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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森的短篇小说:澳大利亚文学史

时间:2026-0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劳森在短篇小说方面的成就是世所公认的。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劳森的小说是澳大利亚民族的创业史。劳森的短篇小说是丛林生活的百科全书。劳森以充满感情的笔触生动地描写了这些人物所处的丛林环境:这是一条阴郁而令人绝望的小道。在劳森的小说里,那些剪羊毛工的豪爽和风趣也被描写得淋漓尽致。如果说丛林生活是劳森短篇小说的主要描写对象,那么“伙伴情谊”则是劳森在反映人与人的关系中大力讴歌的民族精神。

劳森在短篇小说方面的成就是世所公认的。自他而始,澳大利亚的小说才摆脱对英国小说的模仿,澳大利亚才产生具有自己民族特点的文学。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澳大利亚民族文学的奠基人。

1. 丛林生活的生动写照

劳森一生中写了300多篇小说,出版了短篇小说集《当洋铁罐沸腾的时候》、《在路上》、《越过活动栏杆》、《乔·威尔逊和他的伙伴们》、《丛林孩子》、《伙伴情谊》(Mateship,1911)。他笔下的人物都不是惊天动地、叱咤风云的英雄,而是生活中的普通人。他们在茫茫的丛林里披荆斩棘,建立家园,扎下根来,繁衍后代,构成了今天的澳大利亚民族。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劳森的小说是澳大利亚民族的创业史。

劳森小说的内容主要有这样三个方面:描写丛林生活,赞颂“伙伴情谊”,揭露资本主义剥削。

澳大利亚的丛林是指沿海与中部沙漠之间的一大片森林地区。大批早期的英国移民在这儿择地谋生,安家落户,因而丛林可以称得上是澳大利亚民族的摇篮。劳森的短篇小说是丛林生活的百科全书。他的现实主义的描绘触及丛林生活的各个方面,他所塑造的人物形象几乎囊括了丛林人的各种类型。在他的艺术画廊里,有牧场主、垦荒选地农、赶牲畜者、剪羊毛人、杂务工、无业游民、背着包裹旅行的流动工人、修篱笆人、淘金者、酒店老板、丛林医生学校教师、传教士、骗子、丛林政客等等。劳森以充满感情的笔触生动地描写了这些人物所处的丛林环境:

这是一条阴郁而令人绝望的小道。周围是一望无际的弯曲多瘤的矮树,它粗大的树干带着死灰般的颜色。几乎没有灌木,什么也没有。地面上除了一簇簇枯黄的小草,差不多是光秃秃的,因为这是一个干旱的季节。[16]

这乡间看上去仿佛是个巨大无比的灰堆,在漫无边际地延伸开去。缪尔格树、灌木丛和引火柴树被有意种植着,却无人照管。……这是一片枯黄的不毛之地,简直连一声嚎叫都没有,如果叫一声,对人倒也是一种安慰。

这是对早年未经开垦、荒凉可怕、水旱交替的恶劣丛林环境生动逼真的描绘。劳森并没有以绅士老爷的闲情逸致来欣赏茫茫丛林的田园风光,讴歌远离尘嚣的清高孤傲,而是切实站在丛林人的立场上,客观地,也是真实地叙写丛林生活的本来面貌,强调了创业时期的艰辛,从而突出地表现了丛林人的奋斗精神和坚强性格。

劳森笔下的丛林人大多勇敢、诚实、热情而富有同情心。尽管失败和挫折纷至沓来,意外的死亡也时有发生,但丛林人并没有向严酷的大自然屈服,而是经年累月艰苦搏斗着,克服困难,应付事变,勇往直前。《忘却了的小天地》(“The Little World Left Behind”)中的威瑟莱太太,“在丛林住了50年,与火灾、旱灾、饥渴、水灾、牲畜和庄稼的疾病,以及上帝能降祸于澳大利亚的一切都斗过”,“她像服苦役般地干了50年了,但在她那干枯的身躯里,仍然蕴藏着胜过城市妇女的精力和忍受力”;《赶牲畜人的妻子》(“The Drover's Wife”)中的年青妇女,在丈夫外出赶牲畜的漫长日子里,带了四个年幼的孩子生活着。她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应付了孩子夭折、丛林失火、洪水泛滥、母牛染病、阉牛发狂、游民纠缠、毒蛇为害等非一般妇女所能应付得了的种种困难,并且始终保持着乐观情绪。这些丛林普通妇女的坚韧不拔、机智勇敢和幽默乐观,正是劳森笔下的丛林人的普遍性格。在劳森的小说里,那些剪羊毛工的豪爽和风趣也被描写得淋漓尽致。他们辛勤地劳动着,却并不存贪婪的占有欲,一旦工钱到手,就相互请客,与朋友们一起到酒店去痛饮一番,钱花光了,再去拼命干活挣回来。劳森小说中的流浪者也同样令人喜爱,他们的脑子里似乎装着说不完的故事。在凉爽的树荫下,热闹的小酒店里,他们常常大显身手,逗人发笑,使人们乐而忘忧,消除疲劳。即使是那些靠行骗为生的丛林骗子,在劳森的笔下,也不过是为生活所迫,想弄顿饱饭、喝杯啤酒,或者找个避避风雨的落脚地方而已,并无伤害他人的恶念。相反,他们诙谐的言语、丰富的生活阅历以及传播趣闻的癖好,给单调枯燥的丛林生活抹上了一笔欢快的色彩。劳森笔下的丛林环境是沉闷严峻的,但他的丛林人物却大多是乐天达观的。劳森说过:“我从来没有故意说过轻慢丛林人的话。”的确,劳森把自己的敬和爱,都倾注到了那些艰苦创业的丛林人身上。

在劳森诸多描写丛林生活的小说中,《丛林里的殡葬人》(“The Bush Undertaker”)是值得注意的一篇。这篇小说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着重刻画了孤苦凄清的丛林生活给丛林人留下的精神创伤,以及由此而生的变态心理和怪僻行为。劳森曾经写道,丛林的生活是那么困苦,丛林人“似乎背负着这个世界上最沉重、最苦恼的包袱”,以至于“饮酒是打破可怕的单调的唯一办法”,“死亡成了丛林中最愉快的事情。”由于丛林地带地域广阔,交通不便,本来就少得可怜的定居者交往困难,久而久之,有些人就生成了一种怪僻性格,这在《丛林里的殡葬人》中得到了极其生动的反映。小说描写了一个久居丛林的孤单老人,因为无人可与之交谈而常常自言自语,有时则对着他唯一的伙伴——一条狗念念有词。有一天他忽然在沙漠里发现了一具干枯的尸体,立即感到如获至宝,便对着这死人唠叨起来,并且郑重其事地把尸体背回家中,一路上还对它说了一番话。第二天,这位丛林老人为尸体举行了一个隆重的葬礼,并对着死人作了一番庄重的演说,觉得也算是对得起这位素不相识的兄弟了,从而凸显了丛林人之间的伙伴情谊。老人的怪僻行为也表明了丛林环境挤压下人的性格的变异,真实深刻地反映了丛林生活的一个侧面,从一个新的角度表现出丛林人对恶劣环境的抗争。

如果说丛林生活是劳森短篇小说的主要描写对象,那么“伙伴情谊”则是劳森在反映人与人的关系中大力讴歌的民族精神。

“伙伴情谊”是19世纪90年代澳大利亚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形成,可以追溯到英国流放犯初次登上澳洲大陆的18世纪和掀起“淘金热”的19世纪中叶。在那艰苦创业的时期,地广人稀的环境、流动迁移的生活方式、严酷的丛林自然条件,都迫使人们具有一种患难与共的精神、助人为乐的道德观念以及看重友情的品行。正如劳森在诗中所写的:

艰辛、干旱和无家可归,
教育了丛林人要相互友爱;
伙伴情谊来源于贫瘠的土地,
来源于操劳、干渴和危险。

(《剪羊毛工》,“The Shearers”)

随着时代的不断前进,“伙伴精神”的内容虽然在不断地变化着,但它的基本含义仍是“人与人之间的友情”,并且至今仍在澳大利亚社会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劳森所赞颂的“伙伴情谊”是指澳大利亚创业时期人与人之间,特别是丛林人之间的友情,是同情、诚恳、热心、相互帮助、自我牺牲、忠于朋友的同义词。它在劳森的小说中是以带有浓厚的丛林气息的独特方式表现出来的。它可以是给新来的邻居一块牛肉:“妈叫我骑马上这儿来瞧瞧,看看你们还缺些什么。昨晚我们宰了头牛,妈让我把这块牛肉带给你们”(《给天竺葵浇一下水》,“Water Them Geraniums”);也可以是在酒店里请喝几杯啤酒;或者是在经济上慷慨解囊:“你最好把我帐篷里所有的钱都带走,汤姆,你从悉尼回来的时候会需要它的!”(《他们天黑时等候在码头上》,“They Wait on the Wharf in Black”);或者是始终不渝地忠实于自己的伙伴:“……无论醉了还是醒着,是疯了还是正常,是好还是坏,在患难中抛弃自己的伙伴决不是丛林人的信条”(《告诉贝克夫人》,“Telling Mrs. Baker”);或者是发动公众捐款帮助伙伴脱离困境(《把帽子传一传》,“Send Round the Hat”)。被劳森热情讴歌的这种“伙伴情谊”,有时在人生危机时刻表现出来,如《布赖登的大姨子》(“Brighten's Sister-in-Law”);有时则体现在平凡的琐事中,如《给天竺葵浇一下水》;有时甚至在玩笑取闹中见真情,如《马拉奇的故事》(“The Story of Malachi”)。劳森曾不无骄傲地写过:“澳大利亚的丛林人生来就有一个伙伴”,他正是调动了各种艺术手段来渲染赞美“伙伴情谊”的。在《我的那条狗》(“That There Dog of Mine”)中,劳森还采用了另一种独特的表现手法:剪羊毛工麦考莱在酒醉斗殴中“断了三根肋骨,脑袋也开了花”,他的“清醒而凶狠”的狗因见义勇为,倾力相助,也被“打断了一条腿”。当麦考莱趔趔趄趄挣扎着“好不容易到了医院的时候”,医生却只同意为他治疗,而不容许他的狗逗留。这时麦考莱痛苦地站起来要走,并且说:“如果你们不收我的狗的话,那也不要收留我,它断了一条腿,与我一样需要治疗。要是你们允许我进来,那也应该允许它进来。”因为这条狗是他的“真诚、率直、纯正和忠实的伙伴”。小说以医生大受感动并答应为狗治疗作结束。这个故事看似在说人与狗之间的感情,实际上是着意赞颂“伙伴情谊”的。

劳森对“伙伴情谊”的描写和歌颂,与卢梭式的浪漫主义有极其相似之处。劳森认为,未经破坏的天然环境(指丛林)要比人为的社会环境(指城市)优越得多,与此相应,丛林人在道德品质上也要比城市居住者高尚。这一思想在劳森的作品中不乏直接的揭露:“丛林高声大气,而城市窃窃私语,仿佛它总是在酝酿着阴谋”(《来自丛林的声音》,“The Voice from the Bush”);“你真是个好人哪!我喜欢丛林人!他们是伟人——他们了不起!”(《告诉贝克夫人》)

由于劳森真实而生动地描绘了“伙伴情谊”,反映了早期澳大利亚创业者精神面貌的一个重要方面,并且在描述和讴歌中寄托了乌托邦式的理想,有许多当代评论家把劳森的小说称为“神话”和“传奇”。一位澳大利亚评论家就说过:“我们尊重劳森,因为他为我们创造了神话。在我们因为没有长久的传统、没有民族特征而感到没有根基的时候,他给了我们以民间故事。”[17]

除了大量反映丛林生活、赞颂“伙伴情谊”的作品外,劳森还写了一些揭露资本主义剥削、以城市生活为背景的短篇,如《格兰德尔兄弟公司的两个孩子》(“Two Boys at Grinder Bros”)、《阿维·阿斯频纳尔的闹钟》(“Arvie Aspinall's Alarm-Clock”)、《吊唁》(“A Visit of Condolence”)等。这些小说大多以劳森的自身经历为素材,揭露深刻,批判尖锐,读来也亲切感人。其中的《阿维·阿斯频纳尔的闹钟》尤为脍炙人口。小说描写童工阿维·阿斯频纳尔因为害怕上班迟到而被解雇,每天凌晨四点钟就赶到工厂大门口,睡在门口的地上。此事经一名警官发现后被厂主的女儿得悉,而这位小姐又是个“慈善家”,她发了“善心”,在朋友之间发起募捐,替阿维·阿斯频纳尔买了个闹钟。小姐的这一“善举”博得了世人的称赞。可是小阿维害怕迟到的惶惶之情并未因这个闹钟而消除。由于他工作过于疲累,即使闹钟响了也未必能听得见,所以他仍然常常在睡梦中惊醒过来,唯恐耽误了上班时间。最后,小阿维终于因劳累过度而悲惨地死去了。小说不仅真实地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童工的痛苦生活,揭露了资本家对工人的残酷剥削,而且还尖锐地抨击了以厂主女儿为代表的有钱阶级的伪善。另一篇小说《格兰德尔兄弟公司的两个孩子》描写了两个处境极其相似的童工。他们的父亲都在替老板干活时死去,他们的母亲不得不外出替人洗衣,挑起全部生活重担,而由于交不起房租常被警察传讯。他们自己则小小年纪都到工厂做工,成为老板赚钱的工具。小说通过对两个处境惊人相似的孩子的描写,展示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穷人经受苦难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客观上也起到了抨击和否定这一制度的作用。

劳森反映城市生活的小说,往往以凄苦的童工、束手无策的贫苦母亲、被社会抛上街头的孤儿为主人公。劳森以满腔的同情,甚至狄更斯式的感伤,写下了他们的不幸和苦难,为他们呼喊出了不平和怨愤。为此有人称劳森喊出了“民主的声音”、“澳大利亚人的声音”。一位评论家这样说:劳森“为大多数人说话,而不是为少数人。城市和乡村的人都通过他使人们听到他们的声音。通过他不仅表达了澳大利亚的思想,而更重要的是表现了澳大利亚的感情——蓬勃的朝气,悲哀和欢愉,愿望和热情”。“没有任何其他作家能像他那样,以如此的热诚、自如、洞察力和同情心,那样明白而充分地表达澳大利亚的精神。”[18]

2. 自成特色的艺术风格

有人曾作过这样的统计:劳森短篇集《洋铁罐沸腾的时候》在1896年出版后的20年内,共计印行了32 000册。对当时人口相当稀少的澳大利亚来说,这个数字足以说明劳森作品之受人欢迎,而比他稍早的著名诗人肯德尔的作品,在同一时间内却只印了500册。[19]相比之下,可以看出劳森作品影响之大。这不仅因为劳森勾画出了民族心理和时代精神,而且还因为他短篇小说高超的艺术手法吸引着读者。在写作技巧上,劳森转益多师,博采众长,从笛福那儿学到了朴实、明晰的记叙文体;从勃雷特·哈德的作品中领悟到怎样运用地方色彩使作品增色;他还承继了马克·吐温的幽默风格,狄更斯的丰富感情,欧·亨利的巧妙构思。他的某些名篇在艺术上已达到了相当水平,称得上是短篇小说创作的模本。

(1)劳森的小说情节简单,但构思巧妙,不追求故事的离奇曲折,而是以情动人。《他母亲的伙伴》(“His Mother's Mate”)只描写了母子两人卖报的场面,却是一篇构思上匠心独具的佳作。小说写那个卖报女人的时候,并没有描绘她的家庭如何不幸,也没叙写小孩怎样忍受生活的煎熬,而只在开头用了句极富潜台词的话——“她手里抱着一个孩子,身旁站着两个”,却给读者开辟了极其广阔的想象余地。这种简洁含蓄的表现方式,使人想起中国宋代画家郭熙的画论:“山欲高,尽出之则不高,烟霞锁其腰则高矣;水欲远,尽出之则不远,掩映断其脉则远矣”(《林泉高致·山水训》)。小说中那短短的两句话,产生了余音绕梁的效果,因为给读者心里投下了一连串问号:“她的丈夫呢?走了,病了,还是已经死去?她是怎样操持这个几口之家呢?看来家庭的重担压得她透不过气来了,不然她何以‘面容憔悴’?”尽管读者对她的身世十分朦胧,但心中涌起了对这个可怜人的深切同情。连小说中那位“绅士”模样的人似乎也有同感,因而有意避开报童,“朝她走去”,仿佛买她的一张报纸也是对自己心灵的一种慰藉。这篇小说构思的另一个绝妙之处是,把女人与另一个卖报人之间的关系戏剧化。如果那个孩子只是一个平常的报童,与她没有亲缘(特别是母子)关系,小说就绝不会有现在这样的感人力量。这篇作品构思上的第三个特点是,作者所刻意安排的母子关系的揭示不在小说开始,也不在中间,而恰恰被推到了最后,在读者看到了她拖儿带女挣扎着谋生的困苦状而对她产生同情之后,这突然的揭露使读者不觉为之震动,而小说也达到了“余音绕梁”的效果。

劳森构思的巧妙常常表现在他对开头和结尾的精心设计上。评论家常将他同契诃夫相比。著名批评家菲力普斯说,正是在开局的“方法的精心设计上,劳森与契诃夫惊人地相似”[20]。契诃夫小说的开头从来就是干净利落,立刻进入故事的。劳森的开局常以看似漫不经心的笔调,开门见山,单刀直入,迅速展开矛盾。有时甚至是一句话就把读者引入了故事,如《丛林中的婴孩》(“The Babies in the Bush”):“他是那些难得有笑容的人之一……但当我们的头儿真的笑起来时,他的表情非常非常温顺,非常悲哀……”为什么他“难得有笑容”呢?为什么笑起来时,表情反而“非常悲哀”呢?……它一下子抓住了读者的心。

劳森小说的开头,犹如百花园中的花朵,千姿百态,各具特色。有的一开头就把场面展开,后再细叙经过:“喂!他们两个人呀,已经打起来了,快来哟!”(《老鼠》,“Rats”);有的则是通过对话,从故事的中间入手:“醒一醒好吗?……”(《把帽子传一传》);有的则以设问开头,引起读者的共鸣:“你回想过你曾经度过的圣诞节吗?——一直回忆到你还很天真,而相信圣诞老人完全是真的那些日子?”;有的故意展开两种矛盾的观点,吸引人去了解个究竟:“病人们摇着横杆来打破单调;我看见几乎所有的横杆都同时像钟摆一样来回摆动着,这个动作抚慰了很多人,却从来没有抚慰过我。”这些开头尽管各不相同,但都有共同的特点。其一,干脆利落,不拖泥带水,自然顺理,无造作之痕迹,不像当时风行的某些短篇,一开笔就是冗长的静物描写,半天不见人和事。其二,语气自然,如谈家常,读来非常亲切,缩短了读者与作者的距离。再则,它们引人入胜,使读者被领进门之后,急于登堂入室,把一切都看个究竟。

劳森小说的结尾也别具一格。《赶牲畜人的妻子》中的妻子,在丈夫外出赶牲畜挣钱后,独自带了四个幼小的孩子,过着孤苦艰辛的生活。一天她在屋子里发现了一条毒蛇,怕它伤害自己的孩子,这个丛林妇人手拿木棒,整夜提心吊胆地在旁守候,她的一个大孩子也参加了这场紧张的战斗,后来终于等到了毒蛇出洞,并把它打死。冲突到此解决,小说照理可以收尾,但劳森并没有这样做,却让这孩子瞥见他母亲“充满泪水的眼睛”,并用胳膊挽住她的脖子,冲口叫道:“妈,我永远不去赶牲畜,宁死也不去!”这句话虽然出自一个似懂事而又非懂事的孩子之口(看似为了安慰他担惊受怕的母亲),却道出了这位丛林妇女在精神上松弛下来后,极盼远去的丈夫而又不无一丝怨意的真实心理,而孩子那难以兑现的许诺,也暗示艰难地生活着的丛林人的无奈。《丛林里的殡葬人》在描写了老人与狗对语、背负尸体、隆重安葬等一系列怪僻的行动后,这样安排了结尾:“太阳再次落入那美妙的澳大利亚丛林——怪僻心理的养育人和教导者,培植古怪人的土壤。”这个结尾概括了形成丛林人所特有的怪僻心理的原因,它与《赶牲畜人的妻子》一样,不仅是情节发展的必然结局,而且创造了一个新境界,深化了作品的主题,并引导读者透过表面去窥视本质,去思考言外之意,使得画面有限而余味无穷。

有时劳森则采用欧·亨利式的结尾,把事件的根底巧妙地隐藏起来,而到了小说快要结束的时候,忽然奇峰突起,爆出冷门,来了个读者所完全预料不到的收场。《桉树屑》(“Iron Bark Chip”)一篇写了几个建筑工人,以次充好,拿一种劣等的树木代替按规章应该使用的桉树,而引起巡逻检样的检查员的怀疑,他捡起一块劣等树的树屑作为样本,要拿回去检查。工人们焦急万分,想尽一切办法,冒着随时可能被发现的风险,乘检查员不备之际,用一块桉树屑把原来的劣等树树屑换了下来。最后,警报终于解除——检查员走了。谁知到放样的地方一看,那块桉树屑原封不动地放在那里——检查员压根儿忘记拿了,这竟是一场虚惊。小说《鸡肉饼》(“Chicken Pies”)、《比尔装鸡》(“Bill, the Ventriloquial Rooster”)、《旅店老板的妻子》(“The Shanty-Keeper's Wife”)和《两个人》(“Two Men”)等,都具有这种奇特而有趣的结尾。

(2)选材严,开掘深。劳森小说中的人物与人物所处的环境同现实生活中的极其相似,因此曾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仿佛他写的都是自身的经历和他人的轶事,信手拈来,敷衍成篇。有些澳大利亚批评家便由此而说他的小说有一种“照相式的风格”。其实不然,劳森在自己最出色的短篇中,对所占有的丰富材料,进行了严格选择、精心提炼,从而透过五光十色的生活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开掘出深刻的主题来。《阿维·阿斯频纳尔的闹钟》取材于他自身做工的经验。他在自传中写道:“那时我17岁。我们住在菲利普大街,盘子里或一块洋铁皮上放着一只闹钟以把我叫醒,因为打从14岁那年起我的耳朵就已失聪。很多年以后那只闹钟一直萦绕我的脑际……有时我总是一觉醒来吓了一跳,以为钟早已响过而我没有听到……”这就是小说的原始材料。而最后成稿时除了其他多处加工外,重大的改动有三处:一是主人公的年龄由接近青年的“17岁”含糊地改成“小男孩儿”;二是这只闹钟不是自购,而是由“慈善家”——厂主的女儿募捐赠送的;三是让小阿维最后劳累致死。这些改动非常巧妙。结果,作品中资本家所剥削的完完全全是个童工,那就更显得他们的残酷和贪婪;这位“慈善家”(恰恰又是厂主的女儿)赠送闹钟一事,则无情地揭露了资产阶级“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伪善本质;而小阿维被驱使得死去这个细节,更无疑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强烈控诉。经过这些艺术加工,作品的思想深度和典型性就大大提高了,不觉使人想起另一个不朽的童工形象——契诃夫笔下的凡卡。

在开掘主题和选择使用材料时,劳森十分注重细节的高度典型化,特别注意选取那些最能表现人物性格和深化主题的细节,着意加以渲染,以收取强烈的艺术效果。让我们来看一看表现赶牲畜人的妻子出场的细节。当四个正在玩耍的孩子中的一个叫道:“蛇!妈,这儿有条蛇!”的时候:

这个瘦削的、皮肤黝黑的丛林女子,猛地冲出厨房,一把从地上抓起婴孩,挟在腋下,伸手去拿木棒。“蛇呢?”

这里“猛地冲出”,“一把抓起”,“挟在腋下”,“伸手去拿”等一连串动作是在发现蛇以后一瞬间发生的,它表现了这个丛林妇女行动之迅速、反应之灵敏、态度之坚定,充分反映了长期丛林生活所培养成的应付事变的能力,勾画出她机敏刚毅的性格,从而恰当地开掘出丛林人艰苦创业的主题。

在《丛林里的殡葬人》里,作者安排了一条名叫鲍泼的狗,并写其主人经常对着它唠叨,而它好像通人情似的,会对他的话作出反应,仿佛他们两者的心是相通的。这一切发生在除了老人和他的“四只脚的伙伴”外几乎无人涉足的无边丛林里,这个高度典型化的细节就异常真实地反映了在孤苦无依、孤立无援的困难情况下,某些丛林人所特有的怪僻性格。它不由得使人想起契诃夫小说《苦恼》里的一个孤独的马车夫,在谁也不愿听他倾诉死了儿子的内心痛苦时,只好走进马棚和小母马攀谈起来,把心里的话统统讲给它听了。劳森小说中的老人与狗同契诃夫笔下的马车夫与马同样耐人寻味,同样达到了刻画人物、开掘主题的艺术效果。

像这样选裁得当的细节在劳森小说中比比皆是。《布赖登的大姨子》中的大姨子,平时看上去“形容枯槁,垂头丧气”,而在威尔逊的孩子因痉挛病复发生命垂危的关键时刻,突然间变得“生气勃勃,轻快异常,看上去比平时年轻了十岁”,使出当年做护理人员的全副本领,当机立断,采取大胆措施,使孩子脱离险境;《丛林旅行者》里的一个丛林人无缘无故地发疯似地打起他的包裹来,其实是为了排遣心中的郁闷;《我的那条狗》中的主人公麦考莱居然违反医院规章,要求医生收容他受了伤的狗。如此等等,都是选择极为精当又经过大胆加工的细节,都在不同程度上起到展示性格、表现主题的作用,也显示出劳森在开掘和选材方面的独到功夫。(https://www.xing528.com)

(3)劳森的语言朴实生动,简练准确。他运用了普通老百姓的语言,不作过多的修琢,只求其流畅达意,活泼而具乡土气息,从而形成了自己朴实而清新的风格。

劳森用字极为俭省。在描写一个普通丛林人的居住环境时,没有像很多欧洲小说家那样用大段冗长的细节描述,而只用了三个字:“Bush all round”(四周都是丛林),但其含义非常深刻:一是说明丛林之无边无垠,并导致生存的艰难;二是暗示在这种远离人烟的情况下潜在的危险性;三是进一步暗示地理上的隔绝将会给居住者造成精神上的压力。这些含义为主人公以后与困难的斗争作好了铺垫。

在《带炸药的狗》(“The Loaded Dog”)中,描写制造炸药这段话的准确性,恐怕连火药制造行家也要为之惊叹:

安迪在弹药筒周围绑了一长条帆布——那原是做盛水的口袋用的——以增强炸药的爆炸力,在它外面他又糊了几层硬黄纸……他把纸放在太阳下晒了晒,然后又在弹药筒外面缝了两层帆布,同时用粗鱼线从一端顺次绕到另一端……然后再缝上一层帆布,把弹药筒放在溶解了的芋奶液里浸了浸。仔细想了一下后,他又把一长根做篱笆用的铅丝绕上去,再把弹药筒在芋奶液里浸了一下,然后小心地把它靠在帐篷的桩子上,因为在那儿他们容易找到它。同时他们把导火线松松地绕过弹药筒。

这一段话,就其精确程度而言,酷似制造商的商品说明书,每一个步骤都交代得清清楚楚。当然劳森绝不是故弄玄虚,哗众取宠,不是为准确而准确,而是用它来表现主题的。因为这是一篇喜剧性作品,语言运用得当而达到的细节描写的准确性增强了文章的可信程度,做到了严肃中寓幽默,庄重间见诙谐,使读者在欣赏喜剧场面的同时不感到它是一个荒唐的玩笑。

劳森善于把他所观察到的生活现象,运用生动的语言表达出来。下面是一段关于农家自产的牛奶的描写:

选地农的妻子掀开了报纸,下面露出一层又厚又黄的奶油来。不知从哪儿飘进去了灰尘,像胡椒面一样,厚厚地在上面洒了一层。

(《在选地上的一天》,“A Day on a Selection”)

这儿的“胡椒面”、“飘”、“厚厚地”、“不知从哪儿”等词运用得极其贴切生动。“胡椒面”使人想起了调味品中的胡椒,很有幽默感;“飘”字既确切而又生动,因为盖上了一层报纸,灰尘是不可能直飞进去的;“厚厚地”含有善意讥讽之意——虽然用报纸盖着,但灰尘还是进去了,而且“厚厚地”落了一层;而“不知从哪儿”则在逻辑上给以含糊地解释,并留给读者以想象的余地。而这些描绘,又无不为了勾勒朴实艰苦的丛林生活这个主题。

劳森在描写丛林时常常恰当地运用方言,使小说更具有乡土气,读来倍觉亲切;有时则故意把方言口语和庄重的言语措辞对比着使用,以增强其艺术效果。在《丛林里的殡葬人》中,他先是用方言写了怪老头喜剧性的独白,接着作者笔锋一转,突然改变了文体,板起面孔,作了一段极其严肃的描写,采用的都是大而庄重的词汇。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文体的对比运用,很巧妙地突出了一个“怪”字,映衬出了老人的怪异性格。

劳森无论在构思谋篇方面,还是在选材立意方面,或是在语言运用方面都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他的优秀作品足以与世界短篇高手的名作相媲美,但也只有那么十几篇可列为精品,不过不少文学史上的大家何尝不是如此。他的很大一部分作品,随意性太大,缺乏精心的构思,接近于丛林故事。内中都有一个讲故事人,不拘形式,娓娓道来,有时被好问的听众所打断,有时则因自己心血来潮,海阔天空地东拉西扯起来,最后又被焦急的听众拉回正题。这些小说读来虽然亲切生动,但艺术上似欠锤炼。特别是劳森1902年以后写的作品,质量更不如前,因为19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政治斗争的急风暴雨已经平息;他表现丛林生活的艺术源泉——八个月丛林地区旅行所收集到的材料——已经枯竭;而且越来越严重的酗酒彻底毁坏了他的健康,他终于到了江郎才尽的地步,艺术上的衰落已是必然。但是劳森毕竟还是给澳大利亚和世界文坛留下了一笔宝贵的遗产。

[1]埃米尔·塞林斯,“劳森:当代法国人的见解”,《南风》,1970年,第3期。

[2]劳森作《洋铁罐沸腾的时候》一书的护封,英国乔纳森·开普出版社,1924年版。

[3]同①。

[4]科林·罗德里克,《劳森评价》,安格斯·罗伯逊出版社,1972年版,第242页。

[5]曼宁·克拉克,《劳森探索》,澳大利亚麦克米伦公司,1978年版,第131页。

[6]劳那·奥立夫,《安德鲁·巴登·佩特森》,美国德瓦尼出版公司,1971年版,第39页。

[7]丹顿,《阴郁的梦想家》,里克培出版公司,1977年版,第64页。

[8]斯蒂芬斯,《公报》,1896年8月29日。

[9]科林·罗德里克,《劳森诗歌》前言,约翰·弗格森出版公司,1979年版。

[10]A·A·菲力普斯,《亨利·劳森》,美国德瓦尼出版公司,1970年版。

[11]斯蒂芬斯,《公报》,1896年2月15日。

[12]莫里斯,《对评论的评论》,墨尔本,1896年4月20日。

[13]约翰斯顿编,《澳大利亚文学批评》,墨尔本,1962年版。

[14]格林,《澳大利亚文学史》,二卷本,悉尼,1961年版。

[15]科林·罗德里克,《亨利·劳森的诗歌》,约翰·弗格森公司,1979年版。

[16]劳森的作品,除注明出处外,均引自科林·罗德里克主编的《劳森全集》。

[17]塞西尔·哈德·格拉夫,《澳大利亚文学》,1960年版,伦敦。

[18]约翰·拉·盖伊·勃拉雷登,1927年9月2日在威佛莱墓前的演说,见《劳森散文选》,1928年版。

[19]威尔克斯,《澳大利亚文学大纲》,1969年版,第32页。

[20]A·A·菲力普斯:《亨利·劳森》,美国德瓦尼公司出版,1970年版,第1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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