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森是由写诗登上文坛的。他的第一首诗在《公报》杂志上发表后不到两个月,该刊编者便发现了他的才华,在他一首诗后的按语中写道:
作者是位17岁的少年,一个年青的澳大利亚人,没有受过系统教育。他是个油漆工,生计维艰,但这位年青人的诗才是不容置疑的。[7]
在贫困中挣扎着的劳森,以他清新而充满激情的诗篇,投入了当时如火如荼的民族主义运动,几年之后名噪一时,“没有一个澳大利亚的角落不知道他的名字,没有一个小镇会没有人伸出陌生的手来握住他的手,诚实的脸上露出愉快的笑容来迎接这位丛林诗人。”[8]在尔后的创作生涯中,他尽管以写小说为主,但也继续发表诗歌,他的同时代人在谈起他来时,常常称他“诗人劳森”。他在诗歌方面的地位,与当时的另一位诗人佩特森齐名。他的诗集有:《在海阔天空的日子里》(In the Days When the World Was Wide and Other Verses,1896)、《通俗诗和幽默诗》(Verses Popular and Humorous,1900)、《当我称王的时候》(When I Was King and Other Verses,1905)、《地平线上的骑手》(The Skyline Riders and Other Verses,1910)、《为了澳大利亚》(For Australia and Other Poems,1913)、《我的军队,啊,我的军队!》(My Army, O, My Army! and Other Songs,1915)。
劳森的诗歌,特别是早期的诗作,洋溢着爱国主义热情,诗人一方面以满腔同情,描写了英国殖民主义统治下,广大劳动人民的苦难生活;另一方面则大声疾呼,号召人们起来摆脱英帝国的控制,争取民族独立。他的诗真实地反映了当时人民大众的普遍愿望。在《街上的面容》(“Faces in the Street”)中,诗人悲愤地写道:
城市在折磨着街上那些面容的主人——
折磨肉体,折磨灵魂。
挣得的那一点还不够填饱饥肠——
啊,我为街上那些面容的主人感到悲伤。
……
我不知道那些富人是否还会无动于衷
如果他们从窗外看到穷苦人的面容?
啊!财神的奴隶,你们会两腿发抖,吓得心跳不止
一旦上帝追问街上有那么多悲哀的原因,
不公平的事,邪恶的事,
伤心的事,我们都碰上,
就在那冷酷无情的大街,就在那藏污纳垢的小巷。
在这首诗的结尾,诗人用昂扬的调子,唱出了一曲人民革命的赞歌:
……
不久我就看到了沿街正步走过的大军。
于是像泛滥的河水冲破了大堤,
人流汹涌,上空飘扬着无数面红旗,
所有发亮的眼睛都燃烧着革命的熊熊火光,
闪烁的刀剑辉映着大街上严肃的面容,
涌流过来,涌流过来
伴随着惊心动魄的如雷鼓声
街道上战歌高唱,人民的欢呼沸腾。
他的《第二等级在此等候》(“Second Class Wait Here”)表面上看是描写那些乘车时只能坐二等车厢的人缺衣少食、蒙受欺凌的悲苦境遇(“我等候了多少年,罪已受够,在幽灵似的瓷牌下充当奴隶。”),而事实上却形象地反映了大英帝国统治下,澳大利亚所处的“二等公民”的地位,诗人的锋芒所向是不言而喻的。在有些诗篇中,劳森甚至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号召劳苦大众起来,推翻压迫他们的“暴君”。这些诗在今天看来虽然不免失之粗糙,但在当时一片强烈要求民族独立的呼声中,却是相当脍炙人口,并发挥了其历史作用的。他的处女作《共和国之歌》,以及后来写的《你们起来!你们起来吧!》(“Rise Ye! Rise Ye!”)都属于这一类性质的诗:
你们起来!你们起来吧!高贵的劳工!用火与剑来要求你们的权利!
你们起来吧!因为那些该死的暴君拿铁蹄把你们踩倒在地!
暴君使你们的境遇比奴隶还糟!他们待你们还不如畜生!
站起来打倒自私的暴君!用钉着平头钉的皮靴去践踏他们!
你们起来!你们起来吧!光荣的劳工!
你们起来!你们起来吧!高贵的劳工!
你们觉醒吧!你们起来吧!
劳森诗歌的另一重要内容是反映早期的丛林生活,塑造各类丛林人物。他的诗不是对大自然的咏叹,却着重刻画人,反映他们与严酷的环境所作的不屈不挠的斗争和相互之间的友情,甚至还把笔触伸向人的内心,写出他们微妙的心理变化。他的诗无疑是生活的记录,如《打从那时起》(“Since Then”)一首,在反映由于经济状况的变化而带来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方面,在当时恐怕很难找到一首可以与之媲美的诗歌。这首诗描写两位患难与共的丛林人,在分手十年后又偶然相遇时的情景:
他的帽子破了,他的外衣十分陈旧,
他的大脚趾钻出了皮靴,
他依然是那么自豪,而我却感到害羞——
我希望我的领子不要这样干净,
我的衣服也不要那么簇新。
于是这两位从前的老朋友突然变得隔膜起来了:
他做出好像要从我身旁走过的样子,
因为他认为我可能已把他忘记。
……
他隔着一段距离握住我的手,
(我在想我们当初是怎样分手的),
我们两个人相对无言,
仿佛两个萍水相逢的人,见面时说声“你好”,
分别时说声“再见”,
而从来也没有共同经历过艰险。
造成两人之间淡漠与生疏的,不是时间的流逝,却是经济状况的变化,因为:
(www.xing528.com)
我不能不注意到他的服装,
而他也一定注意到了我的这身打扮。
于是经历了这番尴尬的场面后,这位“老伙计”再也无法忍受,终于借故与“我”告别了:
他说他要去看一位老朋友,
“下次再见,”他对我说。
随后他匆匆离去,消失在街头拥挤的人群中,
而公共汽车的喧闹声与行人的脚步声
在我耳朵里突然间如雷声隆隆。
最后两行诗句,微妙地刻画出了老朋友的突然告别,在“我”的心里所引起的震动,活画出“我”无可挽回的负疚心理。在这首诗里作者捕捉了两位朋友相遇的一瞬间的复杂心理,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他的另一首诗《米德尔顿的杂务工》(“Middleton's Rouseabout”)仅用了28行诗句的篇幅,概括而生动地描写了一个由只赚“每周一镑兼包饭食”的杂务工,如何经过几年奋斗而成为“高大壮实”的牧场主,反映了澳大利亚早期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被著名作家迈尔斯·弗兰克林称为“描绘牧场主生活的警句”,“在用诗的形式概括地写出19世纪畜牧财产的转移方面,实在无人可与之匹敌。”[9]
在描写丛林生活的艰辛的诗篇中,《什么都不在乎》(“Past Caring”)是很有代表性的:
此刻,在棕黄色的铁路线两旁,
巨大的黑乌鸦在空中盘桓,
而我知道在那山坡的下方,
另一头奶牛奄奄将亡;
地上的庄稼都已经枯萎,
瓷做的水箱底发出了闪光,
但我并没有落泪或者恸哭,
因为我已经什么都不在乎。
这里诗人给我们展示了一幅干旱所带来的萧条景象:乌鸦盘桓,奶牛咽气,庄稼枯萎,水箱露底。这些描写为最后丛林人在逆境中所显示出的“什么都不在乎”的巨大忍受能力做了铺垫。全诗既刻画了丛林生活的艰辛,又歌颂了丛林人坚韧不拔的性格。
劳森的诗歌都是用民谣体写成的,文字上未经反复推敲,韵律方面也并不十分讲究,在艺术技巧上是存在一定缺陷的。但他的诗却发自内心深处,富有真情实感,因而很能打动读者。他的政治诗铿锵激越,音调高昂,富有号召力,在动乱的19世纪90年代充分显示了它们的生命力。劳森诗歌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现实主义色彩,在反映丛林生活的众多诗篇中,劳森运用了大量细节描写,逼真地再现了澳大利亚早期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劳森的诗,还具有浓重的乡土气息,他笔下的人和物都带着澳大利亚本乡本土的特色。例如《活动栏杆和踢马刺》(“The Sliprail and the Spur”)中他这样来描写一位在暮霭中静候男友归来的姑娘:
她常常迎着西下的夕阳,
在萧条的冬天和棕色的夏日,
偷偷越过那小小的牧场,
羞怯怯地把活动栏杆放下,
静听着迟暮遮盖了沉寂的近山,
小屋内传来他们叫唤的声响,
她偷偷地跑回家哭着进入了梦乡。
读者从“棕色的夏日”、“小小的牧场”和“活动的栏杆”等描写中可以知道这是独一无二的澳大利亚环境,而那位“羞怯怯”而又无限惆怅的姑娘分明是等待着一个远去放牧或剪羊毛的应归未归的男友。甚至劳森诗中所描绘的丛林小学也独具地方色彩:
它用树皮和柱子建造,
地面上到处都坑坑洼洼,
下雨天屋漏积起了一个个水潭
墙壁上处处裂缝,塞着白布与麻袋包,
因此学校的窗子完全没有必要。
(《旧式树皮小学》,“The Old Bark School”)
难怪一位著名评论家满怀感情地告诉读者,他一次旅居伦敦时,偶尔拿起劳森作品来阅读,看了不到一个小时,心头便涌起强烈的思乡情绪而不能自已,因为“澳大利亚的色调、风味、甚至气息,都从书中渗透进我的脑际,使我想起在这个古板的伦敦郊区,我不过是个异乡人。”[10]
劳森生活中的挫折与政治理想的幻灭,使他的很多诗歌都带上了悲哀色彩。这不仅表现在他所描绘的阴郁的地理环境中,而且也反映在诗中人物的悲剧命运里。《牧羊人的民谣》(“The Ballad of the Drover”)中的年青人溺水而亡,而“那姑娘在寂寞的家园徒劳地等待着”;“斯威尼”(Sweeny)在无可奈何之下,“在暗夜和大雨中匆匆离去”;而“杰克·邓”(Jack Dunn)死于高烧;甚至连狗(如在《牧牛狗之死》,“The Cattle Dog's Death”中)也与它的主人一样悲惨地死去。
关于劳森诗歌的评价问题,澳大利亚评论家历来是有争议的。劳森在世时,他被称为“诗人劳森”,《公报》编辑斯蒂芬斯说,在劳森和佩特森的诗中,看到了“民族主义派诗歌的曙光”[11];墨尔本大学的埃丁·莫里斯教授声称劳森的诗歌“十分值得注意”[12];但是最近几十年来,人们对劳森诗歌的看法发生了急剧的变化,有些人认为劳森的诗歌只不过比打油诗略高一筹,作为诗人,劳森的作品是不值一读的。评论家托德在1950年说:“劳森的诗歌不值得引起批评家的注意。”[13]1961年文学史家格林写道:“把他称为‘诗人劳森’实在是荒谬的”[14];而1970年批评家菲力普斯则在他长达160页的论劳森的专著中,仅用两页的篇幅来讨论他的诗歌。近年来研究劳森诗作的文章寥寥无几。只有像劳森研究专家罗德里克教授那样少数几位评论家,仍给劳森的诗歌以相当的评价,并为劳森感到不平:“劳森的诗歌生存了下来,而被排他主义者捧为更优秀的作品却从书架上消失了,在这样的事实面前,居然否认劳森是位诗人,那实在是需要有勇气的。”[15]引起批评界态度变化的原因在于,在劳森所生活的风狂雨骤的动乱年代里,人们对他的诗歌的欣赏往往侧重于它的激情、它的锋芒、它的鼓动性,一言以蔽之,它的内容方面。这些诗尽管在技巧上并不完美,却有着强烈的时代气息,因而赢得了成千上万的读者。而当革命的风暴过去,革命热情消退之后,人们往往会像欣赏一件艺术精品一样,反复去推敲他诗歌的艺术技巧,而忽略其他方面,因而劳森诗歌中本来就存在着的弱点,便都统统凸显出来,使那些甚至过去赞叹过他诗作的人也未免失望,从而对它们作出过低的评价。此外,随着时代的变化,人们的艺术欣赏标准也与劳森的时代有所不同。然而以今天的标准非历史主义地去苛求劳森的也是不乏其人的。不过,不管评论界态度如何变化,意见怎样分歧,人们不得不承认,他的诗忠实地反映了他所生活的时代,而且至今仍拥有很多读者,特别是丛林地区的现代农民们,他们常常以成段成段地背诵劳森诗歌而自娱。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