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现代意义上的文学观念其实出现得很晚。文学(Literature)一词在十八世纪之前的西方指学问、知识、文献,如但丁著名的《论俗语》一文中讲到的“文学”即此意,至于今天也被称作文学的十八世纪前的那些体裁——史诗、传奇、格律诗与剧本等,当时则被称为“诗”(Poetry),泛指一种语言写作的方式。其特征是不一定非用韵文来写作,“古代的诗和古日耳曼的诗对于韵都是陌生的”[1],如被公认为西方第一部成体系的文学理论著作——亚里士多德的《诗学》一书所指的“诗”便包含了远比今天范围广阔的悲剧、传奇剧等体裁,它们并不全以韵文写作。那么,为何现代意义上的文学观念在西方迟至十八世纪后才逐渐产生呢?有以下两个主要原因。
原因之一是“诗”自十八世纪开始的韵文化、纯化历程。大约从十七世纪末开始,“诗”被规定为必须严格用韵文的形式写作,这一来,对于韵文化了的“诗”与当时日益蓬勃发展的散文(主要是小说),就需要有一个更大的概念来概括它们,这个更大的概念,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文学”。由此也可见,因包含了韵文化的“诗”,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在十八世纪一出现便带上了某种纯文学的内涵。
原因之二是“美的艺术”这一新观念在十八世纪后的兴起。这是上一个原因的必然延续,也是现代意义上的文学观念终于得以产生的更重要的原因。十八世纪出现了“美的艺术”(The Fine Arts)的新观念,推动了“文学”观念的纯文学进程。法国艺术理论家阿贝·巴托在1746年发表的著作《归结为单一原理的美的艺术》中,将音乐、诗、绘画、雕塑与舞蹈这五种以审美为目的的艺术概括为“美的艺术”,以此来区别于其他以实用为目的的“机械艺术”,另外还分出了包括建筑与论辩术在内的“兼有效用和快感的艺术”[2],作为分类依据,“美的艺术”的“单一原理”被巴托归结为“艺术是对‘美的自然’的模仿”[3],他发展了亚里士多德以来的模仿论,将“艺术模仿自然”改变为“艺术模仿美的自然”,赋予了艺术理想性与创造性,使“诗”成为了纯文学。到了十九世纪后,“美的艺术”进一步从五门发展至七门,除了新加了建筑之外,原先的“诗”被换成了“文学”,这就把小说包括了进来,“诗”中原有的戏剧则因现代戏剧不再运用韵文而单独被归为了一种。于是,现代意义上的文学在内涵上便成为了“美的艺术”的一种,在外延上则主要包括诗歌、小说与戏剧,这三种迄今仍被中西方文学专业在研究与教学上恪守的体裁,都作为“美的艺术”而存在。
这种现代意义上的文学既然被理解为“纯文学”,也便内含着经典化的要求,它由此随着印刷技术的发展,而逐渐演变成一种建制。所谓建制,指被稳固化的、与一定的政治条件与社会保障相适应、具备了明确界限而严格区别于他者的制度性力量。为何“纯文学”必然会建制化呢?这与十九世纪以后以洪堡为改革者代表的现代大学制度有关。文学被直接纳入了现代大学教育体系,赋予了专业化格局,其“纯文学”的实质,带出了经典化文学作品教学的格局,经典作品中崇尚公民理想的精英色彩,构成并加强着作为建制的文学。正如法国当代著名思想家德里达对这种从十八世纪发端、自十九世纪开始的被“称作文学的奇怪建制”的总结那样,“‘文学’这一称谓是十分近期的一种发明”[4],它有自身明晰的内涵与外延,不与别种话语重复与混淆,而成为迄今为止我们在西方高等院校文学专业(主要是英文系与比较文学系)中惯见的课程设置格局。
在我国,现代意义上的文学观念同样出现得较晚。十九世纪末以前,出现于中国典籍中的“文学”一词,只是一个古代常见的双声词,就像不能因我国第一部成体系的文学理论著作——南朝齐梁间学者刘勰用骈文写成的《文心雕龙》中出现了“意象”二字而认定该书最早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提出了意象概念。“刘勰用‘意象’二字,为行文故,即是‘意’的偶词,不比我们所谓‘image’,广义得多”[5],此系中国古人的一种写作习惯。同理,“文学”将“文”与“学”并列,“学”指以儒家经学为代表的文章博学之术,“文”则意为花纹,引申为文采、写得漂亮的文章。《说文解字》的解释是:“文,错画也。”清代著名学者段玉裁对此注释道:“错当作逪,逪画者,交逪之画也。”这一历史事实是清楚的。
由此出发,晚于西方,我国直至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才受西方的影响而确立起现代意义上的文学观念,它同样被在“纯文学”意义上理解、传播与接受。一个较为直接的证据,是近代著名学者王国维在《文学小言》中论及的“《三国演义》无纯文学之资格”[6]。作为西学东渐的杰出先行者,王国维在《文学小言》中流露出的文学观念带有浓郁的西学色彩,他倡导文学非功利、需要有情感及天才因素,将文学的种类基本限定于抒情诗词与叙事杂剧等,明显受到以康德为代表的现代西方观念的影响,“纯文学”这个被他直接使用的说法,成为他谈论文学的指标,并相应地使他把充满了较多俗文学特点的《三国演义》摒除于文学范围之外。差不多自此开始的中国现代文学理论,将文学视为以叙事与抒情作品为主的建制,与以京师大学堂为标志的我国现代大学制度配合而发展至今。今天,国内的大中学文学课堂仍然以讲授经历了长期经典化过程的纯文学作品为主,巩固着文学的建制力量。
[1] [瑞士]凯塞尔:《语言的艺术作品》,陈铨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116页。(www.xing528.com)
[2] [俄]卡冈:《艺术形态学》,凌继尧、金亚娜译,学林出版社2008年版,第33页。
[3] [美]比厄斯利:《西方美学简史》,高建平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36页。
[4] [法]德里达:《文学行动》,赵兴国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7页。
[5] 冯芝祥编:《钱锺书研究集刊》第二辑,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8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