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26 “首都计划”(南京,1929年)的林荫大道系统
图2-27 1929年“大上海计划”路网规划
近代中国城市规划在继承了中国传统城市规划思想与特征这条主线的基础上,同时也从欧美导入相关城市规划理论思想,不仅是在殖民地城市、租借地的规划中,而且在首都计划、大上海计划等重要的城市规划中一定程度上均体现出了较有特色的、中西结合、洋为中用的城市规划思想[39](图2-26)。例如,1929年《大上海计划》中对城市中心路网的规划,明显受到西方城市美化运动的影响,核心行政区的形式还有显著的西方“拉丁十字”式教堂布局特征(图2-27);但是,在行政区内部的空间序列又延续了中国传统的等级序列和布局模式,糅合了包括轴线序列、空间对称等传统营造范式。新中国成立后,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了,在此背景下起步的城市规划事业,强烈地表现出了由国家意志控制、以实现国家宏观计划为目标的特征。由于向苏联“一边倒”的特殊国情,但凡欧美的建筑、规划理论都受到批判,苏联城市规划理论被全面引入且成为当时唯一的选择,苏联建设社会主义城市的经验成为中国参照的对象,形成了具有明显的单向性和国家推动特征的理论引介过程。苏联专家开始参与中国城市规划活动,输入城市规划理论与技术,近代中国城市规划借鉴欧美的过程由此被彻底中止。(www.xing528.com)
此外,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的规划领域长期没有将乡村这一空间对象包含在内。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为了保证优先快速地发展工业和建立纯粹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对农副产品采取统购统销,并实施了一系列措施限制城乡之间人员与要素的自由流动(包括在农村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实行集体经营,在城市实行严格的城乡分隔就业制度、户籍制度、粮票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制度等)。在这个过程中,城乡分隔的壁垒逐步形成,农民被束缚于既有的土地和乡村社区内,不得自由流动,与城市基本被完全隔离。城乡二元结构与城市本位的思想阻碍了乡村规划的发展,乡村被动的地位使其沦为为城市服务的附属品,这种角色一直被固化到今日,造成了乡村在整个规划体系中的弱势地位甚至是被漠视。在这样一个基本背景下,新中国成立后规划行业长期以城市为中心,乡村规划总体上是严重缺失的(除特定时期一些典型的人民公社建设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