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环境变化、有效促进城市发展,城市规划方法的变革与创新总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紧密相随。回顾1949年以来中国城乡规划的技术和方法,总体上经历了从工程设计(物质空间营建)到系统科学(综合理性规划),再到空间—社会一体(公共政策规划)的转变。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计划经济时期直至1980年代中期,城市规划在很大程度上停留于对城市空间具体建设的安排,源于深受苏联模式的传统影响,强调通过“经济发展计划—空间布局落实”的严密对应,通过执行精密而标准化的技术规范和人均规划指标,来实现对城市空间发展的有效管控与秩序安排。这个阶段的规划,从技术方法发展的角度可以将之概括为“物质空间营建”。
然而自1980年代中期以后,面对计划经济的迅速解体、日益加速的城市化、民众需求的多元化等现实环境冲击,城市规划的技术方法转而追求如何通过科学化、系统化的理性分析,运用各种技术方法(包括定量分析手段、3S技术、经济分析理论等等),甚至不惜引借、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规划理论与方法,来试图把握与超前预知城市空间发展的规律,以此来实现对城市空间发展的先期引导、提前控制,改变当时城市规划面对外部环境而疲于应对的窘境。这个阶段的规划,从技术方法发展的角度可以将之概括为“综合理性规划”。(www.xing528.com)
2003年以后,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以及统筹发展、和谐社会、科学发展等观念的确立,城市社会问题、城乡差异问题等被日益重视。面对中国正经历着的经济、社会双重转型,利益博弈使得城市、乡村的空间矛盾冲突常态化,规划师逐步认识到空间与社会是一个相互作用而且内在统一的过程,这并不是通过所谓的“先进技术、科学工具”就可以解决的。城市规划成为一种社会协商、利益平衡的平台,价值导向正确、过程理性、程序正义等成为城乡规划编制与管理的基本前提。规划所要处理的对象不仅仅是空间,实际上更包括了人和空间的关系,以及发生在空间之中的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规划所需要处理的核心矛盾不再仅仅是空间的形式,而更是空间背后的复杂社会关系。因此,规划的技术方法转向对社会科学、公共政策的关注成为一种必然趋势。可以说,从技术方法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的城乡规划正在向“公共政策规划”转变。但是,这个过程才刚刚开始,因此在日常实践中,“物质空间营建”、“综合理性规划”的规划思维仍然不时充当着主导性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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