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特点
早在1803年,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即指出创业家能够将经济资源从生产力低的地方转移到生产力高的地方,从无效变为有效,并且能够标新立异,打破已有秩序,按新的要求和新要素进行生产。彼德·德鲁克认为创业家首先必须具有创业精神,且能够不断创新并创造出有效“价值”等。不同的经济学家、管理学家从各自的角度给出了企业家的定义和内涵,尽管如此,对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定义并没有确切的说法和定义,有学者认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定义并不重要,关键在于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基本特征来理解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基于此,本节试图探讨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价值体现以及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人才悖论现象。
(一)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内涵与界定
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本质在于创业精神与创新意识,即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是能够创造或把握市场机会,并创造性地将生产要素进行组合以实现对创业机会价值转换的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既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家,也不同于现实中所俗称的“老板”,可以说是创业家与企业家的结合,即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必须随高科技创业企业成长而逐步向企业家角色转变,而企业家必须保持创业精神才可以称之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内涵可以总结为如下几个方面:
1.创业精神
部分学者将创业精神等同于白手起家、敢于冒险、创造奇迹等,作者并不认同。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在于审时度势、身先士卒、大胆尝试、勇于进取。创业精神与风险是不可分割的,创业的历程本来就充满冒险色彩,但创业精神并不是孤注一掷、不成功便成仁的所谓英雄壮举。尽管商界中因为某一次的创业成功带来命运转机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举不胜举,但创业机会总是属于为之付出辛勤与汗水、做好准备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创业精神是以高度的商业敏感、市场直觉以及战略眼光和大刀阔斧、雷厉风行的品质为前提条件的。并且创业精神贯穿于高科技创业企业以及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成长的全过程,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并不以个人财富积聚或是创业企业规模以及资本的某一确定值作为创业成功的惟一评价标准,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在于永不停止地追求个人价值以及企业价值的不断升值。
2.创新活动
创新意识是所有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共同特点。随着竞争的全球化趋势愈演愈烈,而创业初期的企业不可能以绝对的资源优势在竞争中获胜,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创新意识与创新活动是成功的关键所在。首先,创业机会稍纵即逝并且不易发现,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必须通过创新活动才能标新立异、区别于其他企业,从而发现、捕捉和创造机会;其次,高科技创业企业的资源极其有限,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有利于高科技创业企业整合有限的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并节约成本,如挖掘新顾客、探索新产品、研发新工艺、开辟新渠道、建立新组织等而创造出全新的价值;再次,创新意识或创新活动可以作为高科技创业企业的一种隐性资源而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创业资源(主要是人员、设备、技术、资金、市场等显性资源)的不足;最后,创新活动是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保持活力的动力与源泉,缺乏创新意识或创新活动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必然会被市场所淘汰。
(二)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价值特点
1.正向外部性
高科技创业企业的成功可以归结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敏锐的市场洞察、果断的经营决策、有效的组织实施、巧妙的管理创新等各个方面,但最终仍然体现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个人的能力、魄力与魅力。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作为高科技创业企业特殊的稀缺性人才,表现出充分的正向外部性:
(1)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对自身需求的追逐促进了高科技创业企业的发展。按照马斯洛的五需求理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选择创业的动机是多方面的,包括寻求能力得到充分发挥的机会、创造更为广阔的人生空间、谋求更好的物质享受等,当然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创业动机无可厚非。在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创业决策与投资者意见相吻合、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创业动机与高科技创业企业利益相一致、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创业行为与高科技创业企业要求无差异等前提条件下,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对于高科技创业企业的经营,既可以实现其对自身需求的追逐,同样可以促进高科技创业企业的发展。
(2)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资源禀赋大大降低了高科技创业企业的成本。当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融入高科技创业企业时,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创业管理经历、国外求学背景、社会网络关系等资源禀赋将为高科技创业企业所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高科技创业企业的试错成本、学习成本甚至弥补其创业经济资本的不足。除此之外,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市场价值与个人影响力对于高科技创业企业亦具有重要影响,成功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将提升高科技创业企业的知名度、整体形象甚至无形价值。“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优秀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可以为企业吸引丰富的人才,事实上,风险投资家正是因为青睐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而选择将风险资金投向该高科技创业企业,诸多有识之士也是因为看好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而选择投向该高科技创业企业。
(3)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个人意志可能纠正了高科技创业企业的路径。高科技创业企业在其创业历程中的发展具有风险性、复杂性和不稳定性,高科技创业企业对其创业路径的选择受到外界宏观因素以及高科技创业企业自身条件的双重影响。当高科技创业企业对于纷繁芜杂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无所适从时,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风险意识、创业精神以及战略眼光可以起到良好的纠偏作用,正如创业初期的华为放弃房地产而从事IT行业,格兰仕放弃纤维行业而选择家电的生产与经营,等等,正是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个人意志的影响改变了企业发展的方向。不排除部分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好大喜功、好高务远、盲目自信等个人意志导致了创业企业的衰败,但更多的是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对个人意志的坚持挽救了创业企业并将创业企业推向正确的创业轨迹。
2.试错反馈性
尽管创业企业家可能因为固有的资源禀赋、顽强个性、拼搏精神而决定企业的发展方向,但创业路径本来是复杂的,创业历程亦是曲折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并非先知先觉,其做出的决策并非无懈可击。随着创业活动的开展和创业历程的推进,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能力与素质是一个不断提高的过程。处于创业阶段的高科技体现出明显的对创业环境敏感性、创业资本依赖性、创业路径搜索性、创业模式差异性等特点,并且高科技创业管理存在着与一般管理不同的管理理念、管理原则和管理方法。在知识经济时代的背景下,基于创业资源的有限性、创业环境的复杂性以及创业活动的不确定性,高科技创业所具有的竞争环境、竞争观念、竞争格局、竞争规则、竞争手段等均已发生重大转变。高科技创业企业创业试错的过程既是企业自身不断试错的过程,也是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不断试错的过程。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成长过程是其不断学习、经验积累、规律总结并遭受挫折的过程,因此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试错具有反馈性,至于正反馈性或是负反馈性则因具体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不同而不同。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学习曲线,如图4.1所示。
图4.1 创业企业家学习曲线图
从学习曲线来看,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试错反馈性包含有规模经济性与规模不经济性两重性,这里的规模经济性并非指高科技创业企业随其所任用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人数逐渐增多而可以节约一定的成本,而在于成功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在逐步的知识积累与经验学习中,能够从失败与挫折中总结教训,弥补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并且经历的挫折越多,阅历越多,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其可能为高科技创业企业节约的交易成本(如学习成本、试错成本等)也就越大,即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试错是有效的并具有正反馈性;对于失败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而言,随着创业历程的推进,其学习曲线不是呈现出递减趋势而是波动状态,表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学习具有规模不经济性,即在创业失败与挫折中,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锻炼并成长起来,知识与能力停滞不前。这一类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不能为高科技创业企业降低风险、减少损失,反而有可能凭借其并不成功的创业经历进行虚假信号示意,从而使得创业企业无形成本大大增加。
3.价值扩散性
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部分知识具有通用性和广泛适应性,其不仅可以影响一个部门或一个项目,还有可能扩散至其他部门,并运用于其他项目中。可见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在知识传播中担任了重要的扩散媒介作用,并扩大了知识的应用领域和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价值。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团队在相互学习和交流中,通过对交叉学科知识的接触和了解,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能够更好地理解其领域的专业知识、将其运用于实际工作,并可以借助于其他专业知识来指导自己的工作,从而有利于为企业培养出复合型人才。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团队的学习活动既可以充分发掘其自身的知识存量,同时还可以为企业带来包括其自身知识含量增加在内的知识增量,这是因为团队整体在学习活动以及知识传播过程中,将对其身边的成员产生影响,带动其学习更多的专业理论知识,获取更多的实践能力。
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团队所拥有的知识具有互补性和协同性,在合作中可以创造出单凭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所无法完成的工作。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团队知识的积聚也将产生集群效应并具有价值扩散性。首先,当高科技创业企业愿意为企业家提供一定的成长环境和激励措施时,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创意团队、互助小组等将随之产生,良好的学习气氛在企业内逐步形成,其将扩大创业团队的知识面和学习机会,并且可以培养员工的团队意识和集体使命感;其次,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团队的自主型交流活动以及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言传身教减少了企业刻意安排员工培训、继续深造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从而使得企业花费在员工身上的学习费用大大降低,当员工的知识含量呈级数增长时,企业花费在员工身上的费用亦将边际递减;最后,基于企业对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重视以及企业知识存量的逐步增加,其必然将吸引更多的知识型员工加入该企业,伴随着知识型员工的规模性(知识型员工具有相同、类似的专业知识或属于同一工种)和知识型员工的异质性(知识性员工所拥有的知识禀赋差异较大)所产生的超循环性,将为企业积累更为丰富的知识,这些知识为企业涉足某些尖端技术提供了可能,并可能创造出先动者优势。
(三)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悖论模型
所谓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人才悖论主要是指,诸多高科技创业企业因为缺乏能力卓越超群、创业阅历丰富、管理经验全面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执掌帅印,而导致前景良好的项目和创意夭折于襁褓之中,或即使进入起步阶段仍然半途而废。在高科技创业投资者看来,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成为可遇不可求的稀缺性、紧缺性人才。然而,与此相对应,众多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却感叹怀才不遇、英雄无用武之地,其所处的环境与所在的企业现状限制了企业家能力与水准的正常发挥。另外,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人才悖论还包括诸多高科技创业企业投资者自认为对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赋予了足够的权力、规定了相应的职责、给予了相当的激励,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理应为投资者以及高科技创业企业带来丰厚的回报。然而与此相反,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却认为企业没有为其提供施展才能和抱负的空间,企业的条条框框限制了企业家水平的施展,并且没有得到应得的报酬。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人才悖论主要源于如下成因:
1.招聘不规范性
由于目前中国对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缺乏有效的诚信考核制度以及个人价值的完整考核标准,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获取途径通常有别于一般员工的招聘,并且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任用以“空降”居多。特别是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在市场中均存在一定的身价定位,尽管高科技创业企业愿意“不拘一格降人才”,诸多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却并不愿意“委身下嫁”,甚至有意通过信号示意来自抬身价,从而使得市场中高科技创业企业作为特殊的消费者,对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消费需求得不到满足,而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也因为找不到可以支付其身价的高科技创业企业而导致人才资源闲置。同时亦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由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因为缺乏其成长的环境或遭受不公平待遇,从而导致供给大于需求,如图4.2所示。
图4.2 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人才供求图
由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成长、培育环境并不完善,使得符合一定水准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的供给Qe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高科技创业企业对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需求如图4.2中曲线D所示。假定市场当中高科技创业企业愿意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所提供的薪酬水平以及福利待遇限定为P0,即在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市场中其价格水平由于市场的人为因素(即认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可能名不副实)和客观原因(即高科技创业企业的自身条件有限决定其不可能支付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足够多的报酬)而限定为P0。由图4.2可见,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供给量Qe小于需求量Q0,从而造成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相对短缺Q0-Qe,消除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人才悖论的措施之一正在于取消对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限价”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的自动调节功能,使得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价值得到真正体现,达到供求平衡。
2.信息不对称性
由于部分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败德行为和虚抬身价,导致了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柠檬市场”以及高科技创业企业的逆向选择,即高科技创业企业只能获取能力与素质较为一般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而真正的创业家并不存在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市场,亦不能为创业企业所用。另外,即使适合高科技创业企业发展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进入企业,但当高科技创业投资者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缺乏必要的磨合与沟通时,其亦可能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如下问题:一是投资者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因为企业投资决策、发展方向、有关政策等意见不一致时,特别是当双方缺乏信任和默契时,投资者的干预会影响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创业精神与工作热情,甚至会迫使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离开该企业;二是投资者因为缺乏对创业企业家能力的必要审查与考核而过度依赖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导致了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内部人控制”以及寻租等问题,当高科技创业企业因此而受到影响时,投资者却将责任全部归咎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而迫使其离开;三是由于责权利的不对等性,高科技创业企业投资者认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并没有尽职,而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也认为其水平不能正常发挥、发展空间受到束缚并且遭受了不公正待遇,最后导致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放弃该企业。以上原因,导致了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流动性较大,长此以往必然导致诸多真正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找不到合适的高科技创业企业,而高科技创业企业同样无法得到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青睐。
二、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资源禀赋
赫克歇尔(1919)、俄林(1933)最先提出了资源禀赋学说,即各个国家的资源禀赋如劳动资源、自然资源、资本资源等存在差异,各个国家分工生产使用本国最丰富的生产要素的产品,经过国际贸易而获得最大的福利。诸多经济学在资源禀赋学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决定某一国家综合国力的并不是资源禀赋的多少,而在于如何优化配置所拥有的资源。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里昂惕夫以美国为例,建立了投入产出模型并在国际经济学界提出所谓的“里昂惕夫之谜",其对资源禀赋学说提出了挑战,庸俗经济学的创始人萨伊亦发现,按照资源三分说的观点,一些拥有较多森林、土地和人力的国家却并不在发达国家之列,等等。由此可见,整合优化并协调资源相比于资源禀赋更为重要。
萨伊(J.B.Say)认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就是要标新立异,打破已有秩序,按新的要求重新组织。按照熊彼特的观点,企业家的职能正在于打破现有的框架束缚并构建新的生产函数,即能够对企业所拥有的资源有效地配置和优化,从而创造出更大的价值,也就是“创造性的破坏”。相对于一般企业,创业型企业对于创业资源的依赖性更为突出。部分学者认为创业是企业家在资源匮乏情况下的对创业机会的需求过程,但也有学者认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正是因为存在一定的资源禀赋才萌生出创业动机从而寻找创业机会的,可见分歧较大。因此本节主要探讨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资源禀赋对于高科技创业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影响。
(一)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资源禀赋与资本积聚
Patrick Firkin(2001)指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资源禀赋构成包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其中社会资本包括个人社会资本与家庭经济资本,人力资本包括通用型人力资本、特殊型人力资本、产业人力资本以及创业人力资本。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在创业初期往往并不具有经济资本,并且由于企业规模较小、设备简陋、缺乏历史业绩而难以通过抵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其仅仅凭借某项好的思路或发明而去发现和捕捉机会,由此创造出新颖的产品、服务并创造出潜在价值,即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并不具备创业所必需的足够经济资本。创业初期的创业资源极其有限,其通常寻求控制资源而非拥有资源,如建立在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创业精神、能力素质、人格魅力等禀赋基础之上的人际关系、社会网络有助于高科技创业企业获取政策扶持的倾斜、风险资金的青睐甚至银行贷款的资助,还可以适当地发掘律师、会计师、专家、技术顾问等“外脑”资源。人力资本同样是创业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因素,但由于创业初期的艰苦环境和难以预测的市场前景,创业企业并不足以吸引稀缺性人才加入。不乏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不少合作伙伴背信弃义、中途退场,但最终成为企业财富的人力资源正好是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最初的资源禀赋。通过社会网络方式积聚的创业资源既可以降低创业成本、推进创业进程同时降低创业风险。如果将人力资本包括在广义的经济资本范围内,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资源禀赋是相辅相成、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尽管独立的经济资本或社会资本均可以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创业资本的积累创造条件,但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经济资本有助于其构建更为健全的社会网络,而其社会资本亦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获取经济资本提供了便利条件。
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所拥有的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在创业过程中具有规模效应,两种类型的资本自身在不断膨胀和扩大,其表现形式亦在隐性和显性之间不断转变。同时随着创业历程的不断演进,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不断成长,其所拥有的经济资本与社会资本将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变,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个人所拥有的物质财富、品牌声誉以及在经理人市场中的价值得到提升,其所拥有的社会网络将更为健全和丰富,并且规模性和异质性都将得到提高。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资源禀赋与其创业资本积累的关系,如图4.3所示:
图4.3 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资源禀赋与创业资本积累关系图
(二)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资源禀赋与机会认知
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对于创业机会的识别固然与其对市场信息、产品信息、人才信息等的洞察力和敏感性有关,但与其所拥有的资源禀赋更为相关,即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资源禀赋将拓展高科技创业企业的“机会窗”。Christensen、Peterson等指出社会交往是除市场与技术知识之外的重要创业机会源泉。Hill等(1994)亦发现50%的创业者凭借其社会网络资源而寻找创业机会。Rober P.Singh、Gerald E.Hills和G.T.Lumpkin的调查表明,企业家创业机会信息43%来源于以往的工作经验(严格地讲工作经验也应看作其资源禀赋),从工作伙伴、朋友、亲戚等社会资源中获得的创业机会信息占51.9%。另外,创业过程是一个捕捉机会、利用机会的过程,亦是创造机会的过程,而后者正是高科技创业企业充分挖掘资源禀赋并将其转换为直接价值和现实价值的过程。比如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某项专利技术为其实现该技术的商品化、市场化甚至产业化提供了可能性;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团队因为资源禀赋的互补性而产生协同效应并创造机会的例子亦较多。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而这里的准备就是指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资源禀赋,由此可见,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资源禀赋与创业机会的识别与创造具有紧密的联系。
高科技创业企业机会窗产生的原因在于市场的先动者优势,其有利于创业企业在市场并不成熟、技术并不完善、产品尚不能规模化、其他企业涉足较少、竞争并不激烈的前提下,利用该机会获取超额利润。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成功在于创意的新颖性和独特性,同样取决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资源禀赋的特殊性和稀缺性。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特有的资源禀赋可以帮助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打开创业“机会窗”并延续和拓展创业“机会窗”,从而获得机会窗利益。如图4.4所示。
(三)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资源禀赋与创业决策
高科技创业企业家选择创业决策的动机是多方面的,包括在原先单位/岗位的薪水较低、工作环境/性质不满意、发展前景不明朗、与领导/同事关系不合等。Cooper和Lybrand(1991)对英国800家盈利企业的调查研究表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创业动机主要体现为个人成就感(98%)、按自己方式做事(88%)、做长远规划的自由(84%);杰斯汀·隆内克、卡罗斯·莫尔、威廉将创业动机归纳为利润、独立性和满意的生活方式三个方面,等等。除此之外,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自身的资源禀赋也是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创业动机的重要催化剂因素,相比于一般企业家,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具有不安于现状、敢于冒险、大胆创新等精神或品性资源禀赋,从而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选择创业打下了基础。另外,如前文所述,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部分高科技创业企业家选择创业正是因为其具备了一定的资源禀赋(除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创业精神、素质能力、市场洞察力等之外,还包括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社会网络关系等),缺乏资源禀赋的创业机会并不能保证创业决策的连续性和成功性。高科技创业企业家选择决策是创业机会拉动的过程,该观点已得到诸多学者的认同,但创业决策也是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资源禀赋推动的过程。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资源禀赋的异质性多体现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核心竞争力,并且因为资源禀赋不同,创业家所做出的创业决策也因此而不同。图4.5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选择创业的双重驱动图。
4.4 基于创业企业家资源禀赋的机会认知
(四)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资源禀赋的协调机制
Jeffry A.Timmons的创业过程模型认为创业过程是创业机会、创业资源和创业团队共同作用和保证的结果,特别是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包括创业团队)必须充分利用其资源禀赋通过商业计划书和不断地沟通去寻找和创造机会;创业团队必须发挥其领导才能、借助外界力量而在资本市场中不断升华其资源禀赋,并且创业过程是创业资源、创业机会和创业团队动态平衡的过程。Philip A.Wickham认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主要任务是有效处理创业资源、创业机会和创业组织等创业要素之间的关系,并且创业过程是一个不断学习和试错的过程。可见,资源禀赋必须实现与其他创业要素的和谐统一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如图4.6所示。
图4.5 高科技创业企业家选择创业的双重驱动图
图4.6 基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资源禀赋的创业过程图
由图4.6可以看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资源禀赋处于创业活动的核心地位,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必须充分挖掘其资源禀赋,并通过显性资源和隐性资源的自我复制膨胀和互相转化来实现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创业资本的不断积累;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资源禀赋可以通过推动、拉动或者双重驱动的方式促使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走上创业之路并积极做出集中在资源禀赋之上的有效创业决策;资源禀赋有助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发现甚至创造创业机会,但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必须确认这些机会并当机立断、合理利用;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所做出的创业决策必须适时调整并使之与创业机会相适应。高科技创业企业创业过程是一个不断试错、做中学的过程,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必须为之付出高额的学习成本,当试错是有效的、成本较低时,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可以迅速实现资源禀赋与创业团队、创业机会、创业决策之间的和谐统一,创业得以成功,否则创业将走向失败。
从高科技创业企业的创业历程来看,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资源禀赋与创业机会的捕捉、创业决策的执行、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成长等均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并且都是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的。资源禀赋在一定程度上是高科技创业企业最关键的创业资源,甚至可以决定高科技创业企业的创业模式、创业路径、创业决策、创业行为等。
三、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柔性管理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高新技术迅猛发展,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互联网络日益普及,全球经济趋向一体化。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对于高科技创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重要性已远远超过物质资源和自然资源,成为最主要的竞争要素和生产资源。相对于高科技创业企业的其他人力资源而言,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竞争性、差异性、流动性、资本性更为明显,因此如何实现对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有效管理,正日益受到企业界以及理论研究者的关注。
(一)高科技创业企业家风险因素与柔性管理
在新经济时代高科技创业企业异军突起,迅速成长,高知识、高技术存量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作为企业价值的源泉,为企业赢得了巨大的竞争优势和核心能力。然而相对于高科技创业企业的一般人力资源而言,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风险显著体现为流动性风险和契约性风险。
1.流动性风险
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流动性风险是指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高流动倾向给企业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这种倾向性是由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稀缺性、依附性及其所有者的能动性所共同决定的。
(1)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是新经济条件下的稀缺资源。知识经济时代,生产的主要驱动力不仅仅是土地、货币、设备等资源,而是具有边际收益递增特性的人力资源(特指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这一观点的出现彻底打破了马尔萨斯和李嘉图对经济增长极限的某些预言。作为特殊的人力资本,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具有为其资本特性寻求高利润领域的流动愿望,并且高存量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供给十分有限,需求竞争激烈,客观上亦要求流动频率加快,以达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2)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对创业企业存在天然依附性,决定了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在发挥其资本效能时具有其主观能动性。但是,识别并满足人才的多方面、多层次心理需求并非易事,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智力资本存量高,自主性强,重视个性的释放,追求工作的挑战,渴望自我的超越,管理者设置的激励结构一旦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保有存量和发展增量的诉求不相匹配,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就倾向于拓展更为有利的发展空间,潜在的流动性就趋于显现。
2.契约性风险
企业契约是一张由“非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源共同缔结的不完全合约”,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过程是一个长期过程,所以契约在履行过程中存在着种种风险和不确定性。人力资源管理中,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效能水平的发挥,取决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工作意愿及对工作的心理预期。当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处于低激励水平时,创业企业将相应处于低产出水平,使得高科技创业企业的契约不完备或是履行不完全,这就是所谓的契约性风险。契约性风险是双因素风险,它既属于因劳动者精神或心理状态引起的主观风险,又是企业追求知识共享与个人倾向知识垄断之间矛盾的产物。
高科技创业企业中的知识以内隐知识和外显知识两种形态存在。内隐知识是贮藏于个体内部的,难以形式化传播或表达,难以非直接交流方式共享的知识。这种知识一般为知识型劳动者所独占,具有高度垄断性。外显知识可被编码、贮存,能以系统方式传输而不失真,借助网络实现共享。知识的外溢效果是通过对外显知识的交流、利用而达到的。对企业而言,知识外溢有利于创造整体价值,有利于沉淀知识资本;但对员工而言,凭借知识的个体垄断权可获得超额收入。知识共享将意味着超额收入转化为公司平均收入,故员工更倾向于严守自己的垄断资源,并寄望于“搭便车”坐享其成。在高科技创业企业目标与个人追求相背离的情况下,化解契约性风险理应遵循调和两者间对立冲突的逻辑思路。
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高科技创业企业与其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矛盾的根源在于双方就激励与努力协议的不一致性。过高的激励必然以更高的监督成本和预期心理成本为代价,而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客观努力未必如企业所愿;过低的激励导致人力资源缺乏工作热情以及主观能动性,流动性风险随之产生。同样,如果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主观努力缺乏必要的激励,其工作绩效可想而知。由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能力为隐性知识,高科技创业企业无从得知。并且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努力具有可伸缩性,即其努力表现将随激励的不同而不同。企业通常乐意支付足够的激励,但关键在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具有令人信服的表现以及是否符合企业的预期水平,因此高科技创业企业同样需要根据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现实表现来选择激励水平。激励与努力的矛盾性、差异性,特别是高科技创业企业与人力资源的关系由“契约型”向“盟约型”逐步转变,对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柔性管理思想也应运而生。
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柔性管理同样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并重视用“柔性”的方式去管理和开发高科技创业企业家。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柔性管理是一种尊重人的人格独立与个人尊严,崇尚人性自由、权利平等与民主管理,同时强调员工的向心力、凝聚力与责任心,以激发人力资源主观能动性,发掘人力资源潜在创造力为最终目标的管理方式。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柔性管理模式,如图4.7所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柔性管理已成为高科技创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创新性管理方式与发展趋势。
图4.7 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柔性管理模式
(二)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柔性管理模型
高科技创业企业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作为理性的个体,双方总是以满足个体的收益最大化为目标。企业激励水平的支付必须考虑其所花费的监督成本与资源成本,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努力水平的付出同样必须考虑其努力成本和学习成本,因此可以建立类似于古诺的博弈模型,其基本假设如下:
(1)假定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基本能力为一常数a,其在努力之后可能发挥的超额能力为x(x≥a),企业支付的激励为s。
(2)假定高科技创业企业所获得的收益与其支付的激励和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现实能力表现成正比(支付的激励越多,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将更努力,并且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能力表现越高,企业获得的收益也越大),比例系数为k1;假定企业支付的成本由两部分组成,其中监督成本b1s2/2具有边际递增性,b1为边际监督成本系数,资源成本为c1s,c1为企业提供奖励、培训、教育等支付的平均成本。
(3)假定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所获得的收益与其努力表现和企业激励成正比,比例系数为k2;假定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必须支付的成本由两部分组成,其中努力成本b2x2/2具有边际递增性,b2为边际努力成本系数,学习成本为c2x,c2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后天努力学习所支付的平均成本。
由以上基本假设可以得出,高科技创业企业与其企业家的收益函数分别为:
在这个博弈里,高科技创业企业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作为参与人的问题是分别选择s和x以最大化自己的利润。(s*,x*)的纳什均衡的充分必要条件是s*、x*的最优值问题,则根据其最优值满足如下一阶条件:
联立式(4-3)与式(4-4)可以得到:
由式(4-5)与式(4-6)可以得出高科技创业企业与其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对于激励和努力的理性决策。一般而言,企业的激励决策和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努力决策都具有柔性,具体结果视对方的决策而定,亦即激励决策理应具有正向性。当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具有良好的能力表现时,高科技创业企业更愿意支付激励;当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表现不佳时,高科技创业企业将减少激励支付。假定k1k2-b1b2>0,对式(4-5)和式(4-6)讨论如下:
(1)当c1b2-k1c2≥c1k2-b1c2,即当s*≥x*时,高科技创业企业的激励决策具有正反馈性,即高科技创业企业能够准确观察和判断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现实能力表现,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激励措施,从而进一步挖掘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潜在能力;反之,当c1b2-k1c2<c1k2-b1c2,即s*<x*,高科技创业企业的激励决策表征为随着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努力程度的增长,能力表现好转,高科技创业企业无从得知这一信息,从而减少对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激励支付,其最终结果只能是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流动频率增加,契约不完备性凸现,使得高科技创业企业家风险随之产生。
(2)考虑一种特殊情况,当k1k2=b1b2时,若c1/c2=k1/b2=b1/k2,则高科技创业企业的激励决策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努力决策均具有不确定性,这种情况在传统的人事管理中出现较多。由于高科技创业企业自身缺乏明确的、有的放矢的、行之有效的人力资源开发政策与激励政策,无法准确判断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现实表现与潜在能力,从而不断调整变动激励政策;同样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能力表现亦具有随机性,其往往并不与高科技创业企业的激励相一致。若c1/c2≠k1/b2≠b1/k2,则高科技创业企业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均无法确定其均衡激励决策与努力决策,具体体现为高科技创业企业提供各种物质激励、情感激励、精神激励的支付成本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通过后天主观努力学习获取潜在能力所支付的成本具有不对称性,从而使得双方的均衡决策无解。
(三)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柔性管理的途径
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是发展经济与开展竞争的原动力,对作为知识载体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争夺正日益成为当今国际竞争的热点与焦点。企业的发展过程特别注重对于高素质、复合型、高学历人才的吸收和利用。同时,在竞争中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倾向于流向效益较好、报酬较高的企业,导致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流动性极强,硅谷的平均人员流动率高达20%即是明证。成功的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是把目标对准产品或由此所需要的科学技术,而更看中科学技术人才。
面对国内外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形,以IT企业、生物工程、基因工程为代表的国内企业必须把人才的激励摆在优先考虑的位置,把人才激励作为一项长期的持续的工作来策划,最大限度地激励员工,充分挖掘和发挥其内在潜力,使员工自觉自愿地为实现组织目标而奋斗,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完成企业的组织远景,不断地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激烈的竞争中扎稳脚跟、有所建树。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所独有的高流动性风险与高契约性风险催生了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柔性管理的思想,具体对策建议如下:
1.能力的差异化
对于同处同一企业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其自身所拥有的客观能力以及后天主观努力所能达到的能力可能是并不相同的,即使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具有相同能力、担任相同职能部门的职责,其需求亦可能不同,这就要求企业在采取相应的激励政策时,必须采取差异化策略。
2.激励的滞后化
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能力及其努力作为隐藏信息,并不为企业所及时、准确观察,并且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能力柔性决定其绩效具有滞后性,针对这一情况企业在实施正反馈激励时同样需要体现出激励效果的滞后性,以防止高科技创业企业家道德风险的发生,如期权激励就是一种有效的方法。(www.xing528.com)
3.观念的动态化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的流动是客观法则。人力资源工作的立足点、着眼点,不是以静止的目光着眼于留住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而是要以动态的目光着眼于吸引、发现和发挥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作用,知人善用需要建立在对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能力动态了解的基础之上。
四、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代理风险
风险投资公司对于高科技创业企业的投资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综合素质的判断。美国太平洋创业投资基金在初选投资项目时,风险投资公司需要判断的问题之一就是项目经理的人选是否很独特;Venture Capital Club Monthly公布的风险投资机构的前十项投资决策考虑因素中,首先关注的是企业家自身是否具有支撑其持续奋斗的禀赋和企业家对本企业目标市场是否非常熟悉;风险投资专家弗瑞德克·爱德勒(Frederick Adler)在评价风险项目时,同时也给出了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5个评价指标,即判断力(Judgement)、进取心(Aggressiveness)、热诚度(Sincerity)、经验(Experience)和个人魅力(charisma)。由此可见,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综合能力和素质对于投资双方能否合作具有重要的影响意义。目前,中国风险投资存在的较大问题之一就是缺乏真正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因此,风险投资机构对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强大需求和高标准要求,与高科技创业企业和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严重匮乏构成了一种矛盾,该矛盾的解决有赖于完善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和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市场的建立。在目前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市场并不完善的情况下,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能力信号示意无疑是高科技创业企业家选拔的方式之一。但由于可能存在职业经理人能力与收益的不对称性、责任与权限的不对称性以及激励政策与制度和高科技创业企业家道德的不对称性,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能力信号示意与实际能力具有差异性,其必然对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真正价值和风险资金的运作产生影响。
Sahlman(1990)最先指出创业投资存在双重委托代理关系,Wright和Robbie(1998)也认为高度的信息不对称导致诸多成功企业在创业初期并没有从风险投资中获取创业资金。Sahlman(1990)、Hay和Abbott(1993)等提出可以通过强化合同形式来减少不对称性所造成的损失,从而保证合作双方利益。除此之外,诸多经济学家如Fama、Jensen、Berger、Udell等提出了规避信息不对称的分段、分摊以及分担策略。风险投资者对高科技创业企业的选择以及高科技创业企业自身的发展都离不开人的因素,尤其是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对于风险投资具有重要影响。由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能力、素质参差不齐,风险投资者以及高科技创业企业亦缺乏识别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必要水准,其往往通过对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能力的信号示意来选择和做出判断。由于绝大多数创业投资并不是直接由风险投资者而是借助于专业的投资公司来打理的,因此在降低市场交易和组织运行中总体交易成本的同时,拉长了委托代理链。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作为委托代理中的关键环节,其代理风险则显得尤为突出。在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与创业投资公司由于合作而构成的委托代理关系中,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为谋求自身利益或由于自身能力的制约,形成代理冲动,做出种种不利于委托人的行为,给创业投资家利益带来不确定性。
(一)代理风险的成因
任何一项风险投资基金都涉及两个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投资者有权参与高科技创业企业的管理,而其却无法对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经营的每一个投资项目进行密切监督,因为监督不仅困难,而且成本极其昂贵。另外,风险投资公司也不可能准确无误地监督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行为,了解与高科技创业企业管理团队同样多的信息,即使是同一信息,双方的看法也会不一致。于是,出现了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公司之间以及风险投资公司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之间双重信息不对称的委托—代理关系。詹森和麦克林把代理关系定义为一种不完备的契约,该理论认为,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是效用最大化者,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代理人不总以委托人的最大利益而行动。因此代理问题是在风险投资的运作中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创业投资双方(投资者与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对信息占有的对称性导致了以下两种情况的出现:
1.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逆向选择
风险投资公司的经验、能力、潜力以及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素质、阅历、能力均为代理人自身所拥有的隐藏信息,由于创业投资所具有的高风险性与代理人普遍存在的道德问题,风险资金的所有者即投资者往往会提高风险资金的获取门槛,宁缺毋滥,由此导致信誉和质量较高的风险投资公司无法得到投资者的赏识而获取风险资金,信誉较差、低质量的投资公司却有可能通过形象包装、虚假材料骗取风险资金;同样,由于经理人市场机制的不完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能力作为一种私有信息在市场中是非显性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以往的从业经历、能力、人品、性格以及业绩水准受聘用者主观影响和媒体炒作影响的因素较多,导致了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能力与委托人对其判断的不对称性。Debi Prasad Mishra(1998)指出,逆向选择问题通常可以采用信号理论的方法解决,利用某种信号来揭示参与者的私有信息。但事实上的情况是,代理人往往愿意支付虚假信号示意的成本,委托人却常常无法有效地甄别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信号示意。如某些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借助于“跳槽出走”、“海归”背景、高等学历等信号来显示其能力,当风险投资公司或高科技创业企业被这些信息所蒙蔽时,就出现了逆向选择问题。
2.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道德风险
投资者选择风险投资公司并与其签订合作契约时,各自对对方现状的信息了解可能是对称的,但是投资公司作为代理人拥有选择行动的自主权,如工作努力还是不努力、尽职还是不尽职。同样,风险投资公司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也存在此类问题。代理人的行动和项目的自然状态一起决定委托人可观测的结果,委托人无法直接观测到代理人的行动本身和自然状态本身,代理人个人的素质问题以及监督的不完全就构成了代理人隐藏行动使得其所付出的努力小于其收益的道德风险。对于风险投资公司其具体体现为对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所提交的商业计划书的审查、资信考核、风险项目的阶段性监控等是否尽职;风险投资公司是否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提供了必要的增值服务,如销售渠道、关系网络等;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是否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是否合理有效地运作风险资金等。对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来说,道德风险体现为其商业计划书是否提供了有关市场、产品、企业自身现状以及前景的真实信息;在风险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是尽心尽职、竭尽所能以确保风险项目的顺利实施还是通过剩余控制权来过度地谋取个人利益等。
交易成本是指交易双方为进行交易而支付的额外成本,包括为达成协议所必需的考核、监督和实施费用。交易成本也可以看作委托方为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信息风险,对交易信息进行搜索而不得已付出的信息搜索成本。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中,风险投资公司对于商业计划书的尽职调查、评估、甄别;为尽可能地明确投资双方的责、权、利以及签署相关的条约而花费的时间、精力、金钱等;投资过程中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而付出的监督费用、管理费用、协助费用以及在交易过程中或交易结束后对契约的进一步改进而支付的费用等都归为创业投资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的出现以及契约经济学的发展为博弈论在创业投资中的运用起到了衔接作用。
(二)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代理风险的博弈模型
创业投资有两种不同的进入方式,第一种是一次性投资。一般风险投资家(Adventure Capitalist)和天使投资人(Angels)可能采取这种投资方式,一次投入后,很难也不愿意提供后续资金支持。第二种是分段投资,即将风险资金分批投入高科技创业企业,该投资方式既可以降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因为不尽职所导致的资金损失,又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风险投资公司在对高科技创业企业进行分段投资的过程中,风险投资公司可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其对市场前景以及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业绩和努力程度的判断选择投资与不投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表现为努力或不努力,因此创业投资是风险投资公司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双方的多阶段动态博弈。由于高科技创业企业(或风险项目)的高额资金需求,风险投资公司往往根据联合投资原则,联合其他风险投资公司共同投资以分摊风险、分享收益。基于此,本文通过如下一系列博弈模型来分析创业投资的代理风险及对策。
1.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与风险投资公司的静态博弈
如上所述,在一次性投资方式下,投资者将风险资金一次性注入高科技创业企业,它必须仔细甄别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能力、素质以及发展前景,尽量提高资金的准入门槛,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因此,其不得不面临一个两难困境:不投资,风险投资公司将可能遭受巨大的机会损失,而一次性投资高科技创业企业所需要的风险资金,则同样可能遭受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不尽职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所以一次性投资方式相对于多阶段投资方式要求投资者具有更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对高科技创业企业的判断力。
假定投资者(天使投资人或产业附属投资公司等)投入的资金为i,其选择不投资时的单位机会成本为δ1,选择投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尽职时所创造的边际收益率为k,努力成本为c,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在不尽职时其可能造成的信誉损失为s,风险资金的损失率为δ2。投资者的策略集合为(不投资,投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策略集合为(尽职,不尽职),则投资者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收益矩阵,如图4.8所示:
图4.8 一次性投资的收益矩阵
由图4.8中的收益矩阵可知:
(1)当尽职时的努力成本小于不尽职时的处罚损失和信誉损失,即c<s,并且当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不尽职时造成的风险资金损失率小于资金的单位机会成本,即δ2<δ1时,投资者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具有纯策略纳什均衡(投资,尽职),显然这种情况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这就需要在一次性投资方式中仍然具有尽可能完备的投资契约,增大对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监督力度,同时也应该增加舆论以及投资市场对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积极监督和影响。
(2)当c<s而δ2>δ1时,该博弈不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用ρ表示投资者投资的概率,用θ表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尽职的概率,不难得出该混合策略纳什均衡为,对该均衡解的解释为:投资者以的概率选择投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以的概率选择尽职工作。也可以将该均衡解理解为在诸多的投资者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相互选择中,其中有比例的投资者将风险资金投入了高科技创业企业,而有比例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尽职工作,实现了与投资者的双赢。
2.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与风险投资公司的多阶段动态博弈
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基金的存续期为10年(是否延长存续期,依各情况而定),因此风险投资商与投资者的博弈可以看作多阶段的重复博弈,取3个阶段进行分析,分别对应于风险资金运转中的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
在种子期阶段,风险投资公司多根据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所拥有的技术上的专利、发明甚至只是设想来提供种子资金。由于仅有产品构想,未见产品原型,所以难以确定产品在技术上、商业上的可行性。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在创业初期受自身条件的限制使得其不太可能以发行债券或是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取资金,因此企业主要面临巨大的资金风险以及技术风险。据统计,高科技创业企业在种子期的失败率超过40%。因此在这一阶段的风险资金的投放必须十分慎重。若风险投资公司选择不投资,表明谈判失败,博弈结束。若投资者选择投资,合同生效,投资者有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可以进入下一投资阶段。高科技创业企业家选择的表现可以为尽职和不尽职。
进入初创期,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已掌握了新产品的雏形或样品、较为成熟的生产工艺路线和方案,但还需要在许多方面进行改进,尤其需要在与市场相结合的过程中加以完善,使新产品成为市场乐于接受的定型产品,为工业化生产和应用作好准备。这一时期企业面临的风险主要是技术风险(生产的不确定性和技术效果的不确定性)和市场风险(市场对新产品的接受能力、接受时间、新产品的扩散速度和竞争力如何等)。据测算,约有30%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在初创期的竞争中被淘汰,并且由于初创期所需要的资金通常较大,约是种子期所需资金的10倍以上,而且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没有以往的经营记录,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风险仍然比较大。风险投资公司可以根据上阶段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表现以及投资公司对前景的判断来选择投资与不投资。
在成长期阶段,高科技创业企业在生产、销售、服务方面基本上具备了成功的要素,拥有了成功的把握。此阶段新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方法已定型,高科技创业企业具备了批量生产的能力,但比较完善的销售渠道还未建立,企业的品牌形象也还需进一步巩固。企业为了扩大规模、稳固市场、改进技术以及对现有产品升级,需要相对于前两阶段更多的资金投入,约为初创期的10倍以上。在成长期,高科技创业企业会面临较为普遍的管理风险,即高科技创业企业的管理能力跟不上企业快速成长所带来的组织变革、环境变化而带来的风险,它是快速增长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常常遇到的问题之一。
假定风险投资公司选择不投资时的单位机会成本为δ2,选择投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尽职时的边际收益率为k,风险投资公司的利润分成率为β,则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利润分成率为1-β。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在不尽职时其可能造成的信誉损失为s,记风险投资公司为甲,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为乙,3阶段的投资分别为i1,i2,i3。在成长期的投资阶段,企业的产品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也相对较小,此阶段的风险资金主要是作为高科技创业企业筹划上市的美化资金,在这里认为该阶段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选择为“尽职”。风险投资公司的承诺为在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尽职的条件下,总是尽可能地为高科技创业企业提供后续资金和其他增值服务。由于风险投资公司在下阶段投资之前总可以观测到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业绩以及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能力和素质,并且博弈双方的得益为各博弈方的共同知识,可知此博弈为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如图4.9所示:
图4.9 创业投资的动态博弈
根据经验统计i1∶i2∶i3约为1∶10∶100,采用逆推归纳法来求解图4.9中的动态博弈,不难得出风险投资公司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具有惟一的纳什均衡策略(投资,尽职),表明风险投资公司对于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承诺是一种可信守的承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总是以尽职的表现来赢得投资者对其的信任,从而获得下一轮的投资。事实上,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不尽职行为,不仅会使得他失去投资者的投资,也会使他在投资市场中失去信誉。对于投资者,他追求的是高额的投资回报,只要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尽量避免败德行为,投资者是不会放弃即将到来的丰厚回报而提前冒险抽回资金。投资者承诺分批注资,并保留中途抽回资金的权利,同时尽可能增加出资时段,将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回报和个人信用与其业绩挂钩,可以有效地减少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败德行为,最终达到双方的合作与共赢。
投资和尽职的均衡策略以及因此而带来的高额利润是投资双方所共同认可的,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条件和完善的资本体系,我国的风险投资仅仅只是刚刚起步。从动态博弈的求解,可以得出注重长期投资以及双方长时期合作才能获得各自利益最大化,但在我国真正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风险资金并不多,做后期收购、包装、上市的较多,也就是说投资的短期行为比较明显,这种现象尤其值得关注。
3.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联盟的代理风险
假定高科技创业家甲、乙为共同的利益而签订合作协议,可认为甲、乙双方互为委托代理方。该战略联盟的问题仍然为一个代理问题。代理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契约,由于契约总是具有不完备性,委托代理双方都必须为此付出一定的交易成本,主要包括委托人的监督成本CS和代理人的保证支出CE。其中CS是指委托方要求并监督代理方选择其行动以最大化委托人的利益而付出的成本,CE是为确保代理方不采取某种可能危及委托方利益的行动,而由代理人支付的保证费用(其可作为代理人失约时对委托人的损失补偿)。
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甲在联合投资中的投入为i1,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乙的投入为i2,由于一项投资所需要的总投入I是一定的,所以i=i1+i2为一常数。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联盟的均衡策略在于如何分别选择各自的投资力度(i1,i2)来最大化自己的利润。假定甲、乙在契约中签订的单位保证支出分别为e1,e2,则CE1=e1i1,CE2=e2i2。
假定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联盟的投入产出为C-D生产函数,即,其中α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甲的产出贡献率,β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乙的产出贡献率。联合投资的协同管理以及风险不守恒性可以导致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联盟的规模收益具有递增性,即α+β≥1。当两个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按照投资比例分享收益时:。由y1的表达式不难得出:
由式(4-7)可以得出,当风险项目所需要的总投入一定时,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投入资金越多,其产出也越大,由式(4-8)可以得出,当乙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贡献率β<i2/(i1+i2)时,ay1/ai2<0,表明当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之间的风险承受比例(或者说努力程度比例)与投入比例具有非对称性时,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并不希望其合作方在联合投资中过多投入以分享收益。
由于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对某高科技创业企业的投入存在差距,并且联合投资的投资双方的风险承受能力、对产品市场的主观认识、项目的前景以及尽职程度也存在差异性,因此,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某一高科技创业企业家(非联合投资发起人)付出的努力较少,但仍然按比例分摊了投资收益,另一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承担了大部分风险甚至全部风险,这就是经济学中所说的“搭便车”现象。“搭便车”现象一方面会打击联合投资发起人的投资管理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发挥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联盟的协同管理效果,所以联合投资的双方仍然需要对各自的代理方进行有效的监督以弥补契约的不完备性。投入总量越多,委托方所需监督的工作量越大;同时,监督的目的还在于尽可能地创造联合投资的规模报酬递增性。因此,可以定义监督成本与联合投资的总投入以及规模模型递增的比率成正比,比例系数为k>0,由此可得:CS1=k1(i1+i2)(α+β-1),CS2=k2(i1+i2)(α+β-1)。
由以上基本假设可以得出,甲、乙两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利润函数分别为:
从式(4-9)和式(4-10)中可以看出,的纳什均衡的充分必要条件是的最优值问题,则根据其最优值满足如下一阶条件:
联合方程式(4-11)与式(4-12)可以得到:
因为i1+i2=i,现对式(4-13)讨论如下:
(1)考虑一种特殊的情况,即当高科技创业企业家联盟的产出并未体现出规模经济性,即α+β=1,可以理解为联合投资降低了投资双方的总风险但并未创造出额外利润,可得i1=[e1(1+β)-e2α]i/(e1+e2),i2=[e2(1+α)-e1β]i/(e1+e2)。此时,若α=β,甲、乙两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将平均分摊风险项目的投资需求。
(2)经验统计,当投资金额越大时,e值将越小。因此在公式(4-13)中,当e1→0,e2→0时,可以得出:
由式(4-14)和式(4-15)可以得出ai1/ai2=1>0,表明两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投资策略具有战略互补性,为促进联合投资的协同性,合作双方减少了保证成本付出,但会加强投资双方的沟通、交流以及监督,保证资金的有效合理配置。
五、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案例分析
(一)高科技创业企业家任正非
1.背景
1944年出生,文化程度大学,主要企业华为科技,主要行业电信设备。1984年从部队转业,创办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发展迅猛,年销售额达15亿美元,成为中国市场GSM设备、交换机产品及接入系统的佼佼者。1994年,参加亚太地区国际通讯展,获极大成功。1996年大规模与内地厂家合作,走共同发展的道路。1999年实现销售额120亿元,2000年销售额达220亿元,任正非本人被美国《福布斯》杂志评选为中国50富豪第3位,个人财产为5亿美元。之后,任正非就倾其所有把全部资金投入到数字交换机的研究开发上,开创了华为发展史的里程碑,并集中全部力量专注于通信核心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形成了自主的核心技术体系。在SDH光网络、接入网、智能网、信令网、电信级Internet接入服务器等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DWDM、C&C08iNET综合网络平台、路由器、移动通信等领域进入世界先进行列,成功推出cdma1X全套产品(包括基站、移动交换机、无线智能网),掌握3G核心技术。
20世纪80年代,从农村到城市,从沿海到内地,改革开放的浪潮涤荡着华夏的每一个角落,封闭了几千年的家门、城门、国门终于启开,历史慷慨地给予了每个人以选择的机会。已经度过四十多个春秋的任正非也随着改革的潮流,毅然辞去团级干部职务,南下深圳,准备开创一个新天地。一开始,他在南油打了两年工。1984年开始创立华为公司,公司注册资金2万元,经营范围是小型程控交换机、火灾警报器、气浮仪开发生产及有关的工程承包咨询。在起初的两年时间,公司主要是代销香港的一种HAX交换机,靠价格差获利。代销是一种既无风险又能获利的方式,经过两年的艰苦创业,公司财务有了好转。当时的深圳,正值倒买倒卖阶段,知识无用论风气日盛,随后又经历了泡沫经济时代(房地产、股票),不少人从中大发横财,而真正搞实业、做研究的企业却受到冲击。这时候,华为没有加入到倒买倒卖的潮流中去,也没有单一地继续那并无风险的代销方式,而是选择了一条充满风险的,走技术自立,发展民族高新技术的实业之路。在当时的中国交换机市场上,大型局用机和用户机基本上都来自国外的电信企业和它们在国内的合资企业,在通信圈中的人都非常清楚这个行业的风险性。所以,很多人不理解为何华为公司放着轻而易得的钱不赚,却去劳神费财地搞科研,实在太傻了。然而任正非自有他的一番见解,他认为: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加快发展速度,不断地用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引进技术,一时间合资合作浪潮此起彼伏,而当时中国还处在一个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许多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国内工业体制、技术改造尚未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合资合作的结果是让出了大片市场,使国有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劣势中,这是几十万家国有企业陷于困境的重要原因。这种以市场换技术的代价太大了!他说:外国人到中国来是为赚钱来的,他们不肯把家底交给中国人,而指望我们引进、引进、再引进,我国始终不能独立。以市场换技术,市场丢光了,却没有哪样技术能真正掌握。所以,任正非痛悟到:只有技术自立,才是根本,没有自己的科技支撑体系,工业独立是一句空话,没有独立的民族工业,就没有民族的独立。他说:曲折的经历,摸着石头过河,使我们懂得了一条真理,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没有神仙,中国要发展,就必须靠自强。因此,任正非一开始就给华为定下了明确目标:发展民族工业,不与外国合资;紧跟世界先进技术,立足于自己科研开发,目标是占领中国市场,开拓海外市场,与国外同行抗衡。
任正非选择的是一条极其艰辛的道路。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国门打开后,拿什么吸引人家呢?只有市场,土豆、洋葱市场洋人不要,他们要的是高科技市场,高附加值产品市场,中国的通信市场首当其冲,在复关的谈判桌上,咄咄逼人的对手就以要中国让出通信市场为条件——中国这个充满诱惑的市场是令有心者早就垂涎不已的一块肥肉,竞争对手早就挤在中国市场的大门前待机而入,而合资企业免税进口、超大规模生产的产品很少返销本国,却挤占着市场规则不甚完善的中国市场。作为一个民营通信企业要跻身其间的艰难,可想而知。如今回首当年,任正非感慨万分:“华为成立之初十分幼稚,选择了通讯产品,没想到一诞生就在自家门口碰上了国际竞争,竞争对手是拥有数百亿美元资产的世界著名公司。要是没有国家的政策保护,华为公司很容易被摧毁的。"
世界上任何电信公司不是发展,就是灭亡,没有第三条路可走。华为也是这样,没有退路,要生存,就得发展,在压力面前华为人发下誓言:“处在民族通信工业生死存亡的关头,我们要竭尽全力,在公平竞争中自下而上发展,绝不后退、低头";“不被那些实力雄厚的公司打倒";“10年之后,世界通信行业三分天下,华为将占一份。"带着这些信念,任正非义无反顾地踏上了这条艰难之路。
任正非坚持技术领先,创造性地利用“压强"原则。持续、大规模地集中有限的财力打歼灭战,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显示了他长远的目光和非凡的才能。
华为始创之时,直接生产人员不到200人,而研究开发人员倒有500人,如果减去这500人,一两年内企业效益不会减少,还会大幅度提高,甚至可以创造一个奇迹,但那时技术落后了怎么办?到哪儿去引进?引进花不花钱?
华为公司从始至终一直受资金不足所困扰,然而任正非却坚持投资向科研倾斜的政策,每年投入8000万元乃至上亿元的研究经费用于技术开发,不惜冒“将全部鸡蛋装在一个篮子里"的风险,将所有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到通信这个技术密集、资金密集的产业中。如果当时仅打算做一个与其他厂家技术层次差不多的中等容量交换机生产厂的话,华为公司可能早被人兼并了,但由于任正非坚持只有开发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设备才有可能生存发展的观点,无论在硬件或软件技术上,都竭力采用当时能获得的最新技术,使公司发展才有了一个高起点。多年来,由于华为始终把有限的资金大量用于科研和市场开发,其他地方能省则省,持续、大规模地集中一切可以集中的力量打歼灭战,突破一点,局部领先,终于使这个小公司与世界著名公司比出高低,部分产品达到先进水平,局部保持领先。更令人欣慰的是,华为的后劲很足。不断有新技术突破,新产品问世,因为他们有大量的科技英才做后盾。
华为目前技术上达到的先进水平,已为国内外所承认。欧洲、日本、美国等一些与华为接触过的著名公司,一致认为华为领导着中国通讯行业的技术潮流。华为已向一些国外公司转让了好几种芯片的版权,向西门子公司转让了4号信令技术。1996年6月,华为公司一个技术访美代表团,在美国受到了AT&T贝尔实验室的热情接待,AT&T热忱希望双方未来在各个领域开展合作。华为还参加了Telecon’95日内瓦展览和1996年莫斯科展览,在国际上树立了L&C08通讯网络平台的形象。在国家的帮助下,华为已在东欧、俄罗斯、香港地区、中亚、西非和东南亚等地区开拓了市场。国内市场更是蓬勃发展,1995年公司交换机装备网150万线,1996年达300万线。公司生产的无线通讯,智能设备和SDH光传输系统也开始大批量装备我国通讯网。
任正非说:发展中的企业犹如一只狼。狼有三大特性,一是敏锐的嗅觉,二是不屈不挠、奋不顾身的进攻精神,三是群体奋斗的意识。企业要扩张,必须要具备狼的这三个特性。
(资料来源:转引自新浪网新闻中心http://news.sina.com.cn/z/mr/mrrzf/)
2.任正非的成功之道
(1)忧患意识。任正非在《华为的冬天》一文中写道:“现在是春天吧,但冬天已经不远了,我们在春天与夏天要念着冬天的问题。IT业的冬天对别的公司来说不一定是冬天,而对华为可能是冬天。华为的冬天可能来得更冷一些。我们还太嫩,我们公司经过10年的顺利发展没有经历过挫折,不经过挫折,就不知道如何走向正确道路。磨难是一笔财富,而我们没有经过磨难,这是我们最大的弱点。”在《北国之春》认为:“华为经过的太平时间太长了,在和平时期升的官太多了,这也许会构成我们的灾难。泰坦尼克号也是在一片欢呼声中出海的。”由此足见任正非作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忧患意识以及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所经过的深思熟虑。
(2)处变不惊。2003年1月24日,思科系统有限公司突然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美国子公司非法侵犯思科知识产权,非法抄袭、盗用包括源代码在内的思科IOS软件,抄袭思科拥有知识产权的文件和资料并侵犯思科其他多项专利。这一突发事件对于华为以及任正非无疑是一大重创,面对突如其来的危机,任正非镇定自若,处变不惊,表现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卓越胆识。
事件一:据《华尔街日报》2003年2月6日报道称,中国电信设备供应商——华为公司已经停止在美国出售半个月前被思科系统指控含有非法盗版软件的某些产品,并且已经将其Quidway路由器从其美国网站上撤除,华为还表示正在回收在美国已售出的此类产品。华为同时表示,公司正在积极地开发并推出思科无法指责的新产品,并将于3个月之后上市。
事件二:第一次面对国际诉讼,任正非说,此时的情景真像平时华为人自我解嘲时说的那样:“我们是武工队,头上包着白头巾,腰里拴着两颗地雷,手里拿着盒子炮,刚从青纱帐钻出来,就走向国际市场,离正规军还差得远。"任正非坦陈,“这一次面对思科的官司,是一堂受益匪浅的课,能使华为逐步成熟起来。公司重点还是借此机会整改自己,使自己更加符合国际化要求,同时会认真应诉”。任正非亦公开表示,华为一贯尊重知识产权,这一诉讼问题将很快得到解决。
事件三:通过该诉讼案,华为公司很快提升了其国际知名度。华为-3COM合资公司借此机会而成立,公司由华为控股,总部设在香港。任正非将出任CEO。在被专利诉讼缠身的时候,华为之所以腾出精力加快合资公司的成立,其目的在于尽快绕过专利诉讼继续加速开辟海外市场。
(3)低调做人。IT界一直认为,华为是一个低调的公司,而任正非亦被媒体称作“低调做人的神秘强人”,其个人公开资料甚少,但他领导的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却是赫赫有名。任正非经常说,“什么叫成功?经九死一生还能好好地活着,这才是真正的成功";“华为没有成功,只是在成长";“制定一个好的规则比不断批评员工的行为更有效,它能让大多数的员工努力地分担你的工作、压力和责任";“繁荣的背后就是萧条。没有预见,没有预防,就会冻死。那时,谁有棉衣,谁就活下来”;“棉衣在哪里?是管理”。任正非一向不修边幅,他于2000年入选《福布斯》后大发雷霆,之后《福布斯》的中国首富榜中再没有出现这个名字。华为人时刻警惕各种信息输出渠道,甚至连自己人也是通过外界渠道才了解到自己的企业信息,由此可见任正非低调做人的基本原则。
(4)自立自强。任正非是军人出身,其管理思想与决策风格无不包含有军人的自立自强精神。众所周知,新进入华为的本科生和硕士甚至包括博士都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军训,强化员工的自立自强精神。任正非经常对员工讲,“在战场上,军人的使命是捍卫国家主权的尊严;在市场上,企业家的使命则是捍卫企业的市场地位。而现代商战中,只有技术自立,才是根本,没有自己的科研支撑体系,企业地位就是一句空话”。因此,任正非选择了走技术自立,发展高新技术的实业之路。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的交换机市场中大型局用机和用户机基本上都来自国外的电信企业和他们在中国境内的合资企业,IT界均认为该行业具有很大的风险,尽管如此,任正非一如既往,坚持每年投入10%的技术力量进行研发工作。任正非还为华为定下了明确目标,“紧跟世界先进技术,立足于自己科研开发,目标是占领中国市场,开拓海外市场,与国外同行抗衡”。
(5)大胆创新。任正非的创新精神无不体现其特有的高科技创业企业家品性。一是创新性地使用“压强原则”。电信行业本身竞争残酷,世界上任何一家电信公司不是发展,就是灭亡。面对竞争的压力,任正非发下誓言,“处在民族通信工业生死存亡的关头,我们要竭尽全力,在公平竞争中自下而上发展,绝不后退、低头”。任正非坚信只有技术领先才能在这个行业生存,创造性地利用“压强”原则,持续、大规模地集中有限的财力打歼灭战,显示出一位杰出管理者长远的目光和非凡的才能。二是创新性的用人原则。“在华为,所有正职干部,年底都要提交两份报告,一份是述职报告,一份是辞职报告,采取竞聘方式进行答辩,公司根据其表现、发展潜力和企业发展需要,批准其中的一份报告;而且更重要的是,它对所有的人都一视同仁,如果你是一名普通员工,你对上司的工作不满意,只要你有信心和能力,你可以竞聘你的上司或其他任何你感兴趣的职位”;但任正非指出,“我们不要把创新炒得太热。我们希望不要随便创新,要保持稳定的流程。要处理好管理创新与稳定流程的关系。尽管我们要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但对一个正常的公司来说,频繁地变革,内外秩序就很难安定地保障和延续。不变革不能提升我们的整体核心竞争力与岗位工作效率;变革,究竟变什么?这是严肃的问题,各级部门切忌草率。一个有效的流程应长期稳定运行,不因有一点问题就常去改动它,改动的成本会抵消改进的效益。已经证明是稳定的流程,尽管发现它的效率不是很高,除非我们整体设计或大流程设计时发现缺陷,而且这个缺陷非改不可,其他时候就不要改了……”
(二)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柳传志
1.背景
柳传志,1944年4月29日生,祖籍江苏镇江市。联想公司总裁,中国科学院计算所所长,高级工程师。1961~1964年在西安军事电讯工程学院学习,1964~1968年在国防科委成都十院十所工作,1968~1970年在广东珠海白藤农场劳动锻炼,1970~1983年在中科院计算所工作,1983~1984年在中科院干部局工作,1984年至今任联想集团总裁。1988年,获首届全国科技实业家创业奖银奖,1990年,获第二届全国科技实业家创业奖金奖。1993年,被国家科委评为“火炬计划先进工作者",1994年,获北京市第二届科技之光优秀企业家奖,被评选为北京市电子行业优秀企业家,当选“中国改革风云人物"。2000年,柳传志被中央电视台评选为2000年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被《财富》杂志评为2000年亚洲最佳商业人物,被《商业周刊》评选为“亚洲之星"。2001年4月,由哈佛大学通过深入调研撰写完成的《中国科技奇迹——联想在中国》,成为哈佛大学MBA的“竞争与策略"必修课程中的案例,这是中国企业作为一个完整的企业成长案例首次进入哈佛大学MBA教学案例。柳传志是一个创业的传奇。这个传奇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他领导联想由11个人20万元资金的小公司用14年时间成长为中国最大的计算机公司,更重要的是,他的传奇故事对许多立志创业的青年人来说,是一种激励,这个传奇让每一个中关村创业青年都可以怀有这样一个希望——“如果我足够地努力,也可以像柳传志那样成功”。
联想公司属于国有高科技创业企业,由中国科学院计算所投资20万元创立,至1998年底,资产达到61亿元,销售收入146亿元,位居中国电子百强之首。联想公司于1993年、1994年前后开始改制,对联想的股份,科学院代表国家占有65%的股权,联想职工占有35%的股权。联想集团之所以成功,凭借的是独树一帜的管理。他提出了大管理的概念,并把“大管理"分解为三个要素,即建班子、定战略和带队伍。联想集团在制定有关营业额的目标时,重点业务领域选择在他们有地利、人和优势的国内市场,以销售作为突破口,逐渐加大技术含量。
(1)国内PC机市场。这个领域被Intel的CPU和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所限制,IBM、Compaq这些世界级的公司暂时无法有大的发挥;而在次要的技术性能上联想凭借其对中国用户特殊要求的掌握和他们相比各有所长;在质量上联想严格执行ISO9000的操作规程和他们相差无几;在成本、中国市场的服务网络方面联想有较大优势。
(2)国内系统集成领域。由于中国的特殊环境,使得在应用软件开发和服务网络的建立方面,联想比国外公司更具优势;又由于这是个技术性很强的领域,长期做下去会使这种优势扩大和难以动摇。
(3)代理销售领域。在这个领域运作,联想今后更要注意的是从中选择合适的项目和合作者向纵深发展,即向联合生产、联合开发发展,为将来走向世界积蓄力量。
(4)面向国际市场开发生产销售PC机的主机板。近几年国际上普遍认为这部分利润极薄,是属于应放弃的鸡肋;而香港联想板卡生产部分的毛利达到了20%以上,因此要趁此机会加快发展,然后以此为保底市场进入芯片研发生产领域。
柳传志的管理思想着重体现在建班子、定战略、带队伍的管理三要素中。柳传志认为带队伍的内容包括了企业不同时期应该有什么样的组织结构,使得运作的效率最高;应该有什么样的企业文化使员工和企业的目标能够一致,加强凝聚力;应该有什么样的管理模式使得员工能令行禁止;应该有什么样的激励方式使现代的年轻知识分子发挥最大的创造力,能培养出色的领军人物?然而,应排在首项的还是建班子。宗派是形成团结班子的一个绝症,第一把手是一个有战斗力的班子的核心。没有一个意志统一的、有战斗力的班子,什么定战略、带队伍都做不出来。总之,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班子的团结永远是企业发展的首要条件。
(资料来源:钟扬:《联想集团的管理三要素》,《21世纪人才报》,http://business.sohu.com/)
2.柳传志的成功之道
从联想的创业历程以及柳传志的成长之路,可以发现柳传志作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成功之道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不安现状。柳传志走上创业之路,用其自己的话说是因为“憋得不行"。创业之前,柳传志在中国科学院计算所设备研究室做了10多年磁记录电路的研究,但其一直感觉不到个人价值的体现。当时改革开放已经开始,中关村兴起大量公司,中科院不断有人下海经商赚外快,不少人的一天收入甚至高于计算所的每月奖金。应该说,当时中科院的研究工作还算是比较安逸、舒适、稳定的工作,但因为不满足于理论研究的“没劲”以及外部环境的刺激,他毅然决定走创业之路。柳传志曾说,“当时的情况已经是最糟了,还能怎么糟?我真的去做一个一般的干部,我相信我也能做得好。到底是做事重要,还是做关系重要?”柳传志从毫无经验,凭借不安现状的激情,遭遇了诸多挫折仍然获得了成功。
(2)奉献精神。柳传志认为自己身上的奉献精神是能够成大事的重要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的创业和外国的创业有很大不同,早期在中国创业,没有奉献精神,创业实际很难实现。如果我比别人多一点什么的话,就多了点这种精神。”
柳传志身上的奉献精神来自于他对自己境况的清醒认识。“像我,如果完全没有计算所的背景,没有计算所赋予的各种营养,联想的发展会有很多困难。联想是国有的,这一条其实起到了很大作用。我说我们贷款靠信誉,但如果我们不是国有的,光靠信誉行吗?1988年,我们能到香港发展,金海王工程为什么去不了?就因为它是私营的,而我们有科学院出来说‘这是我们的公司’。年轻同志不能忘了这个,心里要弄清楚,你做出的成绩主要部分应该归国家。心里想不透这一点,做着做着,就会出现问题。”
“出问题的做法有三种:第一种是把不该得的,随手归到自己包里,归大了就犯了法。这种情况相当不少,国家体制也有值得反省的地方;第二种是在合法的外衣下想办法谋私利,比如说,联想是公家的,我再让亲戚朋友开一家公司,把好的业务向它那儿介绍,肥水只流自家田。这样做国家一点办法都没有,但联想就办不起来了;第三种是找亲信。老的国有企业领导人为了退休之后的切身利益,退休之前急于把自己的心腹安插在比较合适的岗位,这样接班人就能保证他退休有好的待遇。厂长这样,常务副厂长这样,书记也这样,就会发生大的矛盾,宗派就出现了。宗派是癌症,绝对不好治,我也没辙,只能坚决杜绝这种做法。”
柳传志在香港联想的合作者,现在大概有八九千万的股份,两三亿元的资产,香港有不少人拿他们两个人做比较,但柳传志说:“我挺值。我和科学院老同志比,他们今天还在那里做科研,他们什么享受都没有,而我,生活条件在国内已经是一流了,做的事情又符合国家的需求,还需要什么呢?"(转引自www.5future.com)由以上足见,柳传志作为高科技创业企业家无私奉献、毫不利己的企业家胸襟。
(3)为人处事。用柳传志自己的话说,其因为“行得正”、“言必信,行必果”,尽管经常批评员工,对员工也很严格,但大家都很尊重他和信任他。即使有些人离开了联想公司,但对联想以及柳传志都是赞不绝口,没有丝毫抱怨。甚至有员工自己创业并与联想竞争时,柳传志仍然虚怀若谷,给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创业初期,联想状况并不是太好,柳传志自己身先士卒,“多做少拿”,尽可能为大家谋福利,感动和留住了不少能与他同甘苦、共患难的老员工。柳传志从不搞独断专行,坚持民主并能够大胆启用年轻人,当初的郭为、杨元庆等即是明证,“现在包括主持策划,都是由年轻人自己搞,杨元庆他们自己的事,由他主持策划,我只是谈谈未来的方向"。柳传志能够实事求是,取信于领导、客户与员工,其所制定的任务通常都可以超额完成,并不冒进。
(4)锐意进取。2004年12月8日上午9点,联想集团正式宣布以总价12.5亿美元收购IBM的全球PC业务,其中包括台式机业务和笔记本业务。具体支付方式为6.5亿美元现金和6亿美元的联想股票。收购完成后,中方股东、联想控股将拥有联想集团45%左右的股份,IBM公司将拥有18.5%左右的股份。新的联想集团在5年内有权根据有关协议使用IBM的品牌,并完全获得商标及相关技术,这就使得联想的产品在全球PC市场上具有了最广泛的品牌认知。当天宣布的还有,高层的变更调整。IBM高级副总裁史蒂芬-沃德将出任联想集团新CEO,杨元庆则改任公司董事长,同时,柳传志将彻底退居幕后。柳传志指出,“收购风险自然是有的,但联想目前的位置已经占到国内PC市场的24%。如果继续做大,投资人一定会要求利润继续增长,不做大的话联想又会不断萎缩。在这样的情况下,联想就必须要国际化。选择国际化的道路,联想就需要大量人才,还需要各种网络、资金,同时还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兼并也是一条路。虽然有风险,但这个风险是可控的”。从其谈话中不难看出其大刀阔斧、锐意进取的企业家精神。
(5)创新精神。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柳传志在“Legend World 2002"联想技术创新大会致词中讲到,“联想作为一个企业,它的最根本的宗旨应该是能长期持续地保持利润增长,而作为一个IT行业中的企业,要保持长期持续利润增长最终必须走出国门,并且必须形成有突出地位的品牌。要满足这三个要素,只能走发展技术的路,走创新的路,只有这样才能最终从跟跑的位置不断超越,而居于领跑的位置,更重要的是,能把这个领跑的位置能持续下去。”柳传志说他最喜欢的四个字是“求实创新”,他说,没有创新不行,但没有求实精神,不知道用什么方法、通过怎样的步骤进行创新同样不行。“求实创新”这四个字始终写在联想集团的大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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