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兰逐渐出现了股份制公司
荷兰股份制公司的出现,也是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必然结果。东印度公司便是荷兰股份制公司的杰出代表,这个公司的出现,不仅是荷兰经济发展的指向标,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政治的作用。
1602年,荷兰工商业者经过批准,以阿姆斯特丹为主,联合其他城市,建立起了“尼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万英镑。东印度公司是世界上第一家由众多股东组成的联合公司。用当时的语言来讲,就是公司向民众借钱,然后公司每年付给民众一定的利息作为报酬。公司筹集资金的流程是:人们来到公司的办公室,在本子上记下从自己的腰包里掏出了多少钱给公司,公司承诺对这些股票分红。通过向全社会融资,东印度公司成功地将原来分散在民众口袋中的财富集中起来,变成了对外扩张的资本。之所以成千上万的股民心甘情愿地将自己有限的积蓄投入到这项尽管有潜在的风险,但是利润丰厚的冒险活动中,一方面与当时民众的心理状态有关,因为随着当时世界的不断扩大,人们的视野也不断开阔,他们对还没有出现的未知因素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这种兴趣反映在经济活动中,就是一种商业冒险,正因为人们热衷于商业冒险行为,才使得众多的民众对这项存有巨大风险的活动趋之若鹜。另一方面,荷兰政府也是东印度公司重要的股东之一,这就大大提升了东印度公司在民众心中的形象,提升了该公司的信誉。
由于政府参与其中,注定东印度公司的成立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这种政治色彩在国会授予该公司特许状,赋予诸多特权之后达到顶峰。在国会赋予东印度公司的诸多特权中,以下几项是最值得关注的:东印度公司有对从好望角越印度洋、太平洋至南美南端麦哲伦海峡或者合恩角一线的贸易垄断权;有建立殖民地、夺取海上外国船只、建立城堡及铸造货币等权力。这些权力无一不与当时荷兰政府所推行的对外扩张的政策有关。一定程度上可以说,荷兰东印度公司是荷兰进行对外侵略和殖民统治的权力机构。
与前期的股份公司相比,东印度公司具有其他所有公司所无法比拟的优势,这种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www.xing528.com)
第一,从公司资本数额来看,它聚集了早期公司不曾有过的数额巨大的资本,并将这种投资长期化,完成了从以往的合伙公司向大规模的近代商业股份公司的转变。荷兰东印度公司运用了近代股份和筹资的手段和方法,通过发行小面值股票来筹集资金,如果股民有需要抽回投资的,可以通过股票交易所将股票转让。在1602—1623年的二十几年时间内,东印度公司只进行过两次十年度的资产清理,这就大大延长了公司股民的投资期限。这样,不仅扩大了公司的贸易规模,增强了公司的经济实力,而且还使得商业活动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从而使东印度公司在国际贸易中占据优势。
第二,正如上文所提到过的,国会授予了东印度公司诸多的特权。通过这些特权,东印度公司拥有以往公司所无法享受的“特殊待遇”,这使它成为具有极大自主性的政治、经济实体。为了进一步推行对外扩张的政策,荷兰政府自1602年起先后多次授予东印度公司以各种特权。当然,荷兰政府对东印度公司这种支持是有条件的,作为回报,东印度公司必须向政府交纳巨额税款,甚至直接出钱资助政府的对外战争。
第三,从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方面来说,东印度公司也具有前期公司所无法比拟的优势,现代公司的管理模式都是从这种管理模式中发展而来的。东印度公司的管理模式是这样的:“公司首先按地区设立6个分会,主要股东组成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从董事会中再选举产生理事会作为公司的常设机构。各商会享有一定的自主权,但是每年需要向公司上报账目,由公司来统一进行利益分配。”在这种公司治理模式之下,以往公司的那种涣散和混乱的局面在东印度公司身上再也难以找到其踪影,之后在英国建立起来的东印度公司,就是效仿这种模式来进行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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