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宣泄定律
一天深夜,赵先生突然接到一个陌生女人打来的电话,对方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恨透他了!”
“他是谁?”赵先生奇怪地问。“他是我的丈夫!”赵先生想,噢,她是打错电话了,就礼貌地告诉她:“你打错电话了。”
可是,这位妇女好像没听见他的话似的,继续说个不停:“我一天到晚照顾孩子和生病的老人,他还以为我在家里享福。有时候我想出去散散心,他都不让,而他自己天天晚上出去,说是有应酬,谁会相信他的鬼话……”
尽管这中间赵先生一再打断她的话,告诉她,他并不认识她,可她还是坚持把话说完了。
最后,她对赵先生说:“您当然不认识我,可是这些话已被我压了很久,现在我终于说了出来,舒服多了。谢谢您,对不起,打搅您了。”
这件事情看似可笑,其实也有辛酸的一面。这个女人因为积压了过多的不良情绪,已到了非发不可的程度。为了自己心理的健康,她只好急不择人,随便找人发泄一气了。还好,赵先生的倾听让她暂时得到了情绪的缓解。
这位妇女是让人同情的。如果她不及时地发泄,也许会出现精神错乱甚至更可怕的恶果。
实际上,现实生活中的许多灾祸,不就是在情绪无法得到正常宣泄的情况下,而采取了失去理智的疯狂举动么?而这种疯狂举动成了这个人唯一的发泄渠道。
可以说,我们每个人在一生中都会产生数不清的意愿、情绪,但最终能实现、能满足的却并不多。有人认为,对那些未能实现的意愿、未能满足的情绪,应该千方百计地压抑下去、克制下去,而不能让它发泄出来。(www.xing528.com)
但是他们不知道,这样的情绪和意愿被压制,就会产生一种心理上的能量。这种能量只有通过其他的途径才能释放出去。它自身不会丝毫地减少。就好像物理学上的“能量守恒定律”。
即使一个人能做到在压抑、克制阶段意识不到它的存在,也只说明它从“显意识层”,转移到了“潜意识层”,可它对人们的影响仍然存在,而且一直在找机会真正发泄出去。
我们不妨打个比方来说明,如果情绪就像大水,我们不让它发出去,就像往水库里蓄水,只能是越涨越高,在心理上形成了一个强大的压力。要想它不外流,就必然要在心理上高筑堤坝,而这势必使人在心理深处与外界日益隔绝,造成精神的忧郁、孤独、苦闷和窒息。如果这股暗流汇积到一定程度,就要冲破心理的堤坝,使人显现一种变态的行为,甚至导致精神失常。
因此,对于这样的情绪,最好的办法是疏导,而不是堵塞。因为堵塞只能是暂时的,到一定程度就会造成“决堤”,那时情况失控,就更严重了。
心理学家在霍桑工厂做过一个实验:
霍桑工厂是美国西部电器公司的一家分厂。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这个厂请来包括心理学家在内的各种专家,在大约两年的时间里,找工人谈话两万余人次。在谈话中,心理学家耐心地听取工人对管理的意见和抱怨,让他们尽情地宣泄出来。结果,霍桑工厂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当然,情绪的宣泄也要合理。其宣泄方式有两个要点:一是宣泄情绪,二是解决问题。这就像高压锅做饭,一方面气要适当放掉,另一方面饭要做好。如果只起泄掉气的作用,那么,拿掉整个锅盖岂不是使气释放得更快?然而这样饭却要夹生了。
所以,在冲突过程中,不能只顾一味地“撒气”,搞毫无道理的只是利己的冲突,做盲目冲突的无用功。宣泄应该是无害的,最好还是建设性的。一有怒气就大动肝火,一有痛苦就大哭大嚎,一有冲动就蛮干一通,并不是真正的宣泄,因为它反而激起了新的不良情绪。
因此,一个人在宣泄中,尽量不要指责别人,而要用诉苦的方式,来博得别人的同情与理解。或者转移到另外一件对任何人都无害的事上,比如听音乐,做运动、自言自语、写日记、找心理医生等,都是很好的宣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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