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宁夏地震灾害成因及基本特点
(一)自然致灾因素。宁夏地处华北、青藏块体和阿拉善区域性块体运动的边缘和过渡地带,东面是鄂尔多斯块体,是我国大陆最完整和稳定的块体之一;西北部为阿拉善块体,是一个基底面很高、盖层很薄的古老地块,其坚硬与稳定程度并不亚于鄂尔多斯块体;西南部由祁连地槽褶皱带构成,是一个活动最复杂、内部不均一性明显的块体。由于受东面和北面两个坚硬块体的限制,在青藏块体的挤压下,造成这一地区活动断裂发育。从深部构造研究结果来看,宁夏处于我国大陆两条最大的重力梯度带和莫霍面斜坡带上。地壳、上地幔电性结构研究结果表明:海原、固原、西吉和静宁等处壳内两层低阻层分别在10~28千米范围内,壳内低阻层和上地幔顶面深度都偏浅。局部电性结构剖面结果显示:地壳内十几千米深度高导层起伏较大且不稳定,而位于地壳中部20~30千米深处的高导层起伏变化从浅到深逐渐减小。地壳内部普遍发育高导层,破坏了地壳电性结构的整体性,从而有利于应力积累的深部分层条件,创造了本区较强的孕震环境。
表1‐1 宁夏破坏性地震目录及地震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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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活动性分析结果表明,宁夏地震都属板内构造地震,震源浅,一般在10~25千米范围内。工程地质条件方面,北部和中部属黄河冲积平原,覆盖层厚,地下水位高,砂土液化重;南部黄土高原,土质疏松,湿陷性强。区域性的块体运动、深部构造和自然环境基本特征,是引起宁夏地区地震多、强度大、震源浅、灾害重的自然因素。
(二)人类活动致害因素。宁夏南部地处黄土高原,由于自然资源匮乏,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社会生产以农耕为主,工业设施和可开发矿产资源较少,人民群众生活困难。黄河横穿银川平原,川区人民群众相对富裕,赢得“天下黄河富宁夏”的美誉。由于森林资源极为匮乏,地方经济落后和受几千年的住房建造习俗影响,农村住房以生土建筑为主体,抗震能力普遍较差,特别是南部山区农村崖窑、土箍窑较多,抗震能力极差,一旦发生较大地震,会造成大量建筑物倒塌,并伴随着山体崩塌、滑坡,居民被掩埋,人员伤亡十分严重。从历史上地震造成破坏的资料分析,地震后还会发生火灾、冻灾、饥饿和疾病等次生灾害亦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宁夏人类活动致灾因素以房屋、建筑物倒塌为主。
(三)地震灾害的基本特点。从公元876年至今,宁夏共发生破坏性地震近50次(不包括部分余震和周边地区发生的波及破坏性地震),平均每22年就有一次。其中,1739年银川-平罗8级大震,1920年海原8.5级特大地震给当地居民带来巨大灾难。
据历史资料记载,房屋破坏严重、人员伤亡多是宁夏地震灾害的显著特点。宁夏的地震造成房屋破坏相当严重,反映出广大农民住房抗震能力普遍较差。特别是南部山区的崖窑、土箍窑,4级地震就会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或破坏,5级地震可能造成整体坍塌或局部坍塌。人员伤亡也多因房屋倒塌所致,如1970年西吉5.5级地震,死亡117人,伤408人,实属国内罕见。从历史地震和现代地震调查资料分析,宁夏南部地震灾害人口伤亡数比北部高6~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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