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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史十二讲:自举科举的成果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常举常举的科目较多,根据考试的内容不同可划分为十几个科目,其中较主要的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和明算等六科。凡不在学校学习而自学成才的读书人,均可怀牒自举,即自己拿着身分证明等材料到相应州县报名参加选拔考试,考试合格后,给予“文解”,被地方政府举送到京城参加科举考试。凡是将不合格的考生推荐到中央参加省试的地方官员和学校校长,一经查出,将被严惩。

唐史十二讲:自举科举的成果

(一)常举

常举的科目较多,根据考试的内容不同可划分为十几个科目,其中较主要的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和明算等六科。

秀才科:唐初的考试科目,目的是为了选拔顶尖人才。但其难度太大,要求过高,应试者寥寥无几,唐高宗永徽二年(651)被废弃,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曾恢复,但天宝初年再次被废。该科设置时间短暂,仅三四十年,录取人数不多,影响不大。

明经科:重点考核儒家经义,考试内容为《礼记》、《左传》、《诗》、《周礼》、《仪礼》、《周易》、《尚书》、《公羊传》和《穀梁传》等九部经书,再加上《孝经》和《论语》。明经科考试主要测验考生对经典的熟悉程度。一般而言,只要考生肯下功夫背书,相对容易被录取。考试共分三场:第一场,贴经十条,正确回答出六条为及格。贴经就是把考试指定的某部经书任意翻出一页,页面前后两边都被遮盖上,只留出中间一行,再用纸将该行中的三个字贴住,命考生把被贴住的三个字读出来。这种考试形式有些类似现代考试中的填空题。贴经通过了,才有资格进入第二场考试。第二场,口试经义十条,答对六条为及格。口试就是考官提问,考生当场口头作答,目的是检测考生的临场应变能力。第三场,策问,考题三道,答对两道者为及格。策问要求考生针对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等相关问题发表见解,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其他考试形式相比,策问与现实联系更加紧密,更能考察考生的能力。三场考试都通过,明经及第。

进士科:唐初仅考策问五道,高宗以后共考三场:杂文(诗赋)、贴经和策问,三场考试顺序在不同时期略有变化。考试每天一场,每场考试定去留,是淘汰性的考试,就是说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场考试才有资格参加第二场,通过第二场才可以继续参加第三场,三场考试都通过就是进士及第。

明法:主要考律、令等法律知识,选拔法律人才。

明书:主要考文字训诂和书法,考试内容为《说文解字》和《字林》等。

明算:考察数学计算等专门知识,主要考《九章算术》和《周髀算经》等内容。(www.xing528.com)

明法、明书和明算三科是为国家选拔专门的人才,除明法出身者有可能做到高官,明书、明算都很难获得升迁高级官员的机会,所以读书人一般都不愿意参加这几个科目的考试。

常科之中进士和明经两科最重要,参加这两科考试的考生也最多。唐初,明经科高于进士科。唐中期开始,明经地位明显下降,人们更加推崇进士。首先,进士科的录取名额比明经科少。进士科每届录取率只有1%或2%,而明经科每届录取率约在10%,是进士科的10倍。唐朝参加进士科的考生,最多时可达2000人,少的时候也不低于1000人。按进士科的录取率,每年考中进士的举子最多不过30~40人,少的时候仅10~20人。有唐一代,平均每年录取进士不过30人左右,确实是优中选优,录取者可谓是全国的顶尖人才。

其次,明经考试内容较为死板,仅以儒家经典知识的记忆为主,难度并不大;相对而言,进士科考试内容比较灵活,要求考生具有很好的应变能力,难度较大,不是一般人能考上的。“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虽有些夸张,但可见进士科难度之大。人往往重难而轻易,所以人们更尊崇进士科,称之为“白衣公卿”、“一品白衫”,认为“缙绅虽位及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高宗朝中书令薛元超将“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得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引为终生憾事。皇帝对进士也是礼遇有加,欣赏备至。如唐德宗曾亲自评阅考生试卷,看到符合他心意的文章,必定反复吟诵,并拿给宰相欣赏,高兴地说:“这都是朕的门生。”唐文宗也常常亲自拟定考试题目。唐宣宗则更甚,他爱羡进士,曾在大殿的柱子上亲笔题写:“乡贡进士李某。”他和大臣谈话时,经常问大臣是否进士及第出身?考题是什么?主考官是谁?如果有优秀的臣子不是进士出身,宣宗会为之惋惜,叹息良久。

到唐后期,明经科更是远不及进士科,明经出身的人很少能做到高官。进士及第者在官场声誉好、升迁快、前途光明,尤其是唐中后期高级官员多是进士出身,进士科成为人们进入仕途的首选途径。唐人曹邺《杏园宴间呈同年》诗曰:“歧路不在天,十年行不至。一旦公道开,青云在平地”,明确指出进士及第者在官场往往能平步青云,仕途一片光明。

常举的考生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生徒。指在京师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和各地方州县学馆学习的学生,通过学校的选拔考试合格后,由学校举荐到尚书省参加各科考试,称作“生徒”。二是乡贡。凡不在学校学习而自学成才的读书人,均可怀牒自举,即自己拿着身分证明等材料到相应州县报名参加选拔考试,考试合格后,给予“文解”(即州县推荐书),被地方政府举送到京城参加科举考试。因这些考生是每年十月随州县贡品一起送至京城的,所以称为“乡贡”。唐初,学校生徒处于优势地位,录取比例远高于乡贡;但到唐玄宗晚期,乡贡逐渐占据优势,成为考生的主要来源。

唐代明文规定三类人不得参加科举考试:第一,触犯过法律的人;第二,工商子弟;第三,州县小吏。除此以外,没有任何门第和年龄限制,上至贵族子弟下到平民百姓,从垂髫少年到耄耋老人,所有男性公民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何种科目也全凭自己意愿。当然,唐代女子是不被允许参加科举考试的,因为除了皇宫设女官外,政府当中没有为女子设立的职位,生为女儿身,纵有满腹才情,也只能“自恨罗衣掩诗句,举头空羡榜中名”。唐代特别规定工商业之家不得参加科举考试,因为统治者认为工商业者重利轻义,只为个人谋私利,而参加科举做官是要为国家为民众谋福利,两者的根本目的相冲突。凡是将不合格的考生推荐到中央参加省试的地方官员和学校校长,一经查出,将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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