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恢复和发展城市生产,把消费的城市变成生产的城市,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城市建设的主体思想。城市空间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物质载体,自然也是服务于工业生产的工具。1954年全国第一次城市建设会议提出城市建设“为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为生产、为劳动人民服务”的方针,城市规划强调配合工业项目建设,主要抓两条:一是为建厂选址定点,二是为厂区和生活区进行规划。工业区的选址建设是其中的重中之重,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城市居民点分布网、生产性与社会性基础设施发展的规模与速度[67]。城市中用水条件最好、土地最为平整、交通最为便捷的片区,优先被选取作为工业用地布局
(图2-43)。
图2-43 河南洛阳规划及涧西工业区规划布置
为了配合“一五”期间国家156项重点建设项目的需要,国家建工部组织人员及时地对一些城市进行了总体规划和近期工业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快速地解决了工业、交通运输、生活居住用地的合理布置,保证了工业建设和城市近期建设的进行。可以说,这一时期工业生产在城市空间的配置上处于最为鼎盛的支配地位,空间是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城市如何发展、发展多大、发展快慢,甚至于城市是否要发展,主要都是取决于国家的工业投资或政策导向。
(2)“单位办社会”的空间组织思想(www.xing528.com)
1920年代,苏联规划思想家们提出了“社会聚合体”(Social Condenser)的概念,来代替家庭成为社会的基本单元。日常生活的每个方面都被给定一个集体的背景,并在一个被特别设计、能支持集体原则的空间中进行[68]。1950年代的中国从苏联继承了这样的空间思想遗产,尤其是在居住方面,集体空间被认为是社会主义应倡导的空间形式,以住房为代表的私人空间遭遇严格的控制。计划经济时期,全国范围内几乎不存在住房市场(这种状况基本一直延续到1998年),单位制社区的建立与推广成为计划经济时期最鲜明的一种集体居住形式(图2-44、图2-45)。一个“单位”兼有生产、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的多种职能,职工生活管理也不例外。因此,几乎每个单位,包括工厂、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等都自成系统,规划了大小不一的“单位大院”,作为工作和生产空间的配套附属,并建有为本单位职工服务的各种配套设施,提供各种福利性的服务。公园、活动中心、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均以“单位大院”为基本单元进行配置,城市空间被分割成了一个个彼此独立的由“单位+配套”构成的细胞(图2-46)。在北京这样一个拥有大量党政机关和大型企业的城市里,大院甚至成为城市用地的主要组成单元。
图2-45 北京市某连片工厂大院的规划布局
图2-46 城市单位制独立地块的形态特征
这种对外封闭、内在功能复合的空间,将单位内的生产和生活捆绑在一起,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以提高生产效率、维护单位自身福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形式。通过“单位办社会”的模式,增强了单位的管理能力,培育了以业缘为主要纽带的社区精神;从经济角度考量,国家将城市居民生活配套福利的负担摊派到单位层面,这一政策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较为成功地解决了城市居民的最低住房需求问题,保证了工业化战略的实施。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模式还给城市规划带来了“职住平衡”这一副产品,大大减少了城市交通出行量(以至于今天讨论低碳城市时,一些学者还不时念及计划经济时期这种低交通需求的单位大院模式的优点)。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由于城市被分割成诸多单位细胞,单位与单位之间缺乏统一的规划,这种空间组织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单位圈地的土地浪费现象以及城市整体布局割裂、城市公共空间缺失等问题。此外,从社会空间的角度看,“单位大院”围墙树立起体制内、外的界线,空间分异映射到个体身份与社会资源分配的差异上。高浓缩的单位大院聚居形态,也形成了看似简单省力、实质却为部落式封闭交往的特殊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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