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主义中人的行为机制的基本假定
(一)劳动人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劳动者掌握了国家政权,占有生产资料,劳动者的劳动力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劳动者与劳动资料相结合,成为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企业的主人、自己的主人,劳动者也由雇佣劳动者转变为主体劳动者,劳动者具有了主体地位,劳动是带有主体性的劳动,使之与“雇佣劳动”具有本质区别的“主体劳动”这个新的经济范畴得以确立。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不劳动是不行的,每一个人都是劳动者,这是不证自明的。“主体劳动人”假设的社会历史条件有三条:一是劳动者掌握国家政权;二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三是劳动力个人所有,这三条缺少哪一个也不行。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我们所讲的“劳动”“劳动人”,不是一般意义的“劳动”和“劳动人”,更不是“雇佣劳动”“雇佣劳动人”,而是“主体劳动”“主体劳动人”。人的解放,劳动的解放,使劳动者运用自己的劳动资料从事生产劳动,使劳动者的劳动第一次真正具有了主体的性质。
(二)主体性
对这里的“主体性”范畴要作为经济学的范畴去理解和认识。由于公有制的建立,劳动者是劳动资料的主人,这也是不证自明的。由于劳动已经不是“雇佣劳动”,也不是“劳动一般”,而是“主体劳动”,作为“主体劳动人”,必然寻求主体劳动价值最大化,即主体劳动创造和实现的价值最大化;主体利益最大化。这也是不证自明的。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是主体。人与自然,人是主体;人与机器,人是主体;人与资本,人是主体。劳动人是企业的主体;是社会的主体;是国家的主体。主体是人,因此,首先要反映出人性,更主要的要反映出人的本质,劳动是人的本质,劳动的解放也就是人的解放。劳动的解放过程、人的解放过程也就是人的主体性不断提高和增强的过程。主体是人,因此,主体具有层次性,即个人、集体、国家,个人是主体的基本单位。(www.xing528.com)
劳动者的“主体性”是源于“理性”,高于“理性”。它是完全理性与有限理性的统一,以完全理性为主;是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以理性为主;是个人行为与整体行为的统一,在不影响整体行为的前提下以个人行为为主;是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统一,在不损害集体、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以个人利益为主。
主体性的确立首先表现为,对主体地位和主体权利的追求和保护。作为主体,同样的主体地位,对平等地位的要求是“等量劳动相交换”。对人权、生存权、劳动权的保护。其次是对自主劳动、自立劳动、自为劳动、自由劳动、自觉劳动的逐步实现。“主体性行为”主要是指具有主体地位、拥有主体权利、带有主体意识的行为,这个行为就是“劳动人”的行为,就是“主体劳动人”的行为。
(三)利益最大化
利益最大化在资本主义社会是资本人的利益最大化和劳动人的利益最大化,有了资本人的利益最大化,就不可能存在劳动人的利益最大化。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劳动人的利益最大化,劳动人的最大利益是什么?那就是劳动创造和实现的价值最大化,即劳动价值最大化。社会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是劳动价值最大化,社会主义生产的最终目的是劳动人的共同富裕、全面发展。
“主体劳动人”的主体性,最主要的特征就是要求劳动价值最大化,劳动价值不是指劳动的价值,因为劳动是没有价值的,劳动价值是指劳动创造和实现的价值,这里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主体劳动创造和实现的价值最大化;二是主体利益最大化,即主体劳动者的利益最大化。劳动利益包含在劳动者利益之中,作为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利益是最大的利益。劳动利益主要包含:劳动权利最大化,劳动收入最大化,劳动能力最大化,劳动条件最优化,劳动环境最优化,劳动机会均等化,劳动发展最大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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