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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而教:教师人文书系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根本的原因在于,教学材料及其所蕴涵的知识被误解为目的本身,而学生智能的发展反而成为“教学的荒地”,被不知不觉地遗忘了。也就是说,智能、而不是知识,应该成为教学最明确的目标。按照我们的思维方式和使用习惯,用“为智能(思维)而教”这样一个说法更容易被理解,它的含义和指向也更明确。

为何而教:教师人文书系

二、关于“为何而教”的启示

为何而教?课堂教学究竟为了达到什么目的?是教给学生知识,还是发展学生的智能?这似乎是一个不需要论证的问题。教学的最终目的,不是培养鹦鹉学舌的模仿者,而是培养能够独立思考的创造者。学生的智慧潜能是通过各门课程学习和整个教学过程逐步培养起来的,即智能的发展本是教学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大量的事实显示,我们教学似乎根本就没有承担起这个应负的责任。甚至正相反,某些教学活动实际上成了学生智能发展的屠宰场,“在大批地屠杀天才”。比如近几年来引起各界普遍关注的关于我国语文教学的讨论中,那种繁琐化、庸俗化、程式化的教学方式,对于学生智能的发展非但无益,反而在某种程度上起着压抑和限制的作用。经过正规的学校教学的影响之后,原本灵动的心呆滞了,应该更加精彩雀跃的思维反而一步一步走向了平淡和平直。学生智能的发展和培养应遵循的规律被现实的教学置之度外。其根本的原因在于,教学材料及其所蕴涵的知识被误解为目的本身,而学生智能的发展反而成为“教学的荒地”,被不知不觉地遗忘了。

传统教学的痼疾,就在于教师过分看重知识的传递而忽视学生智能的培养,教师过多地控制了学生的思维而剥夺了学生自由发展的精神空间。这种状况早被杜威在20世纪初言中:“学校中过分重视学生积累和获得知识资料,以便在课堂问答和考试时照搬。知识作为一种资料,意思就是进一步探究的资本,必不可少的资源。知识常被视为目的本身。于是,学生的目标就是堆积知识,需要时炫耀一番。这种静止的、冷藏库式的知识理想有碍教育的发展。”然而一直到今天,尽管理论界和实践者谁也不会公然宣称教学的最终目的就是让学生掌握知识、就是知识本身,但在现实中,纯粹知识式的教学却依然充斥着学校的课堂。尽管知识的表现形式可能不尽相同,“教教案、教教材、教课本、教答案”是其各异的表现形态,但共同的本质却是,忽略了教学真正应该追求的目标,那就是学生智能的开发和发展。多元智能理论的提出,与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的改革相互呼应,再一次将“智能”置于教育教学改革的核心,及时地唤起人们对于这一问题的重新思考。其实,关于教学是传授给学生知识还是发展学生的智能,在教育上可以说已经是一个古老的话题。教育史上早就出现过强调发展学生智能(思维)的观点,最极端者甚至将思维训练作为教学的唯一目的,形成所谓“形式教育”(或形式训练)一派。“形式教育”坚持教育应以训练官能、发展能力为主要任务,并据此设置课程和选择教材。如智者派,没有哪一门学科知识是智者派特别强调的,他们强调的只是处理事务和解决问题的“智慧”。按照柏拉图的意见,全部教育思想体系的最终归宿是培养“哲学王”,也就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与“形式教育”相对,“实质教育”主张教育应以获得有实用价值的知识为主要任务,并据此设置课程、选择教材。作为一种理论,无论“形式教育”还是“实质教育”,在当前的教育领域基本上不复存在。但“形式教育”与“实质教育”的论争为后来的教育留下了宝贵的遗产。(www.xing528.com)

我们认为,走出“形式教育”与“实质教育”之争的困境似乎并不在于采取“非此即彼”的办法,也不一定在于像德国学者第斯多惠所设计的那样在小学以“形式教育”为主,在中学“逐步提出实质教育”的目的。简单的非此即彼或直线式的加法处理可能都无法超越“形式教育”与“实质教育”的藩篱而提取二者的合理精神。我们的基本观点是,知识的主要价值在于“解决问题”。只有智能得到发展了的人才能将知识灵活地运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与古典意义上的“形式教育”明显的不同之处在于,我们并不认为某些学科对学生的思维训练具有特殊的价值,却坚信任何知识,只有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才发生它的价值。我们应将知识视为解决问题、发展智能的材料,而不将知识视为目的本身。尤其在当前教育被大量无休止的记忆性知识充斥的状况下,发展学生的智力潜能,应该成为教育教学的基本使命。而智能得到发展的最后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问题解决。也就是说,智能、而不是知识,应该成为教学最明确的目标。

在这个问题上,多元智能理论的创始人加德纳有过另外一个表述,他强调“为理解而教(teaching for understanding)”,并且专门对“理解”一词作了界定。他把“理解”同“知识”进行比较后指出,当我们说一个人“知道”某事,通常是指他已经把信息储存在心里,并随时可以取用。也就是说,“知识”只是对某一件事物的了解或知道,但仅仅知道,并不一定就理解了。而当一个学生“理解”了某事情时,就表明他具有了驾驭所储存的信息的能力。也就是说,所谓“理解”是指个体不只是掌握了静态的信息,不只是记得什么,而且可以运用信息做事情,运用信息解决问题。换句话说,当学生理解事物时,他们可以用自己的话来解释概念,当面临新的情境时,能够适当地运用信息,作出创新和推论。从加德纳对“理解”的阐释中可以看出,他所谓的“为理解而教”,其中的“理解”和我们通常所指的记忆、背诵和知识都是不同的。其实,加德纳所讲的“为理解而教”,这里的“理解”实际上指的就是学生所掌握的知识经过了内化,加入了自己的思考,有了自己的东西。他的核心仍然是强调学生个人智能的作用,强调学生思维的因素。按照我们的思维方式和使用习惯,用“为智能(思维)而教”这样一个说法更容易被理解,它的含义和指向也更明确。当然,从本质上来说,这两种说法并没有根本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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