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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德麟文集深化唯物辩证法研究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深化唯物辩证法研究的两个问题大家对如何深化唯物辩证法的研究发表了很好的意见。许多反对辩证法的人正是从这里下手的。另一条路是放弃把辩证法形式化的思路,用自然语言陈述辩证法的思想,改善辩证法基本命题的表述方式。因为辩证法本来就不是一个从公理出发、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推出其他真命题的演绎系统,而是一种指导人们研究问题的方法论原则。

陶德麟文集深化唯物辩证法研究

深化唯物辩证法研究的两个问题(1)

大家对如何深化唯物辩证法的研究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大家提出的各种研究途径我认为都是可行的。我只想补充两点个人的意见。

一、关于理论内容

辩证法的理论内容要与当代实践和科学达到的水平相适应。20世纪的科学发现根本改变了以往的世界图景,相对论量子力学、基因理论、系统理论、信息理论等等的出现,一方面使辩证法的基本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验证,一方面也揭示了一些过去不知道或不清楚的联系,大大丰富了辩证法的内容。这些都需要纳入我们的视野,给予理论的概括,把这些思维成果提升到哲学的高度,从而使唯物辩证法具有当代的内容,使它不仅能对当代科学的新发现作出合理的哲学解释,而且能够为当代科学进一步发展提供哲学的启示和导向。除此之外,还有对古代辩证法、特别是中国古代辩证法的当代诠释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古代辩证法产生的时代已经过去,当然不应当给它们贴上新名词的标签,硬把它们拔高为现代思想,或者“解读”出它本来没有的内容。但是,这不等于说它们就是已经“死亡”的东西。实际上,凡是在历史上揭示过客观真理、起过进步作用的思想,必定包含着具有永恒价值的不朽的东西。而且,一种思想的意义,往往是同时代的人们、甚至思想家本人也未必完全了解的,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考验和过滤才能逐渐地显示出来。这与一种伟大的艺术品的情况有相似之处。用当代人的眼光来反思、诠释古代辩证法的当代意义,我们就能从中发现古代人没有发现的东西(这与把当代思想强加给古代人不同),这种新的发现就是当代辩证法的有机成分了。

在这里我顺便说到,我不赞成照搬西方现代解释学中一些说法,似乎“文本”就不可能有“本来面貌”的问题,只有当代人按自己的“视界”如何解读它的问题。不错,读者的处境和思想状况必定影响对“文本”的解释,一千个读者就会读出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无论怎么解读,总不能把哈姆雷特解读成中国人或日本人,或者解读成20世纪的人。文本的作者对文本的意义未必完全理解,这是常有的事;正因为如此,后世的人才有一个用当代眼光去发掘文本的当代意义的问题。但我们不能说文本的作者连自己说的是什么也不知道,以至于要我们来替他说清楚。古代辩证法中有什么思想,我们就应该如实地承认它有什么思想;它当时达到了什么水平,我们就应该说它达到了什么水平。至于说它的思想在今天有什么意义,那是我们的理解,是我们受到文本的启发后产生的我们自己的思想,而不是文本作者原有的思想。这是应当区别清楚的。无论你怎么努力去“视界融合”,也不能把我们的“视界”与孔子的“视界”融合成同一个东西,把我们现在才有的思想说成孔子当时就有的思想。我这样说不是无的放矢,而是有所指的。(www.xing528.com)

二、关于表述形式

辩证法的表述形式也要与当代实践和科学的水平相适应。我这里要说的是如何处理辩证法的表述方式与形式逻辑的关系问题。应该说,这个问题在哲学界并没有取得共识,而且分歧很大。我多年来一直认为,辩证法的表述必须符合形式逻辑。黑格尔嘲笑过“A是A”的公式,这种嘲笑在一定的意义上也未尝没有道理。在什么意义上呢?是在把“A是A”作为一种哲学命题、一种形而上学命题的意义上。显然,如果一个事物内部没有矛盾,永远只能是它自己,而不能自我否定,不能变成另一种事物,世界还怎么能发展变化呢?这种世界观当然不对。可是,如果把“A是A”作为形式逻辑的公式,嘲笑它就没有道理了。形式逻辑根本不是哲学,不是形而上学,它根本没有对事物有没有矛盾、是不是发展变化的问题作出任何断定。它仅仅是思维的形式和结构的规则,这些规则是任何正确思维都不能不遵守的。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前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没有把这两件事区别清楚,为了反对形而上学,就去批判形式逻辑的同一律,我们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也犯过同样的毛病,可以说是打了一场搞错了对手的乱仗,误伤了形式逻辑。后来虽然改正了,可是这种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例如在表述辩证法的时候常常采取“X既是A,又是非A”的形式。这种表述的逻辑形式就是p∧﹁p,而p∧﹁p是永假的。如果认定了p∧﹁p为真,那就可以推出任何假命题都是真的,思维就混乱了。没有一个科学家能接受这样的“思维方式”。有人用知性和理性的区别来回答,说形式逻辑只是知性的思维方式,在理性领域里就可以突破它;还有用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的区别来比喻的。这都无济于事。在“理性”领域里也不可能承认p∧﹁p是真命题,在高等数学领域里也不可能在同一个演算中出现x= a并且x≠a。这就是为什么任何演绎系统如果出现了悖论(paradax)就会崩溃的缘故。有些同志对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似乎估计不足,甚至还把“X既是A,又是非A”叫做“辩证逻辑”的“公式”,叫做“高等逻辑”,而没有想一想按照这样的公式怎么进行推理,会“推”出什么结论。其实,像“帝国主义是真老虎又是纸老虎”,“光既是微粒又是波”,“运动是某物同时既在这一点又不在这一点”之类的命题,它们的逻辑形式并不是p∧﹁p,这是可以分析清楚的。如果把辩证法的基本命题“形式化”为p∧﹁p,那就无异乎立于必败之地,给反对辩证法的人以攻击的借口。许多反对辩证法的人正是从这里下手的。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一条路是继续在形式化上下功夫,搞出一套逻辑上自洽的形式系统。已经有不少学者作了很大的努力,写出了不少论文和专著,可惜离真正解决问题似乎还远。另一条路是放弃把辩证法形式化的思路,用自然语言陈述辩证法的思想,改善辩证法基本命题的表述方式。例如不说“X既是A,又是非A”,而说“X是A,同时包含着非A的因素”,这就没有逻辑矛盾了。我赞成后一条路。因为辩证法本来就不是一个从公理出发、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推出其他真命题的演绎系统,而是一种指导人们研究问题的方法论原则。它本身并不是形式逻辑的一种,不能说它如果不能形式化就不能成立。列宁是辩证法的大师,正是他强调过在任何陈述中逻辑矛盾都是不能允许的。我认为列宁的意见值得重视。

【注释】

(1)本文是作者在武汉大学哲学系2001年10月的一个研讨会上的发言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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