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有所选择的杂家之言
在整齐的形式下,《吕氏春秋》包容了相当繁杂的内容。汉代历史学家班固说它是“兼儒墨,合名法”,清代学者汪中以为它是先秦“诸子之说兼而有之”。确实,参加编写《吕氏春秋》的学者来自各方,带来了各种不同学派的观点。但是,仔细分析《吕氏春秋》的内容,可以看到它还是有自己鲜明的倾向的。它并不是机械地照搬儒家、道家、法家、农家、兵家与阴阳家等的原有观点,而是按照当时的政治需要有所选择和改造。当然,拼凑的痕迹,也是有的。
鼎这里介绍其中的一些观点。
《吕氏春秋》赞同儒家提倡的“君臣之义”,它举了两桩史实来说明这一道理。其一:
春秋时代晋国的贵族智伯被赵襄子所害,晋国的一部分也被赵瓜分。智伯的臣下豫让决心为智伯报仇。他把自己的胡子眉毛全剃光,全身涂黑,又弄得断肢残手,穿上破烂衣服,回到家中向妻子行乞。
其妻见来人模样像讨饭的,可开口说话的声音却像自己丈夫,十分生疑。见此。豫让离开后又吞吃木炭,把嗓子搞坏,让妻子也分辨不出他的声音。伪装成功后,豫让准备去暗杀赵襄子。
这时,豫让的一个好朋友见他如此残害自己,就问他:“你怎么想出这样的主意?”豫让回答:“我要替智伯报仇。”“可是,”这位朋友说,“你这样办简直是白受罪,不会有什么结果的。你的精神固然可嘉,却极不明智!”这位朋友继续劝道:“以你的才能去投奔赵襄子,赵襄子必定会重用你。到那时,你再采取办法杀死他,不是便当得多么?”
“此言差矣!”豫让反驳说:“照你说的这么去做,简直是出卖新朋友报答旧朋友。为旧君而害新主,违背君臣之义,还有比这种事更严重的吗?这和我报仇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我所以要为智伯报仇,正是为了维护和发扬君臣之义,而不是要走什么捷径。”(www.xing528.com)
其二:
春秋时莒国的柱厉叔为莒敖公的大臣。柱厉叔发现莒敖公并不怎么信任自己,就知趣地辞官而去。然而有一天,有消息说莒敖公被敌人围困,十分危急。柱厉叔立即向友人告别,准备去莒敖公处与其同死。有人劝他:“当初,因为莒敖公不信任你,你才离开,现在你却要去与他同死,这岂不是对你信任和不信任都没区别了吗?”
“不然!”柱厉叔严厉地驳斥道:“以前,因为他不信任我,我才离开他。现在他有难,我若不去,那就恰恰证明他当初不信任我是对的。我就要在这个时刻去与他共患难,用这种行动警示那些不能识别忠臣的君主,让他们内疚、自责。这样,后世的忠臣就不会像我一样被误解。忠臣不为君王所误解,那么,君王的地位就会永远稳固了。”
《吕氏春秋》对道家“无为”而治的思想也做了发展和运用。它说:“古之王者,其所为少,其所因(因袭)多。因者君术也,为者,臣道也。”(《审分览·任数》)《吕氏春秋》还认为,君主只要在用人上下功夫,别的事就可“无为”:“贤主劳于求人,而佚于治事。”(《季冬纪·士节》)
《吕氏春秋》还有许多墨家的观点,宣扬了“尚贤”、“非攻”、“节葬”等思想。
法家提倡求实,“法后王”(即注重当前现实),反对空谈“法先王”(效法先王)。在《吕氏春秋》中,《离谓》、《当务》、《察今》、《不二》等篇都阐发了这些观点。法家主张法令划一,君主必须控制权柄和谙熟权术。《吕氏春秋》的《有度》、《慎势》、《具备》、《任数》、《勿躬》、《知度》等篇,就专门谈到以法治国及人君南面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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