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反对中共六届三中全会
周恩来、瞿秋白带着共产国际《关于中国问题决议案》先后回国,于1930年8月后半月陆续到达上海。他们按照共产国际指示精神,做了大量耐心细致工作,及时制止立三错误在各地贯彻,为中共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准备了条件。
9月下旬,根据共产国际决议精神,瞿秋白、周恩来主持召开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会议批判了李立三“左”倾冒险错误对中国革命形势的极左估计,停止了组织全国武装暴动和集中全国红军进攻中心城市的计划,恢复了党、团、工会的独立组织和日常工作,李立三本人也在会议上开始承认了被指出的错误,接着就离开了中共中央的领导岗位,前往共产国际检查错误。这次会议对于停止李立三“左”倾冒险错误行动,巩固和发展红军和苏维埃根据地都起了积极作用;会上还选举毛泽东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表示中共中央根据斯大林指示开始重视农村的“工农武装割据”。
周恩来
瞿秋白
王明一贯以共产国际决议为准。他既知道共产国际《关于中国问题决议案》,又知道三中全会是贯彻共产国际决议而取得重大功绩,共产国际远东局代表把王明、博古等找去谈话,谈三中全会路线正确,你们不准反对。王明、博古等对三中全会不得不表示“拥护”。博古后来说过:三中全会后,周恩来找我们谈分配工作,通报三中全会,“我说过同意三中全会,王明亦同意的”。
但是,王明、博古等又对三中全会不满,没有撤销王明、博古等因反李立三而受到的处分。更使他们难以容忍的是:瞿秋白不仅主持召开三中全会,而且会后还主持了中共中央工作。因为,瞿秋白在莫斯科做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时,同情中山大学多数同学反对王明教条宗派,引起了王明等强烈不满。随后,王明等在共产国际东方部负责人米夫支持下,把此事歪曲事实告到共产国际,共产国际曾撤销了瞿秋白中共代表团团长的职务。正因为如此,王明、博古等有着反对三中全会及其后中共中央的思想基础。
这个时候,共产国际收到中共中央8月3日政治局会议记录,才发现李立三有个企图把苏联卷入战争的狂妄计划,十分恼火,立刻把立三错误上升为路线错误,指责他是“反国际的政治路线”。接着,共产国际又接到中共六届三中全会文件,知道瞿秋白主持中共中央工作又很不满意,于是在十月发出了《共产国际执委给中共中央关于立三路线问题的信》(即国际十月来信),明确指出立三的错误是政治路线问题,与共产国际政治路线是相对立的。
共产国际态度的变化,中共中央在上海毫无所知,然而当时还留在莫斯科的夏曦、何凯丰、陈昌浩等,从共产国际米夫那里知道了国际十月来信的精神。11月上旬,他们陆续从苏联回到上海,同时把共产国际确定立三问题是路线错误的精神,首先告诉了王明等。仅隔几天,沈泽民带着共产国际十月给中共中央来信(俄文的)又回到了上海,一到上海没有按组织原则及时把信交给中共中央,而是先给王明看了。博古后来回忆此事时说:沈泽民将国际来信原稿交王明看过。
王明、博古以为反对三中全会及其后中央的时机已到,立即在他们教条宗派那帮人中互相转告,到处串连,准备在党的会议上,以突然方式,捅出“立三路线”问题,同中央对着干。他们知道共产国际十月来信精神后,11月13日联名给党中央写信,尖锐地提出:“立三同志的路线和国际路线是不能并容的。立三同志路线的发展,必然要走到脱离共产国际反对共产国际的地位上去(事实上已经走到了这种地位)。”他们看到共产国际十月来信原件后,经过策划,又于11月17日联名给党中央写信,侧重点是标榜自己是反“立三路线”的“英雄”。他们向党中央提出强硬的三条要求:“1.正式公开宣布立三路线的实质,教育全党;2.正式公开在各种会议上及党报上宣布我们与立三同志争论的真相,撤销对我们的处罚;3.禁止任何同志在任何会议上继续对我们的诬蔑和造谣!”同时,他们进行教条宗派串连活动,以没有撤销对他们的处分为借口,改变三中全会后曾经表示服从分配到苏区工作的承诺,仍然赖在上海城市里活动。同王明在一起工作的李初梨回忆说:“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决定王明、博古等去中央苏区。王明就离开省委宣传部,搬到斗鸡桥。国际来信以后,他们就不去苏区了。”[8]
中共中央于11月16日才收到共产国际十月来信,连续于18日和22日两次召开政治局会议讨论,检讨三中全会和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问题。党中央在接受国际十月来信基本精神的同时,仍在维护三中全会所制定的路线,对于王明、博古等人的宗派活动予以批评。周恩来针对王明等的教条宗派活动,强调指出:“已经知道国际来信的同志(如新由莫回国的),必须召集一次会议,要他们站在巩固党、帮助中央领导的立场上来做工作,不允许不经过组织而走到分裂党的方式上去。”瞿秋白在22日会议的报告中说:“沈泽民的方式与精神是离开政治局的领导……他们知有国际来信,但不公开说已知国际来信,请求政治局如何办,反而突然在工作会议中提出来,这可使一般同志很惊奇与发生其他倾向”,“使同志们惊慌不明”。
12月1日,周恩来根据政治局会议精神在中共中央机关工作人员会议上,作了批判“立三路线”的报告。其中也对王明、博古拒绝党分配他们去苏区工作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并且指出:“尤其要反对有小组织倾向的同志们的超组织的活动,在过去与伯山(即李立三)同志争论的四个同志在不平衡、革命高潮等问题上是对的,但陈韶玉(王明)、秦邦宪(博古)等同志则借此扩大发展他拥护国际路线的影响,这是不应当的。在韶玉同志《开始在主要几省甚至一省建立中国苏维埃政府问题》的文章上面‘夺取武汉这一可能的前途,成为不远将来的现实’,‘夺取武汉的胜利,有使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并且是中国现阶段革命转变到社会主义的正式开始。’他这样的观点,与伯山同志是同样错误的。这证明韶玉同志对于这些问题也没有弄清楚。”[9](www.xing528.com)
【注释】
[1]《郭化若回忆录》,军事科学出版社1995年3月版,第26页。
[2]第一次苏维埃区代表大会红四军代表报告,1930年5月16日。
[3]毛泽东:《关于加强春耕工作的意见》,1931年2月28日。
[4]转引自曹仲彬、戴茂林著:《王明传》,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5月版,第141页。
[5]盛岳:《莫斯科中山大学和中国革命》第259页。
[6]罗章龙《上海东方饭店会议前后》,《新华文摘》1981年第5期。
[7]朱仲丽《黎明与晚霞》,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版,第97页。
[8]《访问李初梨谈话记录》,访问者:曹仲彬,1984年11月4日。
[9]盖军、于吉楠:《陈绍禹是怎样上台的》,《党史研究》198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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