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微观药事管理组织机构
在我国,微观药事管理组织机构和药事管理职能主要包括:
(一)药品研究与开发组织
药品研究与开发组织是专门从事有关药品的研究及产品的工艺、技术开发业务的科研机构。主要药事管理职能是为保证药品研究与开发的质量,依法管理药品研究与开发、临床研究与评价的技术条件和技术过程。
(二)药品生产组织
药品生产组织,即药品生产(制造)企业。主要药事管理职能是为保证所生产的药品质量和储藏、运输过程中药品质量的稳定,保证药品的销售、宣传、广告、推荐的合法性,依法管理药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宣传、广告、推荐等药事活动。
(三)药品批发组织
药品批发组织,即药品批发企业,是向以转售为目的的药品零售、使用组织销售药品的药品组织。主要药事管理职能是为保证药品购进渠道的合法性和购进药品的质量,保证药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药品质量的稳定,保证药品的销售、宣传、广告、推荐的合法性,依法管理药品的储存、运输、销售、宣传、广告、推荐等药事活动。
(四)药品销售代理组织
药品销售代理组织是替其他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代理销售药品的组织,其特征是对代理销售的药品没有所有权、只能按与委托方达成的协议销售药品和获取利益。主要药事管理职能是为保证代理药品的合法性和代理药品的质量,保证药品的储藏、运输过程中药品质量的稳定,保证药品的销售、宣传、广告、推荐的合法性,依法管理药品的储存、运输、销售、宣传、广告、推荐等药事活动。
(五)药品招标代理组织
药品招标代理组织是近几年来伴随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而出现的专门从事药品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机构。主要药事管理职能是为保证代理招标药品的质量,依法管理药品代理招标等药事活动。
(六)药品零售组织
药品零售组织是向最终使用药品的病患者直接零售药品和提供药学服务的药品销售组织,包括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分店、零售药店、药房和专门零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商业企业等。主要药事管理职能是为保证药品购进的合法性,保证药品的储藏过程中药品的质量,保证售出药品的质量和药学服务的质量,保证药品的宣传、广告、推荐的合法性,从而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依法管理药品的购进、储藏、零售、药学服务、宣传、广告、推荐等药事活动。
(七)药品使用组织
药品使用组织,主要指依法可以使用药品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主要药事管理职能是为保证药品购进的合法性和购进药品的质量,保证药品在储藏过程中药品质量的稳定,保证售出或使用药品的质量和药学服务的质量,从而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依法管理药品的购进、储藏、零售或使用和药学服务等药事活动。(www.xing528.com)
虽然在现实药事活动中的药事组织往往是几种组织类型的混合,但是,根据其药事业务主体的特征仍可适用于上述分类。
知识链接
其他组织
随着药品流通体制的变革及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正在或将要出现一些新的药品流通组织形式,例如:
1.药品物流组织
药品物流组织是专门从事药品储藏、配送等物流业务的组织,对储藏、配送的药品没有所有权、处置权,没有药品采购、销售权,只能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依法储藏、配送药品。主要药事管理职能是为保证药品储藏、配送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保证委托方和委托储藏、配送药品的合法性,依法管理药品的储藏、配送等药事活动。
目前,还没有规范独立的药品储藏、配送组织的法律、法规。但是,随着对药品物流配送质量与效率要求的提高,药品物流组织分工区域专业化,独立的药品储藏、配送物流组织将很快出现。近几年来,有些具备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已经开始开展代理其他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药品储藏、配送等物流业务。
2.传统药品交易中介服务组织
传统药品交易中介服务组织是专门为药品交易各方提供中介服务的组织,不参与药品买卖活动。例如:几十年来一直年年举办的各类药品交易会就是临时性药品交易中介组织或药品交易市场。主要药事管理职能是为保证药品的交易主体和客体的合法性,依法管理药品交易中介等药事活动。
3.网上药品交易中介组织
网上药品交易中介组织是通过提供电子交易技术系统服务支持,从而实现交易各方在网上进行药品交易的药品交易中介组织。例如:药品电子交易网(中心、系统、市场等等),其主要药事管理职能与传统药品交易中介组织基本相同。
网上药品交易中介组织曾经一度被视为“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并被禁止。目前,国家已经开始在允许、鼓励的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工作。
4.网上药品零售组织
网上药品零售组织,包括网上药店等,使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和药品配送系统通过网络向药品消费者提供药品和药学服务、进行药品零售交易(BtoC)业务的药品零售组织。其主要药事管理职能与药品零售组织基本相同。但是,这种网上药品零售组织不同于传统的药店或药房,其特征是:不是坐商、没有传统药店的现场销售场所、利用药品配送系统直接将药品送到消费者手中、执业药师不能与消费者面对面询问或提供用药指导。
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电脑及网络技术在公众中的普及必将促使各种网上药品零售组织迅速增加。虽然对网上药品零售组织的管理可以套用一些现行的对传统药店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由于二者有着很大的区别,目前没有恰当规范网上药品零售组织的药事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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