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百废待兴,面对经济停滞、思想禁锢、社会秩序混乱的国内现实以及国际上严峻的冷战格局,全面学习苏联成为新中国必然的选择以及一种主流的意识形态,并导致了中国从意识形态层面到经济、社会体制,再到教育、技术等领域的全面“苏联化”。虽然后来中苏交恶,但是由于体制惯性以及意识形态的固化,学习来的“苏联模式”已经被内化为一种“中国模式”了。
长期反抗外来侵略,为民族解放奋斗的血泪艰辛过程,锻造出当时社会中弥漫着浓郁的国家主义、集体主义情怀,强调公民应该放弃对个人自由、权利、幸福等等的直接追求,转而无条件地服从国家与集体的需要,个人的主体意识被抹杀。而中国人民饱受阶级压迫和历经艰难反抗的过程,也塑造出了社会中浓烈的阶级对抗、斗争意识。总之,学习苏联、国家主义、阶级对抗成为这一时期意识形态的主要特征。
基于这样的背景,新中国迅速架构了类似于苏联社会的国家完全权力以及相关制度。社会的突出诉求是在国内层面保证阶级斗争胜利,同时在国际层面实现赶超发展。在经济生产和分配方式上,则体现出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重工业、高积累导向,并通过二元的城乡制度设计以及“无城市化的工业化”等方式来实现国家低成本的快速工业化过程。
(2)对空间的价值认知
在当时的环境中,城乡一切空间的权利主体是国家(或者所谓的“集体”),空间所有以及空间使用的权利、建设资金等也均由国家和集体占有,城乡空间的塑造、形成有赖于国家的计划安排以及动员号召。由于在城市里采用无偿行政划拨土地的制度设计,在农村经过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等运动,土地也已经全部集中到“集体”手中,空间(土地)因而没有经济价值(或交换价值)的差异,仅仅具有使用价值的差别。
无论在农村还是在城市,生产空间、消费空间的需求均是可以分开并区别对待的。这一时期,城乡空间使用价值的发挥突出地表现为优先保障供给经济生产需要的空间,而对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空间的供给则是严格控制,能压缩则压缩。(www.xing528.com)
虽然城乡空间的经济属性被刻意地略去,但是城乡空间的阶级属性、意识形态象征作用则是得到了大大的彰显,也就是说,空间被明确贴上了“阶级性”的标签。空间阶级属性的实现方式则是通过对“旧时代权利空间”的破坏,以及对象征人民集体力量、无产阶级政权的各种仪式性空间的着力打造来完成的。如故宫就曾经被认为是代表了腐朽落后的、封建主义的空间,因而要被彻底改造成为“人民的空间”;象征强大人民政权的笔直礼仪大道以及群众纪念集会广场,则是备受当时城市青睐的。
(3)城市规划的价值体系
新中国成立初期,旧中国留下的城市规划专业人员很少。由于新中国采取了以苏联为模式的计划经济体制,加之受意识形态的深刻影响,当时但凡欧美建筑、规划理论都受到批判,所以民国时期的城市规划观(探索中西结合、洋为中用等)被彻底放弃,苏联的城市规划理论取而代之成为当时唯一的、正统的选择。在整个国家完整严密的计划经济制度框架中,城市规划从属于国民经济总体计划的一部分,是一个对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单向、被动的空间落实工作,是经济计划的解释、补充或延伸,或者说是经济计划的空间图解。
城市规划的干预对象和决策范畴都极为有限。根据空间价值的实现要求,当时的城市规划主要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重点落实工业生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的空间布局(集中力量确保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重点工业项目落户城市的布局,以保证工业建设的顺利完成),同时,尽可能地压缩城市消费空间的建设,以便为国家迫切需求的工业发展提供资本积累[16]。在“大跃进”失败后的国家经济调整中,城市规划工作被迫全面停滞,仅在三线建设等有限的项目中发挥了必要的作用。其二,城市规划必须服务于烘托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和集体主义精神的要求,在城市中要规划设计出各种各样象征人民集体力量、无产阶级政权的社会主义仪式性空间。
在苏联模式的影响下,实现以上两个价值目标的规划技术方法也相对简单,包括定人定量的指标配给以及空间形体设计。因此,在学科性质及职业定位上,城市规划被明确地局限在“土木工程类”的技术性行业。相应的在全国城市规划高等教育体系中,当时的城市规划学科大都是从建筑学科中分离、衍生出来的,将城市规划主要理解成对建筑的群体化、扩大化安排,城市规划人才被当做一种典型的工程师进行培养。实践中要求规划师遵循一种纯粹的物质空间配给方法,按照一系列(特别是苏联模式)严谨细致、定人定量的“技术规范”(指标)来进行城市土地与设施配置的计划性安排,追求以统一的精准程度表达城市土地使用意图和终极状态规划。
简而言之,这一时期的城市规划思潮深受苏联模式、计划经济体制、阶级斗争等关键要素的影响,城市规划是被打上鲜明的意识形态烙印、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迫切需求、具体落实国民经济计划的一种空间工具与工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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