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党支部的设置及扩大覆盖面
本讲导读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贯彻落实这一部署要求,必须强化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实现党支部“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的统一,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用党支部的建设带动其他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基层,打牢基础。
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做好新形势下党支部工作,首先需要明确党支部设置的原则和党支部内部的构成。
一、党支部的建立
1.党支部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设置党支部总的原则是要有利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有利于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加强,有利于党的领导的加强和改善。
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做法,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社会组织中建立党支部力度。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单位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密切党与群众的联系。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在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100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50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支部。对党员不足100人的或50人的部分单位,如果工作需要,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或50人,但不需要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的,也可以成立支部委员会。
2.建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3.党支部的组成
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所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名额。
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和职数,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支委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7人为宜。支部委员会一般应从基层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党员骨干中选举产生。
(2)支部委员会书记和委员的设立。
一般设书记1人、副书记若干人,并根据支委名额的多少和实际需要,酌情设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工作委员。党员少的支部,也可设3名支委(一般设正、副书记和组织委员),或不设支委会,只设正、副书记。支委名额少的支部,一个委员可以兼管几个委员的工作。
(3)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这一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后,应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能采取由委员会协商分工的办法产生书记、副书记。
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期满后应按时改选。委员如有缺额,应当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时补选。
二、党支部的基本类型及职责
党的基层支部主要包括企业党支部、农村党支部、机关党支部、高校党支部、科研院所党支部、街道社区党支部、军队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各类社会组织党支部、联合党支部和临时党支部等。
1.企业党支部
企业党支部是党在企业的战斗堡垒,是党在企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章规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在当前,国有企业正在加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改革发展处于关键期,国有企业党支部要围绕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这个总的目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1)积极领导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转变观念,使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首要内容。提高职工参与改革的自觉性,激发职工投身改革的积极性,教育职工发扬勇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企业改革,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
(2)积极主动地参与对企业改革的领导。企业党支部要参与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同企业行政领导紧密配合、协调一致,搞好调查研究,选准企业改革的突破口,确定企业改革的方向、目标和具体内容,参与领导企业改革的全过程。
(3)大力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主动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排忧解难,使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集中精力搞好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主动协调好企业行政领导与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及广大职工的关系,形成办好企业、搞好改革的合力。要和企业行政领导一起,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尊重工人阶级主人翁的权利,保证其主人翁作用的发挥,使工人阶级真正成为企业改革的主力军,要积极支持并参与企业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同竞争上岗、优中选优配备干部的措施结合起来。
2.农村党支部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必须把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贯穿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始终,发挥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农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监督。
(5)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全国第一个农村党支部
1923年8月,在李大钊同志的直接领导下,革命先驱弓仲韬在河北省安平县台城村创建成立了“中共安平县台城特别支部”(简称“台城特支”),弓仲韬任支部书记。全国第一个农村党支部就这样诞生了。“台城特支”的诞生,为河北省第一个中共县委的建立创造了条件。
为了纪念这一段光辉的历史,加强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安平县于2002年6月在台城村弓仲韬的故居建成全国第一个农村党支部纪念馆。该馆占地面积200余平方米,展室由“火种·觉醒”、“成长·斗争”、“砥柱·抗日”、“燎原·解放”、“执政·发展”五部分组成。
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党支部,可以划分若干党小组。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检查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和执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机关党支部
机关党支部是机关中带领党员,团结、吸引广大职工群众,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努力完成机关所担负的任务的战斗堡垒。党章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机关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为: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支持和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机关建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4.高校党支部
高等院校中党的基层支部是党在高校的组织基础,是党的各项工作在高校的执行者。党对高校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要通过党的基层支部有效的工作去带领师生员工贯彻落实。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呼声要通过党的基层支部及时、准确地反映上来。高等学校党组织必须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贯穿党组织活动始终,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教职工党的支部委员会要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对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党的支部委员会负责人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教职工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作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大学生党的支部委员会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
(2)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3)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不断扩大学生党员队伍。
(5)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学生党支部对于团结和带动广大学生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负有重要责任。
5.科研院所党支部
科研院所是科技进步的前沿阵地,是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的重要园地,是知识创新的主要基地。在加速科技进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中担负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科研院所党的建设,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速科技进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组织保证。要坚定地落实党管人才的政策,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中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www.xing528.com)
科研院所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保证监督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支持院(所)长依法行使职权,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和监督重大决策的实施,促进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与院(所)长共同做好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和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6)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国家的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适应科研院所改革发展的需要,应当努力把科研院所党支部建设成为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坚强有力、团结带领科技人员和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
6.街道社区党支部
社区是城市的最基本单位。推进街道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主要抓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基层工作的落脚点。街道社区党支部,要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把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治理、维护稳定贯穿街道社区党支部活动始终,发挥党支部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街道社区党支部是党在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中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街道、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职责和任务主要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
(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治理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
(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7.军队党支部
党支部建在连上,是保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项重要制度,必须认真坚持。在人民解放军基层单位设立的党支部,是党在军队中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军队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团结巩固部队和完成各项任务的战斗堡垒。连队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军队的法规制度,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带领官兵完成作战、训练和其他任务。
(2)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中国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优良传统和法规制度;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支部建在连上
支部建在连上是我们党1927年创立的加强党对军队领导的根本组织制度。它的基本要求是,在红军的连队中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支部委员会,以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种制度被毛泽东概括为“支部建在连上”。
1927年9月底,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部队到达江西省永新县三湾村。针对部队存在的组织和思想较混乱的问题,以毛泽东为书记的前敌委员会决定对部队进行整编,在整编中解决了两个根本问题:(1)在部队中建立了共产党的各级组织,确立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原则。根据在北伐军叶挺独立团中将党支部建在团上的经验教训,决定将党支部建在连上,班、排设党小组,营、团建立党委,连以上各级设立党代表,建立党代表制,由党代表任党支部书记或党委书记,规定重要问题都要经党委讨论决定。(2)破除了旧军队的制度和带兵方法,确立官兵平等,实行军队内的民主制度,成立士兵委员会,实行经济公开,取消雇佣制度,建立了新型的官兵关系。三湾改编中创建的“支部建在连上”的制度,后来在红军部队中普遍实行。由于连队是军队的基础,因此,在连队建立党支部,对于确保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加强军队的政治工作,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具有重大意义。
(3)研究部署年度和阶段工作,讨论决定战备训练、思想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后勤保障、装备保障和完成任务中的重要问题。
(4)教育官兵增强使命意识和战备观念,激发官兵训练热情,培育官兵战斗精神。
(5)讨论和决定骨干配备,组织调整,人员的调动和分配、军衔和职级晋升;士官选取,推荐优秀士兵考学、保送入学和学习专业技术;奖励和处分事项。
(6)了解和反映官兵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和解决官兵的现实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维护官兵的正当权益。
(7)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保障党员权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收缴党费。
(8)开展尊干爱兵和拥政爱民活动。
(9)落实预防犯罪工作制度和措施,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好反渗透、反心战、反策反、反窃密工作。
(10)讨论和决定重要经费开支、重要物资的使用。
(11)领导共青团支部和军人委员会的工作。
(12)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和学习英雄模范活动。
8.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
党章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主要职责为: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教育党员和职工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引导和监督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热忱服务党员和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周围。
(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积极反映群众诉求,畅通和拓宽表达渠道,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
(4)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促使企业诚信经营。
(5)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企业发展创先争优,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促进生产经营。
(6)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在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中的职能作用,提高党务工作者素质,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和带动群众组织发挥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9.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
根据中央有关规定,社会组织中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决定。监督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支持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按照其组织章程开展工作。
(3)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5)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10.联合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生产单位、工作单位、行政单位及其他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其党员可以与同一地区邻近单位或行业接近的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由于联合党支部的党员分布在不同单位,彼此缺少了解,组成党支部时,应由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或指定召集人酝酿协商,做好组织工作,待党员互相熟悉后,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的支部委员会。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在听取党员意见的基础上任命支部书记或代理支部书记。联合党支部具备一般党支部的职权和职责。
11.临时党支部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需要一段时间,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成立不起来正式党支部的,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可由党员大会推举,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设立临时党支部,要经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新党员,但对入党积极分子应加以培养,在临时任务完成后,将其表现情况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介绍。
另外,民族地区的党支部要在团结各族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坚持把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和谐发展的稳定环境作为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保持政治坚定,不断提高带领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素质和能力,多做“聚人心、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的实事和好事,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实践中维护、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优化党支部的设置,扩大覆盖面
不断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全社会的覆盖面,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的部署要求,要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创新党支部设置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总结经验,分类指导,减少党组织“空白点”,尽快实现党的组织全社会覆盖。
1.优化农村党支部设置,不断扩大组织覆盖
适应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快速发展的需要,打破按行政区域和单位部门设置党支部的单一模式,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支部的做法,积极探索“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居联建”党支部等模式,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传统领域基本实现党组织全覆盖,新兴领域党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7448个城市街道、3.3万个乡镇、9万个社区(居委会)、58.4万个建制村已建立党组织,覆盖率均超过99%。23.5万个机关单位已建立党组织,占机关单位总数的99.6%,所占比例较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50.8万个事业单位已建立党组织,占事业单位总数的90.7%,所占比例较上年增加1.2个百分点。19.5万个公有制企业已建立党组织,占公有制企业总数的90.8%,所占比例较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162.7万个非公有制企业已建立党组织,占非公有制企业总数的58.4%,所占比例较上年增加4.1个百分点。11.5万个社会组织已建立党组织,占社会组织总数的41.9%,所占比例较上年增加6.8个百分点。
2.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建立党支部力度
当前,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数量庞大,加强这些领域的党建工作十分重要而紧迫。必须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具备组建条件的要做到应建尽建,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要积极开展党的工作,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统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加快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继续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要注重巩固提高,把建立党支部并发挥作用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带动一批。
3.高度重视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
这些单位集聚着各类专业人才,直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迫切需要我们加强党的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尽快对应建未建党支部的单位,抓紧组建党支部;对党员人数少的,可以采取联建或挂靠等形式;对没有党员的单位,要通过下派党建指导员等形式,开展党的工作,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4.及时调整、健全社区党支部
要根据城市基层治理体制改革的实际和社区党员的变化情况,坚持边组建边调整、边巩固边提高,按照中央提出的“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区,都要单独建立社区党组织”的要求,尽快实现“一社区一支部(总支、党委)”。尤其要重视及时在小城镇、“关停破”企业聚居区以及城市新区、开发区和新建居民区建立社区党支部。推行区域化党建,可以由街道、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内单位党组织共同组建区域性党组织,也可以依托居民区、商务区、开发区等组建区域性党组织,合理划分服务网格,组建网格服务团队,做到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组织覆盖。
我们党的工作重心在基层,执政基础在基层,活力源泉也在基层。全面推进各领域基层党支部建设,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的统一,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必须抓好党群共建,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基层,打牢基础。
深度思考题
1.建立党支部必须遵循哪些原则?
2.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3.如何通过优化党支部设置来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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