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本能的制度
这是对于婚姻的攻击,而且并非无力的。但事实上,数千年中,经过了多少政治的宗教的经济的骚乱剧变,婚姻依旧存在,它演化了,可没有消灭。我们且试了解它能久存的缘故。
生存本能,使一切人类利用他人来保障自己的舒适与安全,故要驯服这天然的自私性格,必得要一种和它相等而相反的力量。在部落或氏族相聚而成的简单社会中,集团生活中的色彩还很强烈,游牧漂泊的本能,便是上述的那种力量。但疆土愈广,国家愈安全,个人的自私性即愈发展。在如此悠久的历史中,人类之能建造如此广大如此复杂的社会,只靠了和生存本能同等强烈的两种本能,即性的本能与母性的本性。一个社会必须是由小集团组成的,利他主义方易见诸实现,因为在此,利他主义是在愿欲或母性的机会上流露出来的。“爱的主要优点,在于能把个人宇宙化。”
但在那么容易更换对象的性本能上面,如何能建立一种持久的社会细胞呢?爱,令我们在几天内容受和一个使我们欢喜的男人或女子共同生活,但这共同生活,不将随着它所由产生的愿欲同时消灭么?可是解决方案的新元素便在于此。“婚姻是系着于一种本能的制度。”人类的游牧生活,在固定的夫妇生活之前,已具有神秘的直觉,迫使人类在为了愿欲之故而容易发誓的时候发了誓,而且受此誓言的拘束。我们亦知道在文明之初,所谓婚姻并非我们今日的婚姻,那时有母权中心社会,多妻制及一妻多夫制社会等。但时间的推移,永远使这些原始的形式,倾向于担保其持久性的契约,倾向于保护女子之免受别的男人欺凌;保幼、养老,终于形成这参差的社会组织,而这组织的第一个细胞即是夫妇。
萧伯纳的邓·璜说:“社会组织与我何干?我所经意的只是我自身的幸福盖于我个人人生之价值,即在永远有‘传奇式的未来’之可能性。这是欲望和快乐的不息的更新,故毫无束缚可言。”那么,自由的变换是否为幸福必不可少的条件?凡是享有此种生活的人,比他人更幸福更自由么?“造成迦撒诺伐(Casanova,1725-1798)与拜伦的,并非本能,而是一种恼怒了的想象,故意去刺激本能。如果邓·璜之辈只依着愿欲行事,他们亦不会有多少结合的了。”
邓·璜并非一个不知廉耻的人,而是失望的感伤主义者。“邓·璜自幼受着诗人画家音乐家的教养,故他心目中的女子亦是艺术家们所感应他的那一种。他在世界上访寻他们所描写的女人,轻盈美妙的身体,晶莹纯洁的皮肤,温柔绮丽,任何举止都是魅人的,任何言辞都是可爱的,任何思想都是细腻入微的。”换一种说法,则假若邓·璜(或说是太爱女人的男子)对于女子不忠实,那也并非他不希望忠实,而是他在此间找不到一个和他心目中的女子相等的女子之故。拜伦亦在世界上寻访一个理想的典型:温柔的女人,有羚羊般的眼睛,又解人又羞怯,天真的、贤淑的、肉感的而又贞洁的;是他说“聪明到能够钦佩我,但不致聪明到希望自己受人钦佩”的女子。当一个女人使他欢喜时,他诚心想她将成为他的爱人,成为小说中的女主人、女神。等他认识较深时,他发见她和其他的人类一样,受着兽性的支配,她的性情亦随着健康而转移,她也饮食(他最憎厌看一个女人饮食),她的羚羊般的眼睛,有时会因了嫉妒而变得十分犷野,于是如邓·璜一般,拜伦逃避了。(www.xing528.com)
但逃避并不曾把问题解决。使婚姻变得难以忍受的许多难题(争执、嫉妒、趣味的歧异),在每个结合中老是存在。自由的婚姻并不自由。你们记得李兹(Liszt)和亚果夫人(Mmed′ Agoult)的故事么?你们也可重读一次《安娜小史》中,安娜偕龙斯基私逃的记述。龙斯基觉得比在蜜月中的丈夫更受束缚,因为他的情人怕要失去他。多少的言语行动举止,在一对结了婚的夫妇中间是毫无关系的,在此却使他们骚乱不堪。因为这对配偶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因为两个人都想着这可怕的念头:“是不是完了?”龙斯基或拜伦,唯有极端忍心方得解脱。他应当逃走。但邓·璜并非忍心的人。他为逃避他的情人而不使她伤心起见,不得不勉强去出征土耳其。拜伦因为感受婚姻的痛苦,甚至希望恢复他的结合,与社会讲和。当然,且尤其在一个不能离婚的国家中,一个男人和一个女子很可能因了种种原因不得不和社会断绝关系,他们没有因此而不感痛苦的。
往往因了这个缘故,邓·璜(他的情人亦如此)发见还是在婚姻中男子和女子有最好的机会,可以达到相当完满的结合。在一切爱的结合之初,愿欲使男女更能互相赏识,互相了解。但若没有任何制度去支撑这种结合,在第一次失和时便有解散的危险。“婚姻是历时愈久缔结愈久的唯一的结合。”一个结了婚的男子(指幸福的婚姻而言),因为对于一个女子有了相当的认识,因为这个女子更帮助他了解一切别的女子,故他对于人生的观念,较之邓·璜更深切更正确。邓·璜所认识的女子只有两种:一是敌人,二是理想的典型。蒙丹朗(Montherlant)在《独身者》一书中,极力描写过孤独生活的人的无拘束,对于现实世界的愚昧,他的狭隘的宇宙,“有如一个系着宽紧带的球,永远弹回到自身”。凡是艺术家,如伟大的独身者巴尔扎克、史当达(stendhal)、洛弗贝、普罗斯德(Proust)辈所能避免的缺点——如天真可笑的自私主义与怪癖等,一个凡庸之士便避免不了。艺术家原是一个特殊例外的人,他的一生,大半消磨于想象世界中而不受现实律令的拘束,且因为有自己创造的需要而使本能走向别的路上去,姑且丢开他们不论,只是对于普通人,除了婚姻以外,试问究竟如何才是解决问题的正办?
漫无节制的放纵么?一小部分的男女试着在其中寻求幸福。现代若干文人也曾描绘过这群人物,可怪的是把他们那些模型加以研究之后,发觉这种生活亦是那么可怕,那么悲惨。恣意放纵的人不承认愿欲是强烈而稳固的情操。机械地重复的快乐一时能帮助他忘掉他的绝望,有如鸦片或威士忌,但情操绝非从抽象中产生出来的,亦非自然繁殖的,恣意放纵的人自以为没有丝毫强烈的情操,即或有之,亦唯厌生求死之心,这是往往与放浪淫逸相附而来的。“在纵欲方面的精炼并不产生情操上的精炼……幻想尽可发明正常性接触以外的一切不可能的变化,但一切变化所能产生的感情上的效果总是一样:便是屈辱下贱的悲感。”
更新换旧式的结合么?那我们已看到这种方式如何使问题益增纠纷,它使男人或女人在暮年将临的时光孤独无伴,使儿童丧失幸福。一夫多妻制么?则基于此种制度的文明常被一夫一妻制的文明所征服。现代的土耳其亦放弃了多妻制,它的人民在体格上在精神上都因之复兴了。自由的婚姻么?合法的乱交么?则我们不妨研究一下俄国近几年来的风化演变。革命之初,许多男女想取消婚姻,或把婚姻弄得那么脆弱,使它只留一个制度上的名词。至今日,尤其在女子的影响之下,持久的婚姻重复诞生了。在曼奈(Mehnert)比论俄罗斯青年界一书中,我们读到一般想避免婚姻的两性青年们所营的共同生活的故事。其中一个女子写信给她的丈夫说:“我要一种个人的幸福,小小的,简单的,正当的幸福。我希望在安静的一隅和你一起度日。我们的集团难道不懂得这是人类的一种需要么?”吾人所有关于叙述现代俄罗斯的感情生活的记载,都证明这“人类的需要”已被公认了。
还有什么别的解决法么?探求合法结合的一种新公式么?在美洲有一位叫做林特赛(Lindsay)的推事,曾发明一种所谓“伴侣式”结合。他提议容许青年男女作暂时的结合,等到生下第一个孩子时,才转变为永久的联系。但这亦犯了同样的错误,相信可以智慧地运用创造出种种制度。法律只能把风化予以登录,却不能创造风化。实际上,似乎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在有些国家中加以离婚的救济,在有些国家中由于不贞的调剂,在我们西方社会中,成为对于大多数人不幸事件发生最少的解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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