古语音译,意为“管家执事”,也称“管家”,即寺院中行政、经济、财务方面的总管。清代北京额设德木齐31缺。

所谓“格斯贵”为藏语音译,意为“负责维持寺院纪律秩序的人”,即指寺院的纪律总监,负责监督喇嘛执行宗教戒律寺规等,维持寺院和宗教活动秩序。历史上,因执法时手持铁棒,故俗称“大铁棒喇嘛”或“铁棒喇嘛”。清代北京额设格斯贵50缺。

对于包衣喇嘛即满洲喇嘛,清政府则单独规定了额缺。据《理藩部则例》规定,包衣三旗即内府三旗额设达喇嘛3缺、副达喇嘛1缺、苏拉喇嘛3缺,系宝谛寺、功德寺、新正觉寺达喇嘛、苏拉喇嘛各1缺,宝谛寺副达喇嘛1缺。东陵隆福寺额设达喇嘛1缺,德木齐、格斯贵各1缺,教习苏拉喇嘛3缺。西陵永福寺额设达喇嘛1缺,德木齐、格斯贵各1缺,教习苏拉喇嘛3缺。[5]

以上僧职人员的徒众称“格隆”、“班第”。所谓“格隆”是藏语音译,意为“比丘”,指具比丘戒者;所谓“班第”为梵语音译,意为“一般的喇嘛”或“小喇嘛”,可以理解为具沙弥戒者。“格隆”和“班第”均属寺院中的普通喇嘛。

清代理藩院等资料中还有“折色格隆”、“折色班第”的提法。所谓“折色”即“扎萨克”的音译,而“折色格隆”即指格隆中大喇嘛、管家之类阶层的喇嘛;“折色班第”是指在班第中充任管家、跟役之类的喇嘛。

清政府规定,扎萨克喇嘛以上僧职给印,达喇嘛、副达喇嘛、苏拉喇嘛给札付,即僧职委任书。

对于不同等级的职衔和僧职人员,清廷在封建特权方面,如赏赉、廪饩、薪俸、服饰、用具、车轿、随带跟役等,甚至册封的封文是纯金、镀金,还是银、铜质的,哪些僧人可给予印信,哪些人授以禁条、度牒,不给印信,都有不同规格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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