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利息 亚里士多德“纯”经济学的其余部分,从我们的观点来考虑,就不值得一提了。后代经济学认为是问题的许多(如果不是大部分)事物,他都以近代科学勃兴以前的常识精神视为理所当然;而他对客观现实作价值判断时,这个客观现实的大部分内容他从未涉猎。他那个时代士绅阶层主要来自土地的收入显然对他没有提出什么问题;在他的奴隶经济中,自由劳动者是一种反常现象而被草率地处理掉了;工匠除了涉及他的产品的公正价格外,也没有受到重视;对于商人(船主)、店主、放债者,主要是从伦理与政治的评价出发来考虑他们的行为与利得,(18)其中没有一项需要作解释性的分析。这也没有什么奇怪和值得责备的地方。以经验为根据的客观世界中,一切自然与社会现实都要通过缓慢的进度才能进入分析性探照灯的照射范围之内。在科学分析的开始,大部分现象都原封不动地停留在常识的范围之内,只有一鳞半爪激起科学的好奇心因而成为“问题”。
(18) 注意:我并不反对亚里士多德的生活理想或他的任何具体价值判断,更不是主张对经济活动加以歌颂。相反地,我赞扬这位哲学家拒绝将理智的行为与财富的追逐混同起来。我所要证实的只是亚里士多德一方面在政治事项中充分注意到在作出判断以前有进行分析和寻求事实的必要,另一方面在“纯”经济事项中除了涉及价值、价格与货币问题外,他似乎从来没有为这种事前工作费心。例如他发现商人与生产者利得的根本不同在本质上是先于分析的。这个事实,与另一事实,就是他不赞成商人获利而赞成生产者获利,是没有关系的。
对亚里士多德来说,利息不属于这类鳞爪。他接受了借款付息这一经验事实,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他甚至没有把债款按其使用的不同目的分类,没有注意到用于消费的债款与融通海上贸易(foenus nauticum)的债款是大不相同的。他谴责利息——在所有情况下他都看成是“高利贷”——的理由是,货币只不过是交易的媒介,转手之间就增殖是毫无道理的(事实上当然并未增殖)。但他从未提出问题,为什么人们还是支付利息呢?(19)这个问题是经院派学者们首先提出的。首先收集有关利息的事实以及描绘出利息理论的轮廓,也应归功于他们。亚里士多德自己没有利息理论。特别是他不应该被推崇为现代货币利息理论的先驱。虽然他把利息与货币联系在一起,但这并不是由于分析方面的努力而正由于他缺少这种努力:后来终于回到一种分析前的观点的那种分析,而这种观点似乎已经被早先的分析证明是错误的,这时就对这一观点赋予了一种不同的含义。(www.xing528.com)
(19) 为了把这一点弄清楚,让我们比较一下亚里士多德和卡尔·马克思对于利息的不同态度。马克思至少和亚里士多德一样强烈谴责利息但如何分析利息的问题对他来说却显得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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