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体劳动是自为的劳动
主体劳动是自为的劳动,是为自己的劳动,这是人类历史上质的飞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千百年来,劳动者为了谁在劳动,一直困扰着劳动者。人类社会在产生私有制后,劳动者都是为别人劳动,奴隶们为奴隶主生产产品,农民在为地主劳动,工人在为资本家劳动,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人假设,认为人都是自私的,人人都是为自己的,都是寻求利益最大化的,可是雇佣工人却是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在资本主义条件下雇佣劳动的目的,是为了别人,是为了资本家在劳动。(www.xing528.com)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主体劳动的一切劳动都是必要劳动。没有为别人的剩余劳动。由于主体劳动者与劳动资料的结合,与劳动资本的结合,劳动者是劳动资料的主人,是资本的主人,是劳动资本的所有者,劳动者成为生产的主体,因而,就必然是为了自己而劳动。在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之中,劳动者是为自己劳动,在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之后,劳动者是全部劳动产品的所有者。主体劳动是为自己的劳动,又是为社会的劳动,归根结底是为自己的劳动,因为自己就是社会的主人,为社会就是为自己,不过这个自己是从劳动者整体意义上来讲的,也就是说,为自己包括个体的自己和整体的自己。正如列宁所说:“在这里劳动者可以表现自己的才能,可以稍微挺一挺腰板,可以扬眉吐气,可以感到自己是人了。他们千百年来都是为别人劳动,为剥削者做苦工,现在第一次有可能为自己工作了,而且是利用一切最新的技术文化成果来工作的。”(《列宁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93页)
例如在我国民主革命时期,作为士兵在国民党的军队里,为别人打仗,不勇敢,而成为解放战士,参加了人民军队,知道是为自己打仗,则勇猛无比,这不是自私,而是觉悟。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实实践的过程中,往往一些劳动者,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受雇佣劳动观念的影响,看不到是为了自己而劳动,认为是给别人劳动,是给领导干活。受这种观念的影响,劳动者的主体性受到一定的影响,主体意识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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