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内斯·勃拉姆斯
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1833~1897),是19世纪后半叶最卓越的、古典乐派最后的一位作曲家。他生于德国汉堡一个职业乐师的家庭里。童年生活十分贫困,13岁便在酒店里为舞会弹伴奏,在剧院帮助父亲演奏。与此同时,为了多得报酬,他还写了不少沙龙音乐作品,包括多种舞曲、进行曲和管弦乐曲改编曲等。他曾从师戈赛尔、马克逊学习钢琴,一生中交游颇广,尤其得到舒曼夫妇及约·阿希姆的赏识与支持。他是创作与演奏并重的作曲家。但他没有进过音乐学校,靠他自己的勤奋好学、他的卓越才能和对自己所献身的事业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觉悟。他的成熟的作品证明了他掌握着登峰造极的艺术技巧和才华。他的作品兼有古典手法和浪漫精神,极少采用标题。交响曲作品中模仿贝多芬的气势宏大、笔法工细、情绪变化多端、时有牧歌气息的流露,而仍带有自己的特点。他重视奥地利民歌,曾作有九十余首改编曲。所作形式繁多的重奏曲,提高了室内乐的地位。此外,他还作有二百余首歌曲、四部交响曲、一批钢琴小品与主题变奏曲、协奏曲,其中以《c小调第一交响曲》、《匈牙利舞曲第五号》最为著名。60年代,他定居维也纳,把当时欧洲这个音乐中心作为他的第二故乡。1897年4月3日他在维也纳逝世。(www.xing528.com)
勃拉姆斯的交响曲的构思之宏伟和规模之庞大,同他的先辈有很密切的联系:他的音乐戏剧性可说来自贝多芬,对民间歌曲、舞曲等体裁的兴趣显然效法于舒伯特,他个人热情的叙述音调,则使他更接近于舒曼。他继承贝多芬交响乐的传统,吸取了深刻的人道主义和热烈的爱国主义精神,着力表现时代的精神风貌和斗争生活,他的作品成为继贝多芬之后西欧交响音乐的杰出典范。如果同奥地利交响乐作曲家布鲁克纳相比较,布鲁克纳的九部交响曲好像都是从一个统一的结构派生出来的,而勃拉姆斯的四部交响曲却各有其不同的思想内容,各自形成一部独特的音乐戏剧:《第一交响曲》像史诗那般宏伟,可以看到贝多芬“从黑暗到光明”的构思的强烈影响;《第二交响曲》是风俗舞蹈性的抒情诗;《第三交响曲》是一曲悲壮的颂歌,但它的戏剧性的终曲却令人神迷心醉;而《第四交响曲》的戏剧性发展则几乎达到古典悲剧的境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