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在人性论上,既不讲性善,亦不讲性恶,而是提倡“超善恶”的自然人性论。《老子》和《庄子》内七篇中,虽无“性”字,但并非无人性论思想。在《庄子·庚桑楚》中,道家对“性”字作出了明确界定:“性者,生之质也。”唐代成玄英释曰:“质,本也。自然之性者,是禀生之本也。”(《庄子疏·庚桑楚》)性即是生而具有的自然之性,本然之性,本真之性。
自然无为是人之本性
老子所谓“德”,其实就是“性”。《庄子·天地》曰:“物得以生,谓之德。”“德”者,得也,即得于“道”也。人和万物皆禀道而生,得于“道”而为万物之本者,即为物之性也;得于“道”而为人之本者,乃人之性也。老子所谓“道法自然”,即肯定自然无为是道的本性。禀道而生的人和物的性也是自然无为的。故《庄子·天地》云:“无为也,天德而已矣。”“无为为之之谓天,无为言之之谓德。”《庄子》以马、泽雉为例论证说:“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龁草饮水,翘足而陆(跳),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高台大殿)、路(大)寝(寝卧之榻宽大舒适),无所用之。”(《马蹄》)“泽雉(草泽里野鸡)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音‘其’,祈求)畜乎樊中。神(神态)虽王(音‘旺’),不善(不自在)也。”(《养生主》)
自然无为是动物的本性,也是人的本性。在人类社会初期,人处于蒙昧的自然状态,人的本性获得了充分的展现。《庄子》描绘道:“至德之世,不尚贤,不使能。上如标(扬)枝(君居民上,恬淡无为,任枝丫之自由扬空),民如野鹿,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实而不知以为忠,当而不知以为信,蠢动而相使不以为赐。是故行而无迹,事而无传。”(《天地》)“夫赫胥氏之时,民居不知所为,行不知所之,含哺而熙(同‘嬉’),鼓腹而游,民能以此矣(民能自然自适地生活)。及至圣人,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县跂(如悬物相示,使人跂足以视)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而民乃始踶跂好知(相竞相高,逞其私智),争归于利,不可止也。此亦圣人之过也。”(《马蹄》)
“虚静、恬淡、寂寞、无为”是人之天然本性
道家从人的自然无为本性出发,肯定“虚静、恬淡、寂寞、无为”也是人性的重要内容。“虚”与“静”二字见于《老子》十六章,“恬淡”见于《老子》三十一章,“寂寞”与《老子》二十五章“寂寥”同义。老子从“重为轻根,静为躁君”的观点出发,提出了“致虚极,守静笃”(《老子》十六章),主张“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老子》三十七章)、“清静为天下正”(《老子》四十五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老子》五十七章)。
夫虚静恬淡寂漠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同“质”,实也),故帝王圣人休(休虑息心)焉。休则虚,虚则实(即禅学所谓真空而后实有),实者伦矣。虚则静,静则动,动则得矣。静则无为,无为也则任事者责(各尽其责)矣。无为则俞俞(愉),俞俞者忧患不能处,年寿长矣。……静而圣,动而王,无为也而尊,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
《庄子·刻意》的作者亦指出:
夫恬惔寂漠虚无无为,此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质也。……去知与故(伪诈),循天之理。故无天灾,无物累,无人非,无鬼责。……不思虑,不豫谋。光矣而不燿(通“耀”,引自《老子》五十八章),信矣而不期。……虚无恬惔,乃合天德。故曰:悲乐者,德之邪;喜怒者,道之过;好恶者,德之失。故心不忧乐,德之至(极致)也;一(专一)而不变,静之至也;无所于忤(抵触),虚之至也;不与物交,惔之至也;无所于逆(违逆),粹(纯粹)之至也。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也是人之本然之性
无知无欲的素朴性,也是道家人性论的重要内容之一。《老子》二十八章云:“常德乃足,复归于朴。”这里所谓“朴”,同“璞”,未成器也。在玉曰“璞”,在木曰“朴”,即未经人为加工的朴材。老子盛赞婴儿、赤子,因为婴儿、赤子是人之初始,未经后天社会习染,是人性的载体,是“常德乃足”的体现。老子曰:“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老子》二十八章)“含德之厚,比于赤子。”(《老子》五十五章)“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老子》十章)“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老子》二十章)老子大力提倡“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十九章)。而婴儿、赤子之“朴”的具体内涵又是什么呢?《庄子·马蹄》的作者对它作出了具体的说明,指出:
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共同本性)。一而不党(浑然一体而不偏私),命(名)曰天放(自然放任)。故至德之世,其行填填(行为迟重),其视颠颠(直视之貌,朴拙无心)。……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
民之寒而织衣,民之饥而耕食,就如马之“龁草饮水,翘足而陆(跳)”一样,完全是一种自然而自由的本性。“同乎无知”、“同乎无欲”是一种自然的素朴状态。只有在这种自然素朴状态下,人才能充分地显现自己的本性,人的本性才不会丧失。正如明代焦竑在《老子翼》中所释:“见素,则知其无所与染而非文;抱朴,则知其不散而非不足。素而不染,朴而不散,则复于性。”从“素朴而民性得矣”的意义上,也可以说,无知无欲的素朴性,就是人的本质、常性。
仁义礼乐不是人之本性,情欲也不是人之本性
道家立足于“超善恶”的自然人性论,不承认仁义礼乐是人的本性,并且对它进行了批评。《庄子·骈拇》的作者指出:(www.xing528.com)
意仁义其非人情乎!彼仁人何其多忧也?……今世之仁人蒿目(独坐忧世之貌)而忧世之患;不仁之人,决(溃乱)性命之情而饕(贪)贵富。故曰仁义其非人情乎!自三代以下者,天下何其嚣嚣也?……屈折礼乐,呴俞(爱抚)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者,此失其常然也。
自虞氏招(标榜)仁义以挠(扰乱)天下也,天下莫不奔命于仁义,是非以仁义易其性与?故尝试论之,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牺牲)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天下尽殉也,彼其所殉仁义者,则俗谓之君子;其所殉货财也,则俗谓之小人。其殉一也,则有君子焉,有小人焉。
在《庄子》的作者看来,仁义礼乐不是人之常性、常德,因为它是外在于人性的。如果提倡仁义礼乐,只能“以物易其性矣”,乃是乱人之性,使天下人“伤性以身为殉,一也”,所以必须加以批评。
同时,道家也不承认情欲是人之本性。在道家看来,纵情欲,长善恶,有害于人的自然本性。所以,要保存人的真性,必须“黜耆(嗜)欲,掔(音‘牵’,去除)好恶”。魏国近臣平时取悦国君,横说以诗书礼乐,纵说以太公兵法,“以养耳目鼻口”。魏国隐士徐无鬼去拜见魏武侯,则对他说:
君将盈耆欲,长好恶,则性命之情病(受损)矣;君将黜耆欲,掔好恶,则耳目病(困病)矣。(《庄子·徐无鬼》)
《庄子·德充符》中,有一段惠子与庄子论“情”的对话:
惠子谓庄子曰:人故无情乎?庄子曰:然。惠子曰:人而无情,何以谓之人?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恶得不谓之人?惠子曰:既谓之人,恶得无情?庄子曰: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增益)生也。
《庄子·天地》的作者发挥《老子》十二章的思想,具体地分析了损伤自然本性的五种表现,即认为五色、五声、五臭、五味、是非好恶之心,为外物所驱使,破坏了人的自然本性,皆是“生之害也”。指出:
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膻、薰、香、腥、腐)薰鼻,困惾(音“宗”,气味上逆)中颡(自鼻而通于颡);四曰五味浊口,使口厉爽(病伤);五曰趣舍(取舍)滑心(乱心),使性飞扬。此五者,皆生之害也。
在道家看来,人性自足完满,无需人为损益。“骈拇、枝指”之人,“合者不为骈,而枝者不为歧;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如果“骈于拇者,决(溃乱)之则泣;枝于手者,龁(咬断)之则啼”,正如“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庄子·骈拇》)。在社会上,不管是仁义的增益,还是情欲的伤害,都会造成人“残生损性”的恶果,都是“非道德之正也”。如果“缮性(修治本性)于俗学,以求复其初”,只能是“蔽蒙之民”。人只有“以恬养知”,做到“知与恬交相养”,顺其性命之情,“莫之为而常自然”(《庄子·缮性》),方为“天下之至正(至道正理)也”。“彼正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庄子·骈拇》),即使人不失其自然而自由的本性。
“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从管理学角度,为了保持和恢复人的自然本性,道家提倡“无为而治”。道家依据“无为而治”的原则,得出了四个结论:
(1)在管理主体上,提出了“上善若水”的理想人格论。
(2)在管理方法上,用“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的理念,来构建“顺其自然”的管理思想体系。
(3)在管理境界上,追求“太上,不知有之”的最高“无为”境界。
(4)在人生智慧上,道家以“身重于物”、“少私寡欲”、“上德若谷”、“大巧若拙”、“不言之教”、“不敢为天下先”等“无为”理念,构建自由人生潇洒人生。道家的“无为而治”的管理思想体系和自由潇洒人生,都是建立在“超善恶”的自然人性论基础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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