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吉尔摩(Mary Gilmore, 1865—1962)生于新南威尔士州一个农村建筑承包工家庭。她从青年时代起就热衷于社会活动,参加对19世纪90年代罢工工人的救济工作,并成为澳大利亚工会的第一个女会员。1895年她随空想社会主义者威廉·莱恩去巴拉圭尝试“公社式”生活,负责定居者子女的教育和社团报纸的编辑工作。1902年吉尔摩转道伦敦返回澳大利亚。此后23年间,她负责编辑悉尼《工人报》的“妇女栏”,晚年为培养青年作家付出了巨大的心血。由于她是一位跨时近一个世纪的澳大利亚历史的目击者和参加者,她被视为一部活的澳大利亚史,并在接待来访者、回答各类历史和社会问题中度过余生。从1952年起她还为澳共报纸《论坛报》撰写星期专栏稿子,直至1962年去世。
吉尔摩出版过多个诗集,计有《成婚和其他诗歌》(Marr'd and Other Verses,1910)、《热烈的心》(The Passionate Heart,1918)、《野天鹅》(The Wild Swan,1930)、《芸香树》(The Rue Tree,1931)、《在威尔格树下》(Under the Wilgas,1932)、《战场》(Battlefield,1939)、《被剥夺了继承权的人》(The Disinherited,1941)、《为了澳大利亚》(Pro Patria Australia,1945)、《诗选》(Selected Verses,1948)等。
吉尔摩的诗歌题材广泛,有描绘母爱、刻画襁褓中婴儿及夫妇深情的家庭小诗;有描述男女绵绵情丝的爱情诗;有表现战争题材和刻画反映早期流放犯生活的写实诗;此外尚有哲理诗、宗教诗等等。她诗歌的一个鲜明的特点是强烈的民主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诗人对穷人和弱者倾注了无限同情,并呼喊出了他们的心声。她早期的诗歌充满激情,而后期的诗则更有深度。她的诗歌质朴、率直、热烈,用词简单明白,却能勾起读者的丰富想象。
威廉·亨利·奥格尔维(William Henry Ogilvie, 1869—1963),苏格兰人,1889年因喜爱骏马、崇拜澳洲诗人戈登,来到澳大利亚,在那里生活了12年,又返回故土。在澳期间,他曾作过赶牲畜人、驯马手和牧场帮工,因此对澳大利亚内陆地区的了解胜过很多澳大利亚本国人。他十分热爱这个南半球的新兴国家,称它为“我的土地”,即使是回苏格兰后的若干年里,他撰写的不少诗歌仍以澳大利亚为主要表现对象。
奥格尔维创作了三部诗集:《白皙的姑娘和灰色的马》(Fair Girls and Gray Horses,1898)、《金子般的心》(Hearts of Gold,1903)和《澳大利亚人及其他诗歌》(The Australian and Other Verses,1916)。他的诗与带着哀怨、感伤的劳森的诗歌以及不时流露出玩世不恭态度的佩特森的诗歌都有所不同。他的作品颇受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诗歌的影响,充溢着浪漫乐观的气息。其内容大多关于男女欢情和对马的赞颂。奥格尔维写诗十分讲究技巧,加之他对表现声音和颜色的词特别敏感,并善于渲染气氛,所以在技巧上比大多数民谣体诗人高出一筹。
克拉伦斯·迈克尔·詹姆斯·丹尼斯(Clarence Michael James Dennis,1876—1938),生于南澳大利亚的一个旅店老板家庭。他的大半生在维多利亚州度过。他年青时曾尝试过多种工作,做过乡村律师的职员、父亲所开旅店的酒吧招待,以及木匠、推销员、矿工、政府职员,此外还在几家报社工作过,并曾任一家讽刺杂志的编辑。在成名之前,他生活十分清苦,常以帐篷和小茅屋为家。1915年出版的诗集《感伤者之歌》(The Songs of a Sentimental Bloke,1915)使他名声大振,被人誉为“描写无赖的桂冠诗人”。当年,这部诗集就销售了67 000册,广泛被人诵读,还在电台上朗诵,后来又相继被搬上舞台和银幕。他去世以后,当时的澳大利亚总理称颂他为“澳大利亚的罗伯特·彭斯”。
《感伤者之歌》描写墨尔本的一个无赖如何爱上一位工厂女工,并因此改邪归正,摒弃嗜酒、斗殴的恶习,最后与姑娘“终成眷属”。故事题材并不新颖,因为在此之前,斯通出版了情节与此相类似的小说《乔纳》。但是丹尼斯在题材的处理上有其独到之处。他扬弃了现实生活中一般无赖的懒惰、懦弱、残酷等丑恶的品性,而赋予他笔下的人物以率直、刚强的男子汉气概。书中的主人公虽然常常纵酒滋事,但为人热诚,富有同情心,甚至还有着19世纪90年代颇为流行的感伤情调。他身上众多互不相容的气质,不但使这个人物显得丰满和复杂,而且深得读者的喜爱。同时,由于作者熟悉市井俚语、无赖们粗俗的谈吐,并在诗中运用得当,所以这部诗集赢得了广泛的读者。但是这位被美化了的主人公在现实中是很难找到的,因此某些评论家在肯定这部诗集的同时,也批评书中的人物失真。
丹尼斯的其他诗集尚有:《金乔·米克的坏脾气》(The Moods of Ginger Mick,1916)、《多琳》(Doreen,1917)、《淘金工史密斯》(Digger Smith,1918)、《山中的吉姆》(Jim of the Hills,1919)、《歌唱的花园》(The Singing Garden,1935)等。
巴克罗夫特·亨利·博克(Barcroft Henry Boake, 1866—1892)就自身气质和诗作而论,可称得上是殖民主义诗人戈登的信徒。他生于悉尼,性格忧郁,寡言少语,曾做过勘测员助手、赶牲畜人和牧场巡逻员,正是这些工作使他与丛林工人有着密切交往,并熟知他们的艰难生活。内陆地区的经历和对戈登的崇拜激起了他的创作热情,他撰写了不少民谣体诗歌和叙事诗。其中最有名的一首是《死人躺着的地方》(“Where the Dead Men Lie”)。他的诗虽颇受戈登和英国诗人丁尼生的影响,但有其自身粗犷、和谐、富有活力的特色。由于作者发表诗作时相当年轻,其诗篇显然不够成熟,但他是试图通过诗的形象阐释澳大利亚生活的最早的本地诗人之一。他悲观的处世态度导致了他最后的自戕。1892年,在失业和失恋的双重打击之下,他用自己的马鞭自缢而亡。与他同时代的著名评论家斯蒂芬斯盛赞他的诗才,并慨叹倘若他不早夭“很可能会被公认为澳大利亚的第一流诗人”。
维克托·戴利(Victor Daley, 1858—1905)在爱尔兰充满幻想和神秘的氛围中长大,后移居澳大利亚,并曾在阿德莱德、墨尔本、悉尼等多个城市谋职,从事过多种不同的工作,结交了小说家马库斯·克拉克和诗人肯德尔。戴利最后以自由撰稿人身份为生,由于薪金微薄,长期过着俭朴的生活。(www.xing528.com)
戴利的主要诗作有三部:《黎明和黄昏》(At Dawn and Dusk,1898)、《美酒和玫瑰》(Wine and Roses,1911)、《克里维·罗》(Creeve Roe,1947)。其中尤以第一部写得最好。戴利曾说,他试图在诗中创造一个“愉快的梦的乐园”。他以丰富的幻想和热情,撰写了充满浪漫主义气息的诗篇,歌颂狂放不羁的城市生活,歌颂美酒和女人,并把两者浪漫化。他的诗充满青春的热情和魅力,但缺乏深度。他所代表的是已经消逝的浪漫主义的旧世界。他没有劳森嫉恶如仇的激情,也并不像当时代表时代潮流的诗人那样渴望过更美好的生活,他似乎在撰写甜蜜的抒情诗中自得其乐,就像他的诗所反映的那样:“整个夏日我在梦想着,要写出罕见和优雅的诗句。”
罗德里克·奎因(Roderic Quinn, 1867—1949),生于悉尼,父母均为爱尔兰移民。他在悉尼接受教育,曾学习法律,后在中学担任教职,最后选择了自由撰稿人的职业。
奎因出版过一部长篇小说和一些短篇小说,但都不甚成功。他的诗集《诗歌》(Poems,1920)确立了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奎因与戴利齐名,但两人的志趣爱好与诗歌的风格迥异。两人虽都是爱尔兰人的后裔,但奎因生于澳大利亚,对本地风光颇有感情,并在诗中有所反映。戴利却对澳洲风物不感兴趣。奎因的诗不具戴利诗歌的梦幻与浪漫气息,而更接近于现实,也比戴利的诗更深刻,更富有激情,但在技巧上,不如后者圆熟,也缺乏后者诗中丰富的意象。他的有些较好的诗,有时被夹杂着的陈词滥调和拙劣的句子所破坏。奎因的诗大多歌颂大自然的美丽、爱情的欢乐、假日的愉快等,色彩比较明朗。奎因表现的范围较窄,诗歌的质量也不平衡,但他在澳大利亚文学史上却有着不算很高、却稳固的地位。
休·雷蒙德·麦克雷(Hugh Raymond McCrae, 1876—1958)生于维多利亚州的一个书香门第,父亲是一位诗人,姐姐曾写过一些抒情诗。他本人先是学习艺术,后来给一位建筑师当学徒,但不久即离职而去,随后以替多家幽默杂志写诗为生。1914年麦克雷去美国,曾作为演员登台演出,后来在澳大利亚也不止一次地在舞台上扮演诗人戈登。麦克雷多才多艺,除写诗外,还出版过剧本和短篇小说。
麦克雷的代表作为诗集《森林之神和阳光》(Satyrs and Sunlight,1909)。他的作品完全游离于主张反映澳大利亚本地特色的民族主义文学潮流之外,追求一种纯粹的艺术美。他从希腊神话和中世纪文学,尤其是法国中世纪文学中吸取养料,把诸如森林之神、人首马身之怪物、独角兽、半人半羊的农牧神、仙女等希腊神话中的神灵作为表现对象,而远离现实生活,对重要的历史事件丝毫不感兴趣。他的诗歌没有注意反映现实生活,当然是一件憾事,但是却表现出了在反映内容与表现手法上都与民族主义文学迥异的另一种格调,对后来的澳大利亚诗人如道格拉斯·斯图尔特(Douglas Stewart, 1913—1985)、肯尼思·麦肯齐(Kenneth Mackenzie, 1913—1955)、A·D·霍普(A. D. Hope, 1907—2000)等多位诗人都产生过一定的影响。
伯纳德·佩特里克·奥多德(Bernard Patrick O'Dowd, 1866—1953)生于维多利亚州的一个农民家庭。他曾就学于墨尔本大学,攻读艺术和法律学位,毕业后在墨尔本最高法院任助理图书馆员,后任议会起草人。年青时代的奥多德,也像劳森和弗菲一样,为提倡社会平等的民主主义思想所吸引,并对澳大利亚的美好前景充满了信心。1904年他在澳大利亚文学学会上作了一个题为“战斗的诗歌”的讲演,充分表达了他对诗歌创作的看法。他认为诗歌应当用来“唤醒人民,使他们意识到自己所蒙受的冤屈”,诗人应当“是他时代的问题的真正回答者”,反对以麦克雷和戴利等人为代表的“为艺术而艺术”、“为写诗而写诗”的倾向。他本人是他自己理论的践行者。
他的诗歌有着三个鲜明的特色:强烈的人道主义倾向、对精神价值的执着追求以及浓郁的澳大利亚特色。他的第一个诗集《向着黎明?》(Dawnward?,1903),表露了作者期求平等的思想,内中一个代表性的诗句“人,不管他地位多低,就是上帝。上帝,不管他地位多高,也是人。”充分反映了这一民主主义思想。接着的三个诗集《沉默的土地》(The Silent Land,1906)、《边界的管辖》(Dominions of the Boundary,1907)和《七桩致命的罪过》(The Seven Deadly Sins,1909)表现了诗人对道德和社会价值的探求。他的另一个诗集《丛林》(The Bush,1912)描绘了澳大利亚的广阔前景,认为澳大利亚“是一个画轴,在上面我们将撰写自己的神话和新的史诗”。他的诗集《阿尔马·维纳斯》(Alma Venus,1921)没有一个突出的主题,内中的诗大都带有抒情色彩,在技巧上比前期的诗更显得成熟。从写完这个诗集到他逝世的30多年里,他几乎再也没有写过诗。
威廉·贝尔布里奇(William Baylebridge, 1883—1942),原名查尔斯·威廉·布洛克希奇(Charles William Blocksidge),生于昆士兰州的一个拍卖商家庭。他在布里斯班市接受教育,25岁时离澳赴英国,在那里首次出版了诗作。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贝尔布里奇曾去开罗,1919年后返回昆士兰州,不久即迁居悉尼,在那里度过了余生。
贝尔布里奇出版过20多部诗作,多为自费印刷,在小范围内发行。他的代表作为《莫尔顿·迈尔斯》(Moreton Miles,1910)和《爱情得到了补偿》(Love Redeemed, 1934)。他是一位哲理诗人,思想上颇受尼采和柏格森的哲学的影响,认为人是宇宙的构成部分,相信人是不朽的。生和死没有现实意义,人通过自己的著作而达到永生不灭。诗人始终把自己看成一位思想家和预言家,因而其诗句也多浮华夸饰,显得做作而缺乏真意。倒是他年青时所写的某些诗篇,虽然难免失之粗糙,但有着一种朴素的美和活力。在20世纪40年代人们对贝尔布里奇的评价较高,但近年来他的名声下降,评论家认为过去对他未免奖饰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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