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改革开放20余年的快速发展,中国在取得巨大经济增长成就的同时,由于长期过于追求效率而缺乏对社会公平、社会发展的关注,也累积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与此同时,国际经贸发展环境也对中国传统的发展模式形成了严苛的外部约束。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发展环境转型的压力,2003年中央政府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等一系列全新的战略思想,这些最终被凝练为“科学发展观”。这标志着国家发展目标导向发生了重大的转移,由过去单一关注GDP增长开始转向更加关注民生、关注社会的发展。
经历过10年的发展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此时已经得到总体确立并逐步完善。这一时期明确认识了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作为公共秩序协调者、公共利益维护者、社会公共产品供给者的基本定位;加快了社会民主法制体系建设,特别是国家通过《物权法》、《劳动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一系列民生法规出台,使得民生、民众的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保障;大力重构被解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在解决城市社会问题的同时,中央政府也极为关注“三农”问题的解决和乡村发展,提出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并通过相关政策法规(例如取消农业税、保障农民长期土地承包权、建立农民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新农村建设等等)予以切实的推进。同时,努力改变过去由于“发展效率优先”所导致的国家经济发展空间非均衡格局——这也是十年来中央政府一直致力于的一项突出工作。
当然,市场经济体制仍然有待深化改革,尤其是为了应对2008年后日益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中央政府明显加大了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调控力度,国有经济的垄断性、国进民退等现象加剧,国际贸易环境恶化。为了实现“保增长”的首要目标,经济结构的调整也没有像预期那样顺利实现。国家频繁地使用宏观政策调整工具,经济发展政策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对市场信心造成了不利影响。一部分人因此批评这一时期是改革开放的“倒退”,要求继续改革、二次改革的呼声日益提高,未来的道路可谓依然任重道远,这可以从2012年底中共十八大的报告中得到全面而深刻的解读。
(2)对空间的价值认知
当社会文明建设成为中国此时的国家中心任务之一的时候,正如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理论所阐述的那样,大家已经逐渐意识到空间与社会的紧密性及其相互作用、渗透的关系。空间不是社会发展的背景和“容器”,空间本身是社会发展与社会关系的投影,空间一旦形成又会反过来再生产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关系。“空间就是社会”开始成为一种主流的认知。
经历过唯GDP论的经济高速增长阶段后,社会更加需要通过空间的公平、正义性,以保证社会、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城市不仅是经济生产的中心,更是社会生活的场所,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家园”。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再次向全世界阐释了2000多年前亚里士多德有关城市发展本质的价值判断,也成为中国社会的共同心声。中国的国情要求我们不能走一条城市繁荣、乡村凋敝的单向城市化道路,而必须在城乡统筹的大战略下重新认识乡村空间的意义。城市空间与乡村空间不再是割裂的,而是互动的;乡村空间也不应该是落后、被剥削的代表,乡村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生态价值正在被重新发现,从而实现乡村的复兴。总而言之,社会对于空间的美好愿景日渐丰富、清晰,对于空间的综合多元、促进社会发展作用逐步重视,民众表达各种空间意愿的诉求也愈加强烈。
此外,为了应对新的国际、国内形势,迅速改变区域不平衡发展的格局,中央政府显著加大了以空间规划为工具的政策调控力度,突出表现在近些年来密集地推出各种综合改革实验区、战略区域、国家新区等规划上。这标志着在日渐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中国的空间规划正在与法律、税收等一道,成为政府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和主动手段。
(3)城乡规划的价值体系(www.xing528.com)
2003年以后,随着中央政府发展理念、发展观的重大变化,中国的城乡规划也开始了重大的转型。一方面,城乡规划依然要面对快速城市化、大规模物质环境建设的艰巨任务;另一方面,城乡规划的视野也显著地向和谐社会、城乡统筹、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等聚焦,城乡规划的根本定位向公共政策属性转变。应该说,在中国当前社会中,城乡规划价值体系、思潮的进步总体上是领先于社会整体转型步伐的,这在思想根源上是因为近现代城市规划一直将关注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美好生活作为自己奋斗的使命。
这一时期城乡规划思潮的转型,着重表现在规划界领先于国家既有政治、经济、社会的整体框架而主动实施的深化改革。2006年版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2008年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其最重要的基调就是改变了长期将城乡规划视为一项工程技术,而明确将其定位于政府调控城乡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完成了规划整体价值观的重大转变和根本转型。城乡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角色定位,代表了一种尊重多元社会诉求、公平优先的规划价值观,真正认识并重视“空间”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各类空间资源的有限性与社会需求的复杂性、多样性之间的矛盾是城乡规划面临的核心难题,空间资源配置的本质是权利的分割、分配与交易。这种权益的变化,运用单纯的技术性手段是无法得到解决的,城乡规划更应充分了解社会需求,分析空间开发过程中所蕴含的社会利益关系,充分认知这种调整对现有社会利益关系的影响及可能产生的后果[23]。
在经历了改革开放后的快速、单向城市化过程,面对城市的表面繁荣和乡村的普遍衰败,相应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问题越来越显著,并且已经从根本上危及了中国社会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随着中央政府对城乡统筹的关注,乡村对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价值与深远意义凸显出来。在此背景下,中国城乡规划思潮转变的另一个主要方面是规划观最终实现了由聚焦城市向覆盖城乡的全域拓展,并且建立、完善了城乡整体的规划编制与管理体系,乡村规划实践也从过去变相的乡村土地剥削、简单的设施配套、表象的环境整治,开始转向如何全面深入地挖掘乡村的内在价值与魅力、发挥乡村自我的生命力,以实现乡村全面复兴。
这一时期中国城乡规划思潮的另一个重大转变,就是总体确立了空间集约紧凑、低碳生态发展的规划理念。随着中国资源环境约束的持续趋紧,以及中国过去的粗放发展模式、高耗能发展路径面临着国际社会越来越大的责难和政治、经济掣肘,全面转变过去的扩张性规划理念,转而按照低碳、绿色、生态的发展理念寻求基于中国国情的城乡发展之路,已经成为中国的必然选择。因此,有关低碳发展、生态绿色发展、紧凑发展等等新的规划理念,不仅已经成为新时期中国城乡规划思潮的一个“主题词”,也正以多种形式迅速渗透到中国广大地区的城乡规划实践之中。
但是,应该说这样的转型尚不是全面和彻底的,中国社会尤其是众多地方政府“增长主义”的价值导向还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随着分权化、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以及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其所关注的核心利益、价值取向等方面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偏差(最典型的就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发展上的巨大态度差异)。这表现在中国的城乡规划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不能摆脱促进经济增长、服务地区与城市间博弈的“工具性”角色,例如近年来许多区域规划成为地区间竞争甚至是博取中央政府政策支持的工具,并开启了国家空间开发格局的“新战国时代”(表1-1)。
表1-1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城乡规划思潮演变的简要脉络
续表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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