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至高的理想
也许人们有许多不能生活在一起的道理,也许在某些场合他们最好还是分开,但谁能做这种决定呢?我们可以将这种决定权付之于那些自己本身都未受到良好教育,都不了解婚姻是一项工作,而且又只关心自己利益的人吗?他们对于离婚的看法,正如他们对婚姻的看法一样:“从其中能得到什么好处?”他们显然不是适于做决定的人。你可以看到经常有许多人一再地结婚又离婚,又一再地犯下同样的错误。那么应该让谁来决定呢?也许我们可以想象到:当婚姻中出了某种差错时,应该让精神病学家来决定它是否应当决裂。这在我们这儿是有所困难的。我不知道美国人的想法是否如此,但是在欧洲我却发现大部分的精神病学家都主张个人的利益是最重要之点。因此,当他们在这种个案中被人请教时,他们会劝人去找一个情人,以为这样就能解决掉问题。我敢断言,不久他们就会改变主意,而不再作此种劝告。他们之所以会作此种建议,是因为他们不了解这个问题的整体性,以及它和我们这世界上其他工作之间的紧密关系。这种关系是我一直希望你们特别加以注意的。
当人们把婚姻视为个人问题的解决方法时,也犯了类似的错误。在此,我也无法述说美国的情形,但是我知道,在欧洲,当男孩子或女孩子有精神病的倾向时,精神病学家会劝他们去找情人或开始性关系。对成人,他们也给予同样的劝告。这其实是把爱情和婚姻看做是一种百病灵丹,结果使这病人更为彷徨,更不知何去何从。爱情和婚姻问题的正确解决,属于整个人格最完美的实现。没有哪一个问题比它包括更多的欢乐,以及生活中真实而有用的表现。我们绝不能视之为微不足道的小事。我们也不能把它当做是罪犯、酗酒或精神病的救急药方。精神病患者适于爱情和婚姻之前,必须先接受正确的治疗。如果他还没有适当地应付它们的能力,便贸然从事之,他一定会遭到新的危险和不幸。婚姻是一种非常高的理想,它的解决需要我们做出许多的努力和创造活动,身心不健康的人是很难负起这个重担的。
在其他方面,婚姻也时常指向不正当的目标。有些人是为了经济上的安全而结婚,有些人是为了怜悯别人,还有些人则是为了要获得一个仆役来侍候他。婚姻中不是不容许有这一类儿戏的。我还知道:有些人结婚甚至是为了要增加自己的困难。例如,一个青年人在他的考试或未来事业上可能遭到重重困难,他因此而觉得自己可能是很容易失败的人,如果他真的失败了,他便希望能借此原谅自己。所以,他再用婚姻来给自己添加麻烦,以获取脱身之词。(https://www.xing528.com)
我敢断言,我们非但不应该小看这个问题,而且应该将之置于重要的地位。在我听过的所有婚姻破裂案件中,实际蒙受其害的总是女方。无疑这是因为男士在我们的文化中所受拘束较少之故。这是我们的一种错误,但是它却无法经由个人的反抗而改正过来。尤其是婚姻本身,个人的反抗总会扰乱其社会关系和伴侣的兴致。要克服它,只有先认清我们文化的整个态度并加以改变。我的一个学生,底特律的罗席教授曾经做过一次调查,发现有42%的女孩子都希望自己能身为男人;这表示她们对自己的性别感到不满。当人类的一半对它们所处的地位感到沮丧和不满,而且反抗另一半所享有的较多的自由时,爱情和婚姻的问题能够轻易地解决吗?当妇女总是受人轻视,而相信自己只不过是男人的玩物,并认为男人不忠实是理所当然的事,那么,爱情和婚姻的问题能够轻易解决吗?
从我们所说过的各点,我们可以得到一个简单明了而且实用的结论。人类不是天生就该一夫多妻或一夫一妻的。但是,我们居住在地球上,被分为两种性别,而且必须和我们平等的人类交往的事实,以及我们必须以有效的方式解决我们环境加予我们的三个生活问题的事实,都能帮助我们看出只有一夫一妻制才能使个人在爱情和婚姻中获得最高和最完美的发展。
——阿德勒《爱情与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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