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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城市设计-公共开放空间理论与策略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城市防灾减灾规划的研究对象大大拓展,这在美国、日本、我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的防灾规划中均有所体现[26]。2)规划措施的综合化以往城市防灾减灾规划主要依托水坝、水库、拦砂坝等工程措施,多针对单一灾害类型展开。2008年5·12汶川地震后,我国防灾避难公园及场所的建设成为近期城市防灾减灾规划的重点。

安全城市设计-公共开放空间理论与策略

我国以往城市防灾减灾规划的研究成果主要在于城市防灾工程设施规划及城市空间总体布局原则等方面,城市建筑和工程建设设计相关规范和标准是最具代表性的成果,广泛运用于城市建设之中,《城市防洪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对城市及建筑防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随着各类城市灾害的危害性日趋严重,加之灾害学中环境灾害、生态灾害等理念的形成与发展,我国与国外城市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研究近年来呈现出新的趋势。

1)研究对象的拓展

以往的城市防灾减灾规划多局限于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自然灾害战争火灾等人为灾害类型,随着城市安全局面的变化,交通事故、工业污染、城市犯罪及恐怖袭击、新型流行性疫病造成的危害事件频繁发生,危害不断扩大,因而也被提升至灾害高度,共同纳入城市防灾减灾规划的研究范围。城市防灾减灾规划的研究对象大大拓展,这在美国、日本、我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的防灾规划中均有所体现[26]

2)规划措施的综合化

以往城市防灾减灾规划主要依托水坝、水库、拦砂坝等工程措施,多针对单一灾害类型展开。现代城市灾害类型具有多样化及连锁性的特征,与城市物质空间及社会环境具有紧密联系,需要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综合应对,单纯依赖工程性措施和单一灾种专项规划已难以满足城市灾害预防、减缓及救援的综合性要求。近年来,灾害监测预警、灾害安全风险评估、灾害应急管理、灾害保险法律保障等工程技术手段之外的非工程措施逐步成为城市防灾减灾规划措施的主体。综合性防灾减灾规划强调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的综合运用,具有更强的社会管理取向。

3)城市空间的防灾化

(1)防灾空间理念的探讨

近年来,在物质规划层面,城市物质空间的防灾减灾功能逐渐受到重视。从空间规划及设计角度减少建成环境的灾害弱点,增强防灾能力,在国际防灾减灾领域成为重要的研究方向之一。米莱蒂强调减灾应当成为空间环境日常开发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27]。吉斯认为建成环境的设计是确保减灾原则和灾后恢复措施贯彻的本质方式,而在社区层面,基于防灾的建成环境设计包括交通、基础设施、开放空间等系统和功能、构成、使用及形态等要素的组织[28]

与上述趋势相对应的是防灾空间理念的初步建立及其在城市防灾减灾规划中地位的提升,试图通过物质空间规划主动增强城市空间的适灾、容灾能力。日本的防灾空间建设最具代表性。日本处于地震多发地带,因此其防灾规划除洪涝、地质灾害等之外,地震及地震引发的火灾是其主要对象,强调通过空间规划设计设置灾害隔离带,形成防救灾空间组团和都市防灾生活圈,并通过街区空间布局优化提升街区防灾能力,其重点在于城市防灾公园的规划建设。日本早在1923年关东大地震后,广场、绿地等开放空间的灾害避难及隔离作用就已经受到重视。在1973年、1986年的城市绿地保全法和紧急建设防灾绿地计划中都明确了城市公园的防灾避难职能。1993年日本《城市公园法》首次提出防灾公园概念,意指灾害时可作为避难场所和避难道路的城市公园。防灾公园的建设成为日本防灾规划的重要内容,并贯彻于日本1995年阪神地震后神户市灾后复兴规划和东京等城市的防灾规划之中(图0-3)。日本建设省于1998年制定了《防灾公园计划和指导方针》,详细规定了防灾公园的定义、功能、设置标准及相关设施,其中其主要功能为防止火灾发生和延缓火势蔓延、减轻或防止因爆炸而产生的损害、临时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发生大火时的暂时集合场所、避难中转地点等)、最终避难场所、避难通道、急救场所、临时生活场所、修复家园和复兴城市的据点、平时学习防灾知识的场所等[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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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0-3 日本东京震后恢复主要设计中的防灾绿廊空间设计及其意象

我国台湾地区对于防灾空间的研究主要包括对人群避难行为与空间环境关系、防灾空间构成及其属性、开放空间避难救援职能、防灾空间系统规划原则和具体案例应用的研究。李威仪认为防灾空间包括避难、道路、消防医疗、物资与警察六大系统。李繁彦从防救灾据点与道路规划角度,对台北市中心区防灾空间系统提出修正建议[30]。游璧菁从都市灾害管理中减灾、准备、应变和复原不同阶段对避难据点及设施的要求,介绍了台北市防灾公园绿地体系[31]。张威杰以台湾嘉义市火车站区为对象,从都市防灾要求探讨了车站地区都市设计的规范[32]

我国大陆学者对防灾空间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苏幼坡和刘瑞兴论述了城市地震避难所规划的意义、原则、要点及安全性评价等内容[33]。吕元援引和借鉴日本、中国台湾的经验尝试建立城市防灾空间的概念及框架,并主要从避难救援角度提出防灾空间规划的基本策略[34]。施小斌以西安市为研究范围,分析了城市开放空间的防灾机能、应急避险空间规划内容和基本原则[35]。傅小娇以深圳市龙岗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为例,阐释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原则和规划程序[36]。李景奇和夏季分析了城市防灾公园的功能和规划布局原则[37]。沈悦[38]和雷芸[39]等人介绍了日本防灾绿地及公园的建设经验。孙晓春、郑曦[40]和邴启亮、张鑫[41]从防灾避难角度对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建设进行探讨。在实践方面,我国北京、上海、唐山等主要城市将城市规划与城市防灾相结合,进行相应的编制工作。2003年10月,北京第一个具备应急避难功能的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建成。为配合奥运会的安全要求,2005年制定的《北京中心城地震及其他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室外)规划纲要》计划将八大城区的一些公园绿地改造为避灾疏散场地,截至2007年已建成27个。2008年5·12汶川地震后,我国防灾避难公园及场所的建设成为近期城市防灾减灾规划的重点。

(2)城市形态与城市防灾减灾的探讨

国内学者亦开始关注城市空间形态与城市防灾减灾的关系。与吕元一致,金磊认为完整的防灾空间概念包括空间功能、结构及形态等要素的整合[42],但对形态要素并未充分展开,仍主要从城市结构及土地利用方面加以控制,强调避难、消防、医疗、物资与警察等不同防灾功能的配置。段进等人探讨了基于城市防灾的城市空间总体形态优化对策[43],刘海燕分析了城市形态与城市防灾之间的辩证关系[44],二者均从规划角度关注城市规模环境容量、城市空间结构和城市用地形态等方面。

(3)环境灾害与绿地系统规划的探讨

此外,随着城市空间防灾作用在防灾规划中的提升,以及对城市热岛效应空气污染等城市环境灾害的关注,国内外学界逐步着手研究城市灾害的生态机制及开放空间的调节机能,将景观生态学、绿地系统建设与自然灾害、环境灾害形成机制相结合,探索相应的城市规划措施。英国在城市规划层面,多采取连接城市绿带、水体、公园、林荫道、公共绿地等开放空间的方式,致力于生态保护、环境保育、水土保持、资源利用及环境灾害防治,结合环境规划、土地使用与发展管制建立环境安全措施。德国从区域、城市、分区、居住区、公寓各个层面进行土地的有效利用、私人及公共开放空间的保护、抚育、恢复、重建和品质提升,发挥其生态、环境、美学、休闲娱乐的综合效益,缓解环境灾害的压力[45]

国内多针对具体的环境灾害和城市绿地系统展开。王绍增、李敏论述了城市开敞空间

规划的生态机理及其对于城市空气污染的调节作用[46]。黄大田认为应从能源规划及能源政策、城市开发建设模式、交通规划与交通政策、绿化系统的规划设计等方面采取针对性措施,应对全球变暖和热岛效应对城市环境带来的危害[47]。王紫雯、程伟平以杭州市为主要研究对象,阐述了城市水涝灾害的形成机制和城市化对其的影响,强调建立生态化水循环系统的重要性[48]。冯娴慧、魏清泉以热岛效应和空气污染为对象,对相应的城市空间形态分布及模式进行研究[49]。而在城市绿地规划方面,将景观生态学理论和方法应用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立城市绿道、城市森林及绿色基础设施成为近期研究的热点,国内研究多集中于绿地生态功能及其对应城市各类灾害的防灾减灾功能的论述[50],而对绿地结构形态与城市灾害及其防灾减灾作用的关系研究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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