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规律
1920年,在印度发现了一个8岁的狼孩卡玛拉。她的身体外形很明显与人不同:其四肢长得比一般人长,手长过膝,双脚的拇指也稍大,两腕肌肉发达。她有明显的动物习性:吞食生肉,四肢爬行;喜暗怕光,白天总是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夜间则在院内外四处游荡;每到凌晨1时到3时就会像狼似的号叫。给她穿衣服,她却粗野地把衣服撕掉。她的目光炯炯,嗅觉敏锐,但不会说话,完全没有人的理性。
令人不禁问到:这位8岁的女孩,现在到底是人还是狼呢?
她的确是人。只因她长期过着野兽的生活,在兽群的生活环境中,原有的那些人的神经发生了萎缩,身体的特征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因而时间越长,其狼的习性就越多,这就是使人慢慢变成“狼”的原因。类似的猪、羊、熊孩也如此形成的。
可见,人仅仅有健全的脑是远远不够的,若离开人的社会生活环境,心理也不可能正常发展。而狼孩卡玛拉被带回人群中生活后,经过精心护理和培养,便逐渐恢复了正常人的心理状态。
从“狼孩”的例子中我们可以得知,在人类社会中生活的人,是社会化的人。人离开了人类社会,要么很难生存,要么成为像狼孩那样半兽半人的“人”。
心理学中所谓的社会化,是指一个人在社会环境的影响下,掌握社会经验和行为规范成为社会的人,同时他也积极地反作用于社会环境的双向过程。(www.xing528.com)
社会化开始于婴儿脱离母体,成人第一次抱着他的时候。人类的这一接触开始了社会化漫长过程的第一步。通过这种接触和各种社会影响,个体学会了把自己看作独立存在的个人,掌握了语言和知识经验,学会了建立社会关系,形成了道德观念等等;与此同时,也会对各种社会影响以其自身的独特方式作出种种反应,反作用于社会环境,表现出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而成为社会的人。
人和动物不同,人的存在不仅仅是自己的事。任何人的存在,都是和这个社会息息相关的,所以在社会上记录在案;比如从生下来就要有身份证和登记户口,死后则要销掉户口。结婚要进行登记,不能像动物那样直接求偶等等,此区别不胜枚举。
一个人如果有一段时间脱离社会,就会引起很大的麻烦。比如《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孙,当离开人类社会,他会感到生活变得异常艰难。如果他返回人类社会,也一定会有一个艰难的适应过程。美国电影《荒岛余生》中的主人公有着和鲁滨孙相似的漂流经历,回到社会以后,他发现他在公司的位置被人占了,就连自己的妻子也嫁给了别人,他一时无所适从,简直无法生活下去。
所以说,每个人都必须生活在这个社会中而不能逃离它。就像那句名言说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必须面对各种关系,如家庭关系、亲戚关系、朋友关系、同事关系、上下级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这所有的关系形成一张巨大的网,而人就是其中的一个或大或小的结。
人的社会性,还决定了人具有动物所不具有的“社圈”。一般说来,每个人都有三个社圈。家庭是第一社圈;同窗同事、亲朋好友是第二社圈;知其名不详知其人者,比如影视演员的观众、新闻记者的读者这类通过大众传播媒介而发生联系的受体,乃是第三社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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