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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类型与等级分析-书院传统与未来发展论丛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官府书院以行政区域的大小而表现出一种等级差异。底层书院数量大、分布广,起着普及文化知识和将儒家学术思想社会化,从而形成符合儒家理念的民间价值信仰的作用,它扎根乡村社会,是其他较高层书院的起点,构成中国书院等级之塔的底座。中国书院的等级之塔,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书院教育体系。

书院类型与等级分析-书院传统与未来发展论丛

二、书院的不同类型与等级

在千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各种类型的书院。按照功能来分,有作为读书之处的书院、作为著书之地的书院、作为藏书之所的书院、作为明道讲学的书院、作为士友会讲之所的书院、作为课士之区的书院、作为士人市肆的书院、作为应试者公寓的书院、作为祭祀先贤之地的书院,最主要的还是从事教育事业的书院。按照教学内容来分,有从事军事教育的武书院、实施语言语音教育的正音书院、进行外国语言文学教育的书院、开设医学教育并有门诊业务的书院,最主要的还是从事儒家文化知识教学的书院。按照程度来分,有高中低的等级不同,有大学、小学的区别。按照建设者来分,有民间的家族书院、乡村书院、教会书院,官方的县、州、厅、府、道、省各级地方书院,皇族书院。按照院中学生来分,有少数民族书院、侨民书院、华侨书院,有童生肄业的书院、生员书院、生童共处的书院、举人的书院。凡此种种,举不胜举。兹择要叙述如下。

家族书院指同一父系血亲组织所创建、所共享的书院。它包括一个家庭创建供其一家使用、一个家庭创建供其整个家族使用、合族创建合族使用等几种基本类型。家庭或家族创办书院的主要目的是培养下一代,使其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良好的道德修养,从而提高家族的总体素质水平,为其繁衍发展提供更为强劲的动力。家族书院有三个最基本的特点,一是血缘性,也即家族性,它的创办经费、日常经费都由家族提供,其主持人为家族成员或受聘于家族,其服务对象为家族“子弟”,非其族姓不得入内是普遍性原则。二是教学授受,以传播文化知识和做人道理为主要任务。三是教学程度不高,一般来讲属启蒙教育或稍高于蒙学的阶段。家族书院和乡村书院一起,构成民间书院的主体。

乡村书院指建在乡村,以乡村为招生范围的书院。它的创建有四种情形,一是某人单独创建;二是某人倡建,众人襄成;三是乡人公建;四是官府倡建或创建。除了官府关顾者之外,都与家族书院有较深的联系,可以视作家族书院的推广与延伸。但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明显的:乡村书院是一个地缘性概念,它不同于血缘性的家族书院,教泽所及要广泛一些。乡村书院也有三个基本特点,一是数量多,分布广,成为唐宋以来中国广大农村地区最主要也最富生命力的文化教育组织。二是招生范围较小,一般以参与建设的乡村为限,不投资者难享其利。三是教学程度与家族书院类似,多为启蒙教育或稍高于蒙学,但总体上又有超乎家族书院之上的趋势。

乡村书院和家族书院一起,构成历代书院总量的大多数,承担了中国古代社会普及教育的主要任务,成为将儒家文化知识和观念源源输向广大农村的主要渠道。值得指出的是,除了教学之外,这两大类型的书院还兼为家族与乡村社会文化活动的中心,不独为发展教育之体,亦为醇正风俗之原。(www.xing528.com)

官府书院以行政区域的大小而表现出一种等级差异。县级书院建于县城或城郊,多为一县名胜之地,在全县范围招生。其院舍创建、修复和山长聘任、生徒选择之权,一般都操于主持一县行政的长官之手,故而也可称作县立书院。宋元两代,县级书院已大量出现,明清之世则成普及之势,有些文化发达的地区,甚至一县有两所或两所以上这样的书院。院中生徒或童生、或生员,例皆蒙童以上。因此,县级书院的教学程度也就明显高于家族和乡村书院,实为一县文化教育中心。

县级书院之上,又有始见于北宋时期的州级书院、府级书院,始见于清代的道级书院,始见于明代的省级书院,始见于清代的跨省书院。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官立,其创建、修复、经费、聘师、择生之权利多操于各级行政首长,成为各级政区的最高学府。所不同的是,各自的辖区范围广狭不一,由县而州而府而道而省,呈递增之势,辖区越大,其选择师生的余地就越大,其教学与学术水平也就越高。

因为教学程度和学术研究水平的高低不同,书院形成了一种等级上的差异。就整体而言,最底层的是私立的家族书院和民办的乡村书院,中间层是县立书院,高层则是州、府、道、省各级书院。底层书院数量大、分布广,起着普及文化知识和将儒家学术思想社会化,从而形成符合儒家理念的民间价值信仰的作用,它扎根乡村社会,是其他较高层书院的起点,构成中国书院等级之塔的底座。中间层县级书院,既拔乎家族、乡村书院之上,又是官立书院中最低的一等,一身二任,承担传播文化知识和将儒家理念政治化,从而以朝廷意志影响民间价值信仰的任务,是书院等级之塔的塔身。高层的各级书院一方面分担指导学术理念政治化的官方责任,另一方面也兼有研究学术,更新创造儒家精神,养育学派之责,可以视作高居于书院之塔的宝顶部分。应该指出的是,历朝历代那些学术大师主持或创建的书院,无论是官立还是民办,皆得视作当然的宝顶部分。中国书院的等级之塔,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书院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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