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瑟夫·弗菲出生于维多利亚州的一个园艺监督工家庭,父母都是爱尔兰移民。弗菲从小就在农场帮父亲干活,后来当过鞋匠、玉米商、干草商、淘金工、赶车工和铸造工等。长达七八年的赶车生活,对他的文学创作有着很大的影响。他戏称自己“半是丛林人,半是书呆子”,因为他常常一面跟随满载货物的阉牛大车,奔驰于墨累河两岸里弗里那平原上;一面贴身带着一本圣经和一部莎士比亚文集,歇脚时细细阅读,谙熟于心,直至能背诵。长途跋涉开阔了他的视野,不仅使他熟知这一地带的一草一木,而且结交了各类丛林朋友,如枕木工、赶牲畜人、伐木工、分站牧场工、独居的丛林人等,这些人物和景物后来都在他的作品中得到了生动的再现。1883年的持续干旱,夺走了他赖以为生的牲畜和马匹,使他不得不放弃赶车生计,去兄弟开设的农业机械工场工作。也就在此时,他萌生了撰写长篇小说的愿望。工余,他借着如豆的灯火,写下了多年所积累的赶车生活,又经过若干年的打字、斧削和等待,这部从他50岁就开始撰写的小说,终于在他60岁时问世了,题名为《人生就是如此》(Such Is Life,1903)。除了这部代表作之外,他的其他作品尚有长篇小说《里格比的罗曼史》(Rigby's Romance,1921)、《琴鸟和仙鹤》(The Buln-Buln and the Brolga,1948)和诗作《约瑟夫·弗菲诗集》(The Poems of Joseph Furphy,1916)。
《人生就是如此》虽然在内容上切合时代的节拍,如作者自己所说,有着“民主的特征,令人不快的澳大利亚倾向”,但最初面世时,读者反应冷淡,销路不佳,在弗菲生前仅售出1100册。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弗菲此前并无大作问世,加之地位卑微,不过是位铸铁工,平素又深居简出,鲜为人知,第一本书势难引起舆论的注意。同时,《人生就是如此》不合当时看惯冒险小说的读者的口味,书中没有跌宕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甚至连尖锐的冲突也没有。它过分庄重的文体,也与风格上简洁朴实的时尚相悖逆。此外,弗菲小说中的深奥哲理,也并非普通读者在短期内所能领悟,它需要评论家颇费时日的挖掘和阐释。但若干年后,人们便开始对它刮目相看。不少澳大利亚评论家认为它是一部澳洲文学的经典之作;美国学者坎比盛赞它是“用英语写成的、反映边缘地区的最佳作品之一”;另一位美国评论家格拉顿(Hartley Grattan)甚至认为它在澳大利亚文学史上的地位足以比肩《白鲸》在美国文学中的地位;而弗菲的传记作者则将他与乔伊斯、普鲁斯特和詹姆斯相提并论。如果说以往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对这部小说的评论只是集中于证实它并不是不讲究技巧的话,那么到了当代,评论家们则大都在努力论证它是如何讲究技巧的了。评论风信标的改向,充分说明了它已经完全确立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人生就是如此》没有一以贯之的情节,而只有零星的故事,或由叙述者串连起来,或用日记体隔而断之。其中主要的故事有这样几个:一个讲的是一位叫莫利(Molly)的姑娘,不幸被马踢中,毁了外观,而被她的恋人所遗弃。她愤而出走,女扮男装,改名换姓。她的恋人与另一个女子结了婚,但因婚后并不愉快,追悔莫及,也改了姓名,离家流浪。另一个是关于丛林流浪汉的故事。小说叙述者汤姆·柯林斯(Tom Collins)瞥见一个丛林流浪汉坐在一棵葛藤缠绕的大树下休息,柯林斯没敢去惊动他,以为这位流浪汉是在等候太阳落山,再向住家乞食,免得主人要他干劈柴之类的活计,来抵偿赐予的食品。谁知第二天人们在那棵树下发现了这个流浪汉的尸体。原来,他已死于干渴和体力衰竭。汤姆十分懊悔前一天未去过问此事,否则他完全可以得救。第三个故事说的是一个五岁的丛林女孩,带着少量面包与牛奶,出门寻找父亲,不幸迷失在莽莽原始丛林之中。虽然丛林汉们竭尽全力营救她,但等到最后找到她时,她已因为饥渴交迫,死去半个多小时了。此外,还有一些次要的故事和丛林轶闻,由丛林汉们在茶余饭后,不拘一格地随意道来。每个故事之后,作者总是通过叙述者之口,发出“人生就是如此”的喟叹,表明他对人生的看法。除了众多的丛林故事之外,小说中很大篇幅是关于道德与哲理的议论,涉及面很广,宗教、历史、哲学、音乐、数学,乃至英国绅士阶层所奉行的费厄泼赖理论,都无所不谈。作者把朴实的丛林故事、庄严的圣经说教和深刻的哲理熔为一炉,从而使这部小说在典雅的英国传统与粗犷的本地风格相结合方面成为一个范例。
《人生就是如此》以里弗里那平原为背景,展示了一幅幅丛林地区的生活图景,反映了丛林人谋生的艰难,并阐发了作者认为“人生乃命定与自由选择之结合”的人生哲学。小说还揭露社会的不平,讥讽曾被殖民主义时期作家金斯利所极力赞颂的英国绅士,嘲笑这些人的无能,生动地刻画了丛林人的善良和同情心。
《人生就是如此》提出了一个哲理性的老问题:人究竟能不能控制自己的命运?同时又提供了一个宿命论的答案:没有人能控制自己的命运,但人人都面临着作出选择的问题。人在选择的时候,可以施行自由意志,但一旦选择定了,人本身便无能为力,只能听凭命运的摆布。这就像在铁轨上旅行一样,到了“叉道口”,你必须“选择朝右拐或朝左拐”,你有选择的自由,但选定以后,就得顺着轨道往前滑行,“既不可能停止,也不可能后退”,只能任凭它把你载到哪里。作者认为,正因为如此,选择就成了生死攸关的大事,即使是看来微不足道的选择,也会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为了表达这个看法,作者让他笔下的人物柯林斯见到瘫坐在树下的丛林流浪汉时,作出了不去过问的选择,而导致了后者的死亡。作者还借此说明:选择对于人来说尽管至关重要,但遗憾的是,人无法预见自己眼前的选择会如何影响自己和别人的将来,也无法去解释所发生的一切,所以只能归结于“人生就是如此”。显然,作者所阐述的人对命运无能为力的思想是一种宿命论观点。
弗菲也像劳森一样,在小说中描绘了丛林人所恪守的生活信条“伙伴情谊”。所不同的是,劳森满怀激情地歌颂它,并把它理想化,而弗菲不过视其为生活中的一种需要,客观地对它加以刻画。《人生就是如此》中所描绘的丛林人,由于婚姻都不大如意而缺少家庭温暖,内心有一种失落感和孤独感。为此,建立男性间的友情,便成了填补心灵空白的良方。丛林汉们往往在伙伴之间开怀畅饮和谈天说地中忘掉不愉快的家庭关系,觅得生活的乐趣。此外,赶车工所过的游牧生活本身,也自然地培育了这种“伙伴情谊”。在茫无边际的平原上赶车,经常处在“前不巴村,后不着店”、孤立无援的境地之中,只有靠赶车工们相互帮助,才能应付严酷环境的挑战,“伙伴情谊”便成了生活的必需。弗菲用了大量篇幅来描绘丛林人之间这种朴实的感情。如为了找寻迷失的幼孩,一下子有25个丛林人自告奋勇地帮忙,动员了20匹马、三辆马车,夜以继日地在原始丛林中打转。最后发现孩子已不幸死去时,一个丛林人还不无感伤地说:“要是她能平安地走出丛林的话,我后半辈子会生活得更好呢。”弗菲所描绘的这种真挚高尚的友情,为他笔下阴凄艰辛的丛林生活,添上了一抹明亮而温暖的色彩。
《人生就是如此》还揭露了社会中的不平,抨击了有钱阶级(如牧场主等)的贪婪冷酷,通过赶车工之口,控诉了那个“充满肮脏交易”的社会,发出了能不能让贫穷的人民“在死去之前挣足够的钱,过一过像样的生活”的呼喊,并宣传了一种平等互助的宗教式的“社会主义”,从而反映了以期求民主和平等为核心内容的民族主义时期的时代特色。
《人生就是如此》塑造了众多赶车人形象。尽管其中很大一部分人并未在小说中一贯到底,只是在孤立的事件中时隐时现,仿佛舞台上跑龙套的角色,性格没有发展,内心世界没有得到刻画,但有些形象还是塑造得比较成功的。如汤姆·柯林斯,他原是一位“九级政府官员”,颇有些自负,摆出一副自己“无所不知”而别人“一无所知”的架势,还喜欢炫耀。但他性情温和,很幽默,喜嘲讽,思想激进,知识渊博,爱高谈阔论,常常长词大词不离口,很富有个性。他是澳大利亚民主精神的体现者,有时还是作者的代言人。其他一些赶车人也都有各自的个性,如汤普森的博闻、库珀的谦和、狄克逊的粗犷、老普赖斯的谨慎等。总的说来,这批赶车人是作为群像而使读者难以忘怀的。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弗菲与同时代的作家不同,他不仅反映生活,而且还解释生活,探讨生活的底蕴,找出哲理性的规律来,因而人物性格的刻画被降到了次要地位,所以作品中没有出现堪与劳森小说中诸如赶牲畜人的妻子、威尔逊等相媲美的典型形象。(www.xing528.com)
《人生就是如此》的结构别具一格。小说中的故事没有连贯性,很多都是各自独立的,而且中间常常插入叙述人的各种感想、议论,甚至离题的评述。它的结构犹如一棵枝桠交错的大树,如果把那些零散的丛林轶闻和故事比作茂密的枝叶的话,那么整部小说的叙述人柯林斯就好比树干,通过他把这些互不关联的故事串连起来。小说没有头尾呼应的情节,没有进展、高潮和结局,一切就像生活本身一样。作者赋予小说以这种独特的结构,是有其理由的。首先,他厌恶殖民主义时期传奇小说矫揉造作的构思,因此要反其道而行之,使小说的结构摆脱英国传统的束缚;其次,就像小说的标题《人生就是如此》所暗示的那样,作者着意于反映生活的本来面目,为此必须采用与此相适应的、如同现实本身一样无规律的结构;三是这种随意的、插曲式的结构安排,比较适宜于表现飘忽不定的游牧生活的节奏,与小说所反映的内容相吻合。因此,作者在写给《公报》杂志编辑斯蒂芬斯的信中自称这部小说是“一堆杂乱的事件、对话和思考”。当然这绝不是说,作者只是像记流水账那样实录生活而已,恰恰相反,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事件与事件之间所构成的因果关系、叙述上的连接、细节的呼应等都是说明小说的结构是经过悉心考虑的,不过是作者竭力不让人看出刀雕斧琢的痕迹罢了。
《人生就是如此》的风格兼有凝重与朴实两个特点。其之所以凝重是因为小说中的某些人物反复引证莎士比亚和圣经的典故,以表现他们的雅趣,而每当这种场合,人物又爱用长句和多音节的词,使小说的文体变得非常庄重。而当作者把笔锋转向普通的赶车工时,文句就比较简洁、通俗,还夹杂着大量的方言土语,甚至粗话。这种风格上的两重性,用得恰到好处时,显得水乳交融,充分表现出人物不同的身份和性格来,如柯林斯的一本正经、汤普森的简练和某些赶车人的粗俗。但是,有时两者并不统一,那些高雅的议论同小说中所描绘的事件游离,成了刻意外加的装饰品,也往往使读者感到乏味。
弗菲的另外两部小说《里格比的罗曼史》和《琴鸟和仙鹤》原本是《人生就是如此》中的两章。在把原稿寄给《公报》杂志时,作者接受编辑的意见将它们删除后,又重新加以扩充,使这两章成了两部独立的小说。
《里格比的罗曼史》叙述里格比曾在25年前与一位名叫凯特的女子相爱,后因龃龉,各自散伙。但凯特一直爱着里格比,并离开美国,千方百计寻找里格比的下落。两人后来终于联系上了,约定某晚见面。但里格比在与朋友外出钓鱼时忘掉了约会,待到想起,却为时已晚,两人终于失之交臂。小说中几乎没有行动,而只有大量的议论,由里格比滔滔不绝地大谈“国家社会主义”,小说内容单薄,艺术性不高,但出版时却成了矿工们辩论国家社会主义、自由思想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教科书。
《琴鸟和仙鹤》在艺术上比《里格比的罗曼史》更差,小说用回忆的方式,叙述了几个人物的不同经历,着重刻画弗雷德如何以说谎为生,全书不过是一些片断性的故事。
弗菲以他的《人生就是如此》确立了他在澳大利亚文学史上的地位,成为民族主义文学运动中一名重要作家。但由于这部作品的意义与独特的创作技巧,它只是在批评家经过很长一段时期的挖掘以后才为人们所认识,所以弗菲在当时文坛的影响是不能与劳森相提并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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