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劳森是澳大利亚现实主义文学的鼻祖,澳大利亚民族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之一,久已蜚声世界文坛。在英国,有人把他比作莫泊桑[1],有人称他为“澳大利亚的欧·亨利”[2];在法国,评论家们认为他更接近于高尔基[3];而澳大利亚人则视劳森为民族的骄傲,称他为“澳大利亚的声音”,著名文学评论家格林直截了当地说:
如果我们面临着一项几乎无法完成的任务,即要挑选一本独一无二的书来代表澳大利亚,那毫无疑问,这本书就只能是《洋铁罐沸腾的时候》(劳森的短篇小说集),尽管它的代表性可能并不完全。[4]
劳森既写短篇小说,也写诗歌,但他的艺术成就主要在于短篇小说,他一生共写了300多篇,篇幅长至洋洋万言,短到一两百字。他灵活地运用短篇小说的形式,真实、生动地反映了澳大利亚民族形成时期的社会生活,尤其是丛林生活,同时在创作实践中也形成了他清新质朴、不事雕琢的独特风格。劳森的诗歌的艺术价值虽不及他的小说,但它们却以炽热的感情和强烈的号召力,在澳大利亚民族主义运动中吸引并鼓舞过成千上万的读者。
1867年劳森出生在一个淘金人的家庭里。父亲原是个海员,1856年航行至澳大利亚时,正遇上“淘金热”,为发财的前景所诱惑,弃船而去淘金。但不久淘金发财便告失败,劳森一家转而务农,在维多利亚的尤让德利地区选了一块土地安顿下来。但农村生活也并无保障,先是持续干旱,不久牲畜又流行肺炎,一时间草枯畜亡,劳森一家过着朝不虑夕的生活。年幼的劳森从小随父干活,有时在自己地里,有时帮人打短工。父亲干木匠活,劳森则学当油漆工。
除了生活的苦难,劳森还经受了肉体上的痛苦。九岁时他因患粘膜炎而听力受损。到了14岁,他的耳朵几乎全聋了。他后来回忆道:这个可怕的阴影“笼罩了我的一生,使我的性格变得内向,很大程度上也许是我搞起写作来的原因”(《自传片断》)。
劳森的母亲酷爱文学,政治上属于激进派,主张共和主义,并为此积极奔走呼告,还办了《共和主义者》杂志。她的文学兴趣和政治态度对劳森有很大影响。
1883年,由于性格上的差异,本来就不和睦的父母离婚了。劳森先是随父做建筑工,后来则来到大都会悉尼谋生。他曾在一家马车厂当油漆工,后来失了业,不得不奔波于整个城市寻找工作。他看到一群群面黄肌瘦的人,早晨四点钟就在《悉尼晨报》外面的报栏前,划着火柴把招工栏细细读遍;他看到了贫民窟,看到了那些终日不得温饱的人憔悴瘦削的面孔,看到他们似乎“绝望地、胆颤心惊地、愤懑而恳求地”看着他,期求他的“帮助、同情或指点”(《自传片断》),他内心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家庭的影响、个人的痛苦和社会的不平使他很快就卷入了正在逐步走向高潮的民族主义运动。他接受了自由思想家汤米·沃克所说的天堂和地狱纯粹是牧师捏造的说法,而相信澳大利亚人有能力创造幸福的未来。他接受了民主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思想,这对他后来的创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社会的不平使劳森非常愤慨,他觉得自己必须把所看到的一切写下来,不然他的心要“炸裂”了。1887年他写了第一首诗《共和国之歌》(“A Song of the Republic”),投寄给正在鼓励所有的普通人写作来共同创造澳大利亚民族主义文学的《公报》,并被正式刊用。(www.xing528.com)
劳森似乎没有经历过创作上的学徒阶段,便很快进入了全盛时期。他先是写诗,采用的是民谣体。那些歌颂共和制、号召人民起来反对专制制度的诗歌,发泄了作者对现实的不满,大都充满了火药味,如:《共和国之歌》、《自由在望》(“Freedom on the Wallaby”)、《街上的面孔》(“Faces in the Street”)等等,但绝大部分诗都以丛林生活为主题,注意客观描绘。劳森很快又试笔于短篇小说,并且取得了比他的诗歌更大的成就。
1892年劳森在《公报》杂志的赞助下,到澳大利亚北部昆士兰州边境的伯克地区,作了为期八个月的旅行。这里人民热情粗犷,气候干燥炎热,生活简单质朴,具有丛林地区的典型特征。大量事实证明,这短期的丛林生活,对劳森尔后的小说创作有着深远的影响,他的不少丛林故事都是植根于这一时期的生活的。
1900年,劳森旅居伦敦,希望自己的作品得到英国评论界的赞赏,以扩大影响。但他并未如愿以偿,而嗜酒使旧疾复发,在其妻的催促下于1902年返回澳大利亚。劳森是个多产作家,几年之内发表了大量小说。到了1902年,他已经出版了《洋铁罐沸腾的时候》(While the Billy Boils,1896)、《在路上》(On the Track,1900)、《越过活动栏杆》(Over the Sliprails,1900)、《乔·威尔逊和他的伙伴们》(Joe Wilson and His Mates,1901)和《丛林孩子》(Children of the Bush,1902)等小说集,特别是《乔·威尔逊和他的伙伴们》的出版,标志着他在创作上已经完全成熟,达到了写作艺术的高峰。这时,这位刚满35岁的年青人已成为澳大利亚首屈一指的短篇小说家,澳大利亚民族文学的奠基人。
然而劳森的创作很快走向了衰落,特别是在1902年他与无法相处却又不愿分开的妻子离婚后,便出现了他身体上、精神上,尤其是创作上的总崩溃。从1902年起到逝世的20年内,他几乎没有为已经确立的文学地位再增添什么光彩;相反,却写了不少粗制滥造的东西来败坏自己的声誉。他晚年穷困潦倒,因为纵酒常常经济拮据,同时还因为“醉后胡为”和无力偿付离婚后应给女方的费用而蹲监狱。他的朋友们竭力想把他从一场显然的慢性自杀中解救出来,但并未成功。1922年9月4日,人们发现他躺在阿博茨福特家里的后院,已经去世多时了。劳森所在的新南威尔士州政府给他举行了州葬,所有的体面人都到场了,有州总理,州检察长,州司法部长……,“他们像埋葬一个勋爵那样埋葬了他。”[5]
从劳森的一生遭遇中不难看出,民族主义运动的政治气候,贫困的家庭出身,坎坷不平的生活道路铸就了他的民族主义思想观点,同时也给他的创作打上了鲜明的印记。在他的小说及诗歌中,他总是要努力反映民族的感情、时代的精神和早年澳大利亚独特的生活方式,这也是民族主义文学奠基人劳森的伟大之处。在创作中,他带有选择性的眼睛,始终关注着丛林生活的艰难、枯燥和土地的贫瘠,他不写使大地回春、万物滋长,因而丛林人眉开眼笑的雨季,而是反复描述可怕的干旱、恼人的孤独和丛林居住者的怪僻性格。他作品中所描写的悲苦生活是广大丛林人和他自身生活的写照。这也就是为什么同样一个丛林,在另一个诗人兼短篇小说家佩特森的笔下却大不一样。佩特森坦率地说:“我们都在寻找同一块礁石,但是我是骑在马上勘探的,别人还为我准备了饭,而劳森得徒步勘探,而且还得自己烧饭。”[6]
佩特森关于劳森“徒步勘探”,“还得自己烧饭”的这番话,形象而恰当地概括了劳森的生活和创作的道路,也为我们理解和阐述他作品的某些主要特征提供了一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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