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曾静一案,牵扯数省,到处追查余党。便有人想从告密中获得奖赏,而捕风捉影,任意诬告,此折反映即其中一例。王国栋亦未详察,便奏报上去,也属粗心无能。此折上奏后不数日,王即被免职。
【原文】
臣王国栋、臣李徽谨奏,为奏复事。本年九月二十五日,臣抚标下把总刘万志,恭捧批回奏折到省,臣等跪接开读。会奏周楠呈首袁炽与曾静交往一折,蒙皇上朱批:"讯问曾静,并不识此人,况陈学松等姓名,亦皆一人不知,可将周楠诬捏情节究审为何起见,亦不可严用刑具。袁炽可释放,此案无可究处。钦此。"
臣等随将袁炽当堂释放,并提周楠复讯。据供:"小的原不认得袁炽,前因听见这话,一点忠心,就出首了,并没有心要害,并只想出首了,皇上自然说我好,并有加恩之处,并不为别的起见"
等语。反覆研讯,别无异辞。臣等备查,周楠原供往滇之杨天佩等 三犯,先经行据郴州永兴县细加察访,挨查烟户册内,并无其人,出有印结在案。惟传言之张凤一犯,现在移查广东未复,而既经部臣讯明,曾静未与袁炽认识,其 余各犯,亦皆一人不知,自应遵旨,概予免究。其周楠诬捏之处,据供妄想皇恩,并无别故。可否俯念该犯异乡愚民,无知犯法,一并从宽,递回原籍安插,毋许出 外滋事,以结斯案。臣等未敢擅便,理合缮折奏复,仰乞皇上睿裁批示遵行。(www.xing528.com)
【译文】
臣王国栋、臣李徽谨奏,为奏复皇上谕旨事。本年九月二十五日,臣属下把总刘万志恭捧皇上批回的奏批,回到省城。臣等跪拜迎接圣旨后,开封阅读。臣等所联名同奏的《周楠呈首袁炽与曾静交往》一份奏折,蒙皇上朱笔批示说:"经讯问曾静,并不认识这个袁炽,况且陈学松等的姓名,曾静也一个都不知道。可以把周楠诬告捏造的情节追究审问下,为什么要诬告?但也不可动用重刑。袁炽可以释放,这个案件没有什么可追究的价值。钦此。"
臣等遂把袁炽当堂释放,并提出周楠复审。根据他的供词说:"小的原来并不认识袁炽,因为前偶然听人说袁炽和曾静有往来。自己怀有一点忠心,便把听来的事去出首报告,并没有存心要去陷害袁炽。并且我想出首揭发他,皇上自然要说我好,并且会恩赐给一点好处的。就是这些,并没有别的原因才出首。"
经臣等反复审讯,也没有别的说法。臣等又查了一下周楠原来供 词,其中有往云南的杨天佩等三名犯人。已经先行给地方官查捕,据郴州永兴县报告,细加访查,又挨次查了户口名册,其中并没有这几个人,因而写出调查结果, 并盖了县印,作为正式保证文件报来,已存记录存档。惟有涉及传播流言的犯人张凤,已发文移交广东省乡查。现广东回复还没到。而现在既然已经刑部审明,曾静 并不认识袁炽,其余各犯亦一个也不知道。自应遵照皇上谕旨,对这几人一概免于追究。其中周楠捏造情节进行诬告,据周楠供词,只是妄想受到皇恩奖赏,别的没 有什么原因。所以能不能考虑由于周楠不过是外乡愚民,因无知而触犯了诬告反坐的法律,可以一并从宽处理,递送回原籍安插,不许他再外出生事,以了结此案。 臣等不敢擅自决定,理应奏报,回复皇上谕旨,请皇上明智裁决并予批示,以便遵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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