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表达的语句要通畅顺达
语句通顺明了主要指用词前后协调准确、意思完整,不多余、不错乱等。
说话时要做到语句通顺明了,以下两方面应该引起特别注意:
(1)不要生造词语
生造,是指按照自己的意愿杜撰、编造出谁也不懂的语词。虽然词语在人民群众的交际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但它的产生应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运用,为交际区域的群众所接受才行,绝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便生造的。像这几年出现的“打的”、“打工”、“撮一顿”、“大款”、“倒爷”等等已被人们熟悉,用于言辞交际当然可以。但如有人说:“我来迟了,实有抱惭。”其“抱惭”就是生造。何不用通俗的“抱歉”或“抱愧”呢?(www.xing528.com)
(2)符合风俗习惯
习惯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的规矩、风尚,有些虽然从逻辑或语法的角度看并不规范,但既然已经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就应当按约定俗成的原则来处理。比如“打”,其词义一为用手或器具撞击物体——打人、打鼓;一为发生与人交涉的行为——打官司、打交道;一为制造——打毛衣、打镰刀等等。但“打的”、“打工”、“打瞌睡”、“打酱油”、“打折扣”、“打圆场”之“打”,就无上述意义。使用这些词汇时,只能是约定俗成,大家都按习惯办。还有像“打扫卫生”、“救火”、“养病”、“恢复疲劳”、“晒太阳”之类,也属此种情况。一个美国人应邀参加一个中国人的婚礼。他感到新娘很漂亮,便按美国人的习惯,老老实实地向新郎赞美说:“你妻子,真漂亮!”新郎基于中国人好谦虚的习惯,连忙说:“哪里,哪里。”美国人傻了眼,他想:“怎么?还非得具体指明是哪里漂亮吗?”于是,他认真地说:“眼睛。”见新郎不解地盯着自己,他赶紧补充说:“还有鼻子、嘴唇、眉毛、头发……”双方都按自己的习惯表达,而忽视了接受者的习惯要求,当然要闹笑话了。
由于国别、民族、地域、信仰等差别,习惯要求也不是一致的。表达者需要入乡随俗,使自己的言辞合于接受对象的习惯,否则就要出差错、闹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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