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摩根并非“失败者”
我们已经知道,在摩根卡内基钢铁公司的案例中,卡内基本人早就有退出的意愿,他的钢铁公司卖出了4.2亿美元的高价,甚至超出了他自己的预计。那么摩根,这个叱咤风云的金融家,做过无数笔成功的交易,是否在这笔交易中亏损了呢?
我们仔细分析一下双方的得失。从卡内基的角度:卡内基出售钢铁公司获得4.2亿美元,其中有2.5亿美元,是以合并后的公司的债券支付的,债券的年利率为5%。卡内基没有选择新公司的普通股,原因一方面是他决定退出钢铁业,普通股股东享有的决定公司经营的权利对他没有意义,但是他却要承担和其他股东一样的风险,他觉得不划算。另一方面,卡内基认为新公司的股价定价过高。他本人按照1.5倍出售了公司资产,新公司的市值也被抬高到了1.5倍,他认为这个股价超过了合理的水平,以后会下跌,所以他拒绝了用普通股支付。从市值上看,交易发生前,卡内基钢铁公司的市值是7亿美元,交易发生后,市值为14亿美元,多出来的7亿美元是纯粹的股价上涨。但是,从另一个角度分析,情况就不同了。合并的第一年,美国钢铁公司盈利达到了1.08亿美元,它的市值是14亿美元,按照市盈率的计算公式:每股价格比上每股收益,公司的市盈率不到14倍,这个比率是非常健康的。考虑到美国钢铁公司的发展前景,可以说,它的市值实际上被低估了。
从摩根的角度。这笔交易大部分是公司债,这是以公司未来的收益来偿还的,不需要摩根本人来买单,相当于摩根从债权人那里借钱,购买卡内基的公司,然后用公司的收益去还债,这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买卖。摩根为了筹措资金,还发行了普通股和优先股,两者都是股票,属权益类证券。区别在于,优先股的股利先于普通股,在公司破产时,优先股的股东权益先受偿,作为对优先股这些权利的一个对价,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受到限制。两类股东都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摩根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筹集的资金,是不需要归还的,这些资金是两类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资本,而不是借贷给摩根。整个事件大体可以描述为:摩根利用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筹集资金,然后将这笔资金支付给卡内基(大部分以公司债券的形式支付),摩根在交易中获得了卡内基公司的控制权。从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以公司未来的收入偿还,从股东那里筹集的资金,以未来的股利和股票增值偿还。当然,债权人和股东都可以出售债券和股票。(www.xing528.com)
摩根的收入其实不止如此。摩根的投资银行在这笔交易中获得了巨额的承销费用,总额高达惊人的5000万美元,很多人认为这笔费用高得不可思议,摩根是在借机敛财。按照当时的工资水平,5000万美元可以雇佣20000名农工,干一年的农活了。也有人认为,摩根自己作为交易的一方,又作为承销方,不符合商业道德。但是不管怎么说,摩根的这笔收入,是赚到手了。卡内基经营钢铁公司多年,出售后的全部收入也不过4.2亿美元,其中还包括2.5亿美元的公司债。摩根只是做了一笔承销业务,就赚了5000万美元,而且都是现金。
还有一点,摩根收购卡内基钢铁公司后,垄断了美国的钢铁业。他可以从美国钢铁业今后的发展中获得最大的收益。通过整合钢铁和铁路,摩根可以降低内部成本,提高效益,也可以说是增加了收入。这次收购,将卡内基退出了钢铁业,避免了今后两人可能发生的大战,一旦发生大战,结果很难预料。摩根的这次合并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如此看来,摩根才是赢家,卡内基成了输家。但是这么想也不全面,两人在这次交易中的目的不同。按照经济学上的理论,资源在不同人的手里具有不同的价值。卡内基想的只是退出,目标是最大的收入,他把手中的股份按照1.5倍的比例卖掉,而且比自己预想的多赚了1亿美元,应该是很划算了。摩根想的是进入钢铁业,他自然有理由分享钢铁业发展带来的收益,两人也算各得其所,这笔交易是双赢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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