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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中的规则和选择-哈耶克思想的知识问题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感知、分类和学习哈耶克的思想所围绕的主要线索是知识问题,这一点已经经常、也是正确地被注意到。[14]前面已经提到,哈耶克的感知作为分类的概念在他的规则和遵循规则行为的概念里有一个系统性的对应物。

经济学中的规则和选择-哈耶克思想的知识问题

感知、分类和学习

哈耶克的思想所围绕的主要线索是知识问题,这一点已经经常、也是正确地被注意到。在他的关于“经济学和知识”的文章里(我在第二章第五节中已经提到过),他这样认为:

只要我们能够将关于知识是怎样被获得和传播的确切表述注入那些命题中,经济学中本质上是同语反复(tautologies)的正式均衡分析就可以变为关于这个真实世界的因果论的命题(Hayek 1948:33)[1]

从很大程度上,哈耶克的著作可以被当做是从事一个研究纲领的系统努力,下面的这些语句说明了这个研究纲领的本质:去探索我们从“经验中学习”的方式(1948:46)和我们获得、传播和使用知识的方式,然后从这样的洞见中概括出对社会、经济、政治组织问题的结论。

哈耶克强调将学习理论作为具有经验内容的经济学的中心,这与他的演化论观点有直接关系。在他的表述中,学习和演化是相似的获得知识的过程。更为精确地说,事实上,他将演化论看成是学习的一般理论,一个适用于从变形虫爱因斯坦的所有学习过程的理论(借用卡尔·波普尔颇具有挑衅性的话)[2]。虽然,哈耶克对知识问题的兴趣导致了他将重点放在学习过程上,但是,反过来,也正是他的学习演化概念使得他的思想体系有了内在的演化论特征。确实,我们可以认为哈耶克的著作展示了一种适应性学习的演化理论,成为对现代经济学思想中主导性的均衡概念的替代范式[3]

哈耶克对于“知识问题”的方法很好地展示了演化认识论的研究纲领(Hayek 1988:10),该研究纲领的中心原则是:从有机体到社会文化层面的各个不同层面的生物个体都是依据相同的基本原则——即:试错(trial and error),或者(用波普尔的话)“猜想与反驳”(conjecture and refutation)——而获得知识的。这里用的知识概念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包含了任何类型的解决问题的能力,无论它们是遗传的、天生的能力还是无意识的习惯或者经过对实践的思考而产生的能力。各个层面上问题解决能力,从自然选择科学知识的增长,如波普尔(1972:242)所说,都是通过试错的方法:新的反应、新的形式、新的制度、新的行为模式、新的假设都会被试验性地推向前进并通过“错误排除”而前进。在波普尔的叙述中,这个过程“由对原来知识的纠正和改进”构成(同上,259),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假设在生命进化和生命体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存在以行为倾向和预期的形式出现的知识”(同上,71)。因此,我们可以——如波普尔解释的——认为“天生的知识”(inborn knowledge)这个说法是有意义的,如果它的含义是指“每个动物天生就有预期或预判,就好比在作出假说一样”(同上,258)。这些预判作为一种能够区分行为上相关典型情况的能力“以遗传形式被植入”(genetically incorporated)所有感觉器官[4]

哈耶克明确地表示同意波普尔的观点,他同样强调了作为总体原则的“抽象原则”(1978:35ff),这个总体原则对于最初级的感知形式的重要性绝对不亚于科学探究,这个原则意味着,“概括的能力在先,然后按照其作为行动指针的有效性去验证、证实或否定假说这整个过程”(1978:43)。[5]正如前面提到的(第二章第五节),他的《感觉的秩序》(The Sensory Order)的中心观点是,我们(事实上,在这一点上,所有的生命体)对周围世界的感知是以理论为指导的或猜想性质的。它“预设了一种累积起来的知识”(1952a:167),即在这个意义上,即对于所要“解释”的事件,人们会从一个预先存在的分类体系中获得信息。[6]这些分类的行为倾向或联系系统(systems of connections)是在物种的发展过程中,物种和个体通过某种形式的实践或学习而获得的(同上,53),换种说法,它们是“物种学习”和个体学习的复合产物。说它们是物种学习的产物是因为我们用来了解外部世界的器官本身就是某种形式的经验的产物(Hayek 1952a:165),[7]演化过程的结果可以被认为是对物种积累的经验的反映。[8]它们是个体学习的产物(作为与世袭遗传的选择过程的一种不同的形式)(同上,82),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个体自己的成功和失败经验的历史,它通过用不同的推测方式对在某些与行为相关的方面相似的或不同事物的分类表现出来。(www.xing528.com)

分类过程在多种层面上进行,用另外的话来说就是在多个层次的抽象上,从对我们主要的感知分类到由更高级的心智过程所实施的分类;[9]而且,没有什么理由,就像哈耶克宣称的那样,在由感官感知所提供的具体图画和从高级的心智过程里所获得的抽象图画之间划出明显界限。[10]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的神经系统是“一种分类工具”(同上,55),正像语言是概念化的工具一样。根据哈耶克的研究,区分直接经验的具体特征和概念上的抽象特征是误导性的(同上,142),因为所有的感官感知从某种程度上讲都是抽象的,它总是从一个给定的情景中选择某些特定的特征或方面(同上,143)。[11]

所有层面上的分类——在感官感知层面上的分类不亚于在抽象推理层面上的分类——都同样是推测性的(conjectural)或者是假说性的(hypothetical)[12],因此,这些分类在两个方向都可以进行,彼此通过重新安排和重新分类来相互纠正(1952a:144)。无论什么时候当现存的分类所产生的期望没有实现,或者原来的信念被新的经验证伪时,这种重新再分类就会产生(同上,169)。确实,学习和知识增长的整个过程可以被看做是由这种再分类组成的,也可以看做是我们的“参照系”被改正、调整或精炼的过程。[13]正如哈耶克所说的,“我们关于这个世界所知道的一切是理论性质的,所有的经验所能做的就是改变这些理论(1952a:143)”。[14]

前面已经提到(第三章第五节),哈耶克的感知作为分类的概念在他的规则和遵循规则行为的概念里有一个系统性的对应物。我们从来都不可能感知“特定的物体客观拥有的所有特征……而总是其中的某些‘方面’”(同上)[15],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的感知是抽象的。从我们既不可能感知到一个情况的全部方面,也不可能对它们都作出反应。从这一点而言,我们对于环境的行为反应也是抽象的,因为我们总是以特定类型的行为针对情形的典型特征作出反应。正像我们的分类感知使我们有选择性地去注意一个情形的某些方面一样,我们的行为规则也使得我们有选择性地对特定情形的某些总体特征作出反应(Hayek 1967:90)。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感觉器官的分类是相应于我们的行为能力,相应于我们通过特定类型的行为对特定级别的刺激作出反应的倾向(Hayek 1978:40)。[16]哈耶克这样来描述这一现象:“我们可以把对事物的感知看成是对特定的刺激的子集(subsummation),或刺激组别,也可以看成是一个抽象类别中的因素,对这些因素作出拥有某些特定特征的反应是合适的。”(同上)

我们的感知和行为都是分类问题,并且都受规则——感知规则和行为规则——所引导(Hayek 1967:56)。在这两个领域里,学习都是以猜想的方式进行再分类、改正和调整的问题,在这个猜想的过程里,我们通过把事件分为属于相同的或不同的范畴来感知事物并对其作出反应。感知的再分类过程在行为领域里的摹本是一个有机体所保有的全部行为方式的形成、调整和精炼的过程,也就是它用特定种类的行为对特定情况作出反应的自然能力(Hayek 1978:40)。同感知领域里的再分类过程的运作相似,在行为领域里的基因进化和个体学习共同生产出能够适应环境的标准特征的行为类型的储存库,并且这个储存库始终对新奇和创新的探索保持开放。[17]

基因进化,物种的学习就其本质而言,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相比之下,个体的学习能力能够允许比较迅速地适应环境中所发生的即时情况。人类物种的一个明显的特征是我们保有的行为方式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是一个个体学习的问题,而不是在基因上就已固化的(genetically hard-wired)。反过来,个体的学习能力是社会学习能力的先决条件,也就是说发生在社会层面上的知识的获得和增长是存在于有社会组织的个体中的。在社会的结构中,我们不仅从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学习,而且我们也可以从其他人的经验中受益,这个事实有利于进一步地加速适应性的学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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