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甲运兵车
装甲运兵车(APC)的目的在于将步兵完全运到战场,让步兵能够跟随坦克攻击前进,以便支援坦克的活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陆军才真正体会到这种车辆的重要性,这是因为坦克确立了陆上兵器的主力地位之后,不再是掩护步兵用的武器,而是一种机动突击前进的利器。这种战术思想定型之后,追随坦克攻击前进的装甲运兵车就愈发重要了。
在这一战术构想下所制造出来的车辆称为APC。为了使这种车辆具有追随坦克的越野动性,特别将轮子做成履带式。虽然它的性能无法和坦克相比,却也拥有某种程度的防护能力,可以保护步兵免受机枪子弹或炮弹破片的伤害。并且为了自卫及给予下车后在战场展开的步兵火力支援,APC上装有一至二挺7.62至14.5毫米口径的机枪。
该型车辆可以容纳的步兵人数是步兵部队最基本的单位人数,亦即一个步兵班的人数。一个步兵班10-12名,再加上驾驶员、机枪手各一名,最多可以搭乘12-14名兵员。步兵可以打开车顶的舱盖,探出身子来用自己所携带的武器(如步枪或枪榴弹发射器等)进行射击,然而战场上机枪子弹或火炮弹片到处横飞,危险万分,实在无法进行这种车上射击。
因此搭乘APC的兵员,在下车之前,必须在车厢中缩着身子,低着头,一直忍耐噪音、振动以及或许会中弹的恐惧感。
APC也因此被取一个外号叫做“战场计程车”,因为乘客什么事都不能做,只能乖乖地坐着而已。
普通的计程车,乘客可以看到车窗外,至少车子跑到那里都可以知道,然而许多APC连步兵观看车外情况的设备也没有,如果车长(班长)没有事先好好说明情况,步兵下了车之后,无法立刻把握情况,只好瞎闯乱撞了。
美国的M113以及其前身M59、英国的FV432、澳大利亚的4K7FA、日本的60式装甲车都是属于“战场计程车”型的APC。
APC由于上述的缺点,所以新的设计在车厢中装上潜望镜或防弹玻璃的观察窗,以便能够看到车外的情况。但是APC的设计者认为如果可以看到车外,可以看到敌人的话,想拿起携带的武器对敌人射击乃是人之常情,因此他就顺便在车上加装可以将武器(大多是步枪)伸出来射击的射孔。
美国陆军当局认为这是一种步兵不用下车就可以作战的新型战斗车辆,因此觉得非常有兴趣。甚至有人想更进一步在该车上加装20毫米以上的机炮,以便给下车展开战斗的步兵予火力支援,或者是对敌方的APC加以痛击。这种想法所持的理由是:敌方的APC和我方的APC遭遇时,如果没有攻击对方的武器,那只能干瞪眼,与敌方的侦察机和我方的侦察机相遇后,为了要击落对方的侦察机,才产生战斗机的道理一样的。
可以搭乘步兵实施战斗而且装备强大火力的新式APC就在这种概念之下诞生了,这就是今天的“步兵战车”(IFV)。
既然是战斗车辆(不管是不是步兵用的车辆),防护力当然是愈坚强愈好。IFV如果和坦克协同作战或采取和坦克相同的运用方式,那么它所面对的危险程度将和坦克没有两样。IFV如果采用与坦克相同程度的装甲防护,至少在理论上不会产生矛盾。其实IFV由于搭乘的人员比坦克多,更应该比坦克实施更坚强的防护才对。
可是事实上并非如此。有一种理论基础薄弱的观念认为IFV应该比主战坦克轻而便宜。
由于这种观念作祟,IFV的装甲防护力比坦克脆弱得多。惟一的例外是以色列的“加伯列”战车(严格地说,此型战车不能称为IFV)。“加伯列”的车厢内可以容纳五至六名步兵,但是前提条件是必须先卸下主炮的预备弹药。事实上“加伯列”并不是常常兼当主战坦克与IFV(或APC)的战斗车辆。
如果车辆要减少重量,往往会考虑使用铝合金的装甲。铝合金的装甲是APC(M113)的主要装甲材料。现在的IFV的大部分使用这种材料。
所谓铝合金装甲是以铝为基础,熔合亚铅及镁以后,经过热处理而完成的产品。具有代表性的是铝5083,这是现在美国陆军最新型的IFV当中,生产的M2的基本材料。
M2车体重要部分的表面上,另外再铺上一层弹性较好的铝7039。比M2稍后制造的英国MCV80,车身上使用此种7039铝合金的部分更多。
也有些IFV以防弹钢板为主体。例如前苏联的BMP-1/2前上部驾驶室的舱盖为铝和镁的合金,其他部分是钢板。而且容易中弹部位与不容易中弹部位的材料品质有所区别,以便降低制造成本。
IFV的装甲无法像坦克那样,做成几十毫米的厚度,因此必须尽量形成倾斜,以增加等效厚度,如果倾斜度够的话,还可造成跳弹的现象。因此在打造车身装甲时,常常会考虑到避弹的功能。在这一方面,设计最好的可能是苏联的BMP。它前面的装甲虽然只有七毫米的厚度,可是由于形成80度的倾斜,对于水平飞来的炮弹,却可以形成相当于37毫米装甲的防护力。
在车身上安装二层或三层装甲,并且在各层装甲之间保持空隙,也是不增加太多重量而提高装甲防护力的好办法。最近有很多IFV纷纷采用这种方法,但是这种方法的缺点会造成车体的大型化。虽然可以使用层压的装甲或复合装甲来改善这个缺点,但是由于重量与成本的限制,目前几乎还没有被采用。
最近用飞机、大炮、导弹等武器由车顶正上方攻击坦克的情形相当多,因此从前比较受到轻视的车顶,现在也必须注意它的防护功能。IVF的装甲,就在这种情形之下,有愈来愈强化的倾向。(www.xing528.com)
这种装甲强化的倾向使得车辆的重量逐渐增大。事实上谁也没有理由去反对IVF达到和主战坦克相同的重量。阿根廷的TAM坦克和VCTP的结合是重量相似的主战坦克和IFV结合的例子。但是一般基于价格及补给运输的考虑,往往把IFV的重量制造得比主战坦克轻。
现在IFV当中最重的是28.2吨的德国造MICV,其次是23.5吨的MCV80,接下来是22.3吨的M2。这些型号的IFV的重量相当于以前中型坦克的重量。但是在其他国家,十二至十四吨左右的重量则比较受欢迎(例如荷兰的YPR-765、前南斯拉夫的M80等)。
虽然IFV的重量要比主战坦克轻,但却必须要求它和主战坦克具有同等的机动性。由于IFV必须和主战坦克共同作战,所以它的机动性受到主战坦克机动性的左右。在定量表示战斗车辆机动性指数所使用的数据中,有一项是以战车重量除发动机最大马力所算出来的“推重比”。实际上推力计算是以传送到驱动轮的马力为基准,随着传动装置或悬挂(减震)装置的不同,也可使机动性起很大的变化,对于这一点我们姑且不加深究。
最新主战坦克的“推重比”是以30马力/吨为目标。如果IFV重量增加的话,发动机的马力必须相应地增加。基于这个理由,才抑制IFV的重量,以免降低它的机动性。
在战场上和“豹-1”式坦克共同作战的德国MICV,其“推重比”是21.3马力/吨,随同AMX-10P的是19.3马力/吨,和“挑战者”坦克共同驰骋战场的英国MCV80则是23.4马力/吨。美国的M2只有23.4马力/吨。美国的M2只有23.5马力/吨,因此机动性比30马力/吨的M1要差。这是由于M2超重的后果。
与M2情形相反的是日本的73式装甲车。74式坦克“推重比”只有18.9马力/吨,而73式装甲车的“推重比”却有22马力/吨。M113如果和M60坦克共同运用的话,M113的机动性也是相当优越的。从整体上看来,最近战斗车辆用的柴油发动机有显著的改进。IFV在重量、容积上纵然受到限制,但是要获得较大的“推重比”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悬挂(减震)装置近年来也有很大的进步。特别是扭力杆的性能改进后,可以不再使用昂贵而复杂的油压方式。例如英国MCV80的扭力杆拥有四百毫米的垂直活动距离,美国M2的转轮也可以上下活动356毫米。
虽然IFV目前已能很轻易地获得高度的机动性,但是搭乘的人员却难免受高速行驶时所带来的颠簸。机动性愈高,搭乘人员反而愈容易疲劳。MCV80战斗车的步兵座位上虽然装有安全带,以确保搭乘人员的安全,但是步兵系紧安全带时,根本就无法从车内用步枪来射击敌人,因此IFV的机动性无限制地提高,究竟有没有意义?这是很值得军事家深思的一个问题。
同样值得探讨的是IFV的兵器装备。现在的IFV,一般都是装备二十毫米以上的机炮。前苏联的BMP-1则装备73毫米的低膛压炮。但是这种炮由于初速低,弹道不稳定,命中率很差,而且是由一位炮手来操作,所以发射速度相当慢。基于这个原因,BMP-2已将机炮的口径改为30毫米。
德国MICV的机炮口径是20毫米,目前正计划更新为25毫米,以便对付IFV。美国的M2所配备的是25毫米的连发机炮。英国的MCV80则配备30毫米“拉典”炮。(但是一个战车班只有一辆战车配备该炮,其余的仅配备7.62毫米机枪)。
现在日本开发研究中的MICV如果完成的话,将是世界上配备最大口径机炮的IFV。该型战车计划装备35毫米的“艾里根”机关炮。这种计划令人怀疑究竟是不是因为日本的装备太轻了,矫枉过正的结果,才产生这种35毫米机炮的重装备计划?
要是配备如此大口径的机炮,就自然而然地想到安装一个合适的射击控制设备。装了这种射击控制设备后,当然又会想装反坦克导弹。例如BMP-1装有“赛克”,BMP-2装有AT-5,MICV装有“米兰”,M2装有TOM。日本的MICV也计划配备中型MAT。如果是这样的话,IFV当然就会造价昂贵而无法大量生产了。
除了前苏联,其他各国的情形都差不多。一般的倾向都是造价昂贵的IFV和造价便宜的APC搭配使用。“高价、低价混合”,听起来虽然冠冕堂皇,实际上只不过是因为IFV昂贵得无法予取予求罢了。甚至于连前苏联的BMP-1/2主要还是配属坦克师。摩步师、第二线师仍然配备有BTR-60、BTR-70等履带装甲车。西方国家最近也再度重视履带装甲车,但是还没有像前苏联那样把它装配成正规师的主战APC。
对于装甲运兵车及步兵战车在现代大规模陆战中的作用与利弊,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最终的评判却来自硝烟弥漫的战场。
在三次中东战争中(1948年~1967年)打出了名气的以色列装甲部队,曾一味强调坦克的独立作战能力,而只将装甲车用作纯粹运兵工具,突击时单纯依靠坦克冲锋陷阵,这在对方(阿拉伯联盟)步兵反坦克武器薄弱时,往往很奏效。然而到了1973年10月第四次中东战争,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0月6日14时05分,苏伊士运河西岸的埃及陆军4000多门火炮齐声轰鸣,拉开了“赎罪日”战争的序幕。15分钟后,8000名埃军突击队员乘橡皮舟强渡运河,在对岸建立了阻击阵地。到下午8时,共有12批约8万兵力渡过运河。
30分钟后,以军匆匆开始局部反击,曼德勒装甲师的雷谢夫旅100辆坦克直扑运河边。当这一群钢铁怪物接近河边时,驾驶员的潜望镜但见几百米处密密麻麻的小黑点蜂踊而至,顷刻间几十辆坦克便成了一堆堆废铁瘫在沙漠中,到黄昏时,100辆坦克全军覆没。埃军先头部队的步兵用“赛格”反坦克导弹和PT-7反坦克火箭筒,创造了陆战史上的先例——坦克败给了步兵。全师共损失近200辆坦克。
初战失利使以色列装甲作战思想受到极大的震撼,开始认识到步坦协同作战的重要性。于是在10月14日抗击埃军的进攻中,以军一改从前3~4辆坦克配一辆装甲输送车的作法,将坦克与装甲车的比例改为1∶1甚至1∶2,并让装甲车伴随坦克攻击,以此对付埃军的步兵反坦克武器。实战证明这一战术很有效,以军装甲部队借此又夺回了坦克战的主动权。
美国陆军通过对第四次中东战争的研究,得出结论:今天,坦克仍是陆战场最重要的机动性武器,但它已不能单独行动,必须与步兵协同,并得到炮兵的支援。而利用装甲输送车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步兵战车伴随坦克作战,可以发挥最佳的战斗效能。正是基于这一点,海湾战争中美军及多国部队投入的装甲输送车和步兵战车,几乎是主战坦克的两倍。这一比例大概也代表了当今世界各主要军事强国陆军装甲部队的结构。
由此看来,装甲输送车也好,步兵战车也好,都是战争机器中不可替代的重要部件。就像大炮不能上刺刀,坦克并非不可战胜一样,这种客观规律过去有,将来亦有,永远存在,只要有战争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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